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第 16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股票由股票持有人以背書轉讓之,並應將受讓人之姓名或名稱記載於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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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kangeluangli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經解釋股票還是要交付給受讓人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