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聲字第245號
- 聲請人
-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洪吉定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1年度執聲字第113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洪吉定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柒月。
理由
一、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又「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之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刑法第50條亦定有明文。是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而同時有得易科罰金及不得易科罰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及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情形者,須經受刑人請求,檢察官始得據以聲請定應執行刑。
二、經查,本件受刑人洪吉定因竊盜案件,經法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分別確定在案,其中編號1至3、5、6、9、11、12、15、17、18所示之罪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編號4、7、8、10、13、14、16所示之罪則不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有各該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附卷可稽。惟受刑人就前揭各罪業已請求檢察官聲請法院裁定其應執行之刑,有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案件是否請求聲請定應執行刑調查表在卷可憑,是聲請人就附表所示各罪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核屬正當。本院審酌受刑人所犯各罪侵害法益之異同、對侵害法益之加重效應及時間、空間之密接程度、刑罰邊際效應隨刑期而遞減、受刑人所生痛苦程度隨刑期而遞增、受刑人復歸社會之可能性,暨受刑人具狀表示其歷經偵審教訓及目前病痛折磨,日後決不敢再犯罪,請從輕定執行刑,以便及早回歸社會之意見(見本院卷第77至83頁),而為整體評價後,爰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0條第2項、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附表:受刑人洪吉定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編 號 1 2 3 罪 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犯 罪 日 期 109年7月30日 109年10月1日 109年9月23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5707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30581號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4479號 最 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度中簡字第2830號 109年度中簡字第3197號 109年度審易字第414號 判 決日 期 109年11月30日 109年11月25日 109年12月21日 確 定判 決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度中簡字第2830號 109年度中簡字第3197號 109年度審易字第414號 判 決確定日期 109年12月29日 110年1月12日 110年1月20日 是否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1048號(編號1至3、5、6、9、11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2月)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1942號(編號1至3、5、6、9、11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2月)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263號(編號1至3、5、6、9、11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2月) 編 號 4 5 6 罪 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3月、4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犯 罪 日 期 109年9月24日 109年11月10日 109年7月27日、 109年8月20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4479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34043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6408號 最 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度審易字第414號 109年度易字第3348號 109年度易字第2798號 判 決日 期 109年12月21日 110年1月29日 110年2月5日 確 定判 決 法 院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度審易字第414號 109年度易字第3348號 109年度易字第2798號 判 決確定日期 110年1月20日 110年3月9日 110年3月16日 是否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262號(編號4、7、8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7月)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4185號(編號1至3、5、6、9、11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2月)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4116號(編號1至3、5、6、9、11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2月) 編 號 7 8 9 罪 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犯 罪 日 期 109年8月5日 109年9月1日 109年11月17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6408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34779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34779號 最 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度易字第2798號 110年度易字第64號 110年度易字第64號 判 決日 期 110年2月5日 110年2月17日 110年2月17日 確 定判 決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度易字第2798號 110年度易字第64號 110年度易字第64號 判 決確定日期 110年3月16日 110年3月16日 110年3月16日 是否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4115號(編號4、7、8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7月)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4537號(編號4、7、8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7月)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4538號(編號1至3、5、6、9、11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2月) 編 號 10 11 12 罪 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 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4月、6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犯 罪 日 期 109年9月21日 109年8月25日 109年8月15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3898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速偵字第4951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9185號 最 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10年度易字第133號 109年度中簡字第2703號 110年度上易字第190、202號 判 決日 期 110年3月18日 109年11月30日 110年4月21日 確 定判 決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10年度易字第133號 109年度中簡字第2703號 110年度上易字第190、202號 判 決確定日期 110年4月14日 110年4月15日 110年4月21日 是否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2034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5997號(編號1至3、5、6、9、11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2月)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2568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 編 號 13 14 15 罪 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7月、8月 有期徒刑7月(3次) 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犯 罪 日 期 109年8月15日 109年10月11日、 109年11月3日、 109年11月6日 109年10月10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9185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2190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34610號 最 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10年度上易字第190、202號 110年度易字第544號 110年度易字第248號 判 決日 期 110年4月21日 110年5月20日 110年6月8日 確 定判 決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10年度上易字第190、202號 110年度易字第544號 110年度易字第248號 判 決確定日期 110年4月21日 110年6月15日 110年7月13日 是否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2567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8553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10634號 編 號 16 17 18 罪 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3月、 4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犯 罪 日 期 109年8月26日 109年7月26日、 109年8月26日 109年10月7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30222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30222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33128號 最 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度易字第3201號 109年度易字第3201號 110年度簡字第1067號 判 決日 期 110年6月29日 110年6月29日 110年10月19日 確 定判 決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度易字第3201號 109年度易字第3201號 110年度簡字第1067號 判 決確定日期 110年7月27日 110年7月27日 110年11月16日 是否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10974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10973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1367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