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習2021-10-12
壹、前提
本人目前剛升大二只能推薦第一用書,倘若大二有時間一定會補上其他書籍,以下建議為本人主觀以及身邊朋友學習狀況而得知,不完全是絕對最好或最雷,還是要看個人所好!
貳、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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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總則
1.陳聰富老師《民法總則》
超級推薦剛進入法律界的同學先讀這本,偏淺顯易懂,案例分析綽綽有餘,還有方便整理思緒的比較圖、表格,排版字體也不會過於擁擠,讀起來既有成就感又爽快,可以搭配台大開放課程,案例題也是書籍上的,所以建議讀完書籍在看,會節省許多時間。
https://i.imgur.com/9ZuAiU2.png
2.王澤鑑老師《民法總則》
比聰富老師的書籍小本許多,但比較晦澀難懂,章節前後都會給實力題練習,每個題目都是爭點所在,在考試前能方便複習,排版字體有壓縮的感覺但必讀!必讀!,只不過建議有法律基礎之後在閱讀。
二、刑法總則
1.王皇玉老師《刑法總則》
我的第一愛書!!也是一樣推薦剛進入法律界的同學買這本,淺顯易懂,雖然有些細節的部分就沒有那麼完整,但對於刑總的學習也是綽綽有餘,此書籍章節前會述說歷史淵源,會對更了解操作實益,對法學也有興趣了話這本一定是最好的選擇,章節後會附上重要判決或釋字方便理解,也有圖表整理但相對他書較少,排版的字體感覺有壓縮過,但不影響閱讀,整體來說會較好理解刑總。
https://i.imgur.com/sY1fgxq.png
三、憲法
1.法治斌老師 董保城老師《憲法新論》
這本書的優點在於闡明很多來源以及其意義於何,可以增加印象對每個原理原則都有方項述說並直接在文字中闡明相關實務或釋字,擷取重要部分文字,可以快速前後 理解內涵為何,排版和字體沒有任何問題,讀起來很順眼。
https://i.imgur.com/LT5bqOa.png
—————<最雷>——————
一、刑法總則
1.林鈺雄老師《新刑法總則》
這本書大家很推沒錯,內容講解的部分也很完整,但對於我自己來說太難理解,而且還很多頁,第一次讀的時候覺得很挫折怎麼讀都不太懂意思,如果是要一開始接觸刑法總則,真的不推薦,但也有可能是我太笨了,加上書的設計上是彎了沒有很喜歡,總結來說花時間先搞懂再求精比較好。
https://i.imgur.com/Jo5M8Ao.png
參、結論
再強調一次我是以為自己主觀加身邊朋友的感覺二闡明,並不是絕對最罩係我絕對最雷,每一本書都有自己適合的人,每一個人也有自己最適合的書。如果後續有在讀到覺得好的書或覺得不太適合我的書了話會再繼續分享,如果想要知道該選哪本解題書,那就幫我按個讚吧~我後面有可能會再陸續方向。最後我想要表達柴犬很可愛 我愛死了❤️❤️❤️❤️
https://i.imgur.com/Xrz6iGm.png
👍 16
📖 學習2021-10-11
請問是不是有新的實務指出刑法§311是專屬於刑法§310的阻卻違法事由;
§309無從適用之?
👍 1
📖 學習2021-10-11
1. 目前實務對於妨害書信秘密罪之文書定義,老師所提到的日記被偷看,會該當嗎?
2.偷窺他人無利用設備工具窺視,是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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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考2021-10-11
我是正在準備考國考的考生
推薦考初等的同學 可以參考
程怡老師的初等法學大意
老師把法條跟考古題整理在一起
讀的時候也比較好抓考點
每個章節後面也會有歷屆試題
我覺得是一本很用心也很受用的參考書
#最罩參考書
https://i.imgur.com/ZAkQyRG.png
https://i.imgur.com/QUOW8u2.png
https://i.imgur.com/Fuhj9Mw.png
👍 5
🗣️ 心情2021-10-11
昨天是我的23歲生日
同時大概也是這輩子最難忘的生日之一
我跟我妹差五歲
他從小就不愛唸書
後面也沒有上大學
今年高中一畢業就去工廠工作
因為性格差異
我們其實互動很少 關係也不太親近
小時候時常吵架
我呢 其實也不是多愛唸書
但因為家庭經濟狀況的關係
自己逼著自己念
好不容易上了台北國立的大學
今年剛畢業決定要考公務員
但南部鄉下實在沒什麼補習班
這個月出跟家人吃飯的時候有跟他們談到買線上函授的事情
家裡人的觀念比較傳統
聽到我要當全職考生的時候氣氛變得有點僵
因為小表姐之前也說過他要準備國考
結果一待就是3年
畢業到現在都沒工作過
其實能感覺到爸媽並不太同意
我妹也只是沈默的聽完我講這一切
直到昨天
我要出門去市區找學習小組成員時
在房門口看到這個
https://i.imgur.com/MKqI3G0.png
幹不行我真的眼淚泛出來
我跟我妹真的是平常一天講話不超過三句的那種
以前也沒有互送生日禮物的習慣
🥲🥲🥲🥲🥲🥲🥲
不行 我一定要考上!!
111三等一般行政~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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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習2021-10-11
【有圖】參考書➕解題書📖
想要禮包求按讚(*¯︶¯*)
同學們對書籍或是法律系職涯有興趣的話都歡迎留言討論哦~
① 植憲 憲法解題概念操作
✏️編排清晰,可以快速理解大法官解釋,尤其是基本權解題架構。
📋老師因為到輔大教書,暫時離開補教界。我在老師的課堂上旁聽一年,上課的完全是提點書籍重要部分。
②歐律師 憲法解題書
✏️擬答寫的清晰扼要,和實際考試的篇幅相同。對於重要的解釋也會多次提點
📋利用這本書在本校大刀老師的OpenBook考試獲得不錯的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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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升大二暑假開始到某產業公會的法務組有薪實習,同時也知道社會上還有很多產業需要法律人的能力。想和大家說學習法律的成功樣板絕對不只有國家考試(司律/公務員)、企業法務兩條路,對有興趣的領域就大膽邁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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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罩參考書
[書籍封面]
https://i.imgur.com/AkarcwT.png

https://i.imgur.com/eAKXeI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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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習2021-10-09
各位好我是今年法律系大一的學生
想請問有沒有推薦的法學緒論教科書
本人的學校是用韓忠謨老師出版的
想請問這本以外有沒有比較推薦的法學緒論教科書呢?
民總刑總等書比較好找到推薦,比較好找到推薦,唯有這科我較為不確定, 希望大大們能給予幫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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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園2021-10-08
第一次發問,文筆及排版不太好,敬請見諒。
我有查詢過每間大學的法律系入學標準、排名以及學費等等,目前心中第一是高雄大學,但因位處高雄讓我有點猶豫😔(雖然學測門檻比某些私大高)
再來,因為我的英文成績太不穩定,所以也有考慮文化大學,網路上有蠻多人說師資還不錯,缺點是學費有點高⋯⋯
冒昧請問大家會如何選擇呢?
(留言區有更新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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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法律2021-10-08
有鑒於本人真的無法再容忍傻逼朋友一天到晚跑來問我「這樣會有法律問題嗎?」,在此想來寫一系列「非法律人白話懶人包」,今天先來談談刑法。
首先必須先承認,刑法對預防犯罪的效果有限(還是有很多累犯),且因違反它最嚴重的後果可導致死亡(我國如今依舊保有死刑),很容易淪落為統治者剷除異己的工具。
考量到這樣的原因,刑法不能用以懲治「思想」,僅可用以處罰「有形的舉止」,換句話說,舉止是犯罪的基礎,思想「絕對無罪」。
好,回到本文主旨,什麼是刑法上「有意義的舉止」?
這邊提供各位幾個重點:
1、人的舉止
2、受意思支使的
3、造成相當程度侵害的
(1)人的舉止:
舉個例子說明(感謝強者我朋友提供親身經歷):
阿良趁天氣好揪了朋友一同去台七乙跑山,結果在快要進入追焦彎前,被一隻流浪狗衝出來Gank,讓原本能拍的帥帥的追焦照直接變雷殘黑歷史照。
因為有衝突,才會有法律的介入,但法律只會介入「人際間的衝突」。從上述案例中,阿明雖是一個人,但流浪狗屬無主物,故阿良只能承認自己衰小,趕快去拜拜,不要想著刑法的介入或者申請國賠(?)。
在學理上,刑法上有意義的舉止必然是人的舉止;但人的舉止卻不一定是刑法上有意義的舉止。你一定想說,三小?欸對,這邊要注意「充分條件句型」與「必要條件句型」兩者的差異,白話文來講就是:
👉🏻充分條件:若甲存在,則乙一定存在,不存在有甲但沒乙的情況。(例:擁有5個芒果是擁有3個芒果的必要條件)
👉🏻必要條件:若沒有甲,乙一定不存在;要獲得乙,一定要有甲(例:有4條邊是一個平行四邊形的必要條件)
在法律上,尤其民法,常會出現「Q的成立要件為🐶、🐱跟🐭」。什麼意思? 🐶,🐱跟🐭都有就一定是Q。(🐶、🐱、🐭三者缺一都不可能構成Q)
(2)受意思支配的:
一樣舉個例子說明:
小華去看棒球賽,前排觀眾為了接飛到觀眾席的球,整個人向後倒後撞到小華,小華因此失去重心壓到一旁的Marry,導致Marry手骨移位。
在案例中,小華壓到Marry的動作並非出於自己的意思,而是因突如其來的不可抗力因素。依照學理,能讓刑法介入的一定是「受意思支配的人類舉止」,因此小華欠缺刑法上「有意義的舉止」,不能以刑罰處罰他。
Ok,這邊釐清一下支配「意思」是指什麼?支配「意思」指純粹生理大腦所支配,由你身體的骨骼與肌肉所牽動的身體客觀動作。
各位在思考問題時,一定要注意處理的「優先順序」,前面的沒處理好,就不要去想下一個。像這個案例中,有些人可能會說:「小華不是刻意壓到Marry的,所以不能用刑罰他處置他!」你覺得對嗎?
1、2、3
誒對,小華壓到Marry本來就不是出自他個人的意思,所以你根本就不需要再往下去想會不會觸犯刑法等更深入的問題。
(3)造成相當程度侵害的:
K急忙趕來上早8,忘記帶筆記本或白紙了,情急之下他偷了旁邊同學B的一張計算紙來抄筆記。這個行為在刑法上有意義嗎?
這個例子應該很多人想知道答案。重點來了,刑法是絕不輕易動用的,除非其他法律無能為力,最後的最後,才會用到刑法,這個概念在學理上稱為「刑法的最後手段性」,又名「刑法的謙抑性格」。
請記住,刑法並不是道德守護神或瑣事的管理者。案例中的「一張計算紙」在社會上就是一顆芝麻綠豆大的小事,侵害性過小,故它並不是一個刑法上有意義的行為,但倘若今天K拿走的是旁邊同學的整本計算紙,就不能算是「無相當程度侵害性」。
好的,根據以上三個例子,我們可得出結論:
刑法上有意義的舉止↔(人的∩受意思支配的∩具相當侵害性的)舉止
希望今天的分享對大家有幫助,聽說這邊蠻多以後想念法律系的高中生的
可以簡單幫我在底下留言看不看得懂我的用詞嗎?
因為本身有在兼家教,希望自己的用詞遣字盡量淺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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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2021-10-07
雖然說中秋節過完就已經開學了,但是那時候還是全體上線上課,再來就是分流上課,大家一定沒有準備好迎接開學~下禮拜就要實施全校到校上課了,相信各位學生包括我在內,內心都慌慌的,就是那種既期待又害怕受傷害的感覺吧😂😂
疫情影響上課、選課、生涯規畫及人際關係等,變動大加劇學生無助與疏離感,易產生焦慮與憂慮。原本可能的安排全部被打亂。五月中因本土疫情爆發,全國學校一路停課至暑假。
一名頂大教授分析,一連串的變動讓大學生可能會面臨無助與疏離感,以往可能不會出現的親子衝突、朋友間陌生、學習遲滯,都有可能在新學期產生。
這種情況下的我們就應該多多充實自己,讓自己身心靈都回到以前的狀態,不要緊張不要慌張,按照自己的步調慢慢往前,
調適自己的情緒和心態我覺得往往比考試成績重要很多,希望大家都可以以一種開心和認識新朋友以及學習新知識的情況下進入學校,而不是排斥他,好心情才能讀好書~
希望大家都可以戰勝開學症候群😭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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