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聲字第1903號
- 聲請人
-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周宏育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3年度執聲字第1609號、113年度執字第601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周宏育犯如附表所示之罪而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陸月。
理由
一、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刑法第50條定有明文。次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刑法第53條定有明文;又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如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1條第5款亦有明定。
二、查受刑人周宏育因詐欺等案件,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及本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及如附表所示各罪之判決書各1份附卷可稽。而其中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至6、8至12所示為不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附表編號7所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依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固不得併合處罰,然檢察官之聲請既係應受刑人之請求而提出,有受刑人簽名按捺指印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案件是否請求定應執行刑調查表1紙附卷可稽,是依刑法第50條第2項之規定,檢察官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予准許,爰依聲請並審酌各犯行罪質是否相同等情事而為整體評價,定其應執行之刑。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附表:受刑人周宏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編 號 1 2 3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6月 ①有期徒刑1年2月 ②有期徒刑1年3月 犯 罪 日 期 110年03月09日 110年03月26日 ①110年03月17日 ②110年03月25日至110年04月12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中地檢110年度偵字第23378號 臺北地檢110年度偵緝字第1503號 臺中地檢110年度偵字第15721號等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中地院 臺北地院 臺中地院 案 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815號 111年度審訴字第8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544號 判決日期 111年05月31日 111年06月09日 111年05月11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中地院 臺北地院 臺中地院 案 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815號 111年度審訴字第8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544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1年06月28日 111年07月22日 111年09月13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 、易服社會勞動之 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編號1至11,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 編 號 4 5 6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2次) 有期徒刑1年1月(2次) 有期徒刑1年2月(8次) 有期徒刑1年3月(5次) 有期徒刑1年10月 ①有期徒刑1年1月 ②有期徒刑1年2月 ③有期徒刑1年3月(2次) 犯 罪 日 期 110年04月17日 110年04月19日 110年04月22日 110年05月02日 110年12月01日 110年01月20日至110年02月04日 110年04月30日至110年05月01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中地檢110年度偵字第15949號等 南投地檢110年度偵字第4702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偵字第10494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中地院 南投地院 臺中地院 案 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1204號 111年度訴字第98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1022號 判決日期 111年05月11日 111年12月21日 111年08月25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中地院 南投地院 臺中地院 案 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1204號 111年度訴字第98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1022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1年09月30日 112年01月31日 112年03月08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 、易服社會勞動之 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編號1至11,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 編 號 7 8 9 罪 名 毀棄損壞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2月 有期徒刑10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 罪 日 期 111年02月13日 110年04月07日 110年03月23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南投地檢111年度偵字第2328號 高雄地檢110年度偵字第22830號 新北地檢111年度偵字第19658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南投地院 高雄地院 新北地院 案 號 111年度易字第515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365號 112年度審金訴字第32號 判決日期 112年02月15日 112年01月17日 112年04月25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南投地院 高雄地院 新北地院 案 號 111年度易字第515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365號 112年度審金訴字第32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2年03月15日 112年02月24日 112年05月31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 、易服社會勞動之 案件 是 否 否 備 註 編號1至11,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 編 號 10 11 12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①有期徒刑1年3月 ②有期徒刑1年2月(3次) 犯 罪 日 期 110年03月22日 110年02月25日至110年03月11日 ①110年05月02日 ②110年4月8日、110年04月08日、110年05月02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偵字第19228號等 臺中地檢110年度偵字第38012號等 臺中地檢111年度偵字第39243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 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2043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72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2249號 判決日期 112年01月31日 112年07月26日 113年01月19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 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2043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72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2249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2年03月01日 112年08月22日 113年02月20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 、易服社會勞動之 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編號1至11,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 臺中地檢113年度執字第6015號(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