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694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易字第4061號

竊盜等刑事裁判日期 109 年 03 月 25 日

法官鍾堯航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8年度易字第4061號

公訴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呂憲宗

      卓慶峯

      薛閔議

      許義德

上列被告因竊盜等案件,本院於中華民國109年3月16日所為之判決原本及其正本,茲發現有誤,應裁定更正如下:

主文

原判決原本及其正本之主文欄第三項所載「薛閔義」、犯罪事實欄三第10行所載「薛閔義」,均應更正為「薛閔議」。

理由

一、按刑事判決文字,顯係誤寫,而不影響於全案情節與判決之本旨者,參照民事訴訟法第232條規定,原審法院得以裁定更正之,業經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43號解釋在案。

二、本件原判決原本及其正本之主文欄第三項及犯罪事實欄三第10行均將「薛閔議」誤寫為「薛閔義」,因此誤寫於全案情節與判決之本旨不生影響,爰依上開說明更正之。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25 日

刑事第九庭 法 官 鍾堯航

書記官 莊玉惠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25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易字第4061號於民國 109 年 03 月 25 日裁判,案由為竊盜等,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