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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公司法 第 163 條

公司股份之轉讓,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不得以章程禁止或限制之。但於公司設立登記後,不得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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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公司法第163條確立股份自由轉讓原則,公司不得以章程禁止或限制股份轉讓,但設立登記前不得轉讓,特別股與閉鎖性公司為法定例外。

Q · 公司可以在章程裡規定股東不能賣股票嗎?

依公司法第163條,普通股份有限公司不得以章程禁止或限制股份轉讓,這類章程條款依法無效。例外只有兩種法定情形:第157條特別股可設轉讓限制、第356條之7閉鎖性公司可在章程限制普通股轉讓。另有一個但書:公司設立登記完成前,股份一律不得轉讓。

白話解讀

股份有限公司最核心的設計之一:你買了股票,你有權賣掉,公司不能在章程裡禁止你轉讓。這條看起來像常識,但它解決的問題一點也不常識。如果公司可以在章程裡寫「股東不得轉讓股份」,你的錢投進去就等於被鎖死,想退場只能求公司回購或等公司清算。這不是投資,這是綁架。163條就是防止這種事的總開關。但它不是毫無例外。2018年修法後,條文多了「除本法另有規定外」這幾個字:第157條允許公司對特別股設轉讓限制,第356條之7允許閉鎖性公司在章程中限制普通股轉讓。所以自由轉讓是原則,限制是例外,例外必須有法律明文依據。還有一個常被忽略的但書:公司設立登記完成之前,股份不能轉讓。這是因為公司還沒「出生」,股份的法律基礎還不存在。

法律定性

公司法第163條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的原則性規範,確立股份自由轉讓原則:公司原則上不得以章程禁止或限制股份轉讓,僅在法律明文開放的例外(特別股、閉鎖性公司)始得限制;並設但書,公司設立登記完成前股份不得轉讓。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公司不讓我賣股票怎麼辦?

先確認公司類型,普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限制轉讓無效,可寄存證信函要求過戶。

Q2公司法163條是什麼?

確立股份自由轉讓原則,公司不得以章程禁止或限制股東轉讓股份。

Q3發起人股份現在可以馬上賣嗎?

可以,2018年已刪除設立登記後一年的鎖定期,登記完成即可轉讓。

Q4閉鎖性公司可以限制股東轉讓嗎?

可以,依第356條之7可在章程限制普通股轉讓,是163條的法定例外。

Q5股東協議約定不能賣股票有效嗎?

有債權效力(違約要賠),但不影響轉讓本身效力,股份仍轉得出去。

Q6公司設立登記前可以轉讓股份嗎?

不行,163條但書明文設立登記前股份不得轉讓。

Q7特別股可以限制轉讓嗎?

可以,依第157條特別股得於章程設轉讓限制,是163條例外之一。

Q8公司拒絕辦理股份過戶可以告嗎?

可向法院提確認股東權存在之訴,並可向經濟部檢舉。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公司型態可否章程限制轉讓依據
普通股份有限公司不可(163條原則)公司法163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可(普通股得限制)公司法356-7
特別股可(章程明定)公司法157
設立登記前一律不得轉讓公司法163但書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会社法第127条(株式の譲渡:株主は、その有する株式を譲渡することができる)
🇰🇷 韓國상법 제335조(주식의 양도성:주식은 타인에게 양도할 수 있다)
🇨🇳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57条(股份转让自由,2023年修订)
🇩🇪 德國AktG § 68(Übertragung von Namensaktien;vinkulierte Namensaktien 為例外)
🇫🇷 法國Code de commerce article L228-23(restrictions à la libre négociabilité des actions)
🇺🇸 美國Delaware General Corporation Law § 202(restrictions on transfer of secur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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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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