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交易場所應辦理登記及申請執照,未領有執照,不得經營性交易。
(……以下略)
二、T 直轄市主管建築機關依建築法規定,委託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指定之民間檢查機
構,代辦建築物附設機械停車設備之竣工檢查、每年定期安全檢查,以及核發使用
許可證等事項。今因前揭民間檢查機構所聘檢查員之簽證不實等缺失,導致承租該
不合格停車設備之使用人受有損害,試問:
依行政程序法及國家賠償法等規定,何者應負最終之行政上損害賠償責任?(25 分)
事故發生前,承租該停車設備之使用人,如預先發現該停車設備確有不合格之情事
者,其得否及如何請求主管機關命該停車設備之法定管理人應停止使用?(25 分)
101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試題 代號:90110
類 科: 律師
全一張
(背面)
三、男子A 原就讀某軍官學校,87 年間因故遭退學,100 年3 月1 日其父B 突接獲該校
書面通知,以其為當時之保證人為由,限期命其賠償A 男在學期間之公費新臺幣
20 萬元,若逾期不履行,將依法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試問:
該軍校得否以B 逾期未清償為由,逕行將上述通知書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20 分)
倘行政執行分署對B 發出執行命令,B 如有不服,得否逕行提起訴願?(10 分)
倘B 認為該請求權已罹行政程序法第131 條規定之五年時效而消滅,拒絕清償。該軍
校認為本案是行政程序法施行前之案件,不適用該條之規定,應類推適用民法第125
條,乃提起行政訴訟。行政法院援引97 年高等行政法院法律座談會之研討結論,判
決該軍校敗訴確定。該軍校如仍不服,得否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20 分)
附錄
民法第125 條
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但法律所定期間較短者,依其規定。
四、民間廠商甲依政府採購法以新臺幣(下同)45 萬元標得某採購案,履約期間自98
年1 月1 日至99 年12 月31 日。嗣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以甲於履約期間僱用員
工總數逾800 人,惟僅進用原住民1 人,乃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之規定,作成
A 函,以甲進用原住民未達法定標準,命甲繳納依差額人數乘以每月基本工資
17,280 元計算之代金。甲則以其標案金額甚微,所獲利益甚少,且已盡招募之能事,
惟仍無法順利依法定標準進用原住民,不願繳納。
請試論:
A 函是否屬行政處分?又上開代金之法律性質為何?是否屬行政罰法上所稱之「
行政罰」?(20 分)
於行政訴訟程序中,甲如主張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2 條第1、3 項及第24
條第2 項規定違憲,從而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據以作成之A 函自屬違法等語,
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面對此一主張,應如何處理?如甲上開主張不為法院所採,於
受敗訴判決確定後,尚有何救濟途徑?(15 分)
甲主張上開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相關規定違反比例原則,是否有理由?(15 分)
附錄
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
第1 條
為促進原住民就業,保障原住民工作權及經濟生活,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12 條
(第1 項)依政府採購法得標之廠商,於國內員工總人數逾一百人者,應於履約期間僱用原住民,其人數不得
低於總人數百分之一。
(第 3 項)得標廠商進用原住民人數未達第1 項標準者,應向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之就業基金繳納代金。
第23 條
(第1 項)中央主管機關應於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項下設置就業基金,作為辦理促進原住民就業權益相關事
項;其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第 2 項)前項就業基金之來源如下:
一、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
二、依本法規定所繳納之代金。
三、本基金之孳息收入。
四、其他有關收入。
(第3 項)中央主管機關辦理原住民就業服務及職業訓練事宜所需經費,得提工作計畫及經費需求,送就業安
定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支應之。
第24 條
(第 2 項)前項及第12 條第3 項之代金,依差額人數乘以每月基本工資計算。
(第 3 項)依本法應繳納之代金,經通知限期繳納而仍不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