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度聲字第1933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2年度聲字第1933號
- 聲請人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賴明杉
上列被告因聲請定應執行之刑案件,經檢察官聲請(102年度執
聲字第1428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賴明杉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及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
理由
一、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又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同法第50條前段、第53條分別定有明文。再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如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1條第5款亦定有明文。
二、按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 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刑法第2條第1 項固定有明文,惟此「法律變更」與法律修正之概念有別;所謂法律變更應係指因法律修正而「刑罰」有實質之更異而言(如修正後新舊法法定本刑輕重變更或犯罪構成要件寬嚴不同),始有依上開規定為準據法而比較適用新法或舊法之問題。如新舊法處罰之輕重仍然相同(例如僅形式上修正法律用語或條次移列),並無有利或不利之情形,即無適用上開規定為比較之餘地,自應依一般法律適用之原則,適用現行、有效之裁判時法論處,最高法院95年度臺上字第6159號判決及95年度臺上字第5669號判決迭著有明文。本件受刑人行為後,刑法第50條業經修正,並自民國(下同)102年1月25日生效施行;按修正後刑法第50條規定:「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是於同時有得易科罰金、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刑處分之數罪併合處罰之情形者,須經受刑人請求,檢察官始得據以聲請定應執行刑。
三、經查,本件受刑人因犯如附表所示之案件,先後經本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此有如附表所示之判決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份在卷可憑,而其中受刑人犯附表編號1、2、3、10所示為得易科罰金之罪,與附表內其餘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依修正後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固不得併合處罰。然查聲請人之聲請係應受刑人之請求而提出,此有受刑人102年5月7日之刑事聲請狀影本一份在卷可稽(又附表內編號1至編號7之罪前已經101年度執更字第3611號定有期徒刑3年8月又編號8至10定亦經台中地檢102年度執字第4462號定有期徒刑1年6月在案),本件聲請人核屬正當,應予准許。
四、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 編 號 │ 1 │ 2 │ 3 │ ├────────┼──────────┼──────────┼──────────┤ │ 罪 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 ├────────┼──────────┼──────────┼──────────┤ │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 │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 │有期徒刑7月. │ │ 宣 告 刑 │罰金以新臺幣一仟元折│罰金以新臺幣一仟元折│ │ │ │算一日. │算一日. │ │ ├────────┼──────────┼──────────┼──────────┤ │ 犯 罪 日 期 │100.10.16 │100.08.15 │100.08.13 │ ├────────┼──────────┼──────────┼──────────┤ │ 偵查(自訴)機關 │臺中地檢100年度速偵 │臺中地檢100年度速偵 │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 │ │ 年 度 案 號 │字第4803號 │字第3884號 │第18432號 │ ├───┬────┼──────────┼──────────┼──────────┤ │ │法 院│台中地方法院 │台中地方法院 │台中地方法院 │ │最 後├────┼──────────┼──────────┼──────────┤ │ │案 號│100年度沙簡字第596號│100年度簡字第843號 │100年度易字第3092號 │ │事實審├────┼──────────┼──────────┼──────────┤ │ │判決日期│100.11.16 │100.12.28 │101.02.10 │ ├───┼────┼──────────┼──────────┼──────────┤ │ │法 院│台中地方法院 │台中地方法院 │台中地方法院 │ │確 定├────┼──────────┼──────────┼──────────┤ │ │案 號│100年度沙簡字第596號│100年度簡字第843號 │100年度易字第3092號 │ │判 決├────┼──────────┼──────────┼──────────┤ │ │判 決│ 100.12.12 │ 101.01.20 │ 101.03.10 │ │ │確定日期│ │ │ │ ├───┴────┼──────────┼──────────┼──────────┤ │ │台中地檢101年度執字 │台中地檢101年度執字 │台中地檢101年度執字 │ │備 註│第85號(編號1至7定有│第3433號(編號1至7定│第4979號(編號1至7定│ │ │期徒刑3年8月,以101 │有期徒刑3年8月,以 │有期徒刑3年8月,以 │ │ │年度執更字第3611號發│101 年度執更字第3611│101 年度執更字第3611│ │ │監執行) │號發監執行) │號發監執行) │ └────────┴──────────┴──────────┴──────────┘ 續上表 ┌────────┬──────────┬──────────┬──────────┐ │ 編 號 │ 4 │ 5 │ 6 │ ├────────┼──────────┼──────────┼──────────┤ │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竊盜 │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 │有期徒刑1年. │有期徒刑7月. │ ├────────┼──────────┼──────────┼──────────┤ │ 犯 罪 日 期 │100.08.15 │100.10.18 │100.09.03 │ ├────────┼──────────┼──────────┼──────────┤ │ 偵查(自訴)機關 │臺中地檢100年度毒偵 │臺中地檢100年度毒偵 │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 │ │ 年 度 案 號 │字第3884、3999號 │字第3884、3999號 │第25547號 │ ├───┬────┼──────────┼──────────┼──────────┤ │ │法 院│台中地方法院 │台中地方法院 │台中地方法院 │ │最 後├────┼──────────┼──────────┼──────────┤ │ │案 號│101年度訴字第374號 │101年度訴字第374號 │101年度易字第366號 │ │事實審├────┼──────────┼──────────┼──────────┤ │ │判決日期│101.04.23 │101.04.23 │101.04.30 │ ├───┼────┼──────────┼──────────┼──────────┤ │ │法 院│ 台中地方法院 │台中地方法院 │台中地方法院 │ │確 定├────┼──────────┼──────────┼──────────┤ │ │案 號│101年度訴字第374號 │101年度訴字第374號 │101年度易字第366號 │ │判 決├────┼──────────┼──────────┼──────────┤ │ │判 決│ 101.05.02 │ 101.05.02 │ 101.05.28 │ │ │確定日期│ │ │ │ ├───┴────┼──────────┼──────────┼──────────┤ │備 註│台中地檢101年度執字 │台中地檢101年度執字 │台中地檢101年度執字 │ │ │第5954號(編號1至7定│第5954號(編號1至7定│第7291號(編號1至7定│ │ │有期徒刑3年8月,以 │有期徒刑3年8月,以 │有期徒刑3年8月,以 │ │ │101 年度執更字第3611│101 年度執更字第3611│101 年度執更字第3611│ │ │號發監執行) │號發監執行) │號發監執行) │ └────────┴──────────┴──────────┴──────────┘ 續上表 ┌────────┬──────────┬──────────┬──────────┐ │ 編 號 │ 7 │ 8 │ 9 │ ├────────┼──────────┼──────────┼──────────┤ │ 罪 名 │毒品防制條例 │竊盜 │恐嚇 │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0月. │有期徒刑10月. │有期徒刑8月. │ ├────────┼──────────┼──────────┼──────────┤ │ 犯 罪 日 期 │100.10.27 │100.10.15 │100.10.07 │ ├────────┼──────────┼──────────┼──────────┤ │ 偵查(自訴)機關 │臺中地檢101年度毒偵 │臺中地檢101年度偵字 │臺中地檢101年度偵字 │ │ 年 度 案 號 │緝字第58號 │第3709號 │第3709號 │ ├───┬────┼──────────┼──────────┼──────────┤ │ │法 院│台中地方法院 │台中地方法院 │台中地方法院 │ │最 後├────┼──────────┼──────────┼──────────┤ │ │案 號│101年度訴字第1535號 │101年度訴字第2329號 │101年度訴字第2329號 │ │事實審│ │ │ │ │ │ ├────┼──────────┼──────────┼──────────┤ │ │判決日期│101.07.16 │ 101.12.25 │ 101.12.25 │ ├───┼────┼──────────┼──────────┼──────────┤ │ │法 院│台中地方法院 │台中地方法院 │台中地方法院 │ │確 定├────┼──────────┼──────────┼──────────┤ │ │案 號│101年度訴字第1535號 │101年度訴字第2329號 │101年度訴字第2329號 │ │判 決├────┼──────────┼──────────┼──────────┤ │ │判 決│ 101.07.16 │ 102.01.21 │ 102.01.21 │ │ │確定日期│ │ │ │ ├───┴────┼──────────┼──────────┼──────────┤ │ │台中地檢101年度執字 │台中地檢102年度執字 │台中地檢102年度執字 │ │備 註│第10156號(編號1至7 │第4462號(編號8至10 │第4462號(編號8至10 │ │ │定有期徒刑3年8月,以│定有期徒刑1年6月發監│定有期徒刑1年6月發監│ │ │101年度執更字第3611 │執行) │執行) │ │ │號發監執行) │ │ │ └────────┴──────────┴──────────┴──────────┘ 續上表 ┌────────┬──────────┬──────────┬──────────┐ │ 編 號 │ 10 │ │ │ ├────────┼──────────┼──────────┼──────────┤ │ 罪 名 │竊盜 │ │ │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4月. │ │ │ ├────────┼──────────┼──────────┼──────────┤ │ 犯 罪 日 期 │100.10.07 │ │ │ ├────────┼──────────┼──────────┼──────────┤ │ 偵查(自訴)機關 │臺中地檢101年度偵字 │ │ │ │ 年 度 案 號 │第3709號 │ │ │ ├───┬────┼──────────┼──────────┼──────────┤ │ │法 院│台中地方法院 │ │ │ │最 後├────┼──────────┼──────────┼──────────┤ │ │案 號│101年度訴字第2329號 │ │ │ │事實審├────┼──────────┼──────────┼──────────┤ │ │判決日期│ 101.12.25 │ │ │ ├───┼────┼──────────┼──────────┼──────────┤ │ │法 院│台中地方法院 │ │ │ │確 定├────┼──────────┼──────────┼──────────┤ │ │案 號│101年度訴字第2329號 │ │ │ │判 決├────┼──────────┼──────────┼──────────┤ │ │判 決│ 102.01.21 │ │ │ │ │確定日期│ │ │ │ ├───┴────┼──────────┼──────────┼──────────┤ │ │台中地檢102年度執字 │ │ │ │備 註│第4462號(編號8至10 │ │ │ │ │定有期徒刑1年6月發監│ │ │ │ │執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