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情2021-10-30
我慢慢覺得,如果想要得到什麼東西,就做好自己該做的,不張揚、有點耐心,別時刻抱有過多的希望,過一段時間後,水到渠成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
但如果特別心急,特別用力,最後往往什麼都做不成,真的,生活有時候就是這樣,過度用力,容易疲憊,當你有所執念,發自內心不care時,反而好結果會如約而至,當你真正放下後,一切都會朝你期待的方向發展。
當然這意思也不是不用努力,勤勤懇懇的學習、工作,按時完成與制定計畫,不拖延,這本來就是基本中的基本。但與此同時,適時嘗試接觸新領域,看書、運動、烹飪,甚至看部新的劇也很重要,主要是要對世界充滿熱誠與好奇心。
每個人的花期不同,不必焦慮別人比你提前擁有。人跟人的生活節奏不一樣,當你平靜地把該做的事都做好,生活就會把該給你的東西,在合適的時候一樣一樣都給你,好的人生,是不慌不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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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2021-10-28
身為一個全職考生,常常因為各種朋友的社群動態影響心情,有時候真的會沒來由的產生「我到底在幹嘛?」、「我為什麼這麼廢」等各種負面情緒,但後面跟學姊促膝長談後,得到了一些啟發,在此分享給大家。
接受自己的現狀:焦慮來源可能來自於家人的話、朋友的動態,又或者補習班同學超狂的成績,會開始覺得自己根本跟不上周圍人的步調,大家都在前進,只有我還留在原地的那種落寞。
小建議:放寬心,顯年輕(不知道有沒有人知道這個梗),認清「每個人的人生都是不一樣的軌跡」,減少情緒內耗,並且藉由讀書計畫或目標清單,意識到自己也正在腳踏實地、一點一滴的進步,且每一天都在朝目標前進!(相信蛋堡的話,這些都是過程)
B. 善用吸引力法則:看起來有點迷信,但實際做起來真的會讓備考期順利很多
《秘密》:「當你保持一個好的心情,你就會吸引好的人和事物。」
Step1. 找到並想清楚你真正想要的東西,列出清單〈向宇宙許願〉
Step2. 陳述願望,〈真心的為自己高興、愛自己〉
Step3. 保持積極樂觀的心態做每件事
Step4. 保持感恩,感謝這一切最好的安排
上面這些看起來有點迷信,但重點在於「努力形成積極樂觀的心態,別被自己胡思亂想、天馬行空的困難打敗」
在長談的過程中,學姊有一番話講得很好,我覺得可以跟大家分享:「如果決議要做一件事情,就不要問自己和別人值不值得。心甘情願才能理所當然,理所當然才能義無反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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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2021-10-24
如題
找了一圈都沒看到類似客服的地方
fb也沒有粉專之類的
沒有合適的版只好發在這🥺
https://i.imgur.com/I3SsPE1.jpeg
🗣️ 心情2021-10-23
1. 定的目標太高:一但無法完成就陷入自責情緒,搞得自己身心俱疲
2. 假日賴床:早上賴到中午,一起床就開始打遊戲或看劇,那天的「開始」基本就毀了,後面自然不會太用功
3. 只學習不實踐:鑽石輸入,銅牌輸出,知道了更有效率的學習/做事方法卻沒有開始實踐
4. 拖延:當不想做一件事時,經常給自己找藉口(e.g.等下再說、明天再說、考試前再說)
5. 用自己的弱勢與他人優勢做比較:比不過就心態炸裂,如跟全職考生比可分配的時間、跟學長姐比應考經驗,直接被屌打,完全沒必要
6. 沒有設定deadline:很容易被惰性打敗,事情一拖再拖,離目標漸行漸遠
7. 不肯遠離看不起自己的人:甚至還想故意討好那些人,讓他們持續影響你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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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2021-10-19
昨天看到這個新聞後,還是掉下眼淚
我也曾是受害者,過去遇到了不好的人
將交往中偷拍的影片上傳到網路上
在接受了長達3年多的心理治療與家人陪伴後才慢慢回復正常
「那樣的痛不像跌倒挫傷,經歷一段時間後就會自然癒合,相反的,它就像懸在痂上的一根刺,每當想起那段回憶,傷口就會再度被劃開。」
當時做心理諮商的時候,遇到一個跟我有相同經歷的女生,她的這些句話讓我時至今日都印象深刻
想告訴各位的是,一支影片是真的能夠毀掉一個人
最恐怖的是,那種影片現在甚至只要「累積足夠多當事人照片跟影片」就可以被製作出來
我雖然不是公眾人物
完全能夠理解那種感覺,3年多來
無時無刻都在擔心自己的影片會不會被身邊人看過甚至被陌生人轉發
根本沒辦法專心工作、學習,甚至跟朋友間正常的人際交流的感到恐懼
即使只看過一次影片,每一幀卻會死死印在腦中
只能靠安眠藥睡著
情況最糟的時候甚至一度有輕身的打算(錯誤示範,請勿模仿)
到現在都還沒辦法與伴侶進行那方面的行為
我來告訴各位散佈影片的對方得到了什麼刑責
20萬罰金、民事賠償22萬,完全不用被關
對,造成我一生都無法抹滅的傷痛,3年多無法正常工作與學習,受害者只得到22萬的民事賠償
把賠償的部分列出來,不是想為自己抱屈
而是真心希望大家都能夠正視這個問題
附上相關的現行法條:
刑法第315條之1: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刑法第319條:
第三百十五條、第三百十五條之一及第三百十六條至第三百十八條之二之罪,須告訴乃論。
刑法第 235 條: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前二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這邊引用呂秋遠律師貼文:「如果網路性暴力、性霸凌,竟然可以輕輕放下,搭配這個社會許多人對於女性的偏見,例如『就是因為她平常的行為不檢點,才讓人家有機會』之類的論調,台灣距離性別平等的目標,可能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畢竟,今天我們不發聲,明天事情就會在我們身上發生。」
沒有人應該要為「自己不同意或根本沒做過」的行為買單
很幸運的,我遇到現在的男友
現在慢慢走出來了,已經能夠正常的工作生活
希望台灣能夠盡快立定相關法律
也願這個世界上不要再有人跟我有一樣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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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2021-10-17
Dear 所有高普考生:
辛苦了!
今年真的是特別難熬的一年
疫情讓考試延期、圖書館關閉
想必各位的身心靈都受到了莫大的煎熬
希望今天考完之後可以暫時先放下肩上的重擔
跟久未見面的好友吃個飯、看個電影
又或者跟家人聊聊天也好
同為今年一起奮鬥的考生
不論誰最後上榜都先在此送上祝福
因為只有考生才會知道考生背後的血淚辛酸
希望所有人都能取得理想的結果
我自己也是今年高普考的考生
身邊有一位同考場的朋友剛考完出來就抱著我哭
看了真的覺得好心疼
我想一定有很多人都會陷入「我怎麼這麼爛都不會寫」的自責情境中
但我只想告訴你
嘿~還有我在這裡陪你
每個人都會有失常或犯錯的時候
千萬不要妄自菲薄
眼淚擦乾後再站起來就好
我們一定會一起變得更好的
能夠撐完考試的你本身就很堅強了
在此想給各位高普考考生一些溫暖
加油💪
我們一起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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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2021-10-12
如題,昨天滑手機看到法白的文
今年的連假竟然都放完了😢😢
一想到現在開始年底前都只剩下週休二日就有點莫名感傷
想說來研究一下明年有哪些連假
廢話不多說
直接上圖:
https://i.imgur.com/9xLlL56.png
總共28天
算一算比今年少了5天
不知道大家有什麼規劃呢?
(希望疫情不要再來攪局了)
這邊也附上今年的:
https://i.imgur.com/iBzSmbE.png
哭了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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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2021-10-11
昨天是我的23歲生日
同時大概也是這輩子最難忘的生日之一
我跟我妹差五歲
他從小就不愛唸書
後面也沒有上大學
今年高中一畢業就去工廠工作
因為性格差異
我們其實互動很少 關係也不太親近
小時候時常吵架
我呢 其實也不是多愛唸書
但因為家庭經濟狀況的關係
自己逼著自己念
好不容易上了台北國立的大學
今年剛畢業決定要考公務員
但南部鄉下實在沒什麼補習班
這個月出跟家人吃飯的時候有跟他們談到買線上函授的事情
家裡人的觀念比較傳統
聽到我要當全職考生的時候氣氛變得有點僵
因為小表姐之前也說過他要準備國考
結果一待就是3年
畢業到現在都沒工作過
其實能感覺到爸媽並不太同意
我妹也只是沈默的聽完我講這一切
直到昨天
我要出門去市區找學習小組成員時
在房門口看到這個
https://i.imgur.com/MKqI3G0.png
幹不行我真的眼淚泛出來
我跟我妹真的是平常一天講話不超過三句的那種
以前也沒有互送生日禮物的習慣
🥲🥲🥲🥲🥲🥲🥲
不行 我一定要考上!!
111三等一般行政~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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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2021-10-07
雖然說中秋節過完就已經開學了,但是那時候還是全體上線上課,再來就是分流上課,大家一定沒有準備好迎接開學~下禮拜就要實施全校到校上課了,相信各位學生包括我在內,內心都慌慌的,就是那種既期待又害怕受傷害的感覺吧😂😂
疫情影響上課、選課、生涯規畫及人際關係等,變動大加劇學生無助與疏離感,易產生焦慮與憂慮。原本可能的安排全部被打亂。五月中因本土疫情爆發,全國學校一路停課至暑假。
一名頂大教授分析,一連串的變動讓大學生可能會面臨無助與疏離感,以往可能不會出現的親子衝突、朋友間陌生、學習遲滯,都有可能在新學期產生。
這種情況下的我們就應該多多充實自己,讓自己身心靈都回到以前的狀態,不要緊張不要慌張,按照自己的步調慢慢往前,
調適自己的情緒和心態我覺得往往比考試成績重要很多,希望大家都可以以一種開心和認識新朋友以及學習新知識的情況下進入學校,而不是排斥他,好心情才能讀好書~
希望大家都可以戰勝開學症候群😭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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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2021-10-06
我的前妻 因為對於我在婚姻的時間裡發生爭吵
帶著孩子 前往躲會娘家 多次要求探視小孩都不答應
並脅迫我簽下離婚 才願意給我探視孩子
長達4個月都沒辦法看到我的孩子
之後和解庭 和解官讓我帶回小孩3個月照顧
隔週六.日可讓妻子帶回家探視陪伴
並安排下一次和解
在這3個月中 我前妻只來帶過小孩一次 而且只有帶一天
之後達成和解 離婚 小孩監護權 在我這了
但到現在我前妻還是不願意來探視孩子
孩子多次在房間角落哭泣 而且不願意讓我發現
我都必須發現並主動關心孩子 孩子才願意說想媽媽
這個狀況跟前妻溝通 前妻卻不願意探視孩子
甚至說 孩子會這樣都是因為我造成的
還會以監護權在我這裡為理由 來督促我教育孩子
並非要將離婚 感情之間的問題 牽拖給孩子
與前妻溝通 卻警告我 若再跟她講 就要報警
孩子因為無法看到媽媽 得不到母愛 傷心難過
我深怕孩子有不好的心理影響
但我不知道有沒有辦法 可以有機構或是法律可以阻止我前妻對孩子這般的冷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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