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光電上市公司總經理甲,每年均領有大量的員工分紅股票。2010 年1 月3 日,其
投資顧問建議固定出脫該員工分紅之股票,將其賣得之價金轉買其他非光電業之股
票,以分散投資之風險,創造更大之財富。2010 年1 月5 日,甲遂以書面委託券商
自2010 年1 月起至2012 年12 月止,於每月的第一個交易日,以上月最後交易日
的收盤價,固定賣出5,000 股其名下A 光電公司股票。2011 年12 月底,甲實際知
悉A 光電公司之重量級顧客明年即將轉單,2012 年1 月15 日,A 光電公司於股市
觀測站揭露該重大利空消息,A 光電公司之股價即連續跌停一周。試問,甲於2012
年1 月之賣出行為,是否構成內線交易?又倘若2011 年12 月底的重大消息為「利
多」而非利空,甲取消2012 年1 月之預定賣出行為,延至2012 年1 月底賣出,該
取消交易之行為,有無構成內線交易或違反證券交易法其他規定?(4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