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 A市政府將該市垃圾清除之工作,委由B市政府處理? 定性是委託或委辦? 解答是認為不相隸屬為委託, 但依我理解,委託限於「同一公法人內不相隸屬之機關」 本題不同公法人間應屬委辦。 不知各位有何高見?
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tradevan.android.forms 如題,相信現在疫情這麼嚴重,不能出門的大家都或多或少增加了網路購物的機會,提醒大家如果買的商品出貨在海外(像是蝦皮的中國大陸商家,這個買的時候最常忘記)就一定要去申辦實名認證!!!! 之前是勸導期,現在新法的規定已經正式上路了,提醒大家千萬千萬要注意先去申辦 ,上面就是安卓通關app的連結。 @_@ 不然貨物可能會卡住被退回去....
我是剛上法律系的大一新生,想要趁這次暑假先替自己補一些法律相關概念。現在已經有在看台大的開放式課程,希望各位大大能再推薦我一些管道學習~~~感激不盡
最近各國都願意捐贈疫苗給台灣 但政府一直擋擋擋 小妹還是一位法律新手 想問問各位法律人 對於這次的疫苗攻防戰看法如何? 有沒有什麼指揮中心擋駕的法源依據可以參考 想跟大家討論討論 ʕ•̫͡•ʕ•̫͡•ʔ•̫͡•ʔ•̫͡•ʕ•̫͡•ʔ•̫͡•ʕ•̫͡•ʕ•̫͡•ʔ•̫͡•ʔ•̫͡•ʕ•̫͡•ʔ•̫͡•ʔ
聽到廣播節目裡面說,疫情嚴重,很多企業可能會面臨需要放無薪假,但是新聞又特別強調,放無薪假需要勞工的同意,否則企業可能會違反勞基法而被罰款。 我覺得法律規定保障勞工立意固然很好,只是真的難以想像,雇主要放無薪假,會有勞工敢反對,畢竟現在左腳先進門都可以成為解僱理由了(比喻啦、比喻!) 這樣是不是還不如強制訂定更嚴格的無薪假上限反而比較能保障勞工呢?因為現在這樣規定,實在很像是虛幻的願景,感覺很難真的保障到辛苦上班的員工.... 祝福疫情之下大家都平安無事!!
地下室停車場可以改成廚房嗎?,為何能改賣場不能做廚房
因為學校最近有人確診...有聽說有人在查到底是誰,這樣會有刑事責任嗎? (因為個資法裡面非公務機關使用個人資料的規定裡,第六款說「維護公共利益」則可以使用。) 可是又覺得這樣蠻不妥的,畢竟患者自己也很無奈,想知道查找或轉傳確診者資料會不會有刑事責任。 也希望大家盡量不要這樣啦......
各位法律人好,第一次發文請多多包涵! 長輩常常很愛在賴上轉發一些不實訊息。 告訴他們亂傳謠言會觸法,也轉貼相關新聞給他們看了,結果被回說:現在執政黨就是文字獄啦,只能講他們想聽的話,跟大陸有什麼兩樣?! 小弟不才,一時間竟無法辯駁,言論自由跟維持社會秩序之間,到底該怎麼衡量的呢?
各位今年有要參與轉學考的同學,在北大和政大報名完成後,也千萬別忘了台大的轉學考報名喔~ 今年的台大轉學考從5/21-5/31還有六天,要完成線上報名與繳費,請有要參加考試的大家務必要記得不要錯過了! 具體公告連結可以參考這邊 http://exam.aca.ntu.edu.tw/trans/index.asp
想必這段時間大家都遇到了不少狀況,這是我自己做的法學院通訊錄,如果有人有需要聯絡各校法律系所詢問事情,可以參考看看!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rpqkEB32FWDfxQ80soWGzebtxboBbzKh/view?usp=drivesd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