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
紀錄冊亦可載有署長認為適當的、關於施行本條例或實施《議定書》的任何其他資料。
基因改造生物(管制釋出)條例 第2條
紀錄冊亦可載有署長認為適當的、關於施行本條例或實施《議定書》的任何其他資料。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