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imgur.com/cNzCqRX.jpg 最近剛二刷了《我們與惡的距離》,時隔幾年再次看到這個問題,有感而發故特來此撰文。近年來,時不時就會有人對律師為何要幫壞人辯護產生疑問,同時也對司法機關維持所謂的「正義」嗤之以鼻,但其實,這樣二元對立,非黑即白的分法其實對專業刑辯律師來說很不公平。 「為什麼律師要為壞人說話?」 這個問題我其實被問過很多次,網路新聞下也看過不少相似的留言發問,我想用一個問題來回答:「如果有一天,你也成為了被告,你是否希望有律師願意為你做辯護呢?」 我希望學法律的人都能好好思考律師的使命是什麼,為什麼要付出那麼多,只為了參加司律、獲取一張執照,這件事情從理性的角度去看,就是不理性的。想通過律師實現財富自由其實沒什麼太大的希望,賺錢的途徑有很多,不一定要做律師,而且老實說當上了律師也不一定賺得到錢。 我認為,法律中律師的使命是在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基礎上追求法律的正義,所以律師需有獨立性。 我曾耳聞前輩先前遇到過一個大案子,當事人表示一定要給他安排最有名的律師,動用一切社會關係,多少錢都願意付。但前輩聽完卻直接拒絕了,但這不是讓我最驚訝的,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他告訴我拒絕的理由。 「整個社會其實是一個命運共同體,我們每個人都在追求公平正義,所以我們要相互尊重,不能因為你自己個人的利益去踐踏他人的合法權益,追求一些不正當的私利。」 前輩表示,他始終相信,法律也許不完美,但已盡可能地去實現公平正義,如果你不相信這世上存在公平正義的話,就沒必要從事是法律工作,因為這個世界上太多黑暗醜陋的地方。 當然,這世上也有一些為了個人利益違背律師使命,為一些人的不法利益服務的律師。面對這種情況,我們能做的只有「盡力而為」,並做好證據保全的措施。 文末再次真心佩服那些不是單純為名利服務的律師。希望在這個平台上的法律人也好、一般人也罷,下一次看到新聞聳動標題下的那些「罪該萬死的人」後,也能理性的去思考案件。不要抱持獵巫心態,更不要去傷害受害者、加害者家屬或親朋好友,想想事出必有因吧!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12100284.aspx https://i.imgur.com/2Vhkb86.jpg 大法官今天做出釋字第812號解釋,刑法第90條、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有關強制工作的相關規定,違反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等,均應自解釋公布日起失效。 昔有「抗議天王」之稱的柯賜海等人以強制工作違反憲法比例原則等理由聲請釋憲,大法官總計共有39件釋憲案,並於10月12日在憲法法庭召開言詞辯論庭。大法官今天下午在憲法法庭宣示解釋。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隨後召開記者會說明。 林輝煌指出,強制工作是刑罰以外,拘束受處分人的人身自由而於勞動處所執行的保安處分。大法官認為,現行及修正前的刑法、盜贓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有關強制工作的規定全部違憲。 現行法部分,也就是民國94年刑法第90條第1項及第2項前段、95年盜贓條例第3條第1項及盜贓條例第5條第1項前段、106年組織犯罪條例第3條第3項等規定,均自此解釋公布日起失效。 另外,解釋文提及,自此解釋公布日起,確定終局裁判所宣告的強制工作,尚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者,應免予執行;受處分人應另執行徒刑者,自此解釋公布日起至檢察官指揮執行徒刑日止,其在原勞動場所等候執行徒刑的期間,應算入執行徒刑的期間。 林輝煌指出,大法官是以「比例原則」及「憲法明顯區隔原則」對強制工作規定進行審查。「比例原則」,是指法律規定的立法目的必須足夠正當,而且手段及目的之間必須具有一定程度的關聯性。 他表示,在審查基準部分,強制工作制度是以剝奪受處分人的人身自由為其內容,在性質上,帶有濃厚的自由刑色彩,而且所受到的處遇與受刑人幾乎沒有差別,因此,此號解釋以嚴格審查標準,審查相關規定是否合乎比例原則。 大法官認為,強制工作規定全部都違反了比例原則中的「必要性原則」,包括技能訓練課程在客觀上都可以在本刑執行期間實施,不需於刑罰之外,在刑前或刑後另外執行;不問犯罪的型態與情節輕重,一律宣告強制工作期間為3年。 此外,就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不問年齡、人格習性、犯罪動機與社會經歷等差異,及矯正必要性等因素,對犯發起、主持、操縱、指揮或參與犯罪組織罪者一律宣告強制工作。相關規定都不屬於對犯罪特別預防目的而侵害最小的手段,因而違憲。釋字第528號解釋在不符釋字第812號解釋意旨範圍內,應予變更。 林輝煌說,「憲法明顯區隔原則」是大法官於釋字第799號解釋所揭示的。釋字第812號解釋重申,保安處分制度是為了預防犯罪行為人再犯所實施的矯正措施,與刑罰有本質上的不同。強制工作屬於一種拘束人身自由的保安處分,其規範及實際執行,整體觀察,必須與刑罰有明顯區隔,才符合憲法意旨。 大法官指出,強制工作的實際執行,都違反明顯區隔原則;現行及修正前的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有關強制工作的規定,甚且在規範上就違反明顯區隔原則。 這邊也附上812解釋摘要: https://cons.judicial.gov.tw/jcc/zh-tw/contents/show/ez9jsh2oshku02ug
明天就是地特啦~不知道各位有沒有所謂的「考前焦慮症」,從國中會考、高中學測到指考,再到現在的地特,我都是一個考前焦慮症很嚴重的人,「寫作」成為我排解焦慮的重要管道之一,因此今天特別在此分享個人多年來的經驗,希望有助各位。 考前焦慮症的常見理由: 1. 對自己要求太高,總覺得自己不夠好 2. 覺得這次考試非常重要,讓你無法放鬆 3. 考前複習時間太長,休息的不好導致精神緊繃 4. 周圍的人對你寄與厚望,導致你壓力過大 以下提供我的解壓方式,若你也有實測有用的方法,歡迎各位在留言補充: 1. 慢跑: 很多人考前焦慮症特別嚴重的人都會在考前失眠,這種時候「慢跑」就是一個很好的解壓運動,留一身汗在洗個熱水澡,晚上失眠的狀況會得到很大的改善。 2. 在紙上寫下自己擔心憂慮的點: 我自己曾遇到過一個狀況,就是雖然患有考前焦慮症,但要我真的把擔心、覺得焦慮或壓力大的原因講出來,卻沒辦法做到,很矛盾吧,這種時候就是陷入了「為了焦慮而焦慮」的狀況中了。 在此建議考前焦慮症很嚴重的人都試試看這個方法,拿出一張白紙,將造成自己壓力大、焦慮的原因逐一列出來,列完後一個一個寫出解決的方法以及造成你這麼想的原因,真的會瞬間負擔減輕一半以上,甚至會發現問題好像根本沒有自己想的那麼嚴重。 3. 複習基礎知識: 考前一天建議就不要針對難題進行複習了,因為大體上來說已經塵埃落定,且在往難題複習可能還會發生以為自己只是一個知識點不會,最後變成是一個大窟窿都沒有補上的慘劇,這會大大打擊你的自信心,百害無一利。 所以這種時候建議看一些基礎的知識,確保自己不會犯罪基礎的錯誤即可。(保證會的一定都要拿到分數!) 4. 專注鞏固錯題: 呈前一點,考前不要做新題,但可以針對性地去複習以前整理過的錯題,看一些易錯的知識點,避免錯誤再次發生。如果發現想不起來過去整理的概念或知識點,再進行重點式複習。 5. 心智圖複習: 考前可以做一些知識點總結,此時心智圖就是一個很好用的工具啦!它可以將知識點串連起來。這邊建議各位可以看著教材目錄,用腦中回想起的知識點去建構心智圖,能想起來多少寫多少,然後再根據書本填充不記得的知識點,如此一來對知識的理解與記憶會更加深刻、融會貫通。 6. 總結答題技巧: 申論是沒有標準答案的,練的次數越多越能掌握答題技巧及解題要素,考前焦慮症患者通常會很糾結的就是「不知道怎麼在短時間之內再多提升一點分數」,我覺得這就是一個很好的方式,你可以總結優秀、高分的申論答題技巧,以及這些技巧應實際應用的方式,如果考場上真的幸運被你用上,就可以多別人一點分數,且這並不會干擾你正常作答。 但當然了,這方法是建立在你有足夠複習時間的情況下,如果說你是複習到最後一刻的人,那還是乖乖去加強基礎觀念,把能拿的都先拿到再說。 7. 給正向積極的心理暗示: 考前焦慮症還有一個特別嚴重的症狀,就是無限放大自己的缺失、弱點,導致很容易覺得自己一無是處。這個時候你可以拿出一張白紙,寫出自己覺得自己很棒的地方(努力想,一定有的),給自己積極正向的心理暗示,告訴自己這次考試也會做得很棒的,不要過於緊張! 一直盯著自己的缺失看的話壓力就會在無形中增加,焦慮症狀也會隨之更加嚴重,因此這個「打雞血」的動作實際操作上還是很有用的! 今天就先分享到這啦,請大家一定要正視考前焦慮症這個問題,不要放任不管,因為這其實對身心靈都是一種折磨。積極應對才能以平常心應考,祝各位都上榜!
地特將至,由於疫情的關係,今年的備考期過得極其不順,經常焦慮失眠、情緒低落,生活遇到小事就生氣,總想對男友發火(好孩子勿學)。直到去掛了身心科,學了冥想之後好轉許多,同時讓我知道要用哪些最簡單、最低成本的方式去調整心態,在此分享給大家。 祝本週地特考生考試順利,如果壓力大的話也可以試試看我的方法唷! 學冥想後最大的改變就是「正向思考」:跟男友不再天天吵架、唸書變的更有動力、更加自律......等等,以下我總結了這半年多來的經驗,將冥想分為六個步驟,讓完全沒試過的朋友也能輕鬆簡單的學會: 1.選擇適合冥想的地方:臥室、客廳皆可,原則是這個場所能夠保證你「不被打擾」、安靜,且讓你有安全感 2. 合適的姿勢:冥想其實沒有什麼固定的姿勢,但躺著容易不小心就睡著,站著又會很累,所以一般大家都會選擇坐著,腰挺直方便呼吸暢通,也可以稍微靠著牆或墊子,閉上雙眼 3. 明確的冥想時間:初學者我建議10~20分鐘。可以用手機設個鬧鐘,或著去YOUTUBE找冥想專用的音樂,根據冥想音樂的時間來停止。 (新手推這個: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oRbYQyPU0U ) 4. 最重要的一步,冥想想什麼? 初學者很常會有一個錯誤認知,就是把冥想跟什麼都不要想畫上等號,但實際上,很少有人能做到意識清醒的狀態下什麼都不想。 所以說,冥想不等於什麼都不想。 那麼,該想什麼呢? 想像自己看著氣流隨著吸氣的動作進入身體,沉到腹部丹田;然後稍作停留,又看到氣流隨著呼氣流出身體......反覆循環。 初學者若覺得以上步驟難以做到,可採取上一步提到的冥想音樂輔助,好的冥想音樂會讓人有沈浸感,讓初學者能夠將身心都投入進來。 5. 結束:建議冥想結束後可以喝一杯溫水,不要馬上喝冰水 6. 見效時間:凡事都一樣,需要堅持一段時間才能看到結果,冥想也不例外,以我自己來說,堅持2~3個月(每週三次)會開始看到效果,但我身邊也有人半個月~1個月就馬上見效,所以說,是很因人而異的。 如果你是兼職考生也不要急,真的太忙一週可以縮減到2次,最少最少也得1次,還是能夠獲得一定程度的效果,養成習慣後學習、工作上的效率都會獲得顯著的提升! 注意事項: 冥想時身體話單頭部出現酥麻、酸酸的感覺是正常的。冥想是一種修行,修身養性、淨化心靈,讓我們能遠離壓力的籠罩,在內心開拓平靜的區域,願你我都能找到屬於自己內心的平靜。
大家好~ 本文目前就讀法律系大二,想針對債總、物權等科練習更多題目。 想請問這時購買解題書是否合適?會不會嚴重破壞原先邏輯思維?謝謝!
本人目前是法律系大一,未來想往司法官的方向走,身邊有些過來人建議說大一就差不多要開始準備了,因此想請教一下大家有沒有推薦的刑法老師會從0開始教起,教學方式很不錯且是以司法官考試授課為目標的老師。補習班面授/函授皆可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938536 憲法訴訟法明年一月四日上路,從一九四九年一月六日產出的釋字第一號解釋至今,八百多號的大法官解釋將畫下句點。未來新制與現行的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最大的差別,在於可審查法院確定終局裁判是否違憲,也屢有「第四審」質疑,新制施行後,大法官如何「選案」、有無特殊考量也受矚目。 司法院昨在士林法官學院舉行大法官年度學術研討會,今年主題在探討法院審判與裁判憲法審查制度,司法院院長許宗力表示,裁判憲法審查制度將確定終局裁判納入憲法審查範圍,是重要的釋憲里程碑,他以棒球為例指出,擔任內野手的各級法院漏接時,憲法法庭作為外野手補位。 許宗力提到,大法官釋字第二四二號鄧元貞重婚案、釋字八一一號復職(聘)者公保養老給付年資採認案的解釋,都是大法官認為法律本身並不違憲,但不認同終審法院裁判的憲法衡量,實質上進行裁判憲法審查的例子。 相較於現行大法官以會議形式進行審理案件,未來憲法法庭的訴訟程序將與一般法院運作模式相同,以裁判方式宣告結果,且主筆大法官將顯名。 憲法訴訟法第卅八條規定判決有有拘束各機關及人民之效力,且各機關「有實現判決內容的義務」。該法規定若人民的聲請有理由,應該在判決主文宣告確定終局裁判違憲,撤銷確定判決發回管轄法院;如認確定終局裁判適用的法規範違憲,則宣告法規範違憲。 大法官可判決撤銷三審法院判決的規定,不少人質疑等於讓大法官成為「第四審」,連許宗力都曾說,在處理涉及個案時,確實可能引發第四審的質疑。 對百姓來說,新制施行後,最直接的影響是若大法官認為聲請有理,可直接發回管轄法院,不用再像以前一樣拿著大法官解釋重新聲請救濟。 許宗力表示,新制實施後,我國的憲法審查制度將全面司法化、法庭化、裁判化,程序更加公開透明。他期許能讓保障人民基本權的重要憲法價值內涵,成爲訴訟攻防的日常,進而內化爲司法的基因。 憲法訴訟法要來了 你各位準備好了嗎? 😢
各位晚上好 今天來跟大家分享一件悲劇 本魯今天想說沒事幹乾脆回學校念個書 念到傍晚想說去醉月湖散個步看看會不會轉角遇到愛 結果在遇到愛之前先遇到了不會騎腳踏車的同學 手上的刑總跟法典直接噴到湖裡面 還順便附贈膝蓋擦傷3個 想問大家 現在除了重買法典還有其他更好辦法嗎?(我的筆記😢
應小編邀請,特來與大家分享自己的高效學習法(順便參加一下活動,我真的想要帆布袋),雖然跟期中期末沒什麼關係,但想必大多數法律人最重視的考試應該都是司律,所以我就來簡單分享一下自己在疫情延期之下,最常用的筆記學習法。 開始前先自我介紹一下,小弟是應屆畢業生,三生有幸過了今年高的不像話的司律一試,雖然不知道能否延續新手運一次就過,但還是覺得這段時間的經驗值得跟大家分享,希望廣大網友能從我的分享中獲得一些幫助。 今天要分享的方式名為「A4紙邏輯圖法」,個人覺得最大好處在於「筆記就是考點」。 第一步:輸入知識,全面理解 聽函授、複習教材的時候把握以下四個維度,帶著找出四個維度的目標去抓取重點,這樣才能大幅提高聽課、複習的目的性! 維度一:單個知識點的定義 維度二:多個知識點間的關聯(這是a4紙邏輯圖的邏輯線,可從函授課老師梳理中獲得,一定要重點去聽老師對知識點到另一個知識點間過度的邏輯話語,這就是串聯和記憶知識點的骨架) 維度三:單個與多個知識點組合要解決的問題是什麼 維度四:考試中該知識點會怎麼考且考古題中常出現的陷阱是什麼 第二步:消化知識,提煉重點 白話來說,就是把書從「厚」讀「薄」,我建議每堂函授或面授課結束後,立即花半小時~40分鐘把整堂課的內容(前面提到的四個維度,尤其是高頻考點的命題和解題技巧)重新再梳理一次,此時梳理的具體方式為:對著書,把聽課中標記的問題自己講個自己聽一遍,如果能順利、流暢的解釋,說明這個章節的內容你已基本掌握;若發現某個點卡住了,說明上課的時候其實沒聽懂,那就先標記起這個疑惑點,請注意!不要直接就跑去問別人!先自己看書、做題反向推導,若還是不能理解,再去求助懂的同學或老師,這個過程完成後,基本上相當於你對本堂課的內容進行了二次消化(等於自己做了自己的小老師,給自己上了一課),之後對這些知識的記憶會非常深刻。 經歷這個過程後,切記要提煉重點,再將書由「厚」讀「薄」。 根據上述聽課整理後,你會發現對高頻考點都有四格維度的理解,即「是什麼—有什麼相關—怎麼作答—怎麼避開陷阱」,這樣就是把書讀「厚」了,但如果僅是停留在厚的階段,能不能應對司律呢? 不能。 為什麼?因為範圍太多、內容太多了,腦子裝不下,即便真的裝下了,又會因為內容太多、太雜,在考場高壓的狀態下,根本不能靈活到用上述內容,所以更重要的,是要學會如何從「厚」到「薄」。 怎麼讀「薄」呢? Ans:學會找關鍵字,縮寫考點內容,用符號組合關鍵字。 例如: 不當得利構成要件: (1) 無法律上原因:自始無法律上原因,或嗣後無法律上原因。 (2) 一方受有利益:包括現存財產增加或財產應減少而未減少。 (3) 他方受有損害:包括現存財產減少或財產應增加而未增加。 (4) 利益與損害間有直接因果關係:二者須基於同一事實。 縮寫筆記: X法律原因,一方+,另一方-,損害⇄利益(同一事實) 第三步:釐清脈絡,重組框架 按照知識點的邏輯關係,將上一步所提煉的重點串起來,並把你的思維路徑畫在a4紙上,此動作可加強你對知識點的理解。如果這個動作不在剛學完就打鐵趁熱的畫下來,一段時間後知識點還是會逐漸遺忘,到時候你又需要重學一次,如此一來花費的時間成本是非常可觀的。 完成以上步驟後,專屬於你的a4紙邏輯圖就形成了,而且這張紙絕對是你後期衝刺複習時最好的筆記,基本上不需要再拿參考書出來翻。 看到這,你是不是覺得感覺起來很麻煩?沒錯,剛開始我的確也是這樣覺得,但相信我,一頓操作下來,你學習的成效是別人的好幾倍以上,我自己也局得這大概就是為什麼我可以應屆過一試的原因,做一次工得到的效果是別人的好幾倍。 以下提供一些實際操作上的要點: 1. A4紙邏輯圖上不要出現完整句子,只能有「關鍵字」,因為一旦有句子就會開始抄書,屢試不爽。把握這個原則就可以大大訓練你的歸納和記憶能力。切記,知識最後是要記在腦子裡,不是書本上,你考試也是帶腦子不是帶書,所以最好現在就開始訓練關鍵字和運算符號的組合去表述內容,將一切內化到自己的大腦中。 2. 放輕鬆,慢慢練,剛開始畫肯定畫得不好,所以可以先按照目錄和標題把框架搭出來,再慢慢去體現知識點間的邏輯關係,去精煉、刻意練習,要求耐心耐心再耐心,每次練習都是對知識的再次鞏固與記憶,就像學開車一樣,換檔、離合器、方向盤、油門等,剛開始肯定是想一步做一步,但練習久了就會成為連貫動作,一切只是熟能生巧的問題而已。 3. 你的a4邏輯圖不需要很好看,現在不是要經營讀書帳,也不是畫畫比賽,只需要體現上述的邏輯線就好,它的作用是幫助你梳理知識點,切記不要本末倒置,你的任務是利用各種工具過司律,不要本末倒置!
https://wwwq.moex.gov.tw/exam/wFrmExamQandASearch.aspx 高普考各科更正答案公佈啦 有各位快手刀對一下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