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廉政/法律政風 103 年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概要考古題
跨年同科9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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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4 題
103 年申
第 1 題某直轄市市長欲競選連任,該市民政局局長亦表示同時參加下任市長選舉。二人均 已完成登記參選之程序。請問於此情形,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對此二位首長所屬機關 之人事任用與遷調權限有何限制?(25 分)
103 年申
第 2 題某公務人員於任用之時具有雙重國籍,任用後始為服務機關知悉。請問此時服務機 關依法應為如何處置?若其於任用後,始擁有外國國籍,服務機關依法應為如何處 置?其已支領之俸給,又應如何處理?(25 分)
103 年申
第 3 題對於擬考列丁等之公務人員,應給予何種正當法律程序之保障?公務人員對丁等考 績之評定,得如何救濟?(25 分)
103 年申
第 4 題某國立大學政治系教授甲參與公職選舉,其同系同事乙與系主任丙與之熟稔,欲於 課餘時間及假日,參與甲之競選活動。請問其應受何種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限制? (25 分)
同年其他科目103 · 10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