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度智簡字第18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4年度智簡字第18號
- 公訴人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李韋樺
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4557號),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判決管轄錯誤(104年度智易字第15號),移送本院審理,因被告自白犯罪,本院認為適宜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下:
主文
李韋樺犯商標法第九十七條之非法陳列侵害商標權之商品罪,累犯,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仿冒商標商品均沒收。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犯罪事實:李韋樺前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本院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確定,於民國102年5月6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詎仍不知悔改,明知如附件所示之商標圖樣,分別經日商三麗鷗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三麗鷗公司)、日商森克斯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森克斯公司)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登記取得商標專用權,指定使用於枕頭等商品,且均在專用期間內,任何人未經該等商標權人之同意或授權,不得於同一或類似商品使用相同或近似之註冊商標圖樣,亦不得意圖販賣而陳列,仍基於意圖販賣而陳列仿冒商標商品之犯意,自103年11月20日18時30分許起至同日19時許止,在臺中市東區旱溪東路1段「旱溪夜市」內其擺設之攤位上,陳列其前自大陸「淘寶網」網站向不詳成年人購得之如附表所示仿冒商標商品,並以每件各為新臺幣290元、190元之價格,供不特定人選購,藉以牟利。嗣於同日19時許,經警在上開攤位當場查獲,並扣得如附表所示仿冒商標商品,而悉上情。
二、證據名稱:
(一)被告於檢察官偵訊及本院審理時之自白。
(二)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資料檢索服務2份、侵害商標權真仿品比對報告1份、鑑定報告書1份、鑑價報告書1份、中華民國商標註冊證1份、查獲照片4張、扣押物品相片對照表1份。
(三)扣案如附表所示仿冒商標商品。
三、核被告所為,係犯商標法第97條之非法陳列侵害商標權之商品罪。被告意圖販賣而持有侵害商標權商品之低度行為,為其意圖販賣而陳列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另論罪。再者,依被告於警詢、偵訊及本院審理時均陳明:為警查獲當日是第一天開始賣,尚未賣出任何仿冒商標商品等語(見104年度偵字第6897號卷第17頁至第18頁;104年度偵字第4557號卷第15頁;本院104年度智易字第81號卷第22頁),復無積極證據足認被告於103年11月20日為警查獲該次已有售出任何仿冒商標商品,自難認被告所為已構成非法販賣侵害商標權之商品罪,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意旨認被告係犯商標法第97條之非法販賣仿冒商標商品罪,容有未合,惟販賣與意圖販賣而陳列乃高度與低度行為之實質上一罪關係,且明定於同一法條內,尚不生變更起訴法條之問題。被告前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本院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確定,於102年5月6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附卷可考,其受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5年以內故意再犯本案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應依刑法第47條第1項之規定加重其刑。爰審酌被告意圖販賣而陳列仿冒商標商品,破壞商品交易秩序,嚴重損害真正商品所表彰之商譽及品質,累及我國國際名聲,且其曾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本院判處罪刑確定,復為本案犯行,顯不知記取教訓,行為實值非難,惟念及被告犯後坦認犯行,且陳列仿冒商標商品之期間非長、數量不多,復參酌其素行、高職畢業之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貧寒之生活狀況(參被告個人戶籍資料查詢結果及警詢筆錄受詢問人欄之記載)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示懲儆。扣案如附表所示之商品,係被告犯商標法第97條之罪所陳列侵害商標權之物品,應依同法第98條之規定,不問屬於犯人與否,宣告沒收之。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3項、第450條第1項、第454條,商標法第97條、第98條,刑法第11條、第47條第1項、第41條第1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商標法第97條 明知他人所為之前二條商品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 輸出或輸入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萬 元以下罰金;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為之者,亦同。 附表: ┌──┬────────┬─────┬────────┐ │編號│商標註冊/審定號 │ 商標權人 │侵害商品權商品及│ │ │ │ │數量 │ ├──┼────────┼─────┼────────┤ │ 1 │00000000 │日商三麗鷗│暖手抱枕3個 │ │ │ │股份有限公│ │ │ │ │司 │ │ ├──┼────────┼─────┼────────┤ │ 2 │00000000 │日商森克斯│暖手抱枕4個 │ │ │ │股份有限公│ │ │ │ │司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