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今通過修正「菸害防制法」,而配合「菸害防制法」修正,行政院院會也通過「菸酒稅法」第7條修正草案,明定紙菸、菸絲、雪茄以外的其他菸品應徵稅額,按每公斤或每千支徵收1,590元,從高課徵。財政部表示,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希望早日完成修法。 財政部說明,國際間陸續推出新興菸品,例如加熱式菸草產品等,但因缺乏管理機制,導致屢有危害人體健康案例發生;為加強這類產品管理,行政院院會今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其中第4條規定,其他菸品以計量單位「重量」或「支數」計算菸品健康福利捐,從高課徵。 財政部表示,考量其他菸品態樣不一,為避免按「支數」計算應徵稅額大於按「重量」計算的稅額,卻以較低的重量計算稅額課徵而形成低價菸,又基於菸品管理及課稅為一體兩面,課徵菸稅與菸品健康捐的計算方式採一致性規範;因此,擬具「菸酒稅法」第7條修正草案,明定其他菸品按計量單位「重量」或「支數」計算應徵菸酒稅額,從高課徵。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800237 看來之後煙又要集體條漲了 好險我沒抽...
大家好,我是新手村的入門法學生,現在我在準備高普人事行政 今年3月份要考導遊領隊,想跟大家分享,我是如何考上的 華語導遊-104年 國考這個考科裡難的不是法條,而是觀光資源概要 步驟一→先看導遊實務一 跟導遊實務二讀起來。如果對龐大的法條有點難啃,先把實務一練起來 實務一有包含(急救常識、國際禮儀、航空票務等)國際禮儀跟急救常識可以先理解,讀完章節之後去翻考古題來加深印象 步驟二→再來讀導遊實務二 這個全數是法條,不過像某些章節比較容易理解(ex:發展觀光條例、導遊管理規則等)先把它讀熟後做章節的考古題,再來是兩岸現況認識以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比較難的,能記多少就記多少,畢竟這有牽涉到比較複雜的政治環境,所以條例會比較嚴格 最後一個步驟→觀光資源概要 考導遊的類科,只要讀熟台灣地理、歷史、以及歷史名勝古蹟,就能把握四到五成的分數,剩下就有時間看時事或介紹台灣的旅遊節目來加深印象 這個華語導遊全數是中文,不用擔心會以英文題目呈現,除非考的是外國語部分,會在最後一節以該語言命題考試 外語領隊(英語)-106年 步驟與上述的華語導遊一樣 不過實務二會有點不同 領隊的法律考題,會比較著重在契約以及民法旅遊專章來呈現命題,對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那是華語領隊及導遊會碰到,外語領隊幾乎沒出現過 觀光資源概要則是以 台灣+中國+世界所有的地理歷史以及觀光資源概要來出,所以範圍會更大 如果擔心的話是可以看一下高中歷史及買來的參考書來下去熟讀 讀熟會有四成的分數 所以要靠實務一跟實務二來拉高分數 英語部分則是高中學測指考的程度 有些沒看過的部分可以把會的先寫,回頭過來再想比較難的考題 導遊領隊的考科都是50題,一題2分 外國語則是80題,一題1.25分 及格標準則是平均60分及格,唯獨外國語要50分以上 如果之前考過華語導遊或領隊 想要加考外國語 則只要報一科外國語的部分即可 不過外國語的分數要60分才能及格 這個部分可以斟酌 考上之後會有繳費單要你繳費 差不多是一張512元 拿到及格證書之後可以去參加交通部觀光局委辦的職前訓練,拿到執照才是正式的導遊領隊,如果冒然拿去帶團會被裁罰哦 參加職前訓練不急,畢竟你只要考到國考導遊領隊考試證書,想要什麼時候參加訓練都是可以的 可以去書局看看你比較喜歡哪個出版社的書,祝大家3月份考試金榜題名 以下是我的國考導遊領隊證書 勉勵大家 https://i.imgur.com/IoY8kms.jpeg
乳題 最近年關將近 一直接到詐騙、融資、借貸等電話 所以就在想 如果我學youtube上面的影片 電話一接通就發出高分貝噪音 導致來電者耳朵受傷 是否會有刑責呢?
部分條文內容字糊在一起,沒有按照條項款分列,例如民訴249。
如果車主將車輛借給「無照駕駛」之人時發生車禍,就必須要負上連帶責任 根據新聞報導,一位陳姓女車主將車子借給友人後,沒想到友人竟然因為拒絕酒測逃逸而遭到警方開單,而且罰單是開給車主陳女。陳女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法院調閱警方錄影光碟後,也明確地看到友人是男性,與陳女明顯有別,最後判決撤銷該罰單。當借車給別人後卻發生問題,到底該怎麼辦?車主需要負什麼責任嗎? 警方有亂開單嗎? 從上面簡單的敘述來看,可能會覺得警方是不是又亂開罰單擾民,且有違反行政罰法第7條第1項:「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予處罰。」之原則呢? 由於當時開車的男子拒絕酒測並逃逸,警方根本無從得知他的身分資料,所以也只能透過車牌號碼舉發違規,而車主在收到「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並向監理站反應後,監理站也要求車主提供實際駕駛人資料及相關證明,最後因為車主未提供證明資料,所以監理站也只好以車主為受處分人。 如果借車給朋友卻違反交通規則時,雖然車主並不用負行政責任,但進行行政程序時,因為需要朋友提供身分證明資料佐證,這變成考驗朋友間的「道義」。一件小事可能會變成非常麻煩,慎選出借的對象反而是最簡單的方法。 車主要連帶賠償民事責任嗎? 若實際駕駛人碰到民事責任會影響到車主嗎?原則上不會,因為《民法》第184條第1項規定,要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才須負損害賠償責任,車主不會因為單純借車給別人的行為就會對車禍產生故意或過失責任。 此時車主反而會因為車禍導致財產受到侵害,這時車主就可以依《民法》第184條向有肇事責任的人請求車輛修繕費用的賠償,如果有肇事責任者不只一人(可能車禍雙方都有責任),則是依《民法》第185條請求共同侵害權利者負連帶賠償責任。 但如果車主將車輛借給「無照駕駛」之人時發生車禍,就必須要負上連帶責任。因為既然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23條都有明文禁止「汽車所有人讓無照者駕駛其車輛」,所以民事法院就將這種會增加用路人危險之行為推定為具「過失責任」(臺灣高等法院 107 年上易字第 988 號民事判決)。 車主需要背負刑事責任嗎? 如果車禍不幸造成死傷,而產生刑事責任的話,車主會不會有成立幫助犯或是共同正犯的可能呢? 由於刑事案件責任的審查相較於民事事件或行政罰更為嚴格,並不會光因為借給無照者駕駛就認定有過失責任,必須要檢視車主的主觀想法。例如車主明知道駕駛者跟他借車是為了開車撞人卻仍然出借,才有成立「幫助犯」的可能;或是車主本來就與駕駛者共同計畫要開車撞人,一人提供車輛、另一人負責執行等情形,這樣才會成立「共同正犯」。簡而言之,如果只有借車的客觀事實,並不會讓車主連帶承擔刑事責任。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721/2036400.htm?ercamp=sorted_hot_news 上週身邊的朋友剛好遇到借車出去結果被撞壞的問題 上網爬了一下文 在這邊特別分享給大家 希望大家行車都能平平安安 (當然最重要的是車子沒事就不要外界給別人啦~~)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109/2164866.htm 南韓至今尚未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一對男同性戀伴侶原本在申請健康保險(健保)登記時,以依附眷屬(事實婚配偶)的身分通過申請,然而在被媒體廣為報導後,健保當局撤回其申請,要求另一人得另外繳納健保費用,兩人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本月7日遭法官以「無適當證據解釋同性間結合的婚姻」為由,判決敗訴。 根據韓媒《中央日報》,蘇成旭(音譯)、金榮旻(音譯)是一對男同性戀者,他們2019年舉辦婚禮後,便過著與一般異性戀夫妻無異的同居生活,兩人曾向國民健康保險公團諮詢,是否能以「事實婚配偶」(有同居事實,卻未實際進行婚姻法律登記的夫婦)的身份,將健保依附登記在有工作的配偶上。 當時,國民健康保險公團回覆表示「可以」,因此蘇成旭2020年2月以事實婚配偶的身份順利取得依附眷屬登記投健保的資格。豈料,兩人的案例被韓媒廣為報導後,卻被健保當局撤回當初的決定,要求蘇成旭須以「地域加入者」的身份重新繳納健保費用,兩人因此於去年2月向行政法院提出訴訟。 首爾行政法院行政6部(部長法官為李周映)於本月7日召開一審,判決蘇、金同性配偶敗訴,表示法院雖認證蘇、金兩人在經濟與社會層面上的確維持著與一般(異性戀)夫婦無異的同居生活,但無法認定為南韓法律所定義的「事實婚」關係。 法官認為,從民法、大法院(最高法院)、憲法裁判所(憲法法庭)的判例來看,目前南韓社會一般而言依舊將「男女結合」視為婚姻組成的基本要素,至於將「同性結合」視為婚姻關係,在法理上尚無存在合理解釋的根據,而若要在法律上爭取認證同性配偶,則需先爭取社會全體共識。 法官舉國外認定同性婚姻的案例表示,「在國際上,雖然將婚姻權利不限定在異性結合,是漸進性的趨勢。不過在韓國,尚未進行具體的立法過程,因此無法擴大解釋婚姻的定義。」 這樣看起來台灣真的進步很多了.. 希望韓國也能早日迎來同性婚姻合法化
大家好 目前讀國考剛碰到法規,想請教2個問題: 1.請問寫申論題時,只要寫考的那科的法規,還是其他有關的法規都要寫? 例如:我的考科是商業會計法,那我寫申論時,需要連商業登記法或公司法的解釋也寫上去嗎? 2.法規是每一條都背關鍵字,還是背主要幾條呢? 謝謝大家,如果有任何建議也請多指教🙇🏻♀️
Offscreen - 自律番茄鐘,不做手機控: https://i.imgur.com/jxYgvXL.png 除了有基本的番茄鐘定時功能外,還會計算每天手機使用時間、拿起手機的次數、邊走邊看手機的次數、工作時長、閱讀時長、挑戰失敗的次數等等,你可以自行設定每天螢幕使用的時間限額,時間一到,就會有警告提醒,超市和手機中毒者跟需要收心的考生。最後最後!這個app會自動生成週報與月報,幫助更好的改善無時無刻盯著手機的壞習慣。 https://i.imgur.com/iV1s55o.png 小私心:app內建的翻頁時鐘超懷舊,有經歷過htc年代的人應該會特別有感... https://i.imgur.com/kHuzkYq.png 多鄰國(Duolingo): https://i.imgur.com/Xj8amZZ.png 這個app應該很多人都有下載、使用的經驗,裡面一共有39種語言可以學習,而且不是死板的學習,是透過遊戲的方式記憶、學習語言比死背硬記有效率多了!當然啦我自己主要還是拿來學英文(以前英文不好,後來發現英文真的對法律人來說特重要rrr),最大的優點在於它是完全免費的!免費的!免費的! https://i.imgur.com/H249bkO.png https://i.imgur.com/8GKDSAJ.png 小私心:對不擅長某門語言或者想要嘗試學習一門語言的初學者來說極度友好!因為每天只要堅持15分鐘就好,很容易能夠建立起習慣,通勤、吃飯、休息、上大號的碎片時間都可以拿來學習,超方便 Lens: https://i.imgur.com/aKnASiY.png 法律系要唸的書真的多到炸裂,還有一堆教授的板書要抄,如果手速不夠快就直接g,lens可以幫你快速掃描各種文字、白板、名片、收據、符號、手稿等等,辨識後再轉成文字或 PDF、Word、PowerPoint 和 Excel等格式的檔案,根本就是備考複習的大救星! https://i.imgur.com/c1aXAtI.jpg 小私心:上週辦信用卡發現這個app也可以掃描證件上傳,格式很標準!不會露出多餘的部分!整個超方便 CoStudy-線上自習室: https://i.imgur.com/vKYbw8v.png 如果不擅長在無人監督的環境自習,總是不自覺地開始玩手機(尤其在家唸書),那一定要試試這個app!裡面提供許多不同的場景,如:教室、自習室隔間、大樓,都是仿真設計,你可以設置自己的專注計畫,就座後黑板上就會顯示你的目標與學習時間,你還可以點擊身邊的人,看看他們的學習目標和情況,甚至可以傳送加油訊息!完全仿照現實生活~ https://i.imgur.com/GGQ0BGk.png https://i.imgur.com/w9DnsPv.png https://i.imgur.com/XPbS0G7.png 小私心:畫風很像小學綜合課本,完全就是我愛的那種! 大家如果有好用的app也歡迎在留言處補充唷!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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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事故頻傳,修法加重罰則已成為社會共識。交通部如今擬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只要是酒駕、毒駕、拒測兩次以上累犯者,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應裝酒精鎖而未裝者,原本罰款僅6000到1萬2000元,修法後,擬加重罰6萬到12萬元,且汽車駕駛人未依規定使用酒精鎖,同樣提高罰鍰1萬元至3萬元罰鍰。 至於該怎麼公布酒駕累犯者姓名?交通部表示,會公布在網站上,至於用何形式,則由公路主管機關以及六都裁決所去決定;公路總局則表示,會再研議。 根據交通部修法版本,汽機車所有人明知汽機車駕駛人酒駕卻未禁止,原本是吊扣汽車機牌照3個月,如今也規畫修法為吊扣牌照2年,同車乘客罰鍰也會從現行600元至3000元,提高為3000元至1萬5000元。 不過立委邱顯智認為,同車乘客罰鍰下限僅3000元,實在太低,要求提高。交通部次長陳彥伯表示,會納入立委提議,將同車乘客罰鍰下限提高至6000元。 有鑒於不少肇事案件是吸毒造成,交通部也修法提高毒駕罰則,比照酒駕拒測,只要是有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等相類似管制藥品,將開罰18萬元罰鍰,並吊銷駕照。 交通部表示,現行酒駕累犯,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才沒入車輛,目前擬修法加重為初犯肇事致人死傷就沒入;累犯定義也從現行5年內,改為10年內都算。至於初次酒駕者,只要肇事就吊扣牌照兩年。 交通部強調,若汽機車吊扣牌照仍上路,將依法開罰3600元至1萬800元不等。 此外,近來隨著共享汽機車愈來愈發達,為避免民眾心存僥倖,使用共享汽機車或是租車,交通部也修法增訂,租賃業者若已盡禁止酒駕、毒駕等相關告知義務,但汽機車駕駛人依舊違反相關規定,得依原罰則,再罰二分之一。 不過立委李昆澤提醒,交通部的修法方向包括酒精鎖罰則提高、公布酒駕者姓名、初犯肇事即沒入車輛等,木的是為了增加酒駕嚇阻效果,但針對無駕照、無牌照的部分都沒有討論,但酒駕者卻可能會直在無牌照、無駕照就上路,這部分要注意。 對此,交通部路政司長陳文瑞表示,對於無照的加重處罰,政院已有共識,會再另外提案。 對於交通部的修法版本,立院交委會今也審議通過,預估若立院臨時會順利通過的話,預估最快今年下半年就會上路。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028076 雖然立意良善 但感覺真的公布之後 酒駕的人如果再犯 他人在駕駛座上 旁邊的路人依舊看不到 沒辦法辨認或躲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