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3年度簡字第1999號
- 公訴人
-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楊真
- 選任辯護人
- 蔡承諭律師
王聖傑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藥事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3年度偵字第9471號),被告自白犯罪(原案號:113年度訴字第319號),本院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改行簡易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下:
主文
楊真犯藥事法第八十二條第一項之輸入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萬元,且接受法治教育貳場次。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證據及應適用之法條,除證據部分應予補充「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時之自白(見訴字卷第32頁)」外,其餘均引用檢察官起訴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核被告楊真所為,係犯藥事法第82條第1項之輸入禁藥罪。
三、爰審酌被告違法輸入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之禁藥,有害於主管機關對於藥品安全之審核控管,欠缺法治觀念,兼衡其犯後終於本院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併考量其所輸入藥品之種類、數量非寡,然僅係為輔助自身健身訓練之用且甫於輸入之際即遭查獲,暨其於本院自陳從事健身教練,月入6至8萬元,已婚育有一子之職業及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又本案藥事法第82條第1項之輸入禁藥罪,其法定刑為「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是被告就本案犯行雖經判處有期徒刑6月以下,依法仍不得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附此敘明。
四、末查被告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也無其他犯罪前科,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佐,足見素行尚佳,僅因一時失慮致罹刑典,然已坦承犯行,知所悔悟,且本案情節、被告主觀惡性及其犯行所造成之客觀損害尚非嚴重,信其經此偵審教訓,當知所警惕,應無再犯之虞等情,本院認被告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併依刑法第74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宣告緩刑2年,以勵自新。又本院審酌被告所為仍使社會暴露於禁藥流竄之風險,確對人民之身心健康產生危害,法治觀念實屬不足,為使被告能深切記取教訓,以免日後再次誤觸法網,爰依刑法第74條第2項第4款規定,命被告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下同)3萬元,併依同條項第8款規定,命被告應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以勵自新。又被告應執行刑法第74條第2項第8款所定事項,爰依刑法第93條第1項第2款規定,併於緩刑期間將被告付保護管束。倘被告違反上開應行負擔之事項且情節重大者,依法其緩刑之宣告仍得由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撤銷,併此指明。
五、沒收部分:
㈠按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者,得沒收之,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定有明文。又查獲之偽藥或禁藥,沒入銷燬之,藥事法第79條第1項亦有明文,該沒入銷燬之規定,係列於藥事法第8章「稽查及取締」內,而非列於第9章之「罰則」,其性質應屬行政秩序罰,屬行政機關依行政程序科罰之權限,法院自不得越權於判決內諭知沒入銷燬,惟查獲之禁藥若未經行政機關沒入並銷燬,法院自應依刑法第38條規定宣告沒收之(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2718號、93年度台上字第738號判決意旨參照);另違禁物係指依法令禁止製造、運輸、販賣、持有及行使之物而言,藥事法對禁藥,並無禁止持有規定,則除其他法令另有禁止製造、運輸、販賣、持有及行使規定外,禁藥非屬違禁物(最高法院85年度台上字第4545號判決意旨參照)。
㈡經查,本案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屬藥事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前段規定之禁藥,雖非違禁物,然均為被告所有供其犯本案輸入禁藥罪所用之物,且依卷內資料,復無證據可資證明上開扣案物業經行政機關沒入銷燬,爰依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之規定,均宣告沒收之。
六、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0條第1項、第454條第2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七、本件係於被告表明願受科刑之範圍內所為之科刑判決,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1第2項規定,被告不得上訴;檢察官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本案經檢察官胡晟榮提起公訴,檢察官周文祥到庭執行職務。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藥事法第82條
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1億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2億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1億5千萬元以下罰金。
因過失犯第1項之罪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1
千萬元以下罰金。
第1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
編號 貨 品 名 稱 數 量 1 Nandrolone Pheny1propionate (10/vial,100MG/ML,BODY TECH) 4vial 2 Testosterone Propionate (10/vial,100MG/ML,BODY TECH) 4vial 3 Boldenone Undecylenate (10/vial,250MG/ML,BODY TECH) 10vial 4 Testosterone Enanthate (10/vial,250MG/ML,BODY TECH) 10vial 5 191aa Human Growth Hormone (10iu/vial,10vial/盒,BODY TECH) 4盒 6 Oxandrolone 10mg(100錠/盒,BODY TECH) 6盒 7 Anastrozole 1mg(50錠/盒,MEDI TECH) 5盒 8 Clenbuterol HCL 40mcg(100錠/包,BODY TECH) 5包 9 Testosterone Blend(10/vial,250MG/ML, BODY TECH) 10vial 10 Nandrolone Decanoate(10/vial,250MG/ML, BODY TECH) 10vial 11 Liothyronine Sodium 25mcg(100錠/盒,BODY TECH) 5盒 12 Oxymetholone 50mg(100錠/盒,BODY TECH) 5盒
附件: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13年度偵字第9471號
被 告 楊真 男 34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市○○區○○路○○巷00號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上列被告因違反藥事法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茲
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楊真明知自國外輸入含有藥品成分及涉及醫療效能之藥品應
先申請核准,如未經核准而擅自輸入,係屬於藥事法第22條
第1項第2款所稱之禁藥,竟基於輸入禁藥之犯意,於民國11
1年11月30日,委由不知情之錦煌國際運通有限公司(下稱
錦煌公司),向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下稱臺北關)申報進
口內含有如附表所示名稱、數量之快遞貨物1批(簡易申報
單號碼:CX110M7SH629號,主提單號碼:000-00000000號,
分提單號碼:0M7SH629號,下稱本件貨物),嗣本件貨物運
抵國內,經臺北關人員開箱查驗後發現有異,乃函詢衛生福
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經該署答覆認如附表所示之多種注射
藥物及口服藥錠均應以藥品列管,而屬藥事法所稱之禁藥,
始悉上情。
二、案經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清單及待證事實:
編號 證 據 名 稱 待 證 事 實 1 被告楊真於警詢及偵查時之供述 被告居住在本件貨物之收件地址,本件貨物之收件人手機門號「0000000000」亦為渠所使用之事實。 2 本件貨物派件資料、手機門號「0000000000」之通聯調閱查詢單及雙向通信紀錄(燒錄於光碟)、宅即便配送資料、收件人手機門號「0000000000」之出貨紀錄及收貨簽單 本件貨物應係被告委請不知情之錦煌公司向臺北關申報進口之事實。 3 臺北關通關疑義暨權責機關答覆聯絡單(含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回覆資料) 本件貨物中所含如附表所示之注射藥物及口服藥錠均應以藥品列管,倘未經核准擅自輸入屬輸入,即屬藥事法所稱禁藥之事實。 4 本件貨物派件資料、通聯調閱查詢單、進口快遞貨物簡易申報單、蒐證照片、臺北關扣押貨物收據及搜索筆錄 本件貨物於111年11月30日經由錦煌公司向臺北關申報進口,嗣遭臺北關人員查獲後予以扣押之事實。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藥事法第82條第1項之輸入禁藥罪嫌。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此 致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9 日
檢 察 官 胡 晟 榮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0 日
書 記 官 李 俊 頴
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
藥事法第82條
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
幣 1 億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 10 年以上有期徒
刑,得併科新臺幣 2 億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 7 年以上有
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1 億 5 千萬元以下罰金。
因過失犯第 1 項之罪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
幣 1 千萬元以下罰金。
第 1 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
編號 貨 品 名 稱 數 量 1 Nandrolone Pheny1propionate (10/vial,100MG/ML,BODY TECH) 4vial 2 Testosterone Propionate (10/vial,100MG/ML,BODY TECH) 4vial 3 Boldenone Undecylenate (10/vial,250MG/ML,BODY TECH) 10vial 4 Testosterone Enanthate (10/vial,250MG/ML,BODY TECH) 10vial 5 191aa Human Growth Hormone (10iu/vial,10vial/盒,BODY TECH) 4盒 6 Oxandrolone 10mg(100錠/盒,BODY TECH) 6盒 7 Anastrozole 1mg(50錠/盒,MEDI TECH) 5盒 8 Clenbuterol HCL 40mcg(100錠/包,BODY TECH) 5包 9 Testosterone Blend(10/vial,250MG/ML, BODY TECH) 10vial 10 Nandrolone Decanoate(10/vial,250MG/ML, BODY TECH) 10vial 11 Liothyronine Sodium 25mcg(100錠/盒,BODY TECH) 5盒 12 Oxymetholone 50mg(100錠/盒,BODY TECH) 5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