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875-1疑義請教 第 875-1 條 (共同抵押(二)) 為同一債權之擔保,於數不動產上設定抵押權,抵押物全部或部分同時拍賣時,拍賣之抵押物中有為債務人所有者,抵押權人應先就該抵押物賣得之價金受償。 民法§875-1強調『拍賣時,拍賣之抵押物中有為債務人所有者』 是指債務人所提供的抵押物須被抵押權人拍賣,始得扣除; 還是債務人有提供抵押物即須被扣除? 舉例: 甲負債1000萬提供A地作500萬擔保,並請乙、丙、丁分別提供B地C地D地各擔保500萬。 今債權人僅就BC兩地拍賣而受清償。乙丙應如何取償?
如題,主要是針對民訴法§58Ⅱ、Ⅲ之疑問 上課時老師是強調「上訴、抗告、再審」皆屬原程序之續行。 但我看喬律師民事訴訟法,卻指出「上訴」為處分權主義新程序之開啟。 各位怎麼看?
題目過草,想請問其他人有什麼其他的答案見解?(• ▽ •;) 題: 女士a犯罪未归案,被张三目击,张三扬言自己要去举报女士a的犯罪行为。 女士a试图用一定数额的金钱来收买张三,张三不同意,女士a改為用美色服务来收买张三,张三同意了。 但事后张三提起裤子就把举报材料交给当地警察,女士a落网。 请问张三同志所犯何罪?
法律學長姐請幫幫忙! 大家覺得法律系新生必須知道的10件事是什麼
請問如果想研究「國民法官的從眾效應和法律專業人士帶來的威儀效應,是否會嚴重影響國民法官心證」這樣的主題,會不會太抽象了?(我對嚴重的定義是像本來覺得無罪但後來礙於壓力而改為有罪這樣,但如果大家有更好的定義也麻煩提供🙏🏻) 而研究對象目前暫定為高一到高三的學生~(因為我現在高一XD) 還有想請教大家 如果這個題目是可以的 有沒有什麼推薦的論文或實驗可以參考呢?(不好意思麻煩大家ㄌqwq
想了解監護宣告法條?最近民眾很常提到
請問歷年學界在理論及實務上有爭議嗎?以及理論和實務有不同見解嗎? 如有學長姐知道可以留言作討論。
請問夫妻關係下盜用銀行存款要如何告發?
第42 條 (決算案) I 直轄市、縣(市)決算案,應於會計年度結束後四個月內,提出於該管審計機關,審計機關應於決算送達後三個月內完成其審核,編造最終審定數額表,並提出決算審核報告於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總決算最終審定數額表,由審計機關送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審議直轄市、縣(市)決算審核報告時,得邀請審計機關首長列席說明。 II 鄉(鎮、市)決算報告應於會計年度結束後六個月內送達鄉(鎮、市)民代表會審議,並由鄉(鎮、市)公所公告。 這是地方制度法的條文,請問 該管審計機關是誰? 謝謝🙏
刑訴的上訴效力範圍修法了!! 雖然大家應該都已經知道,但還是想提醒一下,畢竟「上訴效力範圍」感覺是刑訴題目比較常會出現需要論述的地方@_@ 比較重要的大概就是當事人如果提上訴沒說清楚,法院不能直接認為全部上訴,而要詢問當事人,以及以往和最高法院不同、對於「對刑上訴不及於罪」的通說見解被正式變成實務見解了,抱歉才書學淺,只能簡單的敘述,如果有需要,下面一樣附上連結,感謝! 附上網址: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887-435355-0dd9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