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聲字第3312號
- 聲請人
-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張竣龍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2年度執聲字第3133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甲○○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刑,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陸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甲○○犯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所示之刑,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依下列各款定其應執行者: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依刑法第53條及第54條應依刑法第51條第5款至第7款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者,由該案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之檢察官,聲請該法院裁定之,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及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又法律上屬於自由裁量之事項,有其外部性界限及內部性界限,並非概無拘束,依據法律之具體規定,法院應在其範圍選擇為適當之裁判者,為外部性界限;而法院為裁判時,應考量法律之目的,及法律秩序之理念所在者,為內部性界限,法院為裁判時,二者均不得有所逾越。在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定其應執行之刑時,固屬於法院自由裁量之事項,然仍應受前揭外部性界限及內部性界限之拘束(最高法院80年台非字第473號判例、93年度台非字第192號判決意旨參照)。
三、經查本件受刑人甲○○因詐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違反藥事法等案件,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及本院分別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確定在案,此有如附表所示之判決、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份可資憑考。其中如附表編號1至5、6、7所示之各罪,分別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2年度聲字第1097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3月確定、本院112年度金訴緝字第33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確定及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訴緝字第12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2月確定等情,亦有該等裁判書與前揭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參。是依前開說明,本院為最後事實審法院,就附表所示之各罪再為定應執行刑之裁定時,除不得逾越刑法第51條第5款法律之外部界限,即不得重於附表編號1至9所示各罪宣告有期徒刑之總和,亦應受內部界限之拘束,即不得重於上開各罪已定應執行之刑度之總和。經審核上開各節,併衡酌受刑人所犯各罪態樣與情節、各罪時間、空間之密接程度、侵害法益之異同、所犯之罪數、及實現刑罰經濟功能之相關刑事政策、對侵害法益之加重效應、前科素行等情而為整體評價後,爰裁定如主文所示應執行之刑。又如附表編號4號所示案件所科宣告刑中併科罰金部分,聲請意旨並未請求依刑法第51條第7款定其應執行之刑,不在本件聲請範圍內,爰僅就前揭有期徒刑部分定其應執行之刑。至本院函詢受刑人意見,其表示:因還有另案在審,應等其他案件結束後再一併定應執行刑等語,有陳述意見表在卷足憑。惟檢察官就數罪中之何部分如何為定應執行刑之聲請,屬其職權之行使,法院尚無審酌之餘地,至受刑人是否尚有其他案件審理中,自應待該案件確定後,由該管檢察官審核與本件有無符合定應執行刑之情形,再另聲請法院裁定。是受刑人所為上開意見表示,尚難拘束本件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之適法性,併此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1項前段、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附表: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一覽表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編 號 1 2 3 罪 名 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5月、 有期徒刑1年(2次)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犯 罪 日 期 109年1月15日、 109年2月3日、 109年2月3日、 109年1月15日、 109年2月3日 109年1月8日 108年12月31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22100、6949、21298、23177號 雲林地檢109年度偵字第1330號、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22450號 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4687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中地院 雲林地院 臺中地院 案 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367號 109年度訴字第215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90號 判 決 日 期 109年12月21日 110年2月4日 110年3月23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中地院 雲林地院 臺中地院 案 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367號 109年度訴字第215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90號 判 決 確 定 日 期 110年1月26日 110年3月19日 110年5月4日 是否得易科罰金、社會勞動 否 否 否 備 註 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8712號(編號1至5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3月) 雲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936號(編號1至5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3月) 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6366號(編號1至5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3月) 編 號 4 5 6 罪 名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3月(2次) 有期徒刑1年2月(6次) 有期徒刑1年1月(3次) 有期徒刑1年1月(3次)、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3月(2次)、 有期徒刑1年6月 犯 罪 日 期 109年1月11日至109年1月15日(3次) 109年1月13日(3次)、 109年2月4日(2次)、 109年2月5日(2次)、 109年2月6日(2次)、 109年1月7日(2次)、 109年1月8日(4次)、 109年1月9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6790、7351、8995號 南投地檢109年度偵字第799、1077、1132、1329、2829、2229號 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12193、22450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中地院 中高分院 臺中地院 案 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427、508號 110年度金上訴字第1055、1066號 112年度金訴緝字第33號 判 決 日 期 110年3月8日 111年2月10日 112年5月29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中地院 中高分院 臺中地院 案 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427、508號 110年度金上訴字第1055、1066號 112年度金訴緝字第33號 判 決 確 定 日 期 110年11月29日 111年3月25日 112年6月29日 是否得易科罰金、社會勞動 否 否 否 備 註 臺中地檢111年度執字第861號(編號1至5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3月) 南投地檢111年度執字第665號(編號1至5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3月) 臺中地檢112年度執字第9103號(編號6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 編 號 7 8 9 罪 名 成年人對未成年人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 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轉讓偽藥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2年、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 罪 日 期 109年12月1日、 109年8月30日 109年1月13日 109年1月13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南投地檢109年度偵字第488、1371號 臺中地檢110年度偵字第1300號 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27505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南投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 號 112年度訴緝字第12號 112年度金訴緝字第35號 112年度金訴緝字第42號 判 決 日 期 112年5月31日 112年6月21日 112年8月10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南投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 號 112年度訴緝字第12號 112年度金訴緝字第35號 112年度金訴緝字第42號 判 決 確 定 日 期 112年9月21日 112年7月18日 112年9月20日 是否得易科罰金、社會勞動 否 否 否 備 註 南投地檢112年度執字第2487號(編號7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2月) 臺中地檢112年度執字第9880號 臺中地檢112年度執字第1347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