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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廉政/法律政風 103 年刑事訴訟法概要考古題

民國 103 年(2014)法律廉政/法律政風「刑事訴訟法概要」考試題目,共 8 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0 題選擇題 + 8 題申論題

試述法院得不經言詞辯論而為判決之情形?(25 分)
司法警察某甲持法官簽發之拘票到被告乙之住處拘提某乙,經與乙同住之其配偶丙 開門後,甲出示拘票,隨即在乙、丙住處實施搜索。甲進入乙之臥室,打開其使用 書桌之小抽屜,赫然發現具有殺傷力之制式手槍一支,甲隨即將該支手槍扣案,之 後並在該臥室衣櫥內,發現躲藏在該處之乙,而將其拘提到案。警察甲後來將該扣 案手槍移請地檢署偵辦,檢察官偵查後認為乙涉犯無故持有手槍罪嫌將其向法院提 起公訴。請附理由回答:甲搜索並扣得上開手槍之行為,是否合法?(15 分)又該 手槍在乙被訴案件中,審酌有無證據能力的標準為何?(10 分)
試述被告得聲請檢察官迴避之事由?(25 分)
檢察官以甲涉犯刑法第320 條之竊盜罪嫌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依通常程序開庭行 準備程序時,發現甲具有原住民身分,雖甲沒有選任律師為其辯護,但法院認為甲 對檢察官起訴之事實全部自白,法官認為案情單純,隨即綜合甲之自白及其他補強 證據判處被告有罪。請附理由回答:法院上開程序之進行是否合法?(25 分)
甲因涉嫌殺人未遂,被檢察官提起公訴。審判期日前,法院已合法通知甲選任之 辯護人A 到場,A 卻因可歸責於己之事由,並未於審判期日到場。審判長認為本案 證據不足,為免耗費司法資源,乃當庭指定公設辯護人B 為甲進行辯護。審理後, 審判長隨即宣示辯論終結,其後亦宣判無罪。請詳述本案之程序是否合法?(25 分)
被告某甲在法院審理時向法官說:「我在警察局被刑求,所以才做出不實的自白。 請法官明察,還我清白。」檢察官聽聞,即要求被告說明如何被刑求,此時被告之 選任辯護人某乙向法官表示:依法應該要由檢察官來證明被告在偵查中的自白有任 意性,故要被告拒絕說明,並請法官命檢察官證明該自白具有任意性。請附理由回 答:選任辯護人乙上開主張是否合法?(25 分)
司法警察A 以B 涉嫌販毒為由,取得對B 住宅之搜索票,其「應扣押之物」欄記 載「有關犯罪贓證物及犯罪所得之物」。A 執行搜索時,果然於B 宅之櫥櫃內發現 海洛因30 公克。試問:A 所取得之海洛因得否作為證據?(25 分)
檢察官偵查某甲涉犯販賣毒品案件,傳喚某甲之配偶乙為證人到案,經對乙告以具 結之義務及偽證之處罰,即命乙在結文具結後,對乙進行訊問。請附理由回答:檢 察官對乙進行之訊問程序,是否合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