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開新分頁 ↗風險評估須以科學上妥善和透明的方式進行,並可顧及相關的國際組織的專家意見及其所訂立的準則。
風險評估須以科學上妥善和透明的方式進行,並可顧及相關的國際組織的專家意見及其所訂立的準則。
基因改造生物或其產品(即源於基因改造生物並經過加工的材料,其中含有透過使用現代生物技術獲得的、可檢測到的新異組合的可複製性遺傳材料)所涉及的風險,須結合存在於可能的潛在接收環境中的、未經改變的受體或親本生物體所構成的風險,予以考慮。
風險評估須採取下列步驟(視何者屬適當而定) —— (a) 鑑別在可能的潛在接收環境中,可能會對生物多樣性產生不利影響的、與基因改造生物相關的任何新異基因型及表型性狀; (b) 在顧及所涉基因改造生物暴露於可能的潛在接收環境的程度及暴露類型的情況下,評價產生這些不利影響的可能性; (c) 評斷一旦產生此種不利影響便會出現的後果; (d) 根據對產生不利影響的可能性及其後果的評斷,估計基因改造生物所構成的總體風險; (e) 就所涉風險是否可以接受或可加以管理提出建議,包括在有需要的情況下訂立該等風險的管理策略; (f) 在風險程度無法確定的情況下,可針對令人關注的具體問題要求提供進一步資料,或採用適宜的風險管理策略,或在可能的潛在接收環境中對基因改造生物進行監測。
風險評估須顧及與下列各項標的物的特徵相關的技術及科學詳情 ——
受體生物體或親本生物體︰受體生物體或親本生物體的生物特徵,包括有關生物分類狀況、通用名稱、起源、起源中心和遺傳多樣性中心的資料(如已知的話),及該受體生物體或親本生物體可在其中存活或繁衍的各種生存環境的說明;
供體生物體︰供體生物體的生物分類狀況、通用名稱、來源,及其他有關的生物特徵;
媒體︰媒體的特徵,包括其識辨屬性(如有的話)及其來源或起源,及其宿主範圍;
植入及改變 —— (i) 如改變透過應用試管核酸技術引入︰所植入的核酸的遺傳特徵及其特定功能,及所引入的改變的特徵; (ii) 如改變透過應用涉及細胞融合的技術引入︰所引入的改變的特徵;
如改變透過應用試管核酸技術引入︰所植入的核酸的遺傳特徵及其特定功能,及所引入的改變的特徵;
如改變透過應用涉及細胞融合的技術引入︰所引入的改變的特徵;
基因改造生物︰基因改造生物的識辨屬性,以及該生物的生物特性與受體生物體或親本生物體的生物特性之間的差別;
基因改造生物的發現及鑑別︰建議採用的發現及鑑別方法及其特殊性、敏感性及可靠性;
關乎基因改造生物的預定用途的資料︰關乎基因改造生物的預定用途的資料,包括與受體生物體或親本生物體相比,屬於新的或經改變的用途;
可能的潛在接收環境︰關於所處位置以及地理、氣候及生態特點的資料,包括有關可能的潛在接收環境的生物多樣性及起源中心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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