地政士 108 年土地稅法規考古題
跨年同科92-115
題庫收錄歷年原題;涉修法條文之題目,請以現行法為準。
試題4 題
108 年申
第 1 題試說明自用住宅的地價稅與土地增值稅在戶籍登記、面積、出租及營 業、次數及處數限制、稅基上的規定有何異同?(25 分)
108 年申
第 2 題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3 條之規定,被繼承人死亡遺有財產者,納稅義 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 個月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依 本法規定辦理遺產稅申報。請說明若逾期申報有何處罰規定?繳納期 限、延期繳納及分期繳納的相關規定又為何?(25 分)
108 年申
第 3 題兄妹甲、乙、丙三人在相同行政區相同地段各擁有一棟鋼筋混凝土造2 樓透天不動產,完工時間與房屋稅起課日期皆為民國87 年7 月1 日, 每層樓皆為3 公尺高,每人的房屋面積皆為300 m2,房屋標準單價為 2,700 元/m2。甲的房屋純供開業地政士事務所使用;乙的房屋非自住但 借予其小叔供住宅使用;丙的房屋原供自住,但108 年1 月1 日改為營 業用。假設每年折舊率1%,地段調整率110%,則甲、乙、丙三人今年 度(107 年7 月1 日至108 年6 月30 日)各應繳納房屋稅額為何?(自 用住宅稅率為1.2%,非自住宅稅率為1.5%,非住非營稅率為2%,營業 用稅率為3%)(25 分)
108 年申
第 4 題請說明我國稅捐稽徵法所規範實質課稅原則之內容為何?(25 分)
同年其他科目108 · 4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