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聲字第1847號
- 聲請人
-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賴柏鈞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臺灣高等檢察署112年度執聲字第1216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賴柏鈞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貳年伍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第2項 、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其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0條第1項前段、第51條第5款訂有明文。參其立法意旨,除在於緩和多數有期徒刑合併執行所造成之苛酷外,更避免責任非難之重複,尤重在矯治犯罪行為人、提升其規範意識,及回復社會對於法律規範之信賴,是就應併合處罰之複數有期徒刑採行加重單一刑主義,以期責罰相當。乃法院就應併合處罰之數個有期徒刑宣告定其應執行刑時,除應遵守上開法文所定之外部界限,並應受不得明顯違反公平正義、法律秩序理念及目的之規範。具體而言,倘行為人所犯數罪屬相同之犯罪類型者(如複數竊盜、施用或販賣毒品等),各罪依附程度較高,即得酌定較低之應執行刑;另所犯數罪不僅犯罪類型相同,甚且其行為態樣、手段、動機均相似者,時空密接,各罪依附程度高,更可酌定較低之應執行刑。
三、經查:
㈠本院業已給予受刑人陳述意見之機會,經其表示無意見,有本院陳述意見表在卷可稽(本院卷第157頁),合先敘明。
㈡查受刑人所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經分別判決如附表所示(原附表編號8之犯罪日期誤載為「110/07/02」、偵查機關年度案號誤載為「桃園地檢110年度毒偵字第5598號」,均應更正如附表所示),均經確定在案,有各該刑事判決書及本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查,附表編號1、6至9所示之罪,係屬得易科罰金之罪,附表編號2至5、10、11所示之罪則屬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屬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第1款規定之情形,茲檢察官依受刑人請求向本院聲請合併定應執行刑,有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依102年1月23日修正之刑法第50條調查受刑人是否聲請定應執行刑調查表在卷可按(本院卷第9頁),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爰衡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之各罪,均為毒品相關犯罪,犯罪時間於109年11月18日至110年9月14日,其中附表編號1、6至9部分均為施用第二級毒品罪;附表編號2、3、5部分均為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罪;附表編號4、11部分均為轉讓禁藥罪,其行為態樣、手段及所侵害法益相近,各罪依附程度高,並佐以附表編號2至3所示之罪部分曾經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5年、附表編號7至8所示之罪部分曾經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11月20日等情。另審酌受刑人犯罪行為之不法及罪責程度、各罪之關聯性、犯罪次數、數罪所反應被告人格特性與傾向、對被告施以矯正之必要性、受刑人之年紀與社會回歸之可能性,及貫徹刑法量刑公平正義理念之內部限制等,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
㈢至附表編號1所示之罪刑雖已執行完畢,惟該已執行部分乃檢察官將來指揮執行時應予扣除之問題,不影響本件定應執行刑之聲請,併此敘明。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第1款、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編 號 1 2 3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2年10月 有期徒刑2年10月 犯 罪 日 期 109/11/18 110/08/06 110/08/06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桃園地檢109年度毒偵字第7497號 桃園地檢110年度偵字第28649號 桃園地檢110年度偵字第28649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 號 110年度壢原簡字第61號 110年度原訴字第136號 110年度原訴字第136號 判決日期 110/07/26 111/05/31 111/05/31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 號 110年度壢原簡字第61號 110年度原訴字第136號 110年度原訴字第136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0/12/22 111/07/14 111/07/14 是 否 為 得 易 科 罰 金 之 案 件 是 否 否 備註 桃園地檢111年度執字第1052號(已執畢) 桃園地檢111年度執字第7665號 (編號2至3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 編 號 4 5 6 罪 名 藥事法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5月 有期徒刑5年10月 有期徒刑4月20日 犯 罪 日 期 110/08/04 109/11/18 110/04/20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桃園地檢110年度偵字第28649號 桃園地檢109年度偵字第36362號 桃園地檢110年度毒偵字第3501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 號 110年度原訴字第136號 111年度原訴緝字第2號 110年度壢原簡字第81號 判決日期 111/05/31 111/06/10 111/01/23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 號 110年度原訴字第136號 111年度原訴緝字第2號 110年度壢原簡字第81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1/07/14 111/07/22 111/09/03 是 否 為 得 易 科 罰 金 之 案 件 否 否 是 備註 桃園地檢111年度執字第7666號 桃園地檢111年度執字第10364號 桃園地檢111年度執字第11763號 編 號 7 8 9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5月 犯 罪 日 期 110/07/02 110/08/06 110/09/14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桃園地檢110年度毒偵字第5598號 桃園地檢110年度毒偵字第6153號 桃園地檢110年度毒偵字第7448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 號 111年度原簡上字第18號 111年度原簡上字第18號 111年度壢原簡字第70號 判決日期 111/10/03 111/10/03 111/09/28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 號 111年度原簡上字第18號 111年度原簡上字第18號 111年度壢原簡字第70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1/10/03 111/10/03 112/03/02 是 否 為 得 易 科 罰 金 之 案 件 是 是 是 備註 桃園地檢111年度執字第14566號 (編號7至8應執行有期徒刑11月20日) 桃園地檢112年度執字第4024號 編 號 10 11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藥事法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年10月 有期徒刑2月 犯 罪 日 期 110年6月間某日 110/07/01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桃園地檢110年度偵字第25927號 桃園地檢110年度偵字第25927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11年度原上訴字第172號 111年度原上訴字第172號 判決日期 111/11/29 111/11/29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11年度原上訴字第172號 111年度原上訴字第172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1/12/27 111/12/27 是 否 為 得 易 科 罰 金 之 案 件 否 否 備註 桃園地檢112年度執字第3345號 桃園地檢112年度執字第334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