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10年度抗字第43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請求股東名簿變更登記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10 月 29 日
- 當事人楊連發、楊寶宸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抗字第436號 抗 告 人 楊連發 訴訟代理人 劉坤典律師 相 對 人 楊寶宸 楊育偉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股東名簿變更登記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10 年8月27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2211號所為裁定,關於訴訟標的價額之核定部分,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抗告駁回。 抗告費用由抗告人負擔。 理 由 一、抗告意旨略以:相對人楊寶宸於民國109年4月7日將其持有 之德昌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德昌公司)股份147萬2000股份(下稱系爭股份),以新臺幣(下同)1472萬元, 讓與抗告人,因德昌公司未發行實體股票,故雙方於109年4月7日達成讓與合意時,抗告人已取得系爭股份。惟楊寶宸 未辦理股東名薄變更登記,並與相對人楊育偉通謀虚偽意思表示,將其中10萬股變更登記予相對人楊育偉,致抗告人不能依公司法第165條第1項規定,對抗德昌公司。抗告人為此請求:㈠相對人楊育偉應將股東名簿上登記其名下股份,其中10萬股回復登記至相對人楊寶宸名下(下稱聲明一)。㈡相對人楊寶宸應協同抗告人將相對人楊寶宸名下之系爭股份辦理股東名簿過戶登記與抗告人(下稱聲明二)。本件並非在請求移轉系爭股份或確認系爭股份關係存在,性質上為行為不行為請求權,應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2規定,核定為165萬元。退萬步言,亦僅能認定抗告人依民法第113條、第179條及第184條第1項規定所請求之聲明一部分,訴訟標的 價額應核定為100萬元;至於聲明二部分仍應核定為165萬元。原裁定核定本件訴訟標的價額為1472萬元,容有違誤,應予廢棄,並改核定為330萬元等語。 二、按以一訴主張數項標的者,其訴訟標的之價額合併計算之;但所主張之數項標的互相競合或應為選擇者,其訴訟標的價額,應依其中價額最高者定之,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2第1項所明定。又原告主張之數項訴訟標的雖不相同,惟自經濟上觀之,其訴訟目的一致,不超出終局標的範圍,依前開規定,訴訟標的價額應以其中價額最高者定之(最高法院 104 年度第 8 次民事庭會議㈠決議參照)。查本件抗告人起訴請 求聲明一及聲明二,二者訴訟標的雖不相同,惟自經濟上觀之,均是在請求將系爭股份改登記在其名下,其訴訟目的一致,不超出終局標的範圍,依前開說明,應依聲明二定其訴訟標的價額。抗告人抗辯稱:應併計2項聲明之訴訟標的價 額云云,並不可採。 三、次按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權」,係指股東依其擁有之股份,就公司「資產」所得主張之權利,乃屬一種「財產權」;而「股東權」則指因認股後,成為股東所取得之身分地位,係屬一種「身分權」,兩者之意義與權利性質迥異(最高法院87年度台上字第1283號民事判決要旨參照)。股東即持有股份之人,除依其擁有之股份得就公司「資產」主張權利外,也享有身分上之「股東權」。而股票係表彰股東權之憑證,股票之轉讓,即為股東權利之轉讓,記名股票轉讓之方法,除依公司法第164條規定以背書為之外,尚須依同法第165條規定,將受讓人之本名或名稱記載於股票,並將受讓人之本名或名稱及住所或居所,記載於公司股東名簿,始得對公司行使股東權利。本件抗告人請求相對人為股東名簿股份記載之變更,涉及股份之變動及股東權之行使,性質上仍屬財產權之範疇,依前開規定,其訴訟標的價額即應以起訴時之交易價額為準。抗告人抗辯稱:本件請求性質上係行為不行為請求權,應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2規定,各核定為165萬 元云云,要無足取。是以抗告人既主張其以1472萬元向相對人楊寶宸買受系爭股份,並提出同意書為證,則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應核定為1472萬元。從而,原裁定核定本件訴訟標的價額為1472萬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14萬1536元,經扣除抗告人已繳納之裁判費33,670元,諭知抗告人尚應補繳10萬7866元,並無違誤。抗告意旨仍執前詞,指摘原裁定不當,求予廢棄,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四、據上論結,本件抗告為無理由,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29 日民事第四庭 審判長 法 官 林慧貞 法 官 王怡菁 法 官 莊嘉蕙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再為抗告應以適用法規顯有錯誤為理由。如提起再抗告者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理由狀(須按照他造人數附具繕本)並繳納抗告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同時委任律師或具有律師資格之關係人為代理人。 如對本裁定不服者,得以適用法規顯有錯誤為理由,於本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表明再抗告理由向本院提出(應按他造人數附具繕本),並同時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因疫情而遲誤不變期間,得向法院聲請回復原狀。 書記官 高麗玲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