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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 101 年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考古題

民國 101 年(2012)律師「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考試題目,共 80 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78 題選擇題 + 2 題申論題

甲對乙說:如不贈以別墅乙幢,將告發其走私之事,乙被迫贈送,其行為: (A)有效 (B)無效 (C)得撤銷 (D)效力未定
甲在乙圖書公司購買A 名著,尚未翻閱即將之借予友人丙,丙在A 書中發現夾有一紙不知為何人所放置之千元大鈔。試問:該鈔之所有權屬於何人? (A)甲 (B)乙 (C)丙 (D)甲、丙共有
下列關於善意占有人之敘述,何者正確? (A)善意占有人就占有物之滅失或毀損,如係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所致者,對於回復請求人所受之損害,均負賠償之責 (B)善意占有人因保存占有物所支出之必要費用,不得向回復請求人請求償還 (C)善意占有人為無權占有人,但自確知其無占有本權時起,為惡意占有人 (D)善意占有人於本權訴訟敗訴時,自判決確定之日起,視為惡意占有人
甲男乙女婚後育有一子丙,一日共同出遊,發生車禍,甲乙當場死亡,乙以遺囑指定由其母丁擔任監護人。甲母戊不服,主張丙長期與其同住,應有優先順序,有理否? (A)無理,應以遺囑優先 (B)無理,因為同為祖父母 (C)有理,因為丙與戊同居 (D)有理,為丙之最佳利益
甲於遺囑中規定,贈乙以房屋一幢,但乙應保留一個房間給丙使用。請問此行為是: (A)附條件之行為 (B)附期限之行為 (C)附負擔之行為 (D)有對價之行為
甲、乙、丙3 人公同共有一土地,未經鄰地所有權人丁之同意,3 人長期均以行使不動產役權之意思,通行丁之土地,其後甲、乙放棄通行,丙於通行丁地20 年後,有何法律效果? (A)丙就公同共有之土地所享有之通行權,僅限於自己所有之部分 (B)20 年期間之計算,應自甲、乙放棄通行後起算 (C)丙得為全體公同共有人,請求登記為不動產役權人 (D)丙應得甲、乙之同意後,始得請求登記為不動產役權人
甲與乙成立房屋租賃契約,約定「租期至民國100 年12 月31 日」。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本例為租賃契約附停止條件 (B)本例為租賃契約附解除條件 (C)本例為租賃契約附始期 (D)本例為租賃契約附終期
甲是養鴿人,向上屆冠軍鴿主乙購買其冠軍鴿配種所得之幼鴿,準備高價轉售丙,價金高達新臺幣50 萬元。乙雖移轉幼鴿所有權並交付給甲,但血統證明書迄未交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得主張乙未交付鴿子血統證明書,而立刻解除契約 (B)甲對丙負賠償責任之損害應由甲自行承擔,因乙既已移轉交付幼鴿,尚難謂乙有債務不履行情事 (C)甲得主張乙未交付鴿子血統證明書,而拒絕支付價金 (D)若甲因此受有損害,可主張乙違反附隨義務而依民法第227 條主張其權利
甲委任乙將其名下一筆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給丙,並就此行為授與乙代理權。關於甲對乙之處理權與代理權授與之方式,下列何者正確? (A)二者方式自由,不受任何限制 (B)二者均須以文字為之 (C)僅處理權之授與須以文字為之 (D)僅代理權授與須以文字為之
甲喪偶,有子女乙、丙、丁3 人。乙曾脅迫甲立遺囑遺贈乙1 百萬元。惟其後甲在該遺囑上記明廢棄。丙於甲死亡後,將甲之部分遺產予以隱匿,關於甲之繼承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僅丁一人 (B)乙、丁 (C)丙、丁 (D)乙、丙、丁
關於消滅時效,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其客體為請求權,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 (B)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法院得依職權以之為裁判之資料 (C)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法院不得依職權以之為裁判之資料 (D)其客體為請求權,時效完成後,債權人得本諸債權而受領給付
有關「物」之說明,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由土地出產物分離所收穫之果實,其所有權不當然歸屬土地所有人 (B)違反法令建造之房屋,只要已足避風雨、可達經濟上使用目的,仍為不動產 (C)臨時鋪設之輕便軌道,因其已固定於土地上,故為定著物 (D)非屬同一人所有之物,不可能發生主物從物關係
現年18 歲之甲未得父母(乙及丙)之同意,經丁之聘僱,於週末下午1 點至6 點負責在丁開設之泡沫紅茶店看店及出賣飲品。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若乙與丙表示反對甲在丁之店裡工作,甲與丁間之契約即為無效 (B)甲雖未滿20 歲亦得為代理人,其賣給客人之行為有效,效力直接對丁生效 (C)若乙與丙表示反對甲在丁之店裡工作,甲所為之代理行為即歸於無效。因而,甲之行為即成為無權代理 (D)丁得僅對甲為代理權授與之表示
甲現年18 歲,乙委託甲代其向丙購買電腦,甲同意接受此項委託,並由乙授與甲代理權,甲乃代理乙向丙購買電腦,惟關於甲受乙之委託向丙購買電腦一事,甲之父母親(法定代理人)並不知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與乙之委任契約無效,甲代理乙與丙所訂立之電腦買賣契約有效成立 (B)甲與乙之委任契約效力未定,甲代理乙與丙所訂立之電腦買賣契約無效 (C)甲與乙之委任契約有效,甲代理乙與丙所訂立之電腦買賣契約無效 (D)甲與乙之委任契約效力未定,甲代理乙與丙所訂立之電腦買賣契約有效成立
甲、乙二人為夫妻,婚後不久,雙方預訂離婚協議書,約定一方對他方有虐待、侮辱或不義情事者,雙方同意即刻離婚,絕無異議。甲、乙間之協議,效力如何? (A)有效 (B)無效 (C)得撤銷 (D)經甲、乙承認後有效
甲夫乙妻未約定夫妻財產制,於離婚登記完成後翌日,乙始發現甲已於2 年前,將婚後以甲名義所購買之房屋贈送予丙,乙應如何維護其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A)乙得聲請法院撤銷甲對丙之房屋贈與 (B)乙得要求丙將其所受贈與之房屋返還予甲 (C)乙得主張將該屋追加計算為甲之婚後財產 (D)因離婚已完成登記,故乙不得主張任何權利
下列有關死亡宣告之敘述,何者錯誤? (A)限於無利害關係人或利害關係人均不聲請時,檢察官始得聲請死亡宣告 (B)失蹤人為80 歲以上者,得於失蹤滿3 年後,為死亡之宣告 (C)失蹤人為遭遇特別災難者,得於特別災難終了滿1 年後,為死亡之宣告 (D)受死亡宣告者,以判決內所確定死亡之時,推定其為死亡
甲與乙約定:「明天若晴天出大太陽,送乙1 頂帽子」;另甲與丙約定:「晴天出大太陽時,送丙1 頂帽子」。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與乙之約定,附有停止條件;甲與丙之約定,附有終期 (B)甲與乙之約定,附有解除條件;甲與丙之約定,附有終期 (C)甲與乙之約定,附有停止條件;甲與丙之約定,附有始期 (D)甲與乙之約定,附有解除條件;甲與丙之約定,附有始期
甲委託乙代售汽車,言明不得低於1 百萬元,同時授乙以代理權,如乙用甲之名義以80 萬元售出,該行為: (A)有效 (B)無效 (C)得撤銷 (D)效力未定
甲與乙通謀作成所有權之假移轉,將甲所有之G 土地移轉登記為乙所有。丙授與代理權予丁,委請丁代為購買土地,丁自己決定代理丙向乙購買G 土地,並完成移轉G 土地所有權於丙之登記程序。關於甲與乙之通謀虛偽意思表示,丁知悉其情事,惟丙並不知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與丙間關於G 土地之買賣契約有效;移轉G 土地所有權予丙之物權行為無效 (B)乙與丙間關於G 土地之買賣契約無效;丙取得G 土地之所有權 (C)乙與丙間關於G 土地之買賣契約有效;移轉G 土地所有權予丙之物權行為效力未定 (D)乙與丙間關於G 土地之買賣契約無效;移轉G 土地所有權予丙之物權行為無效
甲公司基於擴大營業需要周轉資金,擬向乙銀行融資借款1 億元,乙要求徵提連帶保證人,甲遂央請其監察人A、股東B 共計2 人,擔任上述1 億元借款債務之連帶保證人。查A、B 分別向乙銀行所簽立就連續發生之債務為保證、且未定期間之保證書內容,均如下載:「立連帶保證書人○○○今向貴行(乙)連帶保證凡貴行持有主債務人甲之票據、借款、墊款、保證等債務憑證,以1 億元為限額,保證人願與主債務人負連帶償還保證責任…」、「保證人願在本項債務未清償前絕不自行退保…」、「立約人所保證之債務,如主債務人未依約履行,立約人同意預先拋棄先訴抗辯權,當即負責」等語。越一年,A 解任監察人職務,B 則將股份轉讓他人而喪失股東身分,詎料半年後發生甲對乙的票據債務屆期未能清償之情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絕不自行退保」條款係屬無效 (B)「拋棄先訴抗辯權」條款係屬無效 (C)乙得向A 請求負連帶保證人之責任 (D)乙得向B 請求負連帶保證人之責任
下列何種情形,出賣人不須負物或權利之瑕疵擔保責任? (A)買受人於買賣契約成立時,知有權利之瑕疵,而出賣人以契約約定負擔保責任 (B)買賣契約成立時,出賣人保證其標的物無瑕疵,買受人因重大過失而不知有瑕疵 (C)買賣契約成立時,買受人因重大過失而不知有瑕疵,惟出賣人故意不告知該瑕疵 (D)出賣人於買賣契約成立時,以特約免除其權利及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而出賣人無故意不告知瑕疵之情事
使用借貸契約,貸與人故意不告知瑕疵,致借用人因借用物瑕疵受害之損害賠償請求權,其時效之起算,何者正確? (A)自借用物返還時起6 個月 (B)自借貸關係終止時起6 個月 (C)自知借用物之瑕疵時起6 個月 (D)自知有損害時起6 個月
因可歸責於旅遊營業人之事由,致旅遊服務不具備通常之價值或約定之品質時,旅客得主張之權利,下列何者錯誤? (A)得請求減少費用 (B)得終止契約,但不得請求送回原出發地 (C)得請求損害賠償 (D)得直接請求改善,無須定相當期限
下列何者為不動產? (A)電線桿 (B)拍戲臨時鋪設之輕便軌道 (C)主結構體已完成,尚未裝潢、接通水電之房屋 (D)騎樓下之商品攤位
對債務人所為之有償行為,有損害於債權人之權利者,債權人行使撤銷權之要件,下列何者錯誤? (A)須詐害行為前成立之金錢債權 (B)須此有償行為為債權行為,不包括物權行為 (C)須詐害行為有害於債權人之債權 (D)須詐害行為係以財產為標的
甲出租A 屋予乙,約定甲在每個月初至租屋處收取租金。其後,乙積欠租金3 個月,甲乃去函催告,請乙於5 日內繳付租金。乙置之不理,未於5 日內交付遲延的租金。試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本件為赴償債務,甲得直接去函終止契約 (B)本件為赴償債務,甲須再行到租屋處收租而未獲清償時,始得終止契約 (C)本件為往取債務,甲得直接去函終止契約 (D)本件為往取債務,甲應再行到租屋處收租而未獲清償時,始得終止契約
甲委託乙為自己建造房屋一棟,乙則盜取為丙所有值200 萬元的石板、鋼筋為材料而建築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丙得對甲主張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B)丙得對甲主張200 萬元之不當得利返還 (C)乙對甲所有之房屋應負權利瑕疵擔保 (D)甲不得對乙有任何損害賠償之主張
甲委託乙代書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事宜,不料乙之員工丙竟將甲交付之印章及身分證明文件使用在丙向丁借貸金錢之保證契約書面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丁得主張甲應負保證人之責任 (B)甲承認丙之無權代理並履行保證責任後,得依民法第188 條第1 項規定對乙請求連帶損害賠償 (C)丁得主張丙應依保證契約清償借款 (D)丁對丙請求返還借款無結果時,不得依民法第188 條第1 項規定對乙請求連帶損害賠償
甲以駕駛為業,某日甲駕駛小客車載貨之途中疏未注意,撞倒騎乘機車之乙(乙無任何過失)。乙的機車全損報廢(原車價4 萬元,已使用1 年,市價為2 萬3 千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依民法第125 條可在事故發生10 年之後對甲請求損害賠償,甲不得拒絕 (B)乙依民法第196 條,得請求機車損害賠償2 萬3 千元 (C)乙依民法第213 條第3 項,得請求回復原狀之必要費用 (D)乙不須定期催告,即得請求2 萬3 千元之損害賠償
債務人向第三人為清償,經其受領者,於下列何種情況不生清償之效力? (A)經債權人承認 (B)受領人於受領後取得債權 (C)受領人係債權之準占有人,債務人知其非債權人 (D)第三人受領清償後,於債權人因而受利益之限度內
甲出售A 地予乙,在所有權移轉登記前,A 地被政府徵收,而以B 地補償之。甲取得B 地所有權後,將B 地出售予丙。試問:在B 地移轉登記予丙之前,乙請求甲交付B 地,是否有理由? (A)類推適用民法第225 條第2 項有關代償請求權之規定,所以有理由 (B)依民法第226 條第1 項有關給付不能之規定,請求回復原狀,所以有理由 (C)因為甲不可歸責,所以無理由 (D)因為甲可歸責,所以有理由
下列關於共有物應有部分之處分、變更或設定抵押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A)共有物之應有部分在性質上與所有權並無不同,得設定抵押權 (B)基於抵押權之不可分性,共有物經分割後,應有部分之抵押權原則上不受影響,仍轉載於數個分割後之抵押物 (C)共有物如為協議分割,應有部分之抵押權人同意其分割方法時,抵押權得移存於抵押人分得之部分 (D)共有基地出租時,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基地承租人無優先購買權
下列何者非當然為抵押權之效力所及? (A)抵押物扣押後自抵押物分離之天然孳息 (B)抵押物滅失之殘餘物 (C)抵押物之成分非依物之通常用法而分離成為獨立之動產 (D)抵押物之從物
甲接受好友乙贈與自行車一輛,經丙發現該車係其所遺失之物,向甲請求返還,甲主張其不知情,不予返還,丙遂對甲起訴請求返還該車,訴狀送達予甲後,歷經1 年,法院判決甲敗訴,甲、丙均不再上訴,甲就該車之占有自何時起視為惡意占有人? (A)丙發現該車後向甲請求時起 (B)丙對甲起訴請求返還該車時起 (C)訴狀送達予甲之日起 (D)法院判決確定之日起
甲、乙、丙、丁、戊5 人共有一A 轎車,應有部分各五分之一。依民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經乙、丙之同意,得將A 車設定質權於庚 (B)甲經丁、戊之同意,得將A 車出租於辛 (C)甲得未經乙、丙、丁、戊之同意,將自己之應有部分設定質權於壬 (D)甲得未經乙、丙、丁、戊之同意,修補A 車之破輪胎
甲、乙共有土地一宗,面積2 百坪,應有部分各為二分之一。甲、乙口頭同意將共有土地依東西方向,平均分割為1 百坪,甲取得東邊之1 百坪,乙取得西邊之1 百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共有物之分割是處分行為,故甲、乙共有土地之協議分割契約,應以書面為之 (B)依甲、乙共有土地之協議分割契約,甲、乙已各取得分得土地之所有權 (C)若甲拒絕履行共有土地之協議分割契約時,乙得訴請其履行 (D)若甲拒絕履行共有土地之協議分割契約時,乙得訴請裁判分割該共有土地
甲有下列財產權,試問:何者得單獨成為甲向乙融資時,設定權利抵押權之標的物? (A)A 地之區分地上權 (B)B 屋之最高限額抵押權 (C)C 地之不動產役權 (D)D 公司之債券
甲出賣檜木A、B 2 大塊給乙,每塊價格1 萬元,並交付之,乙將2 塊檜木放在住宅門前廣場。乙同住之表弟工匠丙,一日興起,將A 檜木雕刻成C 佛像,價值3 萬元,B 檜木被住在隔壁之堂兄丁拿去建新房子,成為新房子的主要柱子。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得依民法第767 條規定向丙請求返還A 檜木 (B)乙得依民法第767 條規定向丁請求返還B 檜木 (C)乙為C 佛像的所有人 (D)乙得依不當得利規定向丁請求償金
甲為擔保乙的債權,將其房屋設定抵押權與乙,關於乙之抵押權效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及於房屋及其坐落之土地 (B)不及於抵押後附加於房屋而不具獨立性之車庫 (C)不及於抵押前已加建之獨立閣樓 (D)及於抵押後加建之獨立車庫
甲有自行車1 輛,借給乙使用;乙將該車賣給丙,並與丙訂立租賃契約,使丙取得間接占有,以代交付。請問丙於下列何種情形下取得該車之所有權? (A)乙丙簽訂買賣契約時,丙係善意 (B)乙丙簽訂租賃契約時,丙係善意 (C)乙於租賃期間屆滿後,將該車現實交付於丙時,丙係善意 (D)丙在任何時點善意,均可取得該車之所有權
甲之A 地與乙之B 地相鄰,A 地上有地上權人丙及抵押權人丁,B 地上有不動產役權人戊及承租人己。試問:何人無相鄰關係規定之準用? (A)丙 (B)丁 (C)戊 (D)己
有關兩願離婚之方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應經法院公證 (B)應以書面為之 (C)應有2 人以上證人之簽名 (D)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
有關家庭生活費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自由處分金依規定即為家庭生活費用 (B)家庭生活費用得由夫妻以契約約定之 (C)家庭生活費用得依夫妻經濟能力定之 (D)家庭生活費用得依夫妻家事勞動定之
甲男乙女為夫妻,育有一子丙。甲對丁負有債務20 萬元,立遺囑遺贈戊20 萬元。己受酌給遺產10 萬元。甲死亡時留有遺產100 萬元,其喪葬費用40 萬元。則戊可受遺贈之金額為: (A)0 元 (B)10 萬元 (C)15 萬元 (D)20 萬元
甲男乙女為夫妻,育有子女丙、丁2 人,丙有一子戊。某日丙與甲口角,持刀殺甲未遂而被判刑。乙死亡時其繼承人為: (A)甲丙丁 (B)甲丁 (C)甲丁戊 (D)丁戊
民法關於遺產分割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原則上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以消滅遺產之分別共有關係 (B)遺囑禁止遺產分割20 年者,其禁止效力僅限於10 年 (C)遺產分割後,各繼承人間互負擔保責任 (D)分割遺產時,應保留胎兒之應繼分,並以其母為代理人,以維護胎兒之權利
乙女與甲男婚後旋即懷孕,甲卻因公殉職。甲父丙過度悲傷,亦中風死亡,留有遺產1 千萬元。甲之兄丁主張全由其繼承遺產,有理否? (A)無理,因乙亦得繼承 (B)有理,因無其他繼承人 (C)無理,因胎兒仍有繼承權 (D)無理,遺產應由胎兒、乙與丁共同繼承
甲誤將乙之秧苗及丙之肥料植、灑在鄰人丁之A 地上,致長出纍纍之稻穀。試問:該稻穀之所有權屬於何人? (A)甲 (B)丁 (C)乙丙共有 (D)甲丁共有
甲於前妻過世後,父兼母職養育其現年18 歲之女兒乙。過年時,許多親朋好友贈與乙紅包,甲遂要求乙將紅包統一交給爸爸保管與使用。但是乙拒絕。有關民法對於此等情形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依法甲有權管理乙之紅包 (B)依法甲有權使用收益乙之紅包 (C)甲得不經乙同意,拿乙的紅包來清償自己的賭債 (D)甲得不經乙同意,享有這筆紅包存入銀行之利息收入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原告甲以被告乙、丙所訂立之買賣契約係基於通謀虛偽意思表示所為,應屬無效為由,起訴請求確認乙、丙間該買賣關係不存在。關於乙、丙係基於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而訂立該買賣契約一事,應由甲負舉證責任 (B)原告甲以被告乙、丙就甲所有之A 地無訂立租賃契約為由,起訴請求確認乙、丙間就A 地之租賃關係不存在。關於乙、丙就A 地有訂立租賃契約一事,應由乙、丙負舉證責任 (C)原告甲以被告乙無權占有甲所有之B 屋為由,起訴請求乙返還B 屋。關於乙占有B 屋係無正當權源一事,應由甲負舉證責任 (D)原告甲以其與被告乙間並無債權債務關係,乙受領甲所交付之100 萬元係屬不當得利為由,起訴請求乙返還100 萬元。關於乙有受領甲交付100 萬元之事實,應由甲負舉證責任
關於請求裁判分割共有物之訴訟,下列選項之敘述,何者全部正確?(A)此訴訟為固有必要共同訴訟 (B)准分割共有物之判決含有形成判決之性質 (C)訴訟繫屬中,當事人不得成立訴訟上和解 (D)法院定共有物之分割方法不受當事人聲明之拘束 (A) (A) (B) (C) (B) (A) (B) (D) (C) (A) (C) (D) (D) (B) (C) (D)
A 地之市價為新臺幣(下同)400 萬元,由甲、乙共有,應有部分各為二分之一。甲起訴請求裁判分割A 地,下列何者正確? (A)本件為任意調解事件 (B)本件應適用簡易訴訟程序 (C)本件訴訟標的價額為400 萬元 (D)乙如不服第二審法院所為甲勝訴之判決,得上訴第三審
原告追加之新訴於不備訴之追加要件而遭法院駁回其追加之裁定確定時,下列何者正確? (A)新訴之訴訟繫屬消滅 (B)原告不得就新訴聲請法院審判 (C)原告得於該裁定確定後法定期間內聲請法院就該追加之訴為審判 (D)原告得於該裁定確定後任何時間聲請法院就該追加之訴為審判
甲列乙為被告,聲明求為判決命「乙應給付甲新臺幣15 萬元」,主張甲因乙之過失而受有損害15 萬元,並聲請通知丙(下稱本件訴訟)。下列之選項,何者全部正確?(A)甲並未特定本件訴訟之訴訟標的 (B)甲並未盡主張責任及陳述義務 (C)甲聲請通知丙,並未表明應證事實 (D)為發現真實,受訴法院應迅即傳訊丙作證 (A) (A) (B) (C) (B) (A) (B) (D) (C) (A) (C) (D) (D) (B) (C) (D)
下列何選項之敘述,均不屬於固有必要共同訴訟?(A)繼承人之一人請求分割遺產之訴訟 (B)債權人起訴請求連帶保證人3 人連帶給付欠款 (C)分別共有人之一人起訴請求裁判分割共有物 (D)股東數人提起撤銷股東會決議之訴 (A) (A) (B) (B) (B) (C) (C) (A) (D) (D) (B) (D)
原告甲列乙為被告,聲明求為命乙返還A 屋之判決,主張先位依租賃物返還請求權(下稱a 請求權)請求,備位依所有物返還請求權(下稱b 請求權)請求。試問下列何者錯誤? (A)法院審理之結果認a 請求權及b 請求權均為有理由時,其判決主文為:「被告應將A 屋返還予原告。」 (B)法院審理之結果認a 請求權為有理由時,其判決主文為:「被告應將A 屋返還予原告。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C)法院審理之結果認b 請求權為有理由,a 請求權為無理由時,其判決應命被告將A 屋返還予原告,並於判決理由中就無理由部分為說明 (D)法院審理之結果認a 請求權及b 請求權均為無理由時,其判決主文為:「原告之訴駁回。」
原告甲列乙為被告,向管轄法院起訴,其事實主張:A 地為甲所有,乙未經甲之同意,擅自於A 地上興建B 屋,並偽造相關文件辦畢房屋保存登記,為此,依民法第767 條規定,聲明求為判決命乙將B 屋拆除,並將A 地返還予甲。試問下列何者正確? (A)甲於本件訴訟繫屬後,得聲請法院發給已起訴之證明,再持向該管地政機關為訴訟繫屬登記,此項登記之效力相當於假處分效力,故乙不得於訴訟繫屬中將B 屋移轉予第三人 (B)如受訴法院於審理程序中經調查得知乙於訴訟繫屬後已將B 屋贈與予丙,並辦畢所有權移轉登記,則乙既已非B 屋之所有人,甲之本件請求即為給付不能,受訴法院應判決駁回甲之請求 (C)如乙於訴訟繫屬後將B 屋出售予丁,並辦畢所有權移轉登記,乙仍得繼續遂行本件訴訟,且本案判決效力及於丁 (D)承前項,如受訴法院為甲勝訴之判決,則丁必可提起第三人撤銷訴訟請求救濟
關於訴之追加或變更,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所謂訴之追加,係指原告於起訴後提起新訴,以合併於原有之訴而言 (B)訴是否變更,係以當事人、訴訟標的或訴之聲明等三者之一,於訴訟進行中有無變更為斷 (C)原告依租賃物返還請求權起訴,請求被告交還房屋,嗣後又主張依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請求交還房屋,法院不得就該所有物返還請求權為審判 (D)如法院認為訴之變更合法,應就變更後之訴為判決
關於民事訴訟法第54 條所定主參加訴訟(干預訴訟)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依本條提起之訴,得合併辯論、合併裁判 (B)本訴訟因撤回而繫屬消滅者,依本條提起之訴亦視同撤回 (C)依本條提起之訴應以本訴訟兩造之當事人作為共同被告 (D)法院認為依本條提起之訴訟不備其所定要件而具備獨立之訴之要件時,應將其作為獨立之訴辦理
位於臺灣中部海岸甲縣之Y 化工廠,因排放廢氣損及甲縣X1、X2、X3、乙縣X4、X5、X6、丙縣X7、X8 等農民之作物。X1……X6 選定X1 為選定當事人,向有管轄權之甲法院對Y 提起損害賠償之訴,並聲請法院公告遭受同樣損害之人於某日前併案請求。X1 之訴訟進行中,X7、X8 向損害結果發生地之丙法院對Y 提起損害賠償訴訟。問:關於管轄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丙法院無管轄權,X7、X8 不得向丙法院提起 (B)X7、X8 未於規定期日屆至前,向甲法院為併案請求,已喪失訴權 (C)X7、X8 之請求權與X1……X6 之請求權為各自獨立,所以得向丙法院起訴 (D)丙法院必須將X7、X8 之訴移送甲法院管轄
原告甲列乙為被告,請求乙返還某日之借款新臺幣(下同)150 萬元(下稱系爭借款)。乙否認有在該日向甲借用系爭借款之事實。甲乃提出以乙之名義寄送予甲之信函一紙(下稱系爭信函),內載:「本人近來因資金周轉發生問題,之前向台端(甲)借用之150 萬元無法如期返還,請求寬限1 個月。」試問下列何者正確? (A)如乙就其曾寄送系爭信函予甲一事不爭執,應就系爭借款之事實發生訴訟上自認之效力 (B)如乙不能證明未寄送系爭信函予甲一事,則可認定乙有向甲借款一事 (C)如乙就其曾寄送系爭信函予甲一事不爭執,則足可據此逕認定乙有向甲借用系爭借款一事 (D)如乙就其曾寄送系爭信函予甲一事不爭執,並抗辯已清償系爭借款,則可認定乙有向甲借用系爭借款一事
下列關於「第二審上訴」之敘述,何者錯誤? (A)提起上訴,應於第一審判決送達後20 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B)對於簡易訴訟事件之第一審判決,得上訴於管轄之地方法院 (C)上訴有不合法情形,若已經原第一審法院定期間命其補正而未補正,第二審法院得不命補正,逕以裁定駁回上訴 (D)提起上訴應以上訴狀表明對第一審判決不服之程度及應如何廢棄或變更之聲明,並表明上訴理由。若上訴狀未具上訴理由者,原第一審法院應定期間命其補正,逾期未補正者,該第一審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上訴
原告甲列乙為被告,聲明求為判決命乙給付甲新臺幣(下同)60 萬元,主張:乙於某日簽發同額支票一紙,以資清償積欠甲之貨款,經於票載發票日提示未獲付款,爰依票款請求權為請求等語。關於本件訴訟,下列選項中之敘述何者均為正確?(A)當事人得合意適用小額訴訟程序 (B)法院得依職權以裁定改用通常訴訟程序 (C)法院應對甲闡明是否主張貨款請求權為請求 (D)甲得於上訴程序追加依貨款請求權為請求 ⑤如第一審法院准許甲追加依貨款請求權為請求,得依當事人之合意繼續適用原程序 (A) (A) (C) (B) (B) (D) (C) (C) (D) (D) (C)⑤
甲1 起訴請求乙應返還A 地予甲1、甲2、甲3,其主張之事實及理由略為:A 地係甲1、甲2、甲3繼承而來,遭乙無權占有使用中,乙應返還A 地予共有人全體云云。下列何者正確? (A)甲1 不得自行起訴,應由甲1、甲2、甲3 為共同原告,否則當事人適格即有欠缺 (B)甲2 得另行起訴,請求乙返還土地予共有人全體 (C)於訴訟繫屬中,法院得依職權將訴訟事件及進行程度以書面通知甲2、甲3 (D)甲1 如受敗訴判決確定,甲2 因非當事人,不受該判決既判力所及
下列所述之乙或戊,何者並非該選項所指確定判決既判力之所及? (A)破產管理人甲對於破產財團之財產所為訴訟之確定判決,對於破產人乙 (B)法院命被告丙應將A 車返還原告丁之確定判決,對於在訴訟繫屬前向被告丙承租A 車使用之戊 (C)參加人甲經兩造同意代其所輔助之被告乙承當訴訟,法院就此訴訟所為確定判決,對於脫離訴訟之乙 (D)原告丙基於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訴請被告丁返還B 車,法院判決丁敗訴之確定判決,對於在訴訟繫屬後向被告丁買受而占有B 車之戊
下列選項所敘述聲明參加訴訟之人,何者均屬就本訴訟具有法律上利害關係?(A)甲列乙為被告,主張其自丁受讓丁對乙之新臺幣(下同)80 萬元借款債權,爰聲明求為判決命乙給付甲80 萬元。丙主張甲自丁受讓上開借款讓與之前,丁已將該債權讓與丙,為輔助乙而聲明參加訴訟 (B)甲列乙為被告,主張其向乙買受A 屋,因A 屋嚴重漏水致發生損害,爰聲明求為判決命乙給付甲20 萬元。丙主張A 屋係其出售予乙,倘乙因A 屋漏水而須賠償甲,乙將向丙求償,為輔助乙而聲明參加訴訟 (C)甲列乙為被告,基於贈與契約,聲明求為判決命乙給付60 萬元;甲向丙借款50 萬元未還,丙為輔助甲而聲明參加訴訟 (D)甲主張其債務人乙對丙有100 萬元債權怠於行使,為代位行使乙對丙之債權,乃列丙為被告,聲明求為判決命丙給付乙100 萬元,由甲代為受領。乙為輔助甲而聲明參加訴訟 ⑤甲基於與乙所簽訂之買賣契約,聲明求為判決命乙將C 屋所有權移轉登記予甲,乙於訴訟繫屬中將C 屋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丙,丙為輔助乙而聲明參加訴訟 (A) (A) (B) (C) (D) (B) (A) (B) (D)⑤ (C) (A) (B) (C) (D)⑤ (D) (B) (C) (D)⑤
甲對乙訴請給付買賣價金新臺幣300 萬元,並向法院聲明願供擔保為假執行宣告。第一審法院判決原告甲勝訴,並宣告甲以100 萬元為被告乙供擔保後得為假執行,並准被告乙以300 萬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後,免為假執行。乙對此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請問:若甲於第二審程序中,就該價金債權向法院聲請對乙為假扣押裁定,法院應否准許? (A)應准許為假扣押,因為甲有保全價金債權之必要 (B)應准許為假扣押,但以甲能釋明乙有脫產之虞為限 (C)不應准許為假扣押,因為甲已取得執行名義,無聲請假扣押之必要 (D)不應准許為假扣押,除非乙已提供擔保而免為假執行
下列關於保全強制執行之假處分(請求標的物之假處分)之敘述,何者正確? (A)甲起訴請求乙給付貨款,獲勝訴判決確定後,發現乙準備將其所有不動產移轉與丙,甲得聲請假處分,禁止乙將不動產所有權移轉與丙 (B)甲起訴請求乙給付貨款,第一審為甲勝訴判決,並准甲對乙財產假執行,甲聲請執行法院強制執行乙之財產,乙恐其財產遭拍賣,得聲請假處分,禁止甲對其財產為假執行 (C)甲主張其雇主乙所為終止勞動契約意思表示無效,起訴請求確認兩造間僱傭關係存在,恐乙拒絕給付工資,得聲請保全強制執行假處分,命乙按月給付工資 (D)甲依買賣關係起訴請求乙交付某房屋,因見乙擬僱工將買賣標的物之房屋拆除,得聲請假處分,禁止乙拆除房屋
X 起訴請求Y 給付買賣價金500 萬元,第一審法院判決X 就300 萬元之請求給付有理由,其餘之訴駁回。針對此判決,Y 就命其給付200 萬元之部分提起上訴,X 於上訴期間內則未聲明上訴。第二審法院經實體審理後,判決Y 上訴有理由;對此第二審判決,經X 提起第三審上訴後,最高法院將第二審判決廢棄發回。試問:在第二審之更審程序中,Y 得否將其上訴聲明由200 萬元擴張為300萬元? (A)可以,因為法律並未規定Y 於廢棄發回的更審程序中不得擴張上訴聲明 (B)可以,如果X 並未聲明異議 (C)不可以,因為第一審判決就Y 敗訴而未由Y 聲明上訴的100 萬元部分,在Y 收受第一審判決送達後之20 日不變期間經過後,即已確定 (D)不可以,因為Y 在原來第二審上訴程序中未擴張其上訴聲明,第一審判決就Y 敗訴而未由Y 聲明上訴的100 萬元部分,因而歸於確定
原告甲列乙為被告,向該管法院起訴,其事實主張略以:乙未經甲之同意,擅自於甲所有之A 地上興建違章建築B 屋,爰依所有物返還請求權及妨害排除請求權,請求乙將B 屋拆除後,將A 地返還予甲云云。乙於訴訟中抗辯B 屋非其所興建,嗣甲、乙達成協議:就甲主張B 屋係乙所有一事,乙於本件訴訟中不再爭執(下稱系爭協議)。試問下列何者正確? (A)B 屋之所有權歸屬,係屬甲於本件請求有無理由之前提法律關係,不容許當事人成立協議,故系爭協議不生效力 (B)系爭協議必須於公開法庭為之,始生訴訟法上之效力 (C)受訴法院應將系爭協議內容採為本案判決之基礎 (D)系爭協議成立後,乙仍得提出證據證明B 屋事實上係由丙所建造,而否認B 屋係乙所有
為達成民事訴訟審理集中化之目的,下列何者正確? (A)受訴法院於受理民事事件後,均應一律先踐行書狀先行程序,由兩造充分交換準備書狀後,法院才可定期開庭審理 (B)法院得斟酌事件之性質及案情難易程度,先定期開庭審理,再由兩造進行書狀交換程序 (C)為維持法院之客觀、中立,受訴法院不應介入當事人之爭點整理程序 (D)受訴法院為明瞭案情,應先調查證據,再由兩造當事人就調查證據結果整理爭點
甲欲起訴向乙請求清償買賣價金新臺幣(以下同)100 萬元,其起訴狀應如何記載,始合乎起訴時應就訴訟標的予以特定之要求? (A)甲僅表明因乙積欠貨款未清償而起訴 (B)甲僅表明其係根據民法關於買賣之規定起訴,但未陳述原因事實 (C)甲僅表明兩造於2009 年3 月15 日成立買賣契約,甲將A 車出賣給乙,約定價金120 萬元,乙僅給付20 萬元後,其餘款項均未給付,故依價金給付請求權起訴云云,但未引用任何法條 (D)甲僅表明其係基於價金給付請求權起訴
關於訴訟參加(從參加),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訴訟之裁判已終局確定,未曾參加本訴訟者,仍得輔助一造提起再審之訴 (B)須有法律上利害關係之人始能為訴訟參加,僅具經濟上利害關係者,不得為之 (C)當事人對於第三人之參加,得聲請法院駁回 (D)參加人不得為被參加人提起反訴
甲起訴主張乙在某年月日辱罵甲,造成甲精神痛苦,爰起訴請求乙給付新臺幣1 元整之損害賠償。對於此訴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應繳納裁判費新臺幣5 百元 (B)此程序因與法院訴訟成本支出不成比例,法院應以其欠缺權利保護必要,判決駁回此一訴訟 (C)在此程序中,若法院判決乙敗訴,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D)此一程序涉及精神損害,應適用簡易程序
原告起訴請求被告應給付新臺幣(以下同)80 萬元,並陳述下列之事實及理由,請判斷何者為適用簡易訴訟之事件? (A)被告自2009 年3 月1 日起即積欠承租原告所有A 屋之租金,每個月8 萬元,累計至租約終止之日止,合計為80 萬元,為此請求被告給付租金80 萬元 (B)被告於2009 年3 月1 日為原告手術割除盲腸,但於手術後卻因過失未將止血紗布取出而留置於原告腹中,造成原告感染發炎,又再次進行手術,為此請求被告給付原告醫療費用及慰撫金合計共80 萬元 (C)被告於2009 年3 月1 日向原告購買A 車一輛,價金約定100 萬元,尚有餘款80 萬元未給付,為此請求原告給付買賣價金80 萬元 (D)被告於2009 年3 月1 日向原告借款80 萬元,經多次催告,均拒不返還,為此請求被告返還借款80 萬元
非法人團體之A 校友會,將其所有之土地及建物登記於當時會長甲之名下。嗣因甲辭任,會長一職經校友會選任乙擔任。由於甲遲不將上列土地及建物移交登記於乙的名下,如乙擬對甲起訴,應以下列何人為原告? (A)乙 (B)A 校友會(法定代理人乙) (C)A 校友會員全體 (D)A 校友會全體選定當事人乙
甲(住所在臺中市)為開設餐廳營業,邀乙(住所在高雄市)作為甲向臺北市大安區之丙銀行貸款新臺幣1 千萬元整之連帶保證人。其貸款合約中第20 條並約定:「雙方如因系爭契約發生任何訴訟糾紛,合意由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詎甲未依約履行返款,經丙銀行催告不理。問:關於管轄權之下列敘述,何者全部正確?(A)丙可對乙向高雄地方法院起訴請求給付甲所欠系爭借款,該法院有管轄權 (B)丙可對甲向臺北地方法院起訴請求返還系爭借款,該法院對此事件有管轄權 (C)丙可對甲及乙向臺中地方法院起訴請求返還系爭借款,該法院對此事件有管轄權 (D)丙可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對甲發給給付該欠款之支付命令,該法院對此有管轄權 ⑤在強制執行時,丙銀行可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執行甲所有坐落基隆市之B 屋,該法院對此事件有管轄權 (A) (A) (B) (C) (B) (A) (B)⑤ (C) (B) (C) (D) (D) (A) (C) (D)
關於移送管轄制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法院對於訴訟有管轄權,亦得依職權移送較適當之他法院 (B)准許移送訴訟之裁定,得聲明不服 (C)受移送之法院,應受拘束,即使專屬他法院管轄,亦不得再移送該法院 (D)原告與被告均得聲請移送管轄
原受僱於Y 建設公司擔任秘書工作之X,對Y 公司起訴請求給付資遣費,同時為保全債權,並對Y公司聲請為假扣押;此外,X 因無資力聲請訴訟救助經法院裁定准許。試問下列關於此假扣押聲請之敘述,何者錯誤? (A)法院就此假扣押裁定所命供擔保之金額多寡,得依法酌定之 (B)法院就此假扣押裁定所命供擔保之金額,由於甲已取得訴訟救助之裁定,得免予繳納 (C)即使X 已釋明假扣押之請求及原因,法院仍得於假扣押裁定中命X 供擔保 (D)若法院准為假扣押,無論Y 是否聲請,法院應在假扣押裁定中記載Y 公司得供擔保或將請求之金額提存而免為假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