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最新話題

生活法律1200daily
兄弟姊妹共同繼承房子,意見喬不攏怎麼辦? 4種法律解方

https://www.gvm.com.tw/article/85812 父母好意留下的房產,卻變成兄弟姊妹爭執的導火線? 日前有新聞報導,一位老先生過世後,留下一棟價值超過千萬的老屋,由4位子女共同繼承。由於兄姊各有家庭,手足當中,只剩未婚的小弟住在老家。但繳稅時,小弟卻認為其他人也該平分地價稅、房屋稅,讓兄姊相當不滿。此外,當房子由多人共同繼承時,有人想賣、有人不想,意見不合的情況也時有所聞。 元鴻法律事務所律師陳慶鴻、楊媛婷指出,在實務上,土地、房地產因為代代傳承,產權愈分愈細的情況並不罕見。一塊土地,可能有上千、甚至上萬位地主。複雜的產權不僅導致土地和房產難以利用,也容易造成共有人之間的紛爭。 和他人共同繼承房產或土地,該注意哪些事情?倘若大家對房產、土地的處置有不同想法,如何避免紛爭、圓滿解決? 繼承房產必知!「分別共有」與「公同共有」,差在哪? 楊媛婷指出,繼承人在討論如何處理房產以前,需先釐清什麼是法律定義的「共有」。法律上的「共有」有2種:公同共有和分別共有。想登記分別共有,在辦理遺產繼承時,須經所有繼承人協議。若沒有經過這道手續,則各繼承人對遺產均為公同共有。 公同共有和分別共有,在法律及稅賦上有很大差異,但一般人往往難以理解。陳慶鴻舉例說明,假設一棟價值1500萬、位於信義區的老屋有3位繼承人小明、小美和小華,一年需繳交的地價稅和房屋稅總和為1500元。在公同共有的情況下,如未推選管理人,則3人均為房屋稅、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 每年,國稅局會通知3人這棟房子的房屋稅和地價稅金額。當大家都不繳稅時,小明、小華和小美會同時收到欠稅傳繳通知。且3人不能主張自己僅有1/3的產權,只要繳500元的稅款。 法律規定,『公同共有人對全部應納稅捐負有連帶責任』。只要3人繳交的總額不到1500元,國稅局就會持續向他們追討。 楊媛婷指出。 而分別共有,則是3人各自持有1/3的房地產「持分」,各自需繳交1/3的房屋稅、地價稅。換言之,小明、小華和小美分別只需繳交500元的房屋稅、地價稅。辦理分別共有,較能清楚地釐清所有繼承人的權利義務。不過需注意的是,戶籍已遷出老家的人,需繳交的房屋稅、地價稅,可能不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共同持有房子麻煩多,零碎的房屋產權怎麼「用」?4種可能的法律解方 人多嘴雜難辦事,多人共同持有的房產、土地難以利用,甚至可能因為繳稅問題,引發親人之間的嫌隙。零碎的房屋產權,該如何整併、變現? 陳慶鴻提出,法律上可能的解方有4種: 1. 以市價將持分出售給其他共有人 將自己手中的持分賣給其他共有人,是最簡單的處理方式。以前述案例來說,小明可以用500萬的價格,將自己手中1/3的持分賣給小華或小美。但前提是3人已辦理分別共有,如果房產在公同共有的情況下,無法交易持分。 但需注意的是,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二親等以內親屬間的財產買賣以贈與論。賣方除了土地增值稅,也會被課徵贈與稅。 根據財政部公告,2022年起,每人每年的贈與稅免稅額為244萬。以小明和小華的交易為例,因為金額超過244萬元,需要另繳贈與稅。除非兩人能向國稅局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證明小華確實有付款給小明,且該筆款項也不是由小明借給小華,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商借而來,才有可能免繳贈與稅。 2. 以持分抵押質借貸款 房地產或土地的持分仍然具有客觀價值,故依照法理而言,持分也可以作為抵押品而向銀行申請貸款,並且可以讓閒置的房產、土地變現為現金流。但陳慶鴻指出,由於擁有持分不代表可以實際利用不動產,因此,除非是極有價值的土地或房產,實務上很難單以持分成功貸得款項。 3. 多數決後合法賣給他人,平分價金 共有人對房產、土地的處置方式有不同想法,怎麼辦? 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第一項規定,「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 簡單來說,當共有人當中有過半數的人同意,且其總持分也超過一半時,就可以合法將房產、土地賣給他人。例如,小明、小華想變賣掉老家,但小美不願意。由於人數和持分已經過半,小明、小華仍可以將老家賣給他人,事後再將賣屋所得按照持分比例分給小美。 但需注意的是,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第四項規定:「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時,他共有人得以同一價格共同或單獨優先承購。」換言之,小明和小華在出售老家前必須先寄存證信函通知小美,確認她是否有意以和外人相同的條件買下兩人的持分。如果在期限前,小美回覆拒絕承買或沒有回覆,小明和小華就可依法將老家賣給他人。 4. 向法院聲請「共有物分割」 不論是公同共有或分別共有,也不管每個共有人持分多寡,任何一位共有人都可以向法院訴請「共有物分割」。而實務判決中,常見的分割方式有「原物分配」、「原物分配兼金錢補償」及「變價分配」等3種。 以前述小明、小華、小美的例子說明,嚴格的原物分配,是指把東西分成3份。例如土地切成3塊,一人分1塊。但因為房屋不能切分,只能原物分配給某一人,再由他以價金補償其他兩人,這就是「原物分配兼金錢補償」。 因此,若小明向法院聲請共有物分割,法院會先對房產和土地進行鑑價。鑑價結果出爐後,法官會進一步詢問小華、小美,是否有意願分割特定的部份,或是願意買下其他人的持分?如果大家都不願意出錢,就會進入變價分配的程序。 所謂變價分配,即是將土地、房地產執行法拍,再將拍賣所得價金按持分比例分給所有共有人。例如,信義區老屋經法拍以1500萬成交。扣除拍賣所得費用,小明、小華、小美可各自分得約500萬元。 陳慶鴻指出, 共有物分割是強制消滅房產共有關係的手段,自家人顧及情面,通常是無法協議才會對簿公堂。但若共有人破產、名下財產被法拍,持分流入外人手中,就很難說了。 他舉例,在法律實務上,有特定人士是以共有物分割之方式謀取利益。依據法律規定,共有人的持分再小,都可合法聲請共有物分割。而其他共有人就得跑法院,實際居住於該房屋之人更可能失去住所。如此一來,房地產的共有人可能須出資買下特定人士的持分,以免影響居住其中的人。 以前述信義區的老屋為例,3位共有人中,可能只有小美仍住在老家。但小明不幸破產,持分被法拍落入特定人士小強手中。若小強向法院聲請共有物分割,小華或小美至少要出500萬買下小強1/3的持分,才能保住安身之地。但若小華或小美無力拿出500萬元,法院判決變價分配,則老家將被法拍,小美也只能拿到500萬元,流離失所。 陳慶鴻進一步指出,即使小強不聲請共有物分割,也可能採取其他手段。例如,起訴請求小美必須支付租金、或要求使用共有物等。藉由這些手段,最終目標是讓小美買下他手中的持分。儘管這些手段不近人情,但在法律上一切合法。 楊媛婷提醒,若共有人的持分被法拍,其他共有人可到法院投標。即使沒有得標,共有人也有優先承購權。例如,小明的持分被法拍,共有人以外之人以500萬的出價得標,小華和小美仍有機會用同樣的價格買回持分,避免老屋的持分落入他人手中。 陳慶鴻坦言,前述4項法律手段,都必須具備相當程度的繁瑣程序。此外,「有時使用這些法律手段,也會造成家族間的紛爭及分裂。」 因此,他建議手中持有房產、土地的人,生前要盡可能做適當的處分。例如,在沒有違反特留分規定的前提下,遺囑可指定將不動產留給單一繼承人。否則,時間愈久,產權只會愈來愈複雜。零碎的持分不只難以利用,持有人還必須繳稅,甚至可能影響申請社會福利的資格。父母在生前多想一點,子女的煩惱就少一點!

0
7
234
時事barrychen119x
NCC公布數通法草案 YouTube、Dcard等平台義務納

NCC今天公布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數通法)草案架構,線上平台服務提供者如YouTube、Dcard都納入規範,規定如移除使用者貼文,或對使用者處以停權等行為時,必須說明原因,提供異議機制,也課予業者將資訊限制登載於共同資料庫的資訊透明義務。 https://i.imgur.com/JqQvajF.jpg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舉行例行記者會,在研議8個多月後,會中公布數通法草案架構。 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表示,NCC預計農曆年前會公布草案具體條文,後續將召開三場公開說明會,持續搜集外界意見,之後再回到委員會討論草案,最快要明年6月、7月才會把草案送到政院。 翁柏宗指出,草案共11章,規範要項包括基本權利維護、數位通訊傳播中介服務提供者免責要件、數位通訊傳播中介服務提供者義務、線上平台及指定線上平台義務、公私協力合作、專責機構設立及相關罰則等。 數通法草案參考歐盟數位服務法(DSA)草案等國際相關法制規範,以數位通訊傳播中介服務提供者為規範對象,並以自律先行,強化規管對象義務及資訊透明度,並加入他律、法律等公私協力概念與作為,以彰顯多方參與的網際網路治理(Internet Governance)精神。 NCC強調,針對各界關切網路內容處理,網路世界為實體社會延伸,由政府各部門依其權責及主管法令規範處理,數通法草案介接各部會實體作用法,如網路出現違法內容,各法律中央主管機關得經法院程序後始得限制該違法資訊。 NCC解釋,數通法草案主要涵蓋中介服務提供者資訊揭露、提出透明度報告、通知及回應等相關義務。此外,為強化對使用者保障,草案要求線上平台如移除使用者貼文,或對使用者處以停權等相關限制行為時,必須說明原因,並提供異議機制,以保障使用者權益。 此外,草案課予業者將資訊限制登載於共同資料庫的資訊透明義務。針對規模較大線上平台,草案要求必須每年進行風險評估管理,並接受外部獨立稽核,以確保其服務不會受到惡意濫用,對社會造成危害。 NCC補充,為促成自律機制運作及落實,草案規劃設立專責機構,以納入多方利害關係人觀點及參與,促進並協助業者落實自律機制,推廣資訊素養教育,強化產業與政府機關、民間社會溝通交流,打造自由、安全的網路環境。 根據NCC提供資料,數通法規範對象主要分成5類,第1類、第2類是連線服務者、快速存取服務者,對應業者如光世代、凱擘大寬頻等;第3類資訊儲存服務者,則像是VMware;第4類為線上平台服務提供者,像是Dcard、奇摩拍賣、YouTube、Meta等。 第5類仍待後續確認標準後,由NCC公告的「指定線上平台服務提供者」,將會被課予最多義務,因為對社會影響力最大。但NCC未進一步說明是否包括國內主要論壇如PTT等。 至於罰則內容與金額,翁柏宗表示,還在做最後討論,主要是業者違反相關義務時可能開罰,針對不同類型的網路服務業者,會有不同罰則。 https://tw.news.yahoo.com/ncc公布數通法草案-you-tube、-dcard等平台義務納入規範-112126672.html

1
7
232
時事vivian2207
縣市合併並非中央說了算,大新竹升格前仍須面對三座大山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60809 目前《地方制度法》條文若修正,新竹縣市合併升格,按照地制法規定,還有三大困局需要處理。首先是新竹縣市首長皆有共識。再者,且若新竹市升為直轄市,原有之鄉鎮市長及代表選舉均將立即凍結。最後,若新竹升格民進黨仍未能贏得選舉,甚至徒增其他縣市不滿,巨大的政治成本,皆為大新竹升格無法迴避的困境。 首先,新竹縣市若無共識,升格便只是空中樓閣 根據《地方制度法》第7-1條規定,「縣(市)擬改制為直轄市者,縣(市)政府得擬訂改制計畫,經縣(市)議會同意後,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也就是說,若新竹要走向縣市合併升格為大新竹市,除目前動機強烈的新竹市之外,尚須新竹縣政府同意,並送交新竹縣議會討論同意後,才再交由內政部報行政院核定。以程序來說,新竹市及行政院的立場都沒有疑慮,但新竹縣顯然就是鐵板一塊,只要新竹縣政府或議會任一方反對,此事即便立法院修法都沒有作用。 當年高雄縣市、台南縣市、台中縣市合併升格,是因為這三都皆為同樣政黨執政,在議會溝通也較為順暢。但此次新竹縣市分屬不同政黨治理,甚至楊文科縣長還只當第一任,合併後他較有勝算的連任路便成泡影。只要新竹縣不同意,這場升格棋局就必然會無法走下去。 再者,新竹縣市升格後,台灣將有超過7成的人沒有鄉鎮市長或代表 在蔡總統針對新竹升格一事,曾表示台灣六都總人口已達全國七成。顯見台灣目前的地域劃分、人口分布已逐漸出現問題。在日本時期,台灣就只有五州三廳:台北州、新竹州、台中州、台南州、高雄州、台東廳、花蓮港廳、澎湖廳。台灣目前縣市合併的走向,是否終極目標,是要回到這樣的區位劃分?這都是很嚴肅的國土計劃問題。 此外,若新竹縣市升格為直轄市後,原有的鄉、鎮、市都將喪失地方自治團體的法人地位,這些地方都將成直轄市政府的派出機關,將不再有選舉。 也就是說,台灣有超過七成人口若要從政,不能擔任鄉鎮市代表或首長。這對民主政治的發展,是否為一大福音?人民從手中又喪失了兩張選票,這對於民主發展是進步嗎?又若是從參政角度來看,未來大家只能從門檻更高的直轄市議員選起,恐會讓更多人對從政卻步,甚至對民主政治的發展多元性蒙上陰影。 https://i.imgur.com/KJReWID.png 最後,若主導修法的民進黨無法贏大新竹市長選舉,反徒增黨內分裂內鬥風險 因為民進黨當前在新竹市長選舉確實較不樂觀,明年有敗選風險。但很明顯的是,人望、民氣都還居高不下的林智堅若能參與大新竹市長選舉,勝負可能就多了一點可供遐想空間。 然而,現實的是,就算不知道國民黨可能由誰參選,但若民氣對於民進黨操之過急的選舉操作不滿,林智堅的高人氣很可能無助於轉為選票。以2018年高雄、台南市長選舉來說,原任直轄市長都是超人氣巨星,最後在黨內不夠團結下,高雄市長落敗、台南市長慘勝,殷鑒不遠的案例,不可大意。 尤其若還僅升格新竹,其他縣市原封不動,不能連任的政治明星恐也不好受,民進黨內各派系對此事的不滿,都很可能導致明年底縣市長選舉大敗的遠因。不要忘記,公投大勝靠的就是團結,只要失去這項價值,再容易的戰役都可能輸,何況明知明年選舉,早已布滿荊棘。 大新竹要升格前,必需移除恆更眼前的三座大山。但這三座大山,到底是存在無理,必須蠻力移除?還是其實論者有理,需要我們傾聽?這都是從政者需要具備的大智慧,莫讓公投後可重新做事的元氣,立刻消耗殆盡,錯失壯大台灣的黃金良機。 現行升格直轄市規定:根據現行的地方制度法第4條,「人口聚居達125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得設直轄市」。 合併優點: ‧新竹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行政問題能更有效推行與解決。 ‧升格直轄市可獲得更多中央統籌分配款。目前新竹市低於2%。 ‧升格後公務員職務列等提升,可增加地方政府延攬才誘因。 合併缺點: ‧竹竹合併須修法才能跨越人口數門檻,因人設事修法,開地方自治惡例。 ‧升格影響中央資源分配,資源可能集中於較發達的都市核心區,導致城鄉差距擴大。 ‧升格會導致議員席次減少,3級機關等鄉鎮市長及鄉鎮市民代表消失,偏鄉民意難以反映。 ‧竹竹合併升格後,台北到台中間只剩苗栗為非直轄市,恐造成地理位置被孤立、各項資源福利被嚴重夾殺,發展恐更加邊緣化。 大家贊成竹竹合併嗎? 我自己是覺得升格這種台灣整體區域的均衡發展就直接用修法的方式通過 有點太草率... 而且修法後的條文變成「有特殊需要」就可以升格 何為「有特殊需要」?

1
10
132
時事bettykuo
台灣的酒駕嚴重嗎?關於加重刑責的那些事

近幾日高雄酒駕的新聞鋪天蓋地的席捲了各大新聞與社群媒體,網路上更是罵聲一片的譴責台灣對酒駕的罰則過輕,不過當然也有人持反對意見,認為加重刑責並不能解決問題,要解決酒駕問題應從其他層面著手。 究竟酒駕透過加重刑責是否可以解決問題,我整理出了以下資訊,方便大家做出屬於自己的判斷: A. 酒駕立法與修法過程 台灣於1999年起,將酒駕列為公共危險罪範疇,後續也歷經了三次的修法加強刑度與處罰(2011、2013、2019),成罪門檻也跟著降低,目前與酒駕相關的刑罰與行政罰法規為: 《刑法185-3條》: https://i.imgur.com/EhUuyf8.jpg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35條》: https://i.imgur.com/d4ndxkg.jpg B. 現行酒駕罰則: 刑罰:根據上述刑法185-3條的規定,如果是「未傷及人」的酒駕,可能被處以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再加上20萬以下的罰金;若是「讓人重傷甚至死亡」的酒駕,則可能被判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行政罰:汽車駕駛人若為酒駕初犯,最高罰12萬元罰鍰。 2019年修法新增行政罰措施:如果與駕駛同車者明知駕駛喝酒卻未勸阻,也得負起連帶責任,處3,000元以下罰鍰。 C. 酒駕累犯處理方式 刑罰:最高可判至無期徒刑。 行政罰:汽車駕駛人若為酒駕累犯,第二次直接罰到上限12萬,第三次起每次加罰9萬,酒駕人所駕駛之汽機車也會被沒收保管、吊扣駕照,如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駕照會直接被吊銷,且終生不得再考。 2020年修法新增措施:酒駕累犯者須在汽機車上加裝酒精鎖,每次駕駛前需檢測酒精值後才可發動。 D. 台灣歷年酒駕案件及死亡人數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與交通部道安委員會所提供的公開資料,近十年來台灣酒駕肇事件數大致呈減少趨勢,然截至今年九月底的資料顯示,案件數雖與去年同期差不多,但酒駕死亡人數卻整整多了去年13.7%(28人),共233人死亡,相當可觀。 https://i.imgur.com/zQYLFSD.jpg https://i.imgur.com/Rk5cm9s.jpg 💁🏻主張加重刑責的理由是什麼? 1. 正義:許多主張加重刑責的人會認為,會選擇酒駕、毀掉他人一生的人是「罪無可赦」的,本應受到相對的懲罰,所以若酒駕者害他人受傷或甚至死亡,也應該剝奪對酒駕者的自由,讓其感受到一樣的痛苦,才能使加害者罪有應得,另一方面,也能使被害者家屬感受到「公道」,安慰他們的心靈損失。 2. 預防犯罪:另一部分支持加重刑責的人認為,有酒駕前科者僅被罰款,罰責過輕,根本不痛不癢,即便有判刑,也可能關個幾年就能假釋,但這些人已有過酒駕的前例,再犯的可能性高,等同於社會的「未爆彈」,因此只有無期徒刑與死刑才能將惡人完全阻隔於社會,保障其他人的安全。 3. 嚇阻:很多人選擇酒駕可能只是為了逞一時之方便(如前幾天宋少卿的案例),但若他張到這個方便的代價是鞭刑或死刑,再決定是否要酒駕時就會多想一下,避免悲劇發生。 🧐反對加重刑責的理由是什麼? 1. 重刑與降低犯罪無正相關:根據近年來犯罪學統計與研究結果,多顯示加重刑責與減少犯罪間並不存在正相關,且即便重型的確有效,與其相應需付出的代價相比,是「弊大於利」的做法。 嚴刑峻法有效是建立在罪犯是理性的前提下,犯罪者知道自己犯罪所帶來的好處遠比要付出的代價高上很多,才會犯下罪行,嚴刑峻法的目的就在於讓犯罪代價提高,高到大家承受不起後,想犯罪的動機(理論上)也就會相對的降低。 為什麼說是理論上呢?因為這個假設並沒有將人性與外在因素考慮進去,在現實生活中,許多人犯罪前並不會理性的去設想相應的後果,更不知道會面臨何種刑責,甚至是心存僥倖覺得自己一定不會這麼倒霉剛好被抓到...此時,再重的刑責恐怕都沒辦法阻止酒駕發生的幾率。相反的,只會約束到那些本就奉公守法的公民,失去加重刑責的意義。 2. 重刑導致反效果:所有人都知道酒駕會害人害己,因此在正常情況下大家都會知道要避免酒駕,但因為現實生活中的種種複雜原因,最後一定有人還是會選擇「酒駕」。 倘若現行法律規定是「酒駕者唯一死刑」,那酒駕當事人可能就會再被發現前畏罪潛逃,變成更麻煩的肇事逃逸。 3. 重刑之邊際效益遞減:從10年加重到20年,可能具有嚇阻作用,但若再從20年加重到無期徒刑,很多人可能就會選擇豁出去、甚至從事更危險的行為。即便能將酒駕犯罪人都抓捕到案,無期徒刑也會增加監獄的負擔、幾家其他犯人的教化資源,造成更大的社會成本。 4. 賠償:大部分酒駕造成傷亡案件的賠償金額都不小,若加害者長兼關在監獄中,一方面沒有穩定收入,另一方面,加害者出獄後也極有可能無法找到穩定工作,無法彌補受害者家屬損失,因此雖然看到加害者被施以重刑可能可以大快人心,但實際上可能無法達到減少酒駕發生的目的,甚至還會讓單一事件的傷害性擴大。

1
18
197
心情ggyy1120d
為當律師放棄台大理工科系值得嗎?

朋友的小孩唸台大理工科系 畢業決定改唸科技法律 想朝律師之路邁進 有點不能理解他的選擇 但又不好意思當面問他 想問問板上的大家有沒有人也是想當律師 放棄了許多好的科系來唸法律的呢? 好想知道理由是什麼...

5
5
400
生活法律hstang
#提問 配偶失蹤因經濟上困難和他人同居誕下兒女

配偶失蹤(須等七年) 但因為經濟上困難和他人同居誕下兒女 想和對方結婚的話, 請問可以適用民法1052條第二項之重大事由離婚嗎? 還是只能等民法1052條第一項第九款三年後再訴請離婚呢?

3
0
146
時事imisvictor
今天一早有po 竊盜文

下午有打給當時的老闆 也很誠懇的請求對方可否 約個時間 出面和解 當時老闆勇氣很兇的 說 等吃傳單 沒什麼好和解的 請問各位版主 我還能怎麼做 第一次發生這種 竊盜案件 還有二位兒女要養也沒有多餘的錢可以請律師…法扶也有詢問 我不符合資格… 剛滿18歲時 有詐欺罪 一科罰金3萬 緩刑兩年 目前22歲要23歲 想請教 這次竊盜罪行 讓我心裡有個底… 感恩 萬分感恩版主們! 也會記起這次教訓的 感恩謝謝你們給我意見!!!

3
1
199
學習benben889
國考生必備:高效休息法

https://i.imgur.com/Ykzw3Zc.jpg 好久沒寫文章了~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我?(笑 今天想來跟大家分享一個蠻重要卻也很常被忽視的話題——「休息」。 身為國考人,你應該看過很多像「學習」、「讀書計畫」、「備考方式」等硬核內容的相關分享,但很少會看到有人分享「休息」,因為對大多數人來說,在社群媒體上發發月經文、抱怨一下最近唸書唸的很累,又或者聽個音樂、看個影集就已經是最好的「放鬆」、「休息」了。 今天跟大家分享的內容源自於我親自觀察身邊的大神學霸朋友,希望讓大家都能有所收穫。 在開始前,我想先問你一個問題:「你能一口氣跑兩公里嗎?」 除非你有持續性的運動或健身,否則大多數人給的答案應該都會是否定的。 好的,那如果說讓你跑500公尺就休息一次呢? 到這邊我想大多數人都沒問題,能夠順利完成里程。 沒錯,這就是身體的規律,如果不休息一昧猛衝,很快就會撐不住,但如果經過妥善且適當的休息,不僅可以讓工作做得更加高效,還可以做得更樂在其中,耐久度大增。 有一類國考生總喜歡無時無刻給自己「打雞血」,學習方式簡直可以用懸梁刺骨來形容,好像深怕讓自己好過就學不好的樣子,結果最後不僅身體搞垮了,也根本沒學進去多少,更有甚者甚至從此就對念書學習產生陰影。 不知道各位身邊有沒有所謂的「學霸」、「大神」,據本人的觀察,其實他們都有一套專屬的高效休息法,這套方法不僅能夠使他們學得又快又好,還能樂在學中,最恐怖的是,效率隨便就高出普通人一大截。 Q. 多久休息一次?一次又要休息多久? 談到這兩個問題,就不得不來吐槽鼎鼎大名的番茄工作法了,為防止有人不了解,這邊還是簡單帶一下番茄工作法的規則(25分鐘為一個番茄鐘,完成一個番茄鐘就休息3~5分鐘,休息過後再繼續進行下一個番茄鐘) 這個方法乍看之下很合理、很好用,但從讀書效率的角度出發,我真的覺得番茄工作法不適合拿來準備國考,比較適合淺層思考類型的工作。 為什麼呢?因為番茄中工作法實在過於死板,每一個番茄鐘都是25分鐘,沒有延後或縮短的彈性,而且有些人的番求工作法甚至是15分鐘的版本,想問問各位,15分鐘到底能做什麼?(連複習一個小章節都不夠吧...) 大腦進入工作或學習狀態都需要一定的啟動時間,就跟運動需要先熱身的道理是一樣的。如果硬要用番茄工作法,那你就會很常遇到:大腦才剛開機完進入狀態,你的番茄鐘就已過了的窘況,硬要進入休息狀態再重新開始下一個番茄鐘會變得更加困難,滿滿的精力喪失在高頻切換任務的過程中,本末倒置。 那你可能就為問了,不用番茄鐘要用什麼? 我的學霸好友喜歡將自己一整天的學習狀態分為「上課鐘」與「心流鐘」,以下將分別介紹這兩者的差異與使用場景: 💁🏻上課鐘: 顧名思義,就是一節課的時間,學霸朋友喜歡以高中標準一堂課的時間(50分鐘)為一個上課鐘,在這段時間中從事不需要特別深度思考的工作、學習、閱讀等任務,當50分鐘一到,便休息10分鐘。如果你好奇為何是50分鐘,這是教育專家反覆實驗出的結果,在這段時間中,大部分人的注意力、身體狀態、眼睛疲勞程度等狀態都處在剛剛好的程度。 當然,這個上課鐘的時間設定並不是死的,筆者建議大家都要根據自身的狀況做調整,因為每個人的精神狀況、注意力都存在個體差異。(像我個人的上課鐘就是30分鐘。 💁🏻心流鐘: 心流指的是極度專注的忘我狀態,在這個狀態下的你就像是進入zone一樣(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過黑子籃球),身體狀況、注意力、執行力等狀態都達到巔峰。 在這個狀態中,學霸朋友一般不會設休息限制(畢竟要進入這種狀態就已經非常不容易,如果貿然退出來真的很暴殄天物rrr),而是會等到身體自然地發出疲倦訊號才會叫停,這狀態叫做心流鐘。 比如突然想通某幾個爭點間的關聯、突然對作答某個申論題有靈感、學習上癮的時候...... 這種時候建議就不要再去管什麼暫停了,因為當一但進入心流鐘狀態後,效率會高到嚇死人,有時候幾小時的成效甚至遠比狀態不好時讀好幾天的成果還要好!所以千萬要好好把握,讓身體累了自動告訴你,在退出即可。 好了,那麼在知道何時該休息以及該休息多久後,下一個問題理所當然就是:休息的時候要做什麼才能使體力與腦力恢復的快呢? Q:怎麼有效休息?休息期間要做什麼事呢? 關於這個問題,其實沒有所謂的標準答案,就我觀察學霸朋友的行為模式統整出了一個結論:不要從事影響認知的活動。
這邊先簡單定義一下什麼是「影響認知」,指會影響你輸入、輸出的速度,佔據大腦cpu的事。 所以你發現了嗎?我們常在閒暇時拿來殺時間的行為,如:滑IG、看YOUTUBE、滑抖音、玩手遊等等,都會「影響認知」,也就是說,不僅不能幫你放鬆,還會讓你更累。 這邊也不舉什麼太學術的案例,你可以回想一下,在家廢一天,躺在床上玩手機後是什麼感覺?沒錯,那種勞累的程度甚至不會比上班上課來得低。或者如果說你覺得並不會疲勞,那下次可以試試看在要唸書前先去打幾場lol、吃個雞,親自體驗下那種感覺,相信你就會明白了。 Ok你看到這邊可能又要問了,那什麼才算是「真正放鬆」的活動呢? 經過親自觀察學霸以及網路上的網友提供資料,我總結出以下幾種活動給各位參考: 1. 開窗放空並瞭望遠方(就是單純的在看風景、發呆也好,什麼都不要想) 2. 在放空的狀態下在室內散步(如果是去圖書館念書的同學可以試試看慢慢走完你那層樓一圈) 3. 冥想 4. 做瑜伽、伸展操 5. 做家事、整理房間(當然是建立在如果是在家唸書) 其實除了上述以外還有很多活動可做,只要能幫你放空大腦,都行!各位也可以根據自己學習或工作的場域進行自由安排! 好啦~今天的分享就到這邊,如果大家喜歡今天的內容千萬不要忘記幫我點個愛心,如果大家對這類內容有興趣有可以留個言讓我知道,之後會再進階分享「高效午睡休息法」~

4
81
736
時事imisvictor
本人被點工老闆告 竊盜

事情由來是 12/14日在板橋工作 那棟大樓要磁卡才能上下樓 12/14 13:30業主在找磁扣 問我有無看到 我說沒有看到 15:00要下樓買材料 在門口旁有一張磁卡 我拿那張磁扣下樓買材料 15:06分左右回到工作地點 上樓磁卡與材料我放在一起 進門後我材料放在工具袋 繼續工作到下班 下班東西收拾 回家 回家整理工具才發現磁扣在我身上 因為當時下班我沒有儲存當然老闆電話 老闆的賴我也刪錯 因為只有做一天臨時工所以我沒留住老闆的賴 事後都有一隻電話號碼 一直打來給我 但是我沒有接 晚上10:00-11:30也會一直打 我老婆就把那支號碼封鎖 到至今 12/26號刑警來到我家說 有人告我竊盜 麻煩配合 卡片也有馬上交給刑警 跟配合警察做筆錄 這樣要如何跟對方談和解 開完庭在談和解 還是要在開庭前談和解 請求各位版主給我意見 第一次發生 這種事 情 有點緊張害怕😱….

2
0
217
心情unni01xxz
考完大家怎麼放鬆?

雖然昨天已經考完但身體已經習慣早起唸書的模式 時間到了還是乖乖起來(結果不知道要幹嘛 不知道各位考完都做什麼來放鬆呢? 可以跟我分享一下嗎? 關太久一時不知道有什麼可以做的 btw昨天去看了蜘蛛人好好看~~

5
4
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