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法律2021-07-23
非自願性個案提供免費服務
想詢問如果目前工作中會遇到非自願性個案 有那些資源可聯繫且直接跟個案分享
👍 3
回覆 0表情 0瀏覽 265
廣受年輕人喜愛的法律人社群,是全台最大的法律社群平台,時事話題、國考心得、感情心情、學習工作,一同與最優秀的法律人,討論各種法律、政治、立法、行政議題!
📰 生活法律2021-07-23
想詢問如果目前工作中會遇到非自願性個案 有那些資源可聯繫且直接跟個案分享
👍 3
回覆 0表情 0瀏覽 265
📖 學習2021-07-20
打擾了,(๑¯ω¯๑) 能幫我條例出關於「兒少性剝削」在刑法中的法條有哪幾條嗎?(*´∇`*) 謝謝各位法律人。◐.̃◐
👍 1
回覆 2表情 0瀏覽 263
📰 生活法律2021-07-20
1.同學最近跟他的爸爸有點過節,因此他爸說要告我跟同學,他覺得是我教壞同學,請問會成功嗎? ps.同學的家庭教育偏向打罵管教式,然後家裡是爸媽跟姐弟,而他爸媽比較寵弟弟 2.不知道為什麼,也許越來越看不爽同學,他爸就突然說不供應他 上學的費用還有飯錢 了,但其實也只提供15萬和一個月兩千,而學費沒了就沒了,要自己打工補錢,可同學讀的是私立而且畫畫也要買材料做比賽那些的,而且當時同學才15歲,直接斷絕一切金錢收入,而他媽當時也沒有出聲,這是不是沒有履行到責任啊? 3.我也想知道如果換同學去告他的父母能以什麼罪起訴?
👍 1
回覆 2表情 0瀏覽 515
📰 生活法律2021-07-19
如果退休檢察官犯罪被判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領取退養金的資格是否被褫奪?
回覆 1表情 0瀏覽 306
📝 國考2021-07-18
的意思是? 兩個的差別在哪呢?
👍 5
回覆 2表情 0瀏覽 734
📰 生活法律2021-07-15
甲、乙二人對於未登記的不動產 F 廠房(位於彰化縣)之所有權歸屬有爭 執,甲向管轄法院起訴乙,請求確認原告甲對於 F 的所有權存在;嗣後, 一審法院判決甲勝訴確定。數月後,乙以甲為被告,向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以下簡稱彰化地院)起訴,主張自己於兩年前出資興建 F,請求確認原 告乙對 F 的所有權存在。彰化地院對於乙的起訴,應如何裁判? 這是108年身障書記四等的民訴題目 想請問這是違反263ll所以裁定駁回嗎?還是我有看到一個網友是說訴之聲明不同所以沒有違法263 網路上都找不到擬答只好來這裏發文了,感謝各位~
👍 1
回覆 1表情 0瀏覽 256
📝 國考2021-07-15
民法§875-1疑義請教 第 875-1 條 (共同抵押(二)) 為同一債權之擔保,於數不動產上設定抵押權,抵押物全部或部分同時拍賣時,拍賣之抵押物中有為債務人所有者,抵押權人應先就該抵押物賣得之價金受償。 民法§875-1強調『拍賣時,拍賣之抵押物中有為債務人所有者』 是指債務人所提供的抵押物須被抵押權人拍賣,始得扣除; 還是債務人有提供抵押物即須被扣除? 舉例: 甲負債1000萬提供A地作500萬擔保,並請乙、丙、丁分別提供B地C地D地各擔保500萬。 今債權人僅就BC兩地拍賣而受清償。乙丙應如何取償?
👍 1
回覆 0表情 0瀏覽 317
📝 國考2021-07-10
91 民航 三等 飛航管制、航空通信:憲法 26. 依司法院大法官最新解釋意旨,下列何者不得向大法官聲請解釋? (A)總統府秘書長 √ (B)總統 (C)立法院 (D)監察院 ------------------------------------------------ 解題思路: 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下稱大審法)第五條第一項,中央或地方機關,於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人民、法人窮盡救濟途徑後,仍認其權利遭受不法侵害,或立法委員依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申請,於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可聲請解釋憲法,合先敘明。 選項BCD皆為中央機關,故符合前揭要件,可聲請釋憲,惟選項A既非機關也非立法委員,雖可認其為人民,但須於其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時,才可依大審法聲請釋憲。 然釋字第76號與釋字第470號均是以總統府秘書長名義函請司法院聲請釋憲,聲請人未明察總統與總統府秘書長區別於先,大法官於審查受理要件時復失察於後,無異議予以受理,誠屬遺憾。所幸大法官勇於改正缺失,於做成釋字第541號時,於其理由書第一段,糾正此錯誤。 ------------------------------------------------ 參考資料: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5 I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解釋憲法: 一、中央(B, C, D)或地方機關,於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因行使職權與其他機關之職權,發生適用憲法之爭議,或適用法律與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二、人民、法人或政黨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三、依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聲請,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J541 理(摘) 本件聲請係總統府秘書長經呈奉總統核示:「應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送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乃代函請本院解釋,是本件聲請人係總統(B)而非總統府秘書長(A),合先敘明。 J541 劉大法官鐵錚提出之一部不同意見書(摘) 聲請函中提及奉總統核示:「應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送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此一核示之正確解讀,應是總統指示總統府幕僚長,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以總統名義聲請釋憲,而非交待以總統府秘書長名義聲請釋憲。可是早於民國八十七年大法官作成釋字第四七0號解釋時,聲請人未明察總統與總統府秘書長區別於先,大法官於審查受理要件時復失察於後,無異議予以受理,致造成此次聲請釋憲案,仍依據往例辦理之結果,誠屬遺憾。大法官理應自責,並應勇於改正缺失,可惜大法官於本件釋憲案改正自己錯誤後,卻未要求聲請人補正,反根據首開核示逕行認定聲請人係總統而非總統府秘書長,以期符合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之規定,本席實難苟同。
👍 6
回覆 0表情 0瀏覽 234
📝 國考2021-07-09
如題,主要是針對民訴法§58Ⅱ、Ⅲ之疑問 上課時老師是強調「上訴、抗告、再審」皆屬原程序之續行。 但我看喬律師民事訴訟法,卻指出「上訴」為處分權主義新程序之開啟。 各位怎麼看?
👍 1
回覆 2表情 0瀏覽 157
📖 學習2021-07-08
請問學長姐有推薦的六法書、民刑總 憲法嗎?
回覆 0表情 0瀏覽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