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改造生物(管制釋出)條例 附表2 — 基因改造生物核准申請須載有的資料
(1)
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地址及聯絡資料
第2條
開新分頁 ↗基因改造生物的名稱及識辨屬性
第3條
開新分頁 ↗擬向環境釋出該生物的日期
第4條
開新分頁 ↗該生物的受體生物體或親本生物體的生物分類狀況、通用名稱、收集點及獲取點,以及該受體生物體或親本生物體的關乎該基因改造生物可能帶來的生物安全不利影響的特徵
第5條
開新分頁 ↗該生物的受體生物體及親本生物體(如適用的話)的起源中心和遺傳多樣性中心(如已知的話),以及有關受體生物體及親本生物體可在其中存活或繁衍的各種生存環境的說明
第6條
開新分頁 ↗該生物的供體生物體的生物分類狀況、通用名稱、收集點及獲取點,以及該供體生物體的關乎該基因改造生物可能帶來的生物安全不利影響的特徵
第7條
開新分頁 ↗引入該生物的核酸或改變、所使用的技術以及由此而產生的該生物的特徵的說明
第8條
開新分頁 ↗該生物或其產品(即源於基因改造生物並經過加工的材料,其中含有透過使用現代生物技術獲得的、可檢測到的新異組合的可複製性遺傳材料)的預定用途
第9條
開新分頁 ↗擬釋出和(如適用的話)輸入該生物的數量或體積
第10條
開新分頁 ↗建議用於安全處理、儲存、運輸及使用該生物的方法,包括包裝、標籤、文件紀錄、處置及應變程序(如屬適當的話)
第11條
開新分頁 ↗擬從何地將該基因改造生物輸入香港
第12條
開新分頁 ↗該地的輸出者的姓名或名稱、地址及聯絡資料
第13條
開新分頁 ↗擬將該生物從該地輸出的日期(如已知的話)
第14條
開新分頁 ↗該生物於當地的生物安全水平分類(如有的話)
第15條
開新分頁 ↗該生物於當地的規管狀況,以及(如該生物於當地被禁制)被禁制的原因
第16條
開新分頁 ↗就輸出該生物往其他地方向當地主管當局作出的任何通知的結果及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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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