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3年度簡字第4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違反商業會計法等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06 月 30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3年度簡字第41號公 訴 人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林豐年 選任辯護人 孫明��律師(扶助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7年度偵緝字第338 號),被告於準備程序中自白犯罪,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判決如下: 主 文 林豐年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減為有期徒刑壹月又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 實 一、林豐年依其社會經驗,應有相當智識程度,對於應他人之邀,擔任公司之登記負責人,係有不法之目的,且對於該公司虛偽開立不實統一發票予其他公司行號,用以幫助他人逃漏稅捐等情均有所認識,竟受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男子所託,於民國95年8 月29日起(已於96年1 月1 日擅自歇業),擔任址設臺北市○○區○○路0 段000 號3 樓豪力興業有限公司(下稱豪力公司)之登記負責人,亦係商業會計法之商業負責人。嗣林豐年與前揭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男子即共同基於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即統一發票)及幫助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之犯意聯絡,先由林豐年在領用統一發票購票證申請書上簽名申請統一發票,再由林豐年容任上開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男子,接續填製如附表所示之不實統一發票會計憑證後,交予附表所示13家公司,作為各該公司向豪力公司買受商品之進項憑證,並經如附表所示營業人以如附表所示發票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抵扣銷項稅額,而幫助其中附表編號2 、9 、12、13所示營業人逃漏營業稅額計如附表編號2 、9 、12、13所載(檢察官起訴如附表編號1 、3-8 、10、11等9 家營業人並持上開不實統一發票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營業稅而行使之,憑以扣抵如附表編號1 、3-8 、10、11所示之銷項稅額,因認林豐年另涉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 項幫助逃漏稅捐罪嫌部分,因此部分公司均係無實際營業行為之虛設行號,而無逃漏稅之情形,此部分另由本院不另為無罪之諭知如後),足以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課稅管理之正確性及課稅之公平性。 二、案經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移送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一、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被告林豐年於本院準備程序中坦承不諱(見本院卷第100 至102 頁),核與證人即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稅務員劉幸珍於偵查中檢察事務官詢問時陳述查核情節相符(見偵緝卷第32頁),並有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審查三科查緝案件稽查報告書(偵卷第1 至6 頁)、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清單(偵卷第14至30頁)、豪力公司設立登記表、變更登記表、公司章程(偵卷第34至38頁、第45至48頁、第53至58頁)、領用統一發票購票證申請書(偵卷第40頁)、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設立、變更登記申請書(偵卷第41至43頁、第49至52頁)、網路(電磁)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偵卷第59至60頁)、營業稅年度資料查詢(偵卷第68頁)、申報書跨中心查詢(偵卷第70頁)、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偵卷第72、73頁)、財政部北區國稅局103 年4 月28日北區國稅中和銷審字第0000000000號函(本院卷第94頁)、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員林稽徵所103 年5 月1 日中區國稅員林銷售字第0000000000號函(本院卷第96頁)、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大安分局103 年4 月30日財北國稅營業字第0000000000號函(本院卷第98頁)在卷可稽;又,上開領用統一發票購票證申請書(偵卷第40頁)上之「林丰年」簽名為被告所親為乙節,亦據被告於偵查及本院準備程序中迭認無訛(見偵緝卷第40頁、本院卷第101 頁);而附表各編號所示統一發票,其上填載之交易日期均於95年8 月29日被告擔任豪力公司登記負責人之後,亦有前揭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清單在卷可佐(偵卷第14至30頁);足認被告之任意性自白與事實相符,應堪採信。從而,本案事證明確,被告上揭犯行堪以認定,應予依法論科。 二、論罪部分: ㈠按統一發票乃證明事項之經過而為造具記帳憑證所根據之原始憑證,商業負責人如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開立不實之統一發票,係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 款之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該罪為刑法第215 條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之特別規定,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原則,自應優先適用,無論以刑法第215 條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之餘地(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6792號、94年度台非字第98號判決意旨可資參照)。又統一發票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之規定,為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予買受人之會計憑證,而被告自95年8 月29日起,係豪力公司登記負責人,為商業會計法所稱之商業負責人,又與前揭真實年籍姓名不詳之成年男子,共同以豪力公司名義,虛偽製作如附表所示不實統一發票,藉以幫助如附表編號2 、9 、12、13所示之營業人,各得因此逃漏營業稅如附表編號2 、9 、12、13所示,是核被告所為係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 款填製不實罪與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 項幫助逃漏稅捐罪。 ㈡被告與上揭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人就前揭犯行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應論以共同正犯。另關於違反商業會計法部分,該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人雖不具商業負責人身分,但與有該身分之被告共同實施犯罪,為身分犯,依刑法第31條第1 項之規定,亦為共同正犯。 ㈢被告與前揭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人如附表所示先後多次填製如附表所示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如附表編號2 、9 、12、13所示營業人逃漏如附表編號2 、9 、12、13所示稅捐之犯行,各係於密切接近之時、地實施,侵害同一法益,各行為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在時間差距上,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以視為數個舉動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一行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係接續犯,應各論以包括一罪。另其以填載不實會計憑證之行為作為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行為方式,該等行為在自然意義上雖非完全一致,然仍有部分重疊合致,且犯罪目的單一,依一般社會通念,認應評價為一罪方符合刑罰公平原則,故應認被告乃出於一個犯意,實行一個犯罪行為,而同時觸犯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二罪,為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之規定從一重依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斷。 ㈣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103 年度偵緝字第365 號移送併辦部分(本院卷第120 至122 頁)、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103 年度偵緝字第729 號移送併辦部分(本院卷第131 至132 頁),與本案起訴事實係同一事實,本院自應併予審理。 ㈤爰審酌被告同意擔任豪力公司登記負責人,詎未盡負責人所應盡之防止開立不實發票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責,且增加稅捐機關及司法單位查緝實際行為人之困難,紊亂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稅額查核之正確性及國家稅賦收入,誠值非難,惟念被告犯後終能於本院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前有多次犯罪前科紀錄,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素行非佳,另衡酌被告容任他人開立如附表所示統一發票及幫助附表編號2 、9 、12、13逃漏營業稅之金額,及其教育程度為國小肄業、經濟狀況為低收入戶(見本院卷第45之1 頁以下),且有重度肢障(見本院卷第12頁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現因身體狀況不佳而需他人照顧之生活狀況(見本院卷第35頁),暨其動機、目的、手段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末按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業於96年7 月4 日修正公布,並於同年月16日施行,查本件被告犯罪時間在96年4 月24日以前,且非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3 條第1 項所定不予減刑之罪,被告所犯,合於減刑之規定,爰依該條例第2 條第1 項第3 款、第7 條之減刑規定,應減其宣告刑二分之一,並就所宣告刑及減得之刑均諭知如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㈥不另為無罪諭知部分:公訴意旨另以被告基於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犯意,填製予附表編號1 、3 至8 、10、11所示9 家公司之不實統一發票,嗣經該9 家公司持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營業稅扣抵銷項憑證使用,而幫助該9 家公司逃漏營業稅,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課稅資料管理之正確性及課稅之公平性,因認被告此部分另涉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 項幫助逃漏稅捐罪嫌云云。查被告固有填製上揭附表編號所示不實之統一發票,經本院認定如前,惟按諸稅捐稽徵法之逃漏稅捐罪,係結果犯,並無處罰未遂之規定,須以發生逃漏稅捐之結果為成立要件。而營業稅之課徵係針對營業行為課稅,虛設行號係以買賣統一發票為業,實際上並無商品之買賣,亦即無營業行為之事實,無從課徵營業稅,自無逃漏稅捐之問題(最高法院100 年度台上字第4178號判決意旨參照)。查上揭附表編號1 、3 至8 、10、11所示公司均為虛設行號,並無實際進、銷貨之事實等情,有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大安分局103 年4 月30日財北國稅大安營業字第0000000000號函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 年度審簡字第1413號判決書(附表編號1 芊皇有限公司部分,見本院卷第98頁、第137 至141 頁)、財政部高雄國稅局103 年4 月24日財高國稅審四字第0000000000號函(附表編號3 信宏鋼實業有限公司部分,本院卷第74頁)、財政部北區國稅局103 年4 月23日北區國稅審四字第0000000000A 號函覆移送書及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7年度訴字第1638號判決書(附表編號4 崇景有限公司部分,本院卷第76至83頁)、財政部北區國稅局103 年4 月23日北區國稅審四字第0000000000A 號函覆移送書(附表編號5 摩叻達國際有限公司、編號6 鴻興聚塑料實業有限公司、編號7 中國怡和國際開發有限公司、編號8 聯銘興業有限公司、編號10佶霖工程有限公司部分、編號11匡慶有限公司部分,見本院卷第84頁、第86頁、第87頁、第91頁、第92頁、第93頁)及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103 年6 月9 日北區國稅板銷字第0000000000號函、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已改制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下稱臺灣板橋地方法院)98年度簡字第10377 號判決書(附表編號5 摩叻達國際有限公司部分,本院卷136 頁、第142 至147 頁)、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附表編號6 鴻興聚塑料實業有限公司部分,第148 頁)、臺灣板橋地方法院97年度簡字第9419號判決書(附表編號7 中國怡和國際開發有限公司部分,第149 至152 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7年度重訴字第18號判決(附表編號8 聯銘興業有限公司部分,本院卷第153 至160 頁)、臺灣板橋地方法院98年度簡字第8487號判決(編號10佶霖工程有限公司部分,本院卷第161 至165 頁)、同法院97年度訴字第4579號判決(編號11匡慶有限公司部分,本院卷第166 至171 頁)在卷可稽,是上揭附表編號1 、3 至8 、10、11所示公司既均為無實際營業行為之虛設行號,即均無逃漏營業稅問題,被告之行為,自不能以幫助逃漏稅捐罪責相繩,此部分原應為無罪之諭知,然起訴意旨認此部分與前揭經起訴論罪科刑之幫助逃漏稅捐罪部分有接續犯之實質上一罪關係,爰不另為無罪之諭知。 三、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2 項、第3 項,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 款,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 項,刑法第11條前段、第28條、第55條、第41條第1 項前段,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 條第1 項第3 款、第7 條、第9 條,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上訴於本院合議庭。 本案經檢察官許梨雯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6 月 30 日刑事第四庭法 官 蘇琬能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李華倫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7 月 3 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商業會計法第71條 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 或併科新臺幣 60 萬元以下罰金: 一、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 二、故意使應保存之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滅失毀損。 三、偽造或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內容或毀損其頁數。 四、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五、其他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會計事項或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稅捐稽徵法第43條 (教唆或幫助逃漏稅捐之處罰) 教唆或幫助犯第 41 條或第 42 條之罪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科新臺幣 6 萬元以下罰金。 稅務人員、執行業務之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合法代理人犯前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稅務稽徵人員違反第 33 條規定者,除觸犯刑法者移送法辦外,處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罰鍰。 ┌──┬──────┬────┬─────┬───────┬───────┬───────┐ │編號│營業人 │開立年月│發票字軌 │銷售額 │稅額 │備註 │ │ │ │ │號碼 │(新臺幣:元)│(新臺幣:元)│ │ ├──┼──────┼────┼─────┼───────┼───────┼───────┤ │1 │芊皇有限公司│95年9月 │PU00000000│ 2,429,800 │ 121,490 │虛設行號 │ │ │ ├────┼─────┼───────┼───────┤ │ │ │ │95年10月│PU00000000│ 1,572,300 │ 78,615 │ │ │ │ ├────┼─────┼───────┼───────┤ │ │ │ │95年10月│PU00000000│ 1,933,200 │ 96,660 │ │ ├──┼──────┼────┼─────┼───────┼───────┼───────┤ │2 │萬彩實業有限│95年11月│QU00000000│ 400,000 │ 20,000 │ │ │ │公司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 400,000 │ 20,000 │ │ ├──┼──────┼────┼─────┼───────┼───────┼───────┤ │3 │信宏剛實業有│95年9月 │QU00000000│ 841,130 │ 42,057 │虛設行號 │ │ │限公司 ├────┼─────┼───────┼───────┤ │ │ │ │95年9月 │QU00000000│ 896,629 │ 44,831 │ │ │ │ ├────┼─────┼───────┼───────┤ │ │ │ │95年9月 │QU00000000│ 890,055 │ 44,503 │ │ │ │ ├────┼─────┼───────┼───────┤ │ │ │ │95年9月 │QU00000000│ 1,205,348 │ 60,317 │ │ │ │ ├────┼─────┼───────┼───────┤ │ │ │ │95年9月 │QU00000000│ 804,860 │ 40,243 │ │ │ │ ├────┼─────┼───────┼───────┤ │ │ │ │95年9月 │QU00000000│ 943,625 │ 47,181 │ │ │ │ ├────┼─────┼───────┼───────┤ │ │ │ │95年10月│QU00000000│ 850,746 │ 42,537 │ │ │ │ ├────┼─────┼───────┼───────┤ │ │ │ │95年10月│QU00000000│ 926,153 │ 46,308 │ │ │ │ ├────┼─────┼───────┼───────┤ │ │ │ │95年10月│QU00000000│ 1,040,135 │ 52,007 │ │ │ │ ├────┼─────┼───────┼───────┤ │ │ │ │95年10月│QU00000000│ 1,298,034 │ 62,952 │ │ │ │ ├────┼─────┼───────┼───────┤ │ │ │ │95年10月│QU00000000│ 1,228,344 │ 61,417 │ │ │ │ ├────┼─────┼───────┼───────┤ │ │ │ │95年10月│QU00000000│ 1,310,519 │ 65,526 │ │ ├──┼──────┼────┼─────┼───────┼───────┼───────┤ │4 │崇景有限公司│95年11月│QU00000000│ 2,450,000 │ 122,500 │虛設行號 │ │ │ ├────┼─────┼───────┼───────┤ │ │ │ │95年11月│QU00000000│12,617,640 │ 630,882 │ │ ├──┼──────┼────┼─────┼───────┼───────┼───────┤ │5 │摩叻達國際有│95年9月 │PU00000000│ 802,000 │ 40,100 │虛設行號 │ │ │限公司 ├────┼─────┼───────┼───────┤ │ │ │ │95年9月 │PU00000000│ 870,000 │ 43.500 │ │ │ │ ├────┼─────┼───────┼───────┤ │ │ │ │95年9月 │PU00000000│ 864,000 │ 43,200 │ │ │ │ ├────┼─────┼───────┼───────┤ │ │ │ │95年9月 │PU00000000│ 840,000 │ 42,000 │ │ │ │ ├────┼─────┼───────┼───────┤ │ │ │ │95年10月│PU00000000│ 890,000 │ 44,500 │ │ │ │ ├────┼─────┼───────┼───────┤ │ │ │ │95年10月│PU00000000│ 870,000 │ 43,500 │ │ │ │ ├────┼─────┼───────┼───────┤ │ │ │ │95年10月│PU00000000│ 864,000 │ 43,200 │ │ ├──┼──────┼────┼─────┼───────┼───────┼───────┤ │6 │鴻興聚塑料實│95年12月│QU00000000│ 883,960 │ 44,198 │虛設行號 │ │ │業有限公司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 1,832,600 │ 98,630 │ │ ├──┼──────┼────┼─────┼───────┼───────┼───────┤ │7 │中國怡和國際│95年11月│QU00000000│ 2,875,700 │ 143,785 │虛設行號 │ │ │開發有限公司├────┼─────┼───────┼───────┤ │ │ │ │95年11月│QU00000000│ 1,251,100 │ 62,555 │ │ │ │ ├────┼─────┼───────┼───────┤ │ │ │ │95年11月│QU00000000│ 1,834,400 │ 91,720 │ │ │ │ ├────┼─────┼───────┼───────┤ │ │ │ │95年11月│QU00000000│ 1,981,821 │ 99,091 │ │ │ │ ├────┼─────┼───────┼───────┤ │ │ │ │95年11月│QU00000000│ 2,638,252 │ 131,913 │ │ │ │ ├────┼─────┼───────┼───────┤ │ │ │ │95年11月│QU00000000│ 1,588,540 │ 79,427 │ │ │ │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 878,880 │ 43,944 │ │ │ │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 3,871,000 │ 193,550 │ │ ├──┼──────┼────┼─────┼───────┼───────┼───────┤ │8 │聯銘興業有限│95年11月│QU00000000│ 5,629,880 │ 281,494 │虛設行號 │ │ │公司 ├────┼─────┼───────┼───────┤ │ │ │ │95年11月│QU00000000│ 1,455,300 │ 72,765 │ │ │ │ ├────┼─────┼───────┼───────┤ │ │ │ │95年11月│QU00000000│ 200,000 │ 10,000 │ │ │ │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 1,347,500 │ 67,375 │ │ │ │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 4,844,180 │ 242,209 │ │ │ │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 2,395,900 │ 119,795 │ │ │ │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 2,115,000 │ 105,750 │ │ │ │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 1,715,000 │ 85,750 │ │ │ │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 5,239,940 │ 261,997 │ │ ├──┼──────┼────┼─────┼───────┼───────┼───────┤ │9 │祥頂股份有限│95年9月 │PU00000000│ 520,000 │ 26,000 │ │ │ │公司 │ │ │ │ │ │ ├──┼──────┼────┼─────┼───────┼───────┼───────┤ │10 │信霖工程有限│95年11月│QU00000000│ 1,213,980 │ 60,699 │虛設行號 │ │ │公司 ├────┼─────┼───────┼───────┤ │ │ │ │95年11月│QU00000000│ 3,788,556 │ 189,428 │ │ │ │ ├────┼─────┼───────┼───────┤ │ │ │ │95年11月│QU00000000│ 1,330,030 │ 66,502 │ │ │ │ ├────┼─────┼───────┼───────┤ │ │ │ │95年11月│QU00000000│ 1,555,424 │ 77,771 │ │ │ │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 3,541,319 │ 177,066 │ │ │ │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 3,340,125 │ 167,006 │ │ ├──┼──────┼────┼─────┼───────┼───────┼───────┤ │11 │匡慶有限公司│95年11月│QU00000000│ 1,048,600 │ 52,430 │虛設行號 │ │ │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 1,568,000 │ 89,400 │ │ │ │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 1,362,600 │ 68,130 │ │ │ │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 1,372,000 │ 68,600 │ │ │ │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 1,568,000 │ 78,400 │ │ │ │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 2,454,600 │ 122,730 │ │ ├──┼──────┼────┼─────┼───────┼───────┼───────┤ │12 │皇瑞有限公司│95年9月 │PU00000000│ 645,120 │ 32,256 │ │ │ │ ├────┼─────┼───────┼───────┤ │ │ │ │95年9月 │PU00000000│ 479,520 │ 23,976 │ │ │ │ ├────┼─────┼───────┼───────┤ │ │ │ │95年10月│PU00000000│ 574,560 │ 28,728 │ │ │ │ ├────┼─────┼───────┼───────┤ │ │ │ │95年10月│PU00000000│ 585,000 │ 29,250 │ │ │ │ ├────┼─────┼───────┼───────┤ │ │ │ │95年10月│PU00000000│ 720,000 │ 36,000 │ │ │ │ ├────┼─────┼───────┼───────┤ │ │ │ │95年10月│PU00000000│ 514,800 │ 25,740 │ │ ├──┼──────┼────┼─────┼───────┼───────┼───────┤ │13 │正期企業有限│95年9月 │PU00000000│ 870,944 │ 43,547 │ │ │ │公司 ├────┼─────┼───────┼───────┤ │ │ │ │95年9月 │PU00000000│ 812,800 │ 40,640 │ │ │ │ ├────┼─────┼───────┼───────┤ │ │ │ │95年9月 │PU00000000│ 857,664 │ 42,883 │ │ │ │ ├────┼─────┼───────┼───────┤ │ │ │ │95年9月 │PU00000000│ 833,088 │ 41,654 │ │ │ │ ├────┼─────┼───────┼───────┤ │ │ │ │95年10月│PU00000000│ 792,720 │ 39,636 │ │ │ │ ├────┼─────┼───────┼───────┤ │ │ │ │95年10月│PU00000000│ 818,282 │ 40,914 │ │ │ │ ├────┼─────┼───────┼───────┤ │ │ │ │95年10月│PU00000000│ 796,752 │ 39,838 │ │ │ │ ├────┼─────┼───────┼───────┤ │ │ │ │95年10月│PU00000000│ 838,368 │ 40,918 │ │ │ │ ├────┼─────┼───────┼───────┤ │ │ │ │95年10月│PU00000000│ 811,808 │ 40,590 │ │ │ │ ├────┼─────┼───────┼───────┤ │ │ │ │95年10月│PU00000000│ 525,168 │ 26,258 │ │ │ │ ├────┼─────┼───────┼───────┤ │ │ │ │95年10月│PU00000000│ 684,060 │ 34,203 │ │ │ │ ├────┼─────┼───────┼───────┤ │ │ │ │95年10月│PU00000000│ 695,630 │ 34,782 │ │ │ │ ├────┼─────┼───────┼───────┤ │ │ │ │95年11月│PU00000000│ 919,842 │ 45,992 │ │ │ │ ├────┼─────┼───────┼───────┤ │ │ │ │95年11月│PU00000000│ 809,088 │ 40,454 │ │ │ │ ├────┼─────┼───────┼───────┤ │ │ │ │95年11月│PU00000000│ 722,640 │ 36,132 │ │ │ │ ├────┼─────┼───────┼───────┤ │ │ │ │95年11月│PU00000000│ 701,628 │ 35,081 │ │ │ │ ├────┼─────┼───────┼───────┤ │ │ │ │95年11月│PU00000000│ 711,960 │ 35,598 │ │ │ │ ├────┼─────┼───────┼───────┤ │ │ │ │95年11月│PU00000000│ 723,790 │ 36,190 │ │ │ │ ├────┼─────┼───────┼───────┤ │ │ │ │95年11月│PU00000000│ 721,250 │ 36,063 │ │ │ │ ├────┼─────┼───────┼───────┤ │ │ │ │95年11月│PU00000000│ 501,363 │ 25,068 │ │ │ │ ├────┼─────┼───────┼───────┤ │ │ │ │95年11月│PU00000000│ 483,488 │ 24,17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