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除第(2)款另有規定外,如有東西根據第33條被檢取,政府有法律責任補償該東西的擁有人,以彌補該人基於下列理由而蒙受的任何損失 —— (a) 該東西被檢取;或 (b) 該東西在被檢取或扣留期間死亡、毀消、變壞、遭遺失或遭損壞。
基因改造生物(管制釋出)條例 第1條
除第(2)款另有規定外,如有東西根據第33條被檢取,政府有法律責任補償該東西的擁有人,以彌補該人基於下列理由而蒙受的任何損失 —— (a) 該東西被檢取;或 (b) 該東西在被檢取或扣留期間死亡、毀消、變壞、遭遺失或遭損壞。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