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99年度上訴字第1586號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99年度上訴字第1586號
- 上訴人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Y○○
- 被告
- j○○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等詐欺等案件,不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7年度
訴字第54號,中華民國99年3月3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
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94年度偵字第3035號),提起上訴,本院判
決如下:
主文
上訴駁回。
理由
一、本件公訴意旨略以:被告闕j○○係闕裕國之妻,Y○○係楊宸驊之妻,渠等二人與闕裕國、鄭正佳、李志良、陳紃呈等人,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詐欺之概括犯意聯絡,自民國(下同)93年9、10月間某日起,參與以綽號「元哥」、「阿春」、「二哥」等姓名年籍不詳成年男子為首之簡訊電話詐欺集團,由「元哥」、「二哥」、「阿春」等人利用大陸沿海可接收台灣地區行動電話訊號之特性,在大陸地區福建省廈門市沿海地區裝置電信設備,招募某不詳之人,隨機撥打台灣地區不特定民眾之電話,再以電話中獎、假擄人真詐財、簡訊電話、網路援交、假裝友人借款、信用卡遭盜刷、網路購物、電話退費等不一之說詞,利用民眾突然接收此類訊息,思慮不及之人性弱點,引誘、要求受詐欺人,或至就近金融機構所設置之自動櫃員機進行匯款或臨櫃匯款等方式,詐欺如附表所示被害人之財物,又該集團為遂行上開犯罪行為,並在台灣地區吸收有犯意聯絡之蘇偉銘、高立鴻、陳志寶(均另案經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提起公訴)、陳紃呈、黃郁珊(另案提起公訴)等人擔任簡訊詐騙集團車手,負責持人頭帳戶之提款卡,於民眾遭詐騙將款項轉入人頭帳戶之後負責領款,所需犯罪用之金融帳戶,則由蘇偉銘等人在中華日報、自由時報等報紙廣告欄中刊登「收購課本」、「當簿子」之存簿借款、信用貸款、辦理信用卡等分類廣告,再由有犯意聯絡之詹志銘(另案經台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提起公訴,現在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審理中)出面以每本新台幣(下同)3000元至4000元不等之價格,向接觸此類訊息而欲出售帳戶之方愛華等如附表二所示之人(均另案偵辦)購買其所申辦之金融帳戶使用。另為逃避檢警查緝,增加偵辦之困難,由楊宸驊(另案經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提起公訴)、Y○○、闕裕國、j○○、鄭正佳、李志良等人,利用通訊設備,在台北縣及台北市等地盜接如附表三所示被害人之室內電話,將之轉接至該集團所指定之行動電話門號,以遂行該集團詐取財物之行為。嗣經檢察官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刑事警察局監控查獲。因認被告j○○、Y○○二人與被告闕裕國、鄭正佳、李志良、陳紃呈、綽號「元哥」、「二哥」、「阿春」、蘇偉銘、高立鴻、陳志寶、黃郁珊、詹志銘間、有犯意之聯絡及行為之分擔,均為共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第340條及電信法第56條第1項之罪嫌云云。
二、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定有明文。此所謂認定犯罪事實之證據,無論其為直接或間接證據,均須達於通常一般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始得據為有罪之認定,若其關於被告是否犯罪之證明未能達此程度,而有合理性懷疑之存在,致使無法形成有罪之確信,根據「罪證有疑、利於被告」之證據法則,即不得遽為不利被告之認定(最高法院29年上字第3105號、40年臺上字第86號、76年臺上字第4968號判例參照)。再刑事訴訟法第161條第1項規定:檢察官就被告犯罪事實,應負舉證責任,並指出證明之方法。因此,檢察官對於起訴之犯罪事實,應負提出證據及說服之實質舉證責任。倘其所提出之證據,不足為被告有罪之積極證明,或其指出證明之方法,無從說服法院以形成被告有罪之心證,基於無罪推定之原則,自應為被告無罪判決之諭知,最高法院著有92年臺上字第128號判例可資參照。
三、本件公訴人認被告j○○及Y○○均涉犯前開常業詐欺及電信法第56條第1項之罪等犯行,無非係以如附表五、六所示之盜接電話被害人蕭詩賢等人於警詢中之供述、如附表七所示之詐欺案被害人楊茂林等人於警詢中之供述,扣案之金融帳戶帳冊、提款卡、犯罪之記事本、行動電話、匯款單、交易明細表、提款翻拍照片及通訊監察譯文等為其論據。另公訴人之上訴意旨復指稱:①被告Y○○女子之聲紋鑑定果既為因「錄音品質不佳」而無法比對,則該聲音是否為被告Y○○之聲音,仍屬無法排除或認定之範圍,而就本案通訊監察光碟內容所顯示該聲音對話內容觀之,同案被告闕裕國在以楊宸驊之妻子「嫂子」來稱呼該女子時,該女子並未更正其稱呼,卻直接進行對話,依社會常情判斷,該女子應係楊宸驊之妻子即被告Y○○無誤。②同案被告闕裕國為被告j○○之同居人,對j○○之證詞應屬迴護之語,而被告j○○在94年4月7日於臺北縣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安康派出所所為之警詢筆錄亦自承,曾親眼看鄭正佳在新店市○○路○段113 巷1弄2號(即原審判決書附表一編號7部分)盜接電話,而當時伊在大樓外面,顯見被告j○○在同案被告闕裕國、鄭正佳從事盜接電話犯行時,係擔任把風之工作,並於事後分享酬勞,與同案被告闕裕國、鄭正佳之行為間顯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應為共同正犯云云。
四、訊據被告j○○、Y○○,均堅詞否認曾犯何詐欺、違反電信法之犯行,被告j○○辯稱:93年9月到94年1月間,伊與闕裕國同居,但當時伊懷孕,對於闕裕國等人盜接電話等行為均一無所知,遑論參與犯行等語;被告Y○○亦辯稱:伊沒有參與任何詐欺及盜接電話的行為,本案其他的被告伊都不認識,伊亦從未曾使用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號等行動電話,監聽譯文標示「Y○○」所說的話,均非伊所述等語。
五、本院查:
(一)被告j○○部分:
①、卷附附表五、六所示證人子○○等人於警詢中所為證言(見附表五、六備註欄)及中華電信文山營運處客戶遭盜轉清單、中華電信雙和營運處客戶遭盜指轉清單、盜接電話被害人電話通信費每日總匯、通話明細報表、現場採證照片等文件,僅足以證明如附表五、六所示被害人蕭詩賢等人之室內電話曾有遭人盜接使用之事實,而不足以據此推論此部分犯行即為被告j○○所為。
②、再本案共同被告闕裕國、鄭正佳及李志良於警詢、偵查及原審準備程序中,固均坦承曾有盜接如附表五所示證人子○○等人申辦之室內電話等犯行,然渠等於歷次供述中從未曾提及被告j○○曾參與渠等所為犯行之語,此有被告闕裕國、鄭正佳及李志良歷次訊問筆錄可參(見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94年度偵字第3035號卷壹第44~45、46~50 、56~59、60~63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94年度偵字第30 35號卷叁第374~376、378~380、382~385、5 36~540頁、一審96年度審訴字第23號卷㈡第140~144頁、一審97年度訴字第54號卷㈠第214~218頁、一審97年度訴字第54號卷㈡第55~58、147~155、170~174、229頁),核與共同被告闕裕國以證人身分於原審審理中證稱:「93年10月起,我和鄭正佳及李志良在新店、中和一帶從事盜接的工作,一條線1500元,我和他們2人平分,當時我和j○○同居在臺北,她懷孕,我出門前都沒有跟她說我要去做盜接電話的事情,拿錢回家給她當家用時,也只有告訴她我是去做送報紙等工作賺來的,j○○應該不知道我去盜接電話。」(見一番97年度訴字第54號卷
㈡第230~245頁)、證人鄭正佳於原審審理中證稱:「我是在93年11月底至12月初離開屏東到臺北來住,因為缺錢所以問闕裕國有無工作,他就說可以來臺北做轉接電話的工作,我來臺北以後跟闕裕國住在同一棟大樓,我住6樓,闕裕國和j○○住在10樓,當時j○○有時候去做鐘點費發海報跟帶孩子的工作,我們去轉接電話要出門時,她有時會問我們在做什麼,我們沒有跟她說,闕裕國會給j○○錢,但我們叫她不要問錢的來源,也沒有跟她講。」等語(見一審97年度訴字第54號卷㈡第26 4~266頁)相符,足見被告j○○所辯:伊不知悉被告闕裕國、鄭正佳及李志良等人共犯盜接電話行為,且未曾與該等人共為盜接電話之舉等語,尚非子虛,堪予採信。
③、又查卷附之通訊監察譯文內容(與本案相關者如附表八所示),亦查無被告j○○與楊宸驊所屬盜接電話犯罪集團之聯繫內容,則於卷內查無其他積極證據之情況下,自不得僅以被告j○○於案發時為被告闕裕國之同居人,兩人有同財共居關係,即遽予推論被告j○○必就如附表五所示之盜接電話犯行,與被告闕裕國及鄭正佳間有犯意之聯絡及行為之分擔。按公訴人既未提出其他積極證據證明被告j○○曾為盜接如附表五、六所示之行動電話犯行,且本件又無積極證據證明如附表七所示之詐欺犯行與被告闕裕國、鄭正佳等人所為如附表五盜接電話犯行有何關連性,則公訴人起訴認被告j○○涉犯刑法第339條、第340條常業詐欺罪及違反電信法第56條第1項之罪,尚屬無據,被告j○○應無前開不法犯行,應堪徵信。
(二)被告Y○○部分:
①、被告闕裕國於原審審理中證稱:「我依照報紙刊登廣告打電話去問是否需要轉接電話後,第一天是『樹仔』(即楊宸驊)打電話給我,他說以後跟他的會計聯絡就可以了,第2天以後就是一個女子負責以電話和我聯絡,她會說是去那邊接,她匯給我多少錢;這個女子白天、晚上都和『樹仔』在一起,但我不知道是否為『樹仔』的妻子,我於93年12月17日21時2分5秒(見附表六)電話中稱『嫂子』只是我隨便叫的,因為有時候無聊,對方又是女生,所以開玩笑虧她。」等語(見一審97年度訴字第54號卷㈡第230 ~245頁),足見被告闕裕國並不知悉楊宸驊犯罪集團指示其為盜接電話行為女子之身分。而另參諸被告闕裕國陳稱:伊僅係在一般日常對話中,為表親暱或尊敬,故於不知悉女子是否確與楊宸驊間有夫妻關係之情況下,即任意稱遭楊宸驊指示與其聯絡之女子為「嫂子」等語,並未逸脫日常生活之一般經驗,應認其所述應屬可信,而非屬臨訟為楊宸驊之妻子被告Y○○卸責之詞。
②、又如附表七所示之通訊監察譯文光碟,其中標示為「Y○○」所述之言語,為一女子之聲音,該名女子談話腔調、口氣、用詞、明顯可辨別非屬中國大陸地區人民說話口音或方式,且女子多以臺語為主要語言,偶而穿插國語對談,此有原審勘驗筆錄在卷可參(見一審97年度訴字第54號卷㈢第96頁),然原審當庭播放通訊監察光碟之結果,無法判定該名女子與被告Y○○之聲音是否相符,而被告闕裕國於原審審理中,經詢問被告Y○○之聲音是否與楊宸驊犯罪集團成員中之女子相符時,亦答稱:「我沒有辦法分辨通訊監察光碟中和我對話女子之聲音與被告Y○○是否相符,我感覺不像。」(見一審97年度訴字第54號卷㈡第243頁)。再原審將前開通訊監察光碟中與犯罪事實較有關連性之10則監聽電話(附表見一審97年度訴字第54號卷㈢第136~138頁)囑託法務部調查局為聲紋鑑定之結果,經該局函覆:「因監聽錄音光碟之錄音品質不佳,致聲紋共振峰(FORMANT)圖譜特徵模糊,不符和聲紋鑑定之要件,無法作聲紋鑑定比對。」情等,有法務部調查局98年9月21日調科參字第09800485670號聲紋鑑定報告書1份在卷可參(見一審97年度訴字第54號卷㈢第139~142頁)。依前開證據調查之結果,本件卷附通訊監察譯文標示「Y○○」部分,是否確為被告Y○○所述,既難認已達毫無合理懷疑之程度,則被告Y○○始終否認系爭通訊監聽錄音中標示「Y○○」部分為其所述,尚難認全屬虛枉,是尚難單以如附表五所示通訊監察譯文之內容為對被告Y○○不利認定之依據。
③、再公訴人固另提出匯款、提款過程監視器翻拍畫面(見94年度警聲搜字第159號卷壹第62~67、71~76頁),但該等翻拍畫面畫質非常模糊,除被告闕裕國於原審審理中承認為其提款之畫面者外(見一審97年度訴字第54號卷㈢第192頁),究竟匯、提款者為男子或女子,無從分辨,亦無從判定匯、提款者之相貌是否與被告Y○○相符,被告Y○○復堅詞否認其為該等相片中之人,經查亦無其他積極證據足以佐證被告Y○○確有匯、提款之舉,則自應認被告Y○○所辯屬實。
④、本件公訴人未能提出其他積極證據,即單以被告Y○○為楊宸驊之妻子身分,即遽予認定被告Y○○係加入詐欺犯罪集團之成員,不無可議,是亦就被告Y○○為無罪之諭知。
五、綜上所述,本件被告二人之被訴犯行尚屬不能證明。原審以被告告二人之被訴犯行不能證明,而為無罪之諭知,經核其認事用法均無不合。本件公訴人之上訴意旨仍執前詞,指摘原判決就被告二人之判決為不當,經核難認為有理由,應予駁回。
六、同案被告闕裕國、鄭正佳二人業經原審判刑確定,被告李志良、陳紃呈二人經原審判決公訴不受理確定,併此敘明。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68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劉斐玲到庭執行職務。
刑事第十六庭審判長法 官 陳晴教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五(盜用電話1) ┌─┬───┬──────┬──────┬───┬─────────┬─────┬──────┐ │編│被害人│盜 接 地 點 │被害人遭盜用│盜 接 │ 盜 接 方 法 │ 遭盜用之 │備 註│ │號│ │ │轉接之室內電│時 間 │ │ 通話費用 │ │ │ │ │ │話號碼及轉接│ │ │(新臺幣)│ │ │ │ │ │行動電話號碼│ │ │ │ │ ├─┼───┼──────┼──────┼───┼─────────┼─────┼──────┤ │1.│子○○│臺北縣新店市│00-00000000 │93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5,024元 │94年度偵字第│ │ │ │安民街303巷1│遭轉接至 │11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號5樓 │0000000000 │10日至│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Ⅰ第95頁至第│ │ │ │ │ │11日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97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2.│亥○○│臺北縣新店市│00-00000000 │93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693元 │94年度偵字第│ │ │ │安民街120號 │遭轉接至 │11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 │0000000000 │19日至│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Ⅰ第104頁至 │ │ │ │ │ │24日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第106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3.│陳朱芹│臺北縣新店市│00-00000000 │93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213元 │94年度偵字第│ │ │尖 │安民街303巷 │遭轉接至 │11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20號5樓 │00000000 │23日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Ⅰ第107頁至 │ │ │ │ │ │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第109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4.│甲乙○│臺北縣新店市│00-00000000 │93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297元 │94年度偵字第│ │ │ │安和路二段 │遭轉接至 │11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229巷2號2樓 │0000000000;│16日至│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Ⅰ第110頁至 │ │ │ │ │00-00000000 │94年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第112頁 │ │ │ │ │遭轉接至 │1月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00-00000000 │14日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5.│u○○│臺北縣永和市│00-00000000 │93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16元 │94年度偵字第│ │ │ │福和路309巷 │遭轉接至 │11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14弄11號2樓 │00000000 │15日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Ⅰ第153頁至 │ │ │ │ │ │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第155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6.│U○○│臺北縣中和市│00-00000000 │93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83元 │94年度偵字第│ │ │ │景新街496 巷│遭轉接至 │10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39 弄8號5 樓│00000000 │30日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Ⅱ第44頁至第│ │ │ │ │ │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46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7.│甲丁○│臺北縣新店市│00-00000000 │94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982元 │94年度偵字第│ │ │ │安和路二段 │遭轉接至 │01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113巷1弄2號2│0000000000 │17日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Ⅰ第82頁至第│ │ │ │樓 │ │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84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8.│S○○│臺北縣新店市│00-00000000 │94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9,152元 │94年度偵字第│ │ │ │安康路二段81│遭轉接至 │01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號2樓 │00000000 │03日至│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Ⅰ第85頁至第│ │ │ │ │ │4日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87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9.│C○○│臺北縣新店市│00-00000000 │93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1,784元 │94年度偵字第│ │ │ │光華街20巷1 │遭轉接至 │12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號3樓 │0000000000 │30日至│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Ⅰ第88頁至第│ │ │ │ │ │31日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90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10│D○○│臺北縣新店市│00-00000000 │94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174元 │94年度偵字第│ │ │ │安民街35巷1 │遭轉接至 │1 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號 │00000000 │20日至│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Ⅰ第98頁至第│ │ │ │ │ │21日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100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11│酉○○│臺北縣新店市│00-00000000 │93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833元 │94年度偵字第│ │ │ │安忠路63巷6 │遭轉接至其他│12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號 │不明門號 │07日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Ⅰ第101頁至 │ │ │ │ │ │至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第103頁 │ │ │ │ │ │08日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12│O○○│臺北縣新店市│00-00000000 │94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49元 │94年度偵字第│ │ │ │安民街310號2│00-00000000 │01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樓 │分別遭轉接至│03日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Ⅰ第113頁至 │ │ │ │ │0000000000 │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第115頁 │ │ │ │ │00000000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13│i○○│臺北縣新店市│00-00000000 │94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992元 │94年度偵字第│ │ │ │安和路二段 │遭轉接至 │01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179號3樓 │0000000000 │01日至│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Ⅰ第116頁至 │ │ │ │ │ │02日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第118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14│A○○│臺北縣新店市│00-00000000 │94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645元 │94年度偵字第│ │ │ │安民街103號9│遭轉接至 │01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樓 │0000000000 │01日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Ⅰ第119頁至 │ │ │ │ │ │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第121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 │ ├──────┼───┼─────────┤ │ │ │ │ │ │00-00000000 │94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 │ │ │ │ │遭轉接至 │01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 │ │ │ │ │0000000000 │02日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 │ │ │ │ │ │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 │ ├──────┼───┼─────────┤ │ │ │ │ │ │00-00000000 │94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 │ │ │ │ │遭轉接至 │01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 │ │ │ │ │0000000000 │03日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 │ │ │ │ │ │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 │ ├──────┼───┼─────────┤ │ │ │ │ │ │00-00000000 │94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 │ │ │ │ │遭轉接至 │01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 │ │ │ │ │0000000000 │07日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 │ │ │ │ │ │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15│午○○│臺北縣新店市│00-00000000 │93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616元 │94年度偵字第│ │ │ │永安街74巷22│遭轉接至 │12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號4樓 │00000000 │06日至│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Ⅰ第122頁至 │ │ │ │ │ │07日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第124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16│甲辰○│臺北縣新店市│00-00000000 │94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28元 │94年度偵字第│ │ │ │永安街63巷2 │遭轉接至 │01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號5樓 │0000000000 │03日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Ⅰ第125頁至 │ │ │ │ │ │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第127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17│吳盷玲│臺北縣新店市│00-00000000 │94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2元 │94年度偵字第│ │ │ │安和路167號 │遭轉接至 │01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6樓 │00-00000000 │01日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Ⅰ第128頁至 │ │ │ │ │ │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第130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18│甲亥○│臺北縣新店市│00-00000000 │94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1元 │94年度偵字第│ │ │ │新和街59巷11│遭轉接至 │01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號5樓頂 │0000000000 │01日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Ⅰ第131頁至 │ │ │ │ │ │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第133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19│甲巳○│臺北縣中和市│00-00000000 │94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1,586元 │94年度偵字第│ │ │ │忠孝街39之6 │遭轉接至 │01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號4樓 │0000000000 │03日至│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Ⅰ第135頁至 │ │ │ │ │ │05日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第137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20│辰○○│臺北縣中和市│00-00000000 │93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413元 │94年度偵字第│ │ │ │仁愛街36巷32│遭轉接至 │12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號5樓 │0000000000 │29日至│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Ⅰ第138頁至 │ │ │ │ │ │30日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第140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21│甲未○│臺北縣中和市│00-00000000 │94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112元 │94年度偵字第│ │ │ │華新街192巷 │遭轉接至 │01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8-1號 │00000000 、 │03日至│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Ⅰ第144頁至 │ │ │ │ │00000000 │04日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第146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22│J○○│臺北縣中和市│00-00000000 │93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311元 │94年度偵字第│ │ │ │景新街496巷 │遭轉接至 │12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39弄8號1樓 │0000000000 │30日至│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Ⅰ第147頁至 │ │ │ │ │ │94年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第149頁 │ │ │ │ │ │01月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03日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23│f○○│臺北縣永和市│00-00000000 │94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69元 │94年度偵字第│ │ │ │中正路700號 │遭轉接至其他│01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10樓之2 │不明門號 │04日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Ⅰ第150頁至 │ │ │ │ │ │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第152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24│甲卯○│臺北縣中和市│00-00000000 │94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6元 │94年度偵字第│ │ │ │景新街467巷 │遭轉接至 │01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2 弄15之1 號│00-00000000 │02日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Ⅰ第169頁至 │ │ │ │ │ │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第171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 │ ├──────┼───┼─────────┤ │ │ │ │ │ │00-00000000 │94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 │ │ │ │ │遭轉接至 │01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 │ │ │ │ │0000000000 │03日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 │ │ │ │ │ │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25│F○○│臺北縣中和市│00-00000000 │94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2元 │94年度偵字第│ │ │ │忠孝街39-10 │遭轉接至 │01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號 │00000000 │01日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Ⅰ第172頁至 │ │ │ │ │ │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第174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26│p○○│臺北縣中和市│00-00000000 │94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2,094元 │94年度偵字第│ │ │ │興南路二段 │遭轉接至 │01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121號2樓 │0000000000 │02日至│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Ⅰ第175頁至 │ │ │ │ │ │06日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第177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27│T○○│臺北縣中和市│00-00000000 │94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673元 │94年度偵字第│ │ │ │華新街109巷1│遭轉接至 │01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弄2之2號2樓 │0000000000 │02日至│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Ⅰ第184頁至 │ │ │ │ │ │03日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第186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28│e○○│臺北縣中和市│00-00000000 │94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2元 │94年度偵字第│ │ │ │興南路二段54│遭轉接至 │01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巷11弄13之2 │0000000000 │03日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Ⅰ第191頁至 │ │ │ │號 │ │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第193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29│c○○│臺北縣中和市│00-00000000 │94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12元 │94年度偵字第│ │ │ │興南路二段 │遭轉接至 │01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128巷18號 │0000000000 │04日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Ⅰ第197頁至 │ │ │ │ │ │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第199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30│玄○○│臺北縣中和市│00-00000000 │94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266元 │94年度偵字第│ │ │ │忠孝街39之14│遭轉接至 │01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號6樓 │0000000000 │03日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Ⅰ第200頁至 │ │ │ │ │ │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第202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31│X○○│臺北縣中和市│00-00000000 │94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16元 │94年度偵字第│ │ │ │忠孝街31巷 │遭轉接至 │01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25之7號3樓 │0000000000 │01日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Ⅰ第203頁至 │ │ │ │ │ │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第205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32│P○○│臺北縣中和市│00-00000000 │93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3元 │94年度偵字第│ │ │ │興南路一段75│遭轉接至 │12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號6樓 │0000000000 │29日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Ⅰ第206頁至 │ │ │ │ │ │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第208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33│Z○○│臺北縣中和市│00-00000000 │93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80元 │94年度偵字第│ │ │ │景新街496巷 │遭轉接至 │12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39弄8號1樓 │0000000000 │30日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Ⅱ第1 頁至第│ │ │ │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3 頁 │ │ │ │ │00-00000000 │93年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18元 │ │ │ │ │ │遭轉接至 │12月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 │ │0000000000 │30日 │ │ │ │ ├─┼───┼──────┼──────┼───┼─────────┼─────┼──────┤ │34│何李良│臺北縣中和市│00-00000000 │93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20元 │94年度偵字第│ │ │媚 │南山路403號 │遭轉接至 │12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 │0000000000 │28日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Ⅱ第31頁至第│ │ │ │ │ │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33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35│丙○○│臺北縣中和市│00-00000000 │94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136元 │94年度偵字第│ │ │ │興南路二段 │遭轉接至 │01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114巷16弄7號│00000000 │03日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Ⅱ第35頁至第│ │ │ │1樓 │ │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37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 │ ├──────┼───┼─────────┤ │ │ │ │ │ │00-00000000 │94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 │ │ │ │ │遭轉接至 │01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 │ │ │ │ │00000000 │03日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 │ │ │ │ │ │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36│戌○○│臺北縣中和市│00-00000000 │93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8元 │94年度偵字第│ │ │ │復興路36號2 │遭轉接至 │12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樓 │0000000000 │01日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Ⅱ第50頁至第│ │ │ │ │ │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52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附表六(盜用電話2) ┌─┬─────┬──────┬──────┬───┬─────────┬─────┬──────┐ │編│被害人姓名│盜 接 地 點 │被害人遭盜用│盜 接 │ 盜 接 方 法 │ 遭盜用之 │備 註│ │號│ │ │轉接之室內電│時 間 │ │ 通話費用 │ │ │ │ │ │話號碼及轉接│ │ │(新臺幣)│ │ │ │ │ │行動電話號碼│ │ │ │ │ ├─┼─────┼──────┼──────┼───┼─────────┼─────┼──────┤ │1.│ 蕭詩賢 │ │中華電信股份│93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27,925元 │94年度偵字第│ │ │中華電信股│ │有限公司雙和│10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份有限公司│ │營運處所屬部│至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Ⅰ第72頁至第│ │ │雙和營運處│ │分用戶號碼 │94年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74頁 │ │ │政風室主任│ │ │01月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2.│ 傅傳文 │ │中華電信股份│93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137,918元│94年度偵字第│ │ │中華電信股│ │有限公司文山│10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份有限公司│ │營運處所屬部│至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Ⅰ第75頁至第│ │ │文山營運處│ │分用戶 │94年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77頁 │ │ │政風室主任│ │ │01月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3.│ w○○ │臺北縣中和市│00-00000000 │93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10元 │94年度偵字第│ │ │ │華南里12鄰忠│號遭盜接轉至│12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孝街58巷11號│0000-0000 │25日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Ⅰ第78頁至第│ │ │ │之3 │ │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80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4.│ 戊○○ │臺北縣中和市│00-00000000 │93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39元 │94年度偵字第│ │ │ │華興街109巷 │遭轉接至 │12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59號1樓 │0000000000 │25日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Ⅰ第141頁至 │ │ │ │ │ │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第143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 │ ├──────┼───┼─────────┤ │ │ │ │ │ │00-00000000 │94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 │ │ │ │ │遭轉接至 │01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 │ │ │ │ │00-00000000 │01日至│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 │ │ │ │ │ │03日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5.│ r○○ │臺北縣中和市│00-00000000 │93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1456元 │94年度偵字第│ │ │ │中興街132巷7│遭轉接至 │12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號1樓 │0000000000 │01日至│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Ⅰ第156頁至 │ │ │ │ │ │02日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第158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6.│ 甲庚○ │臺北縣中和市│00-00000000 │93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58元 │94年度偵字第│ │ │ │圓通路198巷1│遭轉接至 │12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號2樓 │0000000000 │28日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Ⅰ第159頁至 │ │ │ │ │ │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第161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7.│ 甲○○ │臺北縣中和市│00-00000000 │94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70元 │94年度偵字第│ │ │ │復興路263巷 │遭轉接至其他│01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10號3樓 │不明門號 │03日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Ⅰ第162頁至 │ │ │ │ │ │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第164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8.│ 甲天○ │臺北縣中和市│00-00000000 │93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61元 │94年度偵字第│ │ │ │景平路278巷 │遭轉接至 │11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14弄16號5樓 │00-00000000 │02日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Ⅰ第166頁至 │ │ │ │ │ │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第168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9.│ 寅○○○ │臺北縣中和市│00-00000000 │94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240元 │94年度偵字第│ │ │ │華新街144巷7│遭轉接至 │01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弄5號1樓 │0000000000 │03日至│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Ⅰ第194頁至 │ │ │ │ │ │05日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第196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10│ I○○ │臺北縣中和市│「宜嘉企業有│93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26元 │94年度偵字第│ │ │ │中正路509號4│限公司」申請│12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樓 │之 │01日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Ⅱ第13頁至第│ │ │ │ │00-00000000 │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15頁 │ │ │ │ │遭轉接至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00000000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11│ 甲申○ │臺北縣中和市│00-00000000 │94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28元 │94年度偵字第│ │ │ │華新街143巷 │遭轉接至 │01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57之2號3樓 │0000000000 │04日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Ⅱ第18頁至第│ │ │ │ │ │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20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12│ 宙○○ │臺北縣中和市│「上楓紙業有│93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1,963元 │94年度偵字第│ │ │ │連勝街121巷 │限公司」申請│12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10號 │00-00000000 │01日至│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Ⅱ第21頁至第│ │ │ │ │遭轉接至 │15日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23頁 │ │ │ │ │0000000000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13│ v○○ │臺北縣永和市│00-00000000 │94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130元 │94年度偵字第│ │ │ │竹林路39巷32│遭轉接至 │01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弄22號2樓 │0000000000 │04日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Ⅱ第25頁至第│ │ │ │ │ │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27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14│ 宇○○ │臺北縣板橋市│00-00000000 │94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175元 │94年度偵字第│ │ │ │金門街31巷32│遭轉接至 │01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號12樓 │0000000000 │01日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Ⅱ第28頁至第│ │ │ │ │00-00000000 │04日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30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15│ 甲寅○ │臺北縣中和市│00-00000000 │94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29元 │94年度偵字第│ │ │ │華新街192巷 │遭轉接至 │01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38號2樓 │00000000 │03日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Ⅱ第38頁至第│ │ │ │ │ │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40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 │ ├──────┼───┼─────────┤ │ │ │ │ │ │00-00000000 │94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 │ │ │ │ │遭轉接至 │01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 │ │ │ │ │00000000 │04日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 │ │ │ │ │ │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16│ Q○○ │臺北縣中和市│00-00000000 │94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4元 │94年度偵字第│ │ │ │興南路二段74│遭轉接至 │01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巷6號3樓 │00000000 │02日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Ⅱ第41頁至第│ │ │ │ │0000000000 │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43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17│ 甲甲○ │臺北縣永和市│00-00000000 │93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27元 │94年度偵字第│ │ │ │德和路344號4│遭轉接至 │11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樓 │0000000000 │30日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Ⅱ第47頁至第│ │ │ │ │ │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49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18│ 卯○○ │臺北縣中和市│00-00000000 │93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22元 │94年度偵字第│ │ │ │宜安路23巷33│遭轉接至 │12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號之2,3樓 │00000000 │02日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Ⅱ第53頁至第│ │ │ │ │ │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55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19│ 己○○ │臺北縣中和市│00-00000000 │93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63元 │94年度偵字第│ │ │ │仁愛街36巷16│遭轉接至 │12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號 │00-00000000 │29日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Ⅱ第56頁至第│ │ │ │ │ │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58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20│ 申○○ │臺北縣中和市│00-00000000 │93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780元 │94年度偵字第│ │ │ │和平街76巷9 │遭轉接至 │12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弄6號3樓 │0000000000 │29日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Ⅱ第59頁至第│ │ │ │ │ │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61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21│ o○○ │臺北縣新店市│00-00000000 │93年 │開啟室外電信分線箱│ 229元 │94年度偵字第│ │ │ │永業路81巷9 │遭轉接至 │10月 │,拉線將隨身攜帶之│ │6212號偵查卷│ │ │ │弄5號1樓 │00-00000000 │29日 │話機與電信分線盤接│ │Ⅱ第62頁至第│ │ │ │ │ │ │通,再以電話機設定│ │64頁 │ │ │ │ │ │ │轉接電話,之後將電│ │ │ │ │ │ │ │ │話機拆下,離開現場│ │ │ └─┴─────┴──────┴──────┴───┴─────────┴─────┴──────┘ 附表七(詐騙匯款) ┌─┬───┬────────────────────┬─────┬──────┐ │編│被害人│詐 騙 方 式 及 匯 款 日 期、匯 款 帳 戶 │ 匯款金額 │備 註│ │號│ │ │(新臺幣)│ │ ├─┼───┼────────────────────┼─────┼──────┤ │1 │b○○│b○○93年10月19日接獲手機簡訊,內容佯稱│320,511元 │94年度警聲搜│ │ │E12274│b○○申辦的花旗銀行信用卡曾在臺北地區刷│ │字第159 號偵│ │ │ 5987 │卡消費17,000餘元云云,b○○誤以為身分資│ │查卷壹第89至│ │ │ │料遭冒辦信用卡盜刷,遂撥打簡訊上所謊稱之│ │90頁或影卷(三)│ │ │ │聯合信用卡中心電話去詢問,電話由某不詳姓│ │第246 至248 │ │ │ │名女子接聽後,轉接某不詳姓名男子接聽,該│ │頁 │ │ │ │姓名不詳男子要求b○○到自動櫃員機聽從指│ │ │ │ │ │示操作,致使b○○分別將其: │ │ │ │ │ │⑴板信商業銀行之00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款│ │ │ │ │ │ 50511 元轉帳至誠泰銀行新店分行00000000│ │ │ │ │ │ 03193號帳戶(戶名:劉明其) │ │ │ │ │ │⑵中華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款約│ │ │ │ │ │ 8 萬元轉帳至某不詳帳戶 │ │ │ │ │ │⑶中國信託00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款約9 萬│ │ │ │ │ │ 元轉帳至某不詳帳戶 │ │ │ │ │ │⑷台新銀行00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款約10萬│ │ │ │ │ │ 元轉帳至某不詳帳戶。 │ │ │ ├─┼───┼────────────────────┼─────┼──────┤ │2 │辛○○│辛○○93年10月31日接獲手機簡訊,內容佯稱│29,753元 │94年度警聲搜│ │ │原名:│辛○○申辦的花旗銀行信用卡曾在臺北地區刷│ │字第159 號偵│ │ │吳錦財│卡消費15,000餘元云云,辛○○誤以為身分資│ │查卷壹第92頁│ │ │T12033│料遭冒辦信用卡盜刷,遂撥打簡訊上所謊稱之│ │至背面或影卷│ │ │ 6240 │聯合信用卡中心電話0000000000號、00000000│ │(三)第250 至25│ │ │ │09號、0000000000號電話去詢問,電話由某不│ │1 頁 │ │ │ │詳姓名女子接聽後,轉接某不詳姓名男子接聽│ │ │ │ │ │,該姓名不詳男子要求辛○○到自動櫃員機聽│ │ │ │ │ │從指示操作,致使辛○○分別將其: │ │ │ │ │ │⑴郵局00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款24823元 │ │ │ │ │ │⑵大眾銀行00000000000號帳戶存款4930元 │ │ │ │ │ │均轉帳至中國信託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 │ │ │ │ │戶名:尹曉萍)。 │ │ │ ├─┼───┼────────────────────┼─────┼──────┤ │3 │甲丑○│甲丑○93年11月1 日接獲由0000000000號電話│315,602元 │94年度警聲搜│ │ │K22099│所發之手機簡訊,內容佯稱甲丑○之信用卡曾│ │字第159 號偵│ │ │ 0712 │在臺北縣汐止市之震旦通訊行刷卡消費15,800│ │查卷壹第95至│ │ │ │元云,甲丑○誤以為遭盜刷,遂撥打簡訊上所│ │96頁或影卷(三)│ │ │ │謊稱之聯合信用卡中心電話0000000000分機07│ │第253 至255 │ │ │ │、0000000000號電話去詢問,電話由某自稱曹│ │頁 │ │ │ │先生之不詳姓名男子接聽,該曹先生要求鄭年│ │ │ │ │ │雅到自動櫃員機聽從指示操作,致使甲丑○將│ │ │ │ │ │: │ │ │ │ │ │⑴華僑銀行00000000000000號帳戶 │ │ │ │ │ │⑵聯信銀行000000000000000號帳戶 │ │ │ │ │ │⑶國泰世華銀行000000000000000號帳戶 │ │ │ │ │ │⑷新竹商銀000000000000000號帳戶 │ │ │ │ │ │⑸臺灣銀行000000000000000號帳戶 │ │ │ │ │ │ 內存款99971元轉帳至中國信託銀行0000000│ │ │ │ │ │ 55900號帳戶(戶名:沈財順);又分4次將│ │ │ │ │ │ 帳戶內存款共215631元轉帳至中國信託銀行│ │ │ │ │ │ 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尹曉萍) │ │ │ ├─┼───┼────────────────────┼─────┼──────┤ │4 │G○○│G○○93年10月26日接獲手機簡訊,內容佯稱│29,974元 │94年度警聲搜│ │ │D22029│G○○申辦的花旗銀行信用卡曾在臺北地區刷│ │字第159 號偵│ │ │ 5949 │卡消費17,000餘元云云,G○○誤以為身分資│ │查卷壹第97頁│ │ │ │料遭冒辦信用卡盜刷,遂撥打簡訊上所謊稱之│ │至背面或影卷│ │ │ │聯合信用卡中心電話0000000000轉01去詢問,│ │(三)第256 至25│ │ │ │電話由某不詳姓名女子接聽後,轉接某不詳姓│ │7頁 │ │ │ │名男子接聽,該姓名不詳男子要求G○○到自│ │ │ │ │ │動櫃員機聽從指示操作,致使G○○分別將其│ │ │ │ │ │: │ │ │ │ │ │⑴臺南企銀0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款15514元│ │ │ │ │ │⑵中國信託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款│ │ │ │ │ │ 10551元 │ │ │ │ │ │⑶國泰世華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款│ │ │ │ │ │ 3909元 │ │ │ │ │ │均轉帳至華南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 │ │ │ │ │:盧昱丞)。 │ │ │ ├─┼───┼────────────────────┼─────┼──────┤ │5 │甲丙○│甲丙○93年10月27日下午6 時30分許,接獲由│128,977元 │94年度警聲搜│ │ │F12141│0000000000電話傳送之手機簡訊,內容佯稱廖│ │字第159 號偵│ │ │ 0511 │瑞卿申辦之花旗銀行信用卡曾在苗栗市之震旦│ │查卷壹第99至│ │ │ │通訊行刷卡消費25,000元云云,甲丙○誤以為│ │100 頁或影卷│ │ │ │身分資料遭冒辦信用卡盜刷,遂撥打簡訊上所│ │(三)第259 至26│ │ │ │謊稱之聯合信用卡中心電話去詢問,電話由某│ │1 頁 │ │ │ │不詳姓名男子接聽後,又轉接到謊稱為金融局│ │ │ │ │ │犯罪防制中心曹專員之某姓名不詳男子接聽,│ │ │ │ │ │該男子要求甲丙○到自動櫃員機聽從指示操作│ │ │ │ │ │,致使甲丙○分別將其: │ │ │ │ │ │⑴萬泰銀行000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款 │ │ │ │ │ │ 99985元 │ │ │ │ │ │⑵日盛銀行0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款289│ │ │ │ │ │ 92元 │ │ │ │ │ │均轉帳至中國信託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 │ │ │ │ │戶名:詹世全)。 │ │ │ ├─┼───┼────────────────────┼─────┼──────┤ │6 │l○○│l○○93年10月23日接獲手機簡訊,內容佯稱│80,000元 │94年度警聲搜│ │ │K12180│l○○之信用卡曾在臺北地區之震旦通訊行刷│ │字第159 號偵│ │ │ 5158 │卡消費18,000元云云,l○○誤以為遭盜刷,│ │查卷壹第102 │ │ │ │遂撥打簡訊上電話去詢問,對方要求l○○到│ │至105 頁或影│ │ │ │自動櫃員機聽從指示操作,致使l○○分別將│ │卷(三)第263 至│ │ │ │⑴台新銀行復興分行00000000000000號帳戶 │ │266 頁 │ │ │ │⑵萬泰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 │ │ │ │ │ │⑶郵局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 │ │ │ │ │ │存款共70659元均轉帳遠東銀行松江分行01500│ │ │ │ │ │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黃祿善)。 │ │ │ ├─┼───┼────────────────────┼─────┼──────┤ │7 │丑○○│丑○○93年10月31日接獲由0000000000號電話│116,774元 │94年度警聲搜│ │ │P10143│發送之手機簡訊,內容佯稱:「聯合信用卡中│ │字第159 號偵│ │ │ 6954 │心您好,貴用戶在震旦通訊行消費15,800元,│ │查卷壹第106 │ │ │ │如有疑問請洽詢0000000000分機01-02 聯合信│ │至107 頁或影│ │ │ │用卡中心。」云云,丑○○誤以為信用卡遭盜│ │卷(三)第267 至│ │ │ │刷,遂撥打簡訊上所謊稱之聯合信用卡中心電│ │269 頁 │ │ │ │話去詢問,對方佯稱該案件現由臺北縣政府警│ │ │ │ │ │察局汐止分局偵辦,並謊稱汐止分局的聯絡電│ │ │ │ │ │話為0000000000號,要求李吉茂打電話與汐止│ │ │ │ │ │分局聯絡,丑○○撥打上開電話後,對方謊稱│ │ │ │ │ │為汐止分局人員,並謊稱案件編號為AH99986 │ │ │ │ │ │,要求丑○○撥打0000000000號電話到財政部│ │ │ │ │ │金融刑事止付科阻止付款,丑○○撥打上開電│ │ │ │ │ │話,對方又謊稱是財政部金融止付科人員,要│ │ │ │ │ │求丑○○至自動櫃員機聽從指示操作以辦理所│ │ │ │ │ │有帳戶止付,致使丑○○在南投縣名間鄉名間│ │ │ │ │ │農會自動櫃員機操作,分別將其: │ │ │ │ │ │⑴花旗銀行臺中分行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 │ │ │ │ │ 存款99986元 │ │ │ │ │ │⑵臺中黎明郵局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款│ │ │ │ │ │ 12545元 │ │ │ │ │ │⑶日盛銀行大墩分行00000000000000號帳戶存│ │ │ │ │ │ 款4243元 │ │ │ │ │ │均轉帳至中國信託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 │ │ │ │ │戶名:尹曉萍)。 │ │ │ ├─┼───┼────────────────────┼─────┼──────┤ │8 │巳○○│巳○○93年10月16日接獲手機簡訊,內容佯稱│602,758元 │94年度警聲搜│ │ │C10018│巳○○申辦之花旗銀行信用卡在臺北地區遭盜│ │字第159 號偵│ │ │ 3178 │刷2、3萬元,要巳○○趕緊報案云云,巳○○│ │查卷壹第112 │ │ │ │誤以為身分資料遭冒辦信用卡盜刷,遂撥打簡│ │至113 頁或影│ │ │ │訊上所謊稱之聯合信用卡中心電話0000000000│ │卷(三)第273 至│ │ │ │號、0000000000號、00000000號、00000000號│ │274 頁 │ │ │ │去詢問,電話由某不詳姓名女子接聽後,又轉│ │ │ │ │ │接到某姓名不詳男子接聽,該男子要求巳○○│ │ │ │ │ │到自動櫃員機聽從指示操作,致使巳○○分別│ │ │ │ │ │從其: │ │ │ │ │ │⑴淡水第一信用合作社0000000000000000號帳│ │ │ │ │ │ 戶存款62,841元轉帳至00000000000000000 │ │ │ │ │ │ 號帳戶 │ │ │ │ │ │⑵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款99,87│ │ │ │ │ │ 9元轉帳至000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 │ │ │ │ │ │⑶臺灣銀行000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款99,87│ │ │ │ │ │ 9元轉帳至誠泰銀行0000000000000號帳戶(│ │ │ │ │ │ 戶名:劉明其) │ │ │ │ │ │⑷臺灣企銀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款99,8│ │ │ │ │ │ 79元轉帳至臺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號 │ │ │ │ │ │ 帳戶。 │ │ │ │ │ │⑸合作金庫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款99,879元│ │ │ │ │ │ 轉帳至誠泰銀行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 │ │ │ │ │ │ 名:劉明其) │ │ │ │ │ │⑹第一商業銀行00000000000號帳戶存款61,12│ │ │ │ │ │ 1元轉帳至0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 │ │ │ │ │ │⑺中國農民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款│ │ │ │ │ │ 16,439元轉帳至臺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 │ │ │ │ │ 0號帳戶 │ │ │ │ │ │⑻淡水第一信用合作社0000000000000000號帳│ │ │ │ │ │ 戶存款62,841元轉帳至臺北商業銀行340217│ │ │ │ │ │ 0000000號帳戶 │ │ │ ├─┼───┼────────────────────┼─────┼──────┤ │9 │y○○│y○○93年10月21日接獲手機簡訊,內容佯稱│175,258元 │94年度警聲搜│ │ │S20021│y○○所持花旗信用卡於臺北震旦通訊行消費│ │字第159 號偵│ │ │ 9463 │7 萬元,y○○誤以為遭盜刷,遂撥打簡訊上│ │查卷壹第120 │ │ │ │電話去詢問,對方要求y○○撥打另一支電話│ │至122 頁或影│ │ │ │去止付,y○○撥打該電話後,對方要求楊新│ │卷(三)第277 至│ │ │ │英到自動櫃員機聽從指示操作,致使y○○在│ │279 頁 │ │ │ │臺北縣淡水鎮○○路上之郵局自動櫃員機操作│ │ │ │ │ │,分別將其: │ │ │ │ │ │⑴淡水第一信用合作社000000000000000 號帳│ │ │ │ │ │ 戶存款99879元 │ │ │ │ │ │⑵彰化銀行信義分行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 │ │ │ │ │ 存款75379元 │ │ │ │ │ │均轉帳至合作金庫銀行0000000000000 號帳戶│ │ │ │ │ │(戶名:黃祿善)。 │ │ │ ├─┼───┼────────────────────┼─────┼──────┤ │10│B○○│B○○93年10月25日接獲手機簡訊,內容佯稱│99,879元 │94年度警聲搜│ │ │G22037│B○○之信用卡曾在震旦通訊行刷卡消費云云│ │字第159 號偵│ │ │ 8437 │,B○○誤以為遭盜刷,遂撥打簡訊上電話去│ │查卷壹第124 │ │ │ │詢問,對方謊稱為警察機關,要求B○○到自│ │至125 頁或影│ │ │ │動櫃員機聽從指示操作,致使B○○將臺灣銀│ │卷(三)第281 至│ │ │ │行宜蘭分行00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款99,879│ │282 頁 │ │ │ │元轉帳至遠東國際商業銀行松山分行00000000│ │ │ │ │ │251443 號帳戶(戶名:黃祿善)。 │ │ │ ├─┼───┼────────────────────┼─────┼──────┤ │11│a○○│a○○93年9 月23日在苗栗縣頭份鎮接獲手機│20,498元 │影卷(三)第283 │ │ │D12121│簡訊內容佯稱a○○之信用卡93年9 月23日曾│ │至285頁 │ │ │ 3529 │在臺北地區之震旦通訊行刷卡消費15,800元云│ │ │ │ │ │云,a○○以為遭盜刷,遂撥打簡訊上電話08│ │ │ │ │ │00000000號電話號碼轉分機09去詢問,某姓名│ │ │ │ │ │不詳女子接聽後,要求a○○到臺北市報案,│ │ │ │ │ │並謊稱警察分局電話為0000000000,a○○撥│ │ │ │ │ │打上開電話,某不詳姓名男子要求a○○須向│ │ │ │ │ │金融局申請止付,並謊稱金融局電話為080903│ │ │ │ │ │1137號,a○○又撥打該電話,另一姓名不詳│ │ │ │ │ │男子要求a○○到自動櫃員機聽從指示操作以│ │ │ │ │ │防存款遭盜領,致使a○○將郵局0000000000│ │ │ │ │ │1532號帳戶存款20,498元轉至中國信託銀行46│ │ │ │ │ │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曾於齊)。 │ │ │ ├─┼───┼────────────────────┼─────┼──────┤ │12│黃○○│黃○○93年10月8 日及93年10月14日分別接獲│100,000元 │影卷(三)第288 │ │ │A12609│某姓名不詳女子使用0000000000電話撥打之來│ │至290頁 │ │ │ 8047 │電,該女子佯裝係黃○○工作上之友人陳汝玉│ │ │ │ │ │,並謊稱調貨急需用款,商請黃○○各出借5 │ │ │ │ │ │萬元云云,致使黃○○陷於錯誤,分別於: │ │ │ │ │ │⑴93年10月8日匯款5萬元至上海銀行新竹分行│ │ │ │ │ │ 00000000000000帳戶(戶名:彭鴻偉) │ │ │ │ │ │⑵93年10月14日匯款5 萬元至台新銀行太平分│ │ │ │ │ │ 行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簡至成)│ │ │ │ │ │ ,事後經向陳汝玉查詢始知受騙。 │ │ │ ├─┼───┼────────────────────┼─────┼──────┤ │13│甲己 │甲己於93年9月30日下午2時35分許,在臺北縣│34,500元 │影卷(三)第294 │ │ │A21057│汐止市○○○路268之1 號3樓住處接獲某姓名│ │至296頁 │ │ │ 1840 │不詳女子來電,該女子佯裝係甲己之女,並哭│ │ │ │ │ │訴謊稱遭人毆打云云,隨即由另一姓名不詳自│ │ │ │ │ │稱「阮興隆」男子在電話中要求甲己匯款,致│ │ │ │ │ │使甲己陷於錯誤,於93年9 月30日下午15時許│ │ │ │ │ │在汐止市○○○路156 號樟樹農會匯款34,500│ │ │ │ │ │元至太平宜欣郵局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 │ │ │ │ │名:阮興隆),事後甲己經向其女查詢始知受│ │ │ │ │ │騙。 │ │ │ ├─┼───┼────────────────────┼─────┼──────┤ │14│乙○○│乙○○93年10月7日下午1時50分接獲手機來電│99,998元 │94年度偵字第│ │ │S20079│,內容佯稱乙○○之信用卡曾在大平洋百貨刷│ │3035號卷(三)第│ │ │ 6027 │卡消費16,980元云云,乙○○誤以為遭盜刷,│ │581頁 │ │ │ │遂撥打簡訊上謊稱之信用卡中心電話00000000│ │ │ │ │ │85 號 去詢問,某姓名不詳女子接聽後,要求│ │ │ │ │ │乙○○打電話到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報│ │ │ │ │ │案,並謊稱警察分局電話為0000000000號,王│ │ │ │ │ │麗淑撥打上開電話,某不詳姓名自稱張先生男│ │ │ │ │ │子又要求乙○○打電話到中央存保局找李文廖│ │ │ │ │ │,並謊稱中央存保局電話為0000000000號,王│ │ │ │ │ │麗淑又撥打該電話,另一姓名不詳自稱李文廖│ │ │ │ │ │男子要求乙○○到自動櫃員機聽從指示操作以│ │ │ │ │ │查看存款是否有遭盜領,致使乙○○在屏東縣│ │ │ │ │ │麟洛郵局自動櫃員機操作,將郵局0000000000│ │ │ │ │ │5487號帳戶存款99998 元轉帳至上海商銀豐原│ │ │ │ │ │分行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廖瑞豐)│ │ │ │ │ │。 │ │ │ ├─┼───┼────────────────────┼─────┼──────┤ │15│k○○│k○○93年9 月18日接獲手機簡訊,內容佯稱│28,846元 │影卷(三)第302 │ │ │B22090│k○○之信用卡有刷卡消費云云,k○○誤以│ │至304頁 │ │ │ 7933 │為遭盜刷,遂先後撥打簡訊上所謊稱聯合信用│ │ │ │ │ │卡中心電話0000000000號、中正警分局電話02│ │ │ │ │ │00000000號、高主任電話0000000000號分機03│ │ │ │ │ │電話去詢問,對方要求k○○到自動櫃員機聽│ │ │ │ │ │從指示操作,致使k○○將郵局000000000000│ │ │ │ │ │63號帳戶存款28,846元轉帳至台新銀行府城分│ │ │ │ │ │行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李瓊雪)│ │ │ │ │ │。 │ │ │ ├─┼───┼────────────────────┼─────┼──────┤ │16│甲戊○│甲戊○93年8月7日接獲手機簡訊,內容佯稱潘│123,951元 │影卷(三)第306 │ │ │T22050│紋珍之信用卡93年8月7日下午5 時許曾在臺北│ │至307頁 │ │ │ 7232 │市內湖燦坤3C刷卡消費16,000元云云,甲戊○│ │ │ │ │ │誤以為遭盜刷,遂撥打簡訊上謊稱之聯合信用│ │ │ │ │ │卡電話0000000000號去詢問,對方要求甲戊○│ │ │ │ │ │打電話0000000000號去內湖分局備案,甲戊○│ │ │ │ │ │撥打上開電話,對方又要求打電話至中央存款│ │ │ │ │ │保險局確認餘額,並謊稱中央存款保險局電話│ │ │ │ │ │為00-00000000 號,甲戊○遂依其指示到自動│ │ │ │ │ │櫃員機聽從指示操作以確認餘額,致使甲戊○│ │ │ │ │ │分別將: │ │ │ │ │ │⑴第一銀行帳戶存款轉帳至上海商業儲蓄銀行│ │ │ │ │ │ 新莊分行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彭│ │ │ │ │ │ 鴻偉) │ │ │ │ │ │⑵高雄企銀帳戶存款轉帳至上海商業儲蓄銀行│ │ │ │ │ │ 臺南分行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吳│ │ │ │ │ │ 紘道) │ │ │ │ │ │共計轉帳金額123,951元。 │ │ │ ├─┼───┼────────────────────┼─────┼──────┤ │17│M○○│M○○93年11月間接獲某姓名不詳女子來電,│1,208,500 │94年度偵字第│ │ │ │該女子佯裝進行問卷調查,其後M○○又接獲│元 │3035號卷(三)第│ │ │ │署名宏海數位電子生活館寄送之8 折卡,93年│ │571至572頁或│ │ │ │11月間又接獲某年籍不詳男子之電話,該男子│ │影卷(三)第308 │ │ │ │所屬之公司11月底辦抽獎及愛心金飾認購。張│ │至313頁 │ │ │ │秋玉93年12月3 日又接獲詐騙電話,對方佯稱│ │ │ │ │ │M○○抽中參獎120 萬元云云,期間並分別由│ │ │ │ │ │自稱顏會長、柯主任、徐主任、海外信託銀行│ │ │ │ │ │歐經理、林淑芳助理、社會福利署羅副署長、│ │ │ │ │ │許明達經理等人向M○○佯稱要領獎金需認購│ │ │ │ │ │該公司金飾基金12萬元,繳交稅金、加入會員│ │ │ │ │ │、銀行管理費等,致使M○○陷於錯誤,自93│ │ │ │ │ │年12月3 日下午4 時14分許,分別將: │ │ │ │ │ │⑴萬泰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款10萬│ │ │ │ │ │ 元轉帳至基隆新民郵局00000000000000號帳│ │ │ │ │ │ 戶 │ │ │ │ │ │⑵台新銀行0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款1萬元轉│ │ │ │ │ │ 帳至基隆新民郵局00000000000000號帳戶 │ │ │ │ │ │⑶日盛銀行00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款1 萬元│ │ │ │ │ │ 轉帳至基隆新民郵局0000000000000號帳戶 │ │ │ │ │ │⑷於93年12月6 日、93年12月7 日將萬泰銀行│ │ │ │ │ │ 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款各10萬元均轉│ │ │ │ │ │ 帳至中國信託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 │ │ │ │ │ 侯俊雄) │ │ │ │ │ │⑸於93年12月6 日將122,500 元匯至中國信託│ │ │ │ │ │ 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侯俊雄) │ │ │ │ │ │⑹於93年12月7日將6萬元匯至郵局0000000000│ │ │ │ │ │ 8513號帳戶(戶名:陳啟榮) │ │ │ │ │ │⑺於93年12月17日將20萬元匯款至郵局003104│ │ │ │ │ │ 00000000號帳戶(戶名:蘇德安) │ │ │ │ │ │⑻於93年12月20日將20萬元匯款至中國信託銀│ │ │ │ │ │ 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施宗昇) │ │ │ │ │ │⑼於93年12月30日匯款30萬6千元至郵局02910│ │ │ │ │ │ 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陳貴蘭) │ │ │ │ │ │ │ │ │ │ │ │▲對方使用之詐騙電話分別為:0000000000、│ │ │ │ │ │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 │ │ │ │ │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2-852│ │ │ │ │ │ 00000000 │ │ │ ├─┼───┼────────────────────┼─────┼──────┤ │18│W○○│W○○有意購買線上遊戲「天堂」內之虛擬貨│11,996元 │影卷(三)第314 │ │ │F12649│幣,經以電話0000000000號、0000000000號聯│ │至316頁 │ │ │ 1552 │絡姓名不詳之賣家,對方佯稱安全問題云云,│ │ │ │ │ │要求W○○以匯款方式支付,致W○○陷於錯│ │ │ │ │ │誤,於93年8 月28日下午3 時54分許在臺北縣│ │ │ │ │ │中和市中和郵局,將臺灣中小企銀0000000000│ │ │ │ │ │1 號帳戶存款6,000 元轉帳至臺南東寧路郵局│ │ │ │ │ │00000000000000號帳戶,其後該姓名不詳之人│ │ │ │ │ │又要求W○○前往提款機依指示操作以做查詢│ │ │ │ │ │,致W○○又陷於錯誤,在上開地點將同帳戶│ │ │ │ │ │存款5,996 元轉帳至中國信託銀行新營分行14│ │ │ │ │ │0000000000 號帳戶(戶名:翁景宏)。 │ │ │ ├─┼───┼────────────────────┼─────┼──────┤ │19│E○○│E○○93年12月間接獲署名宏海數位電子生活│120,000元 │影卷(三)第317 │ │ │E22206│館寄送之信件,內容佯稱E○○抽中該公司所│ │至318頁 │ │ │ 1568 │舉辦之感恩慈善義賣晚會參獎臺幣120 萬元云│ │ │ │ │ │云,期間並由自稱該公司職員吳家樑之人以09│ │ │ │ │ │00000000號電話號碼向E○○佯稱要領獎金需│ │ │ │ │ │先將15%稅金匯至指定帳戶,致E○○陷於錯│ │ │ │ │ │誤,於93年12月28日,在臺北縣中和市○○街│ │ │ │ │ │89號陽信商業銀行新和簡易型分行,將12萬元│ │ │ │ │ │電匯至華南銀行虎尾分行000000000000號帳戶│ │ │ │ │ │(戶名:王蕙芳)。 │ │ │ ├─┼───┼────────────────────┼─────┼──────┤ │20│t○○│t○○93年8月30日下午7時許在臺中縣東勢鎮│1,019,000 │影卷(三)第319 │ │ │L22039│粵寧街中路巷22之6 號接獲不詳姓名男、女自│元 │至321頁 │ │ │ 5628 │稱周伯霖、孫雅芳以0000000000號、00000000│ │ │ │ │ │98 號 電話號碼來電,該不詳姓名男、女佯稱│ │ │ │ │ │t○○抽中香港新世界科技公司的120 萬獎金│ │ │ │ │ │云云,但要領取獎必須先將12萬元稅金匯入指│ │ │ │ │ │定帳戶,致t○○陷於錯誤,先後於93年8 月│ │ │ │ │ │31日11時許分別將: │ │ │ │ │ │⑴12萬元匯入中國信託銀行西臺南分行222540│ │ │ │ │ │ 185108號帳戶(戶名:鄭汶汶) │ │ │ │ │ │⑵30萬元匯入郵局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 │ │ │ │ │ 名:莊秋敏) │ │ │ │ │ │⑶30萬元匯入中國信託銀行000000000000號帳│ │ │ │ │ │ 戶(戶名:葉淑貞) │ │ │ │ │ │⑷29萬9千元匯入中國信託銀行000000000000 │ │ │ │ │ │ 號帳戶(戶名:游家凌)。 │ │ │ ├─┼───┼────────────────────┼─────┼──────┤ │21│h○○│h○○93年8月13日下午5時50分許接獲手機簡│180,000元 │影卷(三)第322 │ │ │A12269│訊,內容佯稱h○○之信用卡曾在臺北市內湖│ │至323頁 │ │ │ 2978 │震旦行刷卡消費15,800元云云,h○○誤以為│ │ │ │ │ │遭盜刷,遂撥打簡訊上謊稱之聯合信用卡中心│ │ │ │ │ │電話0000000000號去詢問,對方要h○○打電│ │ │ │ │ │話去內湖分局報案,並謊稱內湖分局電話為02│ │ │ │ │ │0000 0000 號,h○○撥打上開電話,對方又│ │ │ │ │ │要求h○○向金融局報告,並謊稱金融局電話│ │ │ │ │ │為0000 000000 號,h○○又撥打上開電話,│ │ │ │ │ │對方要求h○○到自動櫃員機聽從指示操作以│ │ │ │ │ │變更條碼,致使h○○前往南科郵局自動櫃員│ │ │ │ │ │機操作,而先後將華南銀行西湖分行帳戶存款│ │ │ │ │ │10萬元、華南銀行中壢分行存款8 萬元,均轉│ │ │ │ │ │帳至第一銀行安南分行00000000000 號帳戶(│ │ │ │ │ │戶名:郭國玉)。 │ │ │ ├─┼───┼────────────────────┼─────┼──────┤ │22│N ○│N○93年8 月13日接獲手機簡訊,內容佯稱張│126,462元 │影卷(三)第324 │ │ │H22025│雪之信用卡曾在臺北市內湖震旦行刷卡消費15│ │至325頁 │ │ │ 0846 │,800元云云,N○誤以為遭盜刷,遂撥打簡訊│ │ │ │ │ │上謊稱之0000000000、00000000000 、022306│ │ │ │ │ │444 9 號電話去詢問,由不詳姓名自稱曹國輝│ │ │ │ │ │之男子要求N○打電話去內湖分局報案,並謊│ │ │ │ │ │稱內湖分局電話為0000000000號備案,N○撥│ │ │ │ │ │打上開電話,對方要求N○到自動櫃員機聽從│ │ │ │ │ │指示操作,致使N○在桃園縣八德市一段842 │ │ │ │ │ │號大湳郵局自動櫃員機操作,而將: │ │ │ │ │ │⑴日盛銀行00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款26,462│ │ │ │ │ │ 元轉帳至第一銀行安南分行00000000000 號│ │ │ │ │ │ 帳戶(戶名:郭國玉) │ │ │ │ │ │⑵日盛銀行00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款10萬元│ │ │ │ │ │ 轉帳至臺北商銀西門分行00000000000 號帳│ │ │ │ │ │ 戶。 │ │ │ ├─┼───┼────────────────────┼─────┼──────┤ │23│未○○│未○○93年9月27日下午5時20分,在桃園縣八│100,000元 │影卷(三)第326 │ │ │P10179│德市○○路107 號住處接獲某姓名不詳之人來│ │至328頁 │ │ │ 0122 │電,佯稱未○○之女婿為人擔保云云,要求周│ │ │ │ │ │春和將10萬元匯往指定帳戶,致使未○○陷於│ │ │ │ │ │錯誤,將10萬元匯款至中國信託銀行西臺南分│ │ │ │ │ │行00 00000000000000 號帳戶(戶名:王富良│ │ │ │ │ │),事後未○○經向其女婿查詢始知受騙。 │ │ │ ├─┼───┼────────────────────┼─────┼──────┤ │24│V○○│V○○93年10月間,接獲自稱新宏碁資訊生活│220,000元 │影卷(三)第329 │ │ │P22435│館林柏州主任等姓名不詳男、女之來電,留下│ │頁 │ │ │ 484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222│ │ │ │ │ │801371、0000000000、0000000000號聯絡電話│ │ │ │ │ │,並佯稱V○○抽中120 萬元獎金云云,但須│ │ │ │ │ │先繳交12萬元始得領獎,V○○不疑有他,分│ │ │ │ │ │別於: │ │ │ │ │ │⑴93年10月28日下午4 時05分許,匯款12萬元│ │ │ │ │ │ 至水湳郵局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 │ │ │ │ │ 萬全) │ │ │ │ │ │⑵93年10月29日12時43分許匯款10萬元至古坑│ │ │ │ │ │ 郵局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沈義雄│ │ │ │ │ │ ),事後始知受騙。 │ │ │ ├─┼───┼────────────────────┼─────┼──────┤ │25│z○○│z○○93年11月21日下午9 時30分,在新竹市│460,000元 │影卷(三)第330 │ │ │J10061│中和路住處,接獲自稱新宏碁科技公司羅專員│ │至332頁 │ │ │ 2278 │之不詳姓名男子來電,佯稱z○○抽中120 萬│ │ │ │ │ │元獎金云云,對方請z○○跟信譽會計事務所│ │ │ │ │ │的林玉蘭會計師聯絡後,再要求其與香港自稱│ │ │ │ │ │唐主任之人聯絡,唐主任表示須先繳交港幣10│ │ │ │ │ │萬元成為正式會員始得領獎,z○○不疑有他│ │ │ │ │ │,於: │ │ │ │ │ │⑴93年11月23日11時29分、下午2 時40分在龍│ │ │ │ │ │ 潭石門郵局,分別匯款2 次,各為10萬元、│ │ │ │ │ │ 30萬元,至郵局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 │ │ │ │ │ 名:張家興) │ │ │ │ │ │⑵93年11月25日9 時38分在龍潭石門郵局,匯│ │ │ │ │ │ 款6 萬元至郵局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 │ │ │ │ │ 名:陳秋露),事後始知受騙。 │ │ │ │ │ │ │ │ │ │ │ │▲對方聯絡電話分別為:0000000000、028251│ │ │ │ │ │ 1104、0000000000、0000000000 │ │ │ ├─┼───┼────────────────────┼─────┼──────┤ │26│甲宇○│甲宇○93年9 月間,接獲自稱邱信泉之不詳姓│220,000元 │影卷(三)第336 │ │ │M10148│名男子來電,佯稱甲宇○抽中120 萬元獎金云│ │頁 │ │ │ 0058 │云,但須先繳交稅金或購買該公司的金飾,始│ │ │ │ │ │得領獎,甲宇○不疑有他,於 │ │ │ │ │ │⑴93年9月3日匯款12萬元至中國信託西臺南分│ │ │ │ │ │ 行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鄭文汶) │ │ │ │ │ │⑵93年9月7日匯款10萬元至郵局000000000000│ │ │ │ │ │ 83號帳戶(戶名:江志豪),事後始知受騙│ │ │ │ │ │。 │ │ │ │ │ │ │ │ │ │ │ │▲對方聯絡電話為:0000000000、0000000000│ │ │ │ │ │ 、0000000000、0000000000、香港00000000│ │ │ │ │ │ 973301 │ │ │ ├─┼───┼────────────────────┼─────┼──────┤ │26│賴敏慧│賴敏慧93年11月13日下午4 時23分許接獲手機│169,332元 │影卷(三)第337 │ │之│L20028│簡訊,內容佯稱賴敏慧之信用卡遭盜刷云云,│ │頁 │ │1 │ 1356 │賴敏慧遂撥打簡訊上所留之0000000000號電話│ │ │ │ │ │去詢問,對方要求賴敏慧撥打0000000000號、│ │ │ │ │ │00000000000 號電話去詢問,對方要求賴敏慧│ │ │ │ │ │更改識別碼,賴敏慧依其指示操作自動櫃員機│ │ │ │ │ │,致使其於93年11月13日下午7 時58分,將其│ │ │ │ │ │帳戶存款169,332 元轉帳至中國信託西屯簡易│ │ │ │ │ │型分行000000000000000 號帳戶,後始知受騙│ │ │ │ │ │。 │ │ │ ├─┼───┼────────────────────┼─────┼──────┤ │27│L○○│L○○93年11月11日9 時許,接獲自稱新宏碁│220,000元 │影卷(三)第338 │ │ │A22136│資訊生活館邱姓職員之姓名不詳男子來電,其│ │頁 │ │ │ 7405 │上司林博州,聯絡電話為0000000000號,佯稱│ │ │ │ │ │L○○抽中120 萬元獎金云云,但須先繳交18│ │ │ │ │ │萬之稅金或購買該公司金飾抵稅,始得領獎,│ │ │ │ │ │L○○不疑有他,於 │ │ │ │ │ │⑴93年11月11日下午1時30 分許,在臺中縣梧│ │ │ │ │ │ 棲鎮臺中港郵局,匯款12萬元至臺北國際商│ │ │ │ │ │ 業銀行新店分行0000000000000 號帳戶(戶│ │ │ │ │ │ 名:馬曉惠) │ │ │ │ │ │⑵93年11月11日下午4 時許,在臺中縣梧棲鎮│ │ │ │ │ │ 大莊郵局匯款10萬元至郵局00000000000000│ │ │ │ │ │ 號帳戶(戶名:鐘瑞邦),事後始知受騙。│ │ │ ├─┼───┼────────────────────┼─────┼──────┤ │28│甲酉○│甲酉○93年9 月4 日22時16分許接獲手機簡訊│43,304元 │影卷(三)第343 │ │ │H12007│,內容佯稱甲酉○之信用卡曾在臺北縣永和市│ │至344頁 │ │ │ 3436 │刷卡消費15,100元云云,甲酉○誤以為遭盜刷│ │ │ │ │ │,遂撥打簡訊上謊稱之0000000000電話去詢問│ │ │ │ │ │,改由不詳姓名之人要求甲酉○打電話去永和│ │ │ │ │ │分局報案,並謊稱永和分局之電話為00000000│ │ │ │ │ │98號,甲酉○撥打上開電話,復由自稱洪姓警│ │ │ │ │ │員之姓名不詳男子要求甲酉○向財政部金融局│ │ │ │ │ │詢問,並謊稱財政部金融局電話號碼為028281│ │ │ │ │ │5**9號,甲酉○遂前往臺中縣清水鎮○○路24│ │ │ │ │ │1 號撥打上述電話,改由自稱張先生之姓名不│ │ │ │ │ │詳男子要求甲酉○到自動櫃員機查詢帳戶有無│ │ │ │ │ │異狀,甲酉○不疑有他聽從指示操作,於: │ │ │ │ │ │⑴93年9月4日23時23分許,將聯邦銀行000065│ │ │ │ │ │ 00000000號帳戶存款34,367元,轉帳至臺北│ │ │ │ │ │ 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郭國玉)│ │ │ │ │ │⑵又於93年9 月4 日23時27分許,將萬泰銀行│ │ │ │ │ │ 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款8,937 元,轉│ │ │ │ │ │ 帳至國泰世華銀行00000000000000號帳戶(│ │ │ │ │ │ 戶名:林志龍),事後始知受騙。 │ │ │ │ │ │ │ │ │ ├─┼───┼────────────────────┼─────┼──────┤ │29│甲辛○│甲辛○93年10月1 日下午3 時許上網欲購買掌│5,150元 │影卷(三)第347 │ │ │R12264│上型電腦,遂主動打0000000000號電話與對方│ │至348頁 │ │ │ 3406 │聯絡,對方要求甲辛○先匯款始得取貨云云,│ │ │ │ │ │甲辛○信以為真,於93年10月1 日下午5 時09│ │ │ │ │ │分許在自動櫃員機操作,自第一商業銀行6250│ │ │ │ │ │000000 0號帳戶,轉帳存款5,150 元至富邦商│ │ │ │ │ │業銀行新竹分行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 │ │ │ │ │:彭鴻偉)。 │ │ │ ├─┼───┼────────────────────┼─────┼──────┤ │30│甲戌○│甲戌○93年10月14日11時許接獲某姓名不詳女│50,000元 │影卷(三)第350 │ │ │A22208│子以0000000000號電話來電,該女子佯裝係魏│ │頁 │ │ │ 6178 │嘉儀之友人「秋鈺」,並謊稱家中有難急需用│ │ │ │ │ │款,商請甲戌○出借5 萬元云云,甲戌○因此│ │ │ │ │ │陷於錯誤,於93年10月14日13時03分許在桃園│ │ │ │ │ │縣中壢市富邦銀行自動櫃員機,自華南銀行30│ │ │ │ │ │0000000000000 號帳戶,轉帳存款5 萬元至台│ │ │ │ │ │新銀行太平分行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 │ │ │ │ │:簡志成),事後始知受騙。 │ │ │ ├─┼───┼────────────────────┼─────┼──────┤ │31│H○○│H○○94年1 月7 日下午16時30分許接獲某姓│229,472元 │影卷(三)第352 │ │ │B22010│名不詳之人來電,佯稱H○○之現金卡尚未繳│ │至354頁 │ │ │ 2116 │費云云,要求H○○持現金卡、提款卡至郵局│ │ │ │ │ │自動櫃員機查詢,H○○不疑有他,在臺中縣│ │ │ │ │ │大里市○○街34之2 號大新郵局自動櫃員機,│ │ │ │ │ │於: │ │ │ │ │ │⑴93年1 月7 日下午17時22分許將誠泰銀行81│ │ │ │ │ │ 00000000000000 號帳戶、臺灣銀行0000000│ │ │ │ │ │ 33549 號帳戶、中華商銀00000000000000號│ │ │ │ │ │ 帳戶、中國信託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款共│ │ │ │ │ │ 191,159元,轉帳至臺北富邦銀行000000000│ │ │ │ │ │ 889號帳戶。 │ │ │ │ │ │⑵93年1 月7 日下午17時30分許將國泰世華銀│ │ │ │ │ │ 行000000000000號帳戶、聯邦銀行00000000│ │ │ │ │ │ 0111號帳戶、中國信託0000000000000000號│ │ │ │ │ │ 帳戶、萬泰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款共│ │ │ │ │ │ 38,313 元,轉帳至誠泰銀行0000000000000│ │ │ │ │ │ 號帳戶(戶名:繆幸娥),事後始知受騙。│ │ │ ├─┼───┼────────────────────┼─────┼──────┤ │32│m○○│m○○93年11月13日下午5 時45分許,在臺中│100,000元 │影卷(三)第355 │ │ │K12050│市○○區○○路3 段113 號1 樓接獲手機簡訊│ │至357頁 │ │ │ 7251 │,內容佯稱m○○之信用卡曾在全虹通信刷卡│ │ │ │ │ │消費16,800元云云,m○○誤以為遭盜刷,遂│ │ │ │ │ │撥打簡訊上之0000000000號電話去詢問,對方│ │ │ │ │ │要求m○○到自動櫃員機聽從指示操作,致使│ │ │ │ │ │m○○將臺灣企銀00000000000 號帳戶存款10│ │ │ │ │ │萬元,轉帳至中國商銀西屯簡易分行00000000│ │ │ │ │ │0000000 號帳戶(戶名:林怡伶),事後始知│ │ │ │ │ │受騙。 │ │ │ ├─┼───┼────────────────────┼─────┼──────┤ │33│李祥玉│李祥玉將其匯款金額分別轉入: │1,642,500 │影卷(三)第360 │ │ │C10127│⑴中華郵政公司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元 │至361頁 │ │ │ 4892 │ :閻全玉惠) │ │ │ │ │陳美蓉│⑵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李曜君) │ │ │ │ │代 │⑶00000000000000號帳戶 │ │ │ │ │A22100│⑷中國信託中華分行000000000000000 號帳戶│ │ │ │ │ 7548 │ (戶名:黃裕仁)。 │ │ │ ├─┼───┼────────────────────┼─────┼──────┤ │34│庚○○│庚○○93年9 月17日下午1 時17分許,接獲手│98,717元 │影卷(三)第365 │ │ │A10004│機簡訊,內容佯稱中華電信要退還保證金云云│ │至367頁 │ │ │ 9473 │,庚○○依簡訊上之0000000000號電話與對方│ │ │ │ │ │聯絡,對方告知保證金已轉入中央銀行之帳戶│ │ │ │ │ │,要求庚○○持提款卡到自動櫃員機提領該款│ │ │ │ │ │項,庚○○不疑有他,於93年9 月17日下午5 │ │ │ │ │ │時05 分 許,在彰化縣和美鎮○○路上自動櫃│ │ │ │ │ │員機依指示操作,因而將國泰世華銀行047500│ │ │ │ │ │182128號帳戶存款98,717元,轉帳至中國信託│ │ │ │ │ │銀行高雄市新興分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 │ │ │ │ │名:許永清),事後始知受騙。 │ │ │ ├─┼───┼────────────────────┼─────┼──────┤ │35│甲午○│甲午○93年9 月6 日接獲手機簡訊,內容佯稱│26,386元 │影卷(三)第370 │ │ │H22323│甲午○之信用卡曾在臺北縣汐止市震旦行刷卡│ │至372頁 │ │ │ 5065 │消費15,800元云云,甲午○誤以為遭盜刷,遂│ │ │ │ │ │撥打簡訊上之0000000000號電話去詢問,對方│ │ │ │ │ │要求甲午○向汐止分局報案,並謊稱汐止分局│ │ │ │ │ │之報案電話為0000000000號,甲午○遂撥該電│ │ │ │ │ │話後,又要求甲午○與0000000000號電話聯絡│ │ │ │ │ │,對方要求甲午○到自動櫃員機聽從指示操作│ │ │ │ │ │,致使甲午○於93年9 月6 日21時43分許在桃│ │ │ │ │ │園縣龍潭鄉九龍村中興郵局,將郵局00000000│ │ │ │ │ │0000000號帳戶、臺灣企銀0000000000000000 │ │ │ │ │ │號帳戶之存款共26,386元轉帳至中國信託銀行│ │ │ │ │ │斗六分行0000000000000000000 號帳戶(戶名│ │ │ │ │ │:張鳳銀),事後始知受騙。 │ │ │ ├─┼───┼────────────────────┼─────┼──────┤ │36│甲子○│甲子○93年10月15日接獲手機簡訊,內容佯稱│53,061元 │影卷(三)第376 │ │ │B22193│甲子○之信用卡遭盜刷云云,甲子○遂撥打簡│ │頁 │ │ │ 6840 │訊上之0000000000號電話去詢問,對方要求鄭│ │ │ │ │ │月香撥打0000000000號電話後,再請甲子○撥│ │ │ │ │ │打000000000 號電話止付,對方要求甲子○到│ │ │ │ │ │自動櫃員機聽從指示操作才能止付,致使鄭月│ │ │ │ │ │香於93年10月15日21時17分許在臺中市黎明郵│ │ │ │ │ │局將所屬帳戶存款53,061元轉帳至國泰世華銀│ │ │ │ │ │行豐原分行000000000000000 號帳戶(戶名:│ │ │ │ │ │廖瑞豐) │ │ │ ├─┼───┼────────────────────┼─────┼──────┤ │37│癸○○│癸○○於93年9 月6 日11時許,在臺南市府安│520,000元 │影卷(三)第377 │ │ │D20006│路6 段3 巷57號住處接獲某不詳姓名男子來電│ │頁 │ │ │ 3969 │,佯稱癸○○抽中120 萬元獎金云云,但須先│ │ │ │ │ │繳交款項,始得領獎,癸○○不疑有他,分別│ │ │ │ │ │於: │ │ │ │ │ │⑴93年9月6日在臺南市○○路郵局匯款10萬元│ │ │ │ │ │ 至郵局00000000000003號帳戶(戶名:江志│ │ │ │ │ │ 豪), │ │ │ │ │ │⑵93年9月6日在臺南市○○路郵局匯款12萬元│ │ │ │ │ │ 至郵局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鄭汶│ │ │ │ │ │ 汶) │ │ │ │ │ │⑶93年9月7日在中國信託銀行匯款30萬元至中│ │ │ │ │ │ 國信託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葉│ │ │ │ │ │ 淑貞),事後始知受騙。 │ │ │ │ │ │ │ │ │ │ │ │▲對方聯絡電話為:0000000000、0000000000│ │ │ │ │ │ 、0000000000、0000000000 │ │ │ ├─┼───┼────────────────────┼─────┼──────┤ │38│甲地○│甲地○93年10月28日下午7 時30分許接獲某不│100,000元 │影卷(三)第382 │ │ │Q12071│詳姓名女子來電,佯稱甲地○抽中120 萬元獎│ │頁 │ │ │ 2998 │金云云,但要求甲地○須先於隔日撥打025579│ │ │ │ │ │4115號電話與自稱李碧華女子聯絡,之後涂嘉│ │ │ │ │ │明於93年10月29日與該自稱李碧華之不詳姓名│ │ │ │ │ │女子連絡,該女子要求甲地○需先繳交稅金始│ │ │ │ │ │得領獎,甲地○不疑有他,於93年10月29日在│ │ │ │ │ │臺中市○○區○○路3 段160 號之中國國際商│ │ │ │ │ │業銀行自動櫃員機,將存款10萬元轉帳至郵局│ │ │ │ │ │00000000000000000 號帳戶(戶名:楊淳文)│ │ │ │ │ │,事後始知受騙。 │ │ │ ├─┼───┼────────────────────┼─────┼──────┤ │39│地○○│地○○93年10月16日下午1 時10分許在臺中市│222,005元 │影卷(三)第386 │ │ │F12588│福星北路98號上網欲購買商品,對方要求林凱│ │頁 │ │ │ 5498 │偉先匯款始得取貨云云,地○○信以為真,於│ │ │ │ │ │93年10月16日: │ │ │ │ │ │⑴在自動櫃員機操作,將存款122,005 元轉帳│ │ │ │ │ │ 至合作金庫銀行中壢分行000000000000000 │ │ │ │ │ │ 號帳戶 │ │ │ │ │ │⑵又將存款10萬元轉帳至台新銀行太平分行04│ │ │ │ │ │ 000000000000號帳戶,事後始知受騙。 │ │ │ ├─┼───┼────────────────────┼─────┼──────┤ │40│天○○│天○○93年10月29日接獲手機簡訊,內容佯稱│147,586元 │影卷(三)第389 │ │ │A22117│天○○之信用卡遭盜刷云云,天○○遂撥打簡│ │至390頁 │ │ │ 9576 │訊上之0000000000電話去詢問,對方要求林秋│ │ │ │ │ │月到自動櫃員機聽從指示操作才能變更內碼,│ │ │ │ │ │致使天○○於93年10月29日23時50分許在臺北│ │ │ │ │ │縣汐止市○○路○ 段汐止市○○路郵局,將:│ │ │ │ │ │⑴台新銀行00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款99,986│ │ │ │ │ │ 元 │ │ │ │ │ │⑵中國信託銀行帳戶存款27,700元 │ │ │ │ │ │⑶中國信託銀行帳戶存款19,900元 │ │ │ │ │ │均轉帳至新竹國際商銀西屯分行000000000000│ │ │ │ │ │44號帳戶,事後始知受騙。 │ │ │ ├─┼───┼────────────────────┼─────┼──────┤ │41│s○○│s○○93年12月29日下午5 時30分許接獲電話│123,562元 │影卷(三)第393 │ │ │W20016│語音,內容佯稱s○○之現金卡卡費尚有58,8│ │至395頁 │ │ │ 8902 │00元未繳云云,s○○誤以為現金卡遭盜刷,│ │ │ │ │ │遂依所留電話與對方某不詳姓名女子聯絡,該│ │ │ │ │ │女子要求s○○向土城分局陳俊雄報案,並謊│ │ │ │ │ │稱土城分局電話為0000000000號,s○○遂撥│ │ │ │ │ │打該電話,自稱陳俊雄之不詳姓名男子又要求│ │ │ │ │ │s○○打電話向中央存款保險局林振中主任協│ │ │ │ │ │助,並謊稱中央存款保險局之電話為00000000│ │ │ │ │ │70號,s○○遂又撥打該電話,自稱林振中主│ │ │ │ │ │任之不詳姓名男子,要求s○○至自動櫃員機│ │ │ │ │ │聽從指示操作以確認餘額,致使s○○於93年│ │ │ │ │ │12月29日分別於: │ │ │ │ │ │⑴臺北市內湖區東湖郵局自動櫃員機,將1342│ │ │ │ │ │ 00000000000號帳戶存款99,999元 │ │ │ │ │ │⑵臺北市內湖區東湖郵局自動櫃員機,將0044│ │ │ │ │ │ 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款23,563元 │ │ │ │ │ │均轉帳至台新銀行永康分行0000000000000000│ │ │ │ │ │0 號帳戶,事後始知受騙。 │ │ │ ├─┼───┼────────────────────┼─────┼──────┤ │42│丁○○│丁○○93年12月間持續接獲電話號碼00000000│100,000元 │影卷(三)第399 │ │ │S10135│57號自稱為玉山銀行授信部職員李通仁之不詳│ │至400頁 │ │ │ 0649 │姓名男子來電,遊說丁○○申辦貸款云云,朱│ │ │ │ │ │浩昌遂允諾申貸,並依其指示撥打0000000000│ │ │ │ │ │號電話語音轉帳,該男子要求丁○○至自動櫃│ │ │ │ │ │員機聽從指示操作,致使丁○○於94年1 月4 │ │ │ │ │ │日下午2 時45分許將第一銀行00000000000000│ │ │ │ │ │22667號帳戶存款10萬元,轉帳至玉山銀行808│ │ │ │ │ │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王天河),│ │ │ │ │ │再經丁○○詢問表示為富達投資理財公司,自│ │ │ │ │ │動電話為0000000000號,經向中華電信查號臺│ │ │ │ │ │查證,始知受騙。 │ │ │ ├─┼───┼────────────────────┼─────┼──────┤ │43│R○○│R○○93年10月3 日接獲手機簡訊,內容佯稱│229,800元 │影卷(三)第405 │ │ │H12226│R○○之信用卡曾刷卡消費16,880元云云,梁│ │至406頁 │ │ │ 3349 │建業誤為遭盜刷,遂撥打簡訊上之0000000000│ │ │ │ │ │號電話去詢問,對方要求R○○撥打至金融中│ │ │ │ │ │心辦理金融卡止付,並謊稱金融中心電話為02│ │ │ │ │ │00000000號,對方要求R○○到自動櫃員機聽│ │ │ │ │ │從指示操作才能止付,致使R○○於: │ │ │ │ │ │⑴93年10月3 日20時32分許在臺北市中正區許│ │ │ │ │ │ 昌路42號,將臺灣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 │ │ │ │ │ 存款99,883元轉帳至中國國際商業銀行0170│ │ │ │ │ │ 0000000000號帳戶 │ │ │ │ │ │⑵93年10月3 日20時34分許將萬泰商業銀行80│ │ │ │ │ │ 00000000000000000 號帳戶存款30,034元,│ │ │ │ │ │ 轉帳至郵局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 │ │ │ │ │ 楊志賢) │ │ │ │ │ │⑶93年10月3 日20時38分許將合作金庫銀行19│ │ │ │ │ │ 00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款99,883元轉帳至│ │ │ │ │ │ 國泰世華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事後始│ │ │ │ │ │ 知受騙。 │ │ │ ├─┼───┼────────────────────┼─────┼──────┤ │44│甲壬○│甲壬○94年1 月16日下午2 時許在基隆市愛三│8,000元 │影卷(三)第411 │ │ │A12362│路吉祥大樓網路叢林網咖上網欲購買線上遊戲│ │至412頁 │ │ │ 1311 │「天堂」之虛擬貨幣,甲壬○遂撥打其093605│ │ │ │ │ │3114號電話聯絡,對方某不詳姓名男子要求蔡│ │ │ │ │ │政治先匯款始得取貨云云,甲壬○信以為真,│ │ │ │ │ │於94年1 月16日下午6 時53分許在基隆市信一│ │ │ │ │ │路150 號中國信託銀行自動櫃員機操作,將存│ │ │ │ │ │款8,000 元轉帳至中國信託銀行000000000000│ │ │ │ │ │號帳戶(戶名:侯國程),事後始知受騙。 │ │ │ ├─┼───┼────────────────────┼─────┼──────┤ │45│K○○│K○○93年12月初看報紙廣告謀職,以所留電│139,879元 │影卷(三)第416 │ │ │C22116│話0000000000號與自稱吳主任之不詳姓名男子│ │至420頁 │ │ │ 9198 │聯絡,該男子佯稱要先匯款10天工錢給K○○│ │ │ │ │ │云云,誘使K○○至自動櫃員機聽從指示操作│ │ │ │ │ │,致使K○○分別於: │ │ │ │ │ │⑴93年12月9 日下午3 時22分許將上海銀行53│ │ │ │ │ │ 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款998 元,轉帳至玉│ │ │ │ │ │ 山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 │ │ │ │ │ │⑵93年12月9 日下午4 時58分許將聯邦銀行00│ │ │ │ │ │ 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款38,988元轉帳至農│ │ │ │ │ │ 民銀行00000000000 號帳戶(戶名:郭信宏│ │ │ │ │ │ ) │ │ │ │ │ │⑶93年12月10日上午10時49分許將0000000000│ │ │ │ │ │ 9539號帳戶存款53,011元,轉帳至農民銀行│ │ │ │ │ │ 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郭信宏) │ │ │ │ │ │⑷93年12月10日下午1時21分許將00000000000│ │ │ │ │ │ 539 號帳戶存款26,899元,轉帳至農民銀行│ │ │ │ │ │ 00000000000 號帳戶(戶名:郭信宏) │ │ │ │ │ │⑸95年12月10日上午11時54分許將台新銀行20│ │ │ │ │ │ 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款19,983元,轉帳至│ │ │ │ │ │ 農民銀行00000000000 號帳戶(戶名:郭信│ │ │ │ │ │ 宏),事後始知受騙。 │ │ │ │ │ │ │ │ │ │ │ │▲對方聯絡電話分別為:0000000000、092587│ │ │ │ │ │ 5441、0000000000、0000000000 │ │ │ ├─┼───┼────────────────────┼─────┼──────┤ │46│q○○│q○○94年1 月間,接獲署名宏海數位電子生│220,000元 │影卷(三)第427 │ │ │H12215│活館之來電,佯稱q○○抽中120 萬元獎金云│ │至428頁 │ │ │ 2994 │云,但須先繳交費用加入會員,始得領獎,黃│ │ │ │ │ │自強不疑有他,於: │ │ │ │ │ │⑴94年1 月3 日上午12時15分許在桃園縣中壢│ │ │ │ │ │ 市中壢新明郵局匯款12萬元至后里郵局0141│ │ │ │ │ │ 0000000000 號帳戶(戶名:張銀照) │ │ │ │ │ │⑵94年1 月3 日下午14時03分許,在桃園縣中│ │ │ │ │ │ 壢市中國信託銀行匯款10萬元至中國信託竹│ │ │ │ │ │ 北分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吳慶恩│ │ │ │ │ │ ),事後始知受騙。 │ │ │ ├─┼───┼────────────────────┼─────┼──────┤ │47│甲癸○│甲癸○於94年2 月27日下午7 時50分許在臺北│185,026元 │影卷(三)第432 │ │ │A10373│市○○區○○街61巷35弄2 號3 樓之2 住處,│ │至433頁 │ │ │ 0686 │接獲不詳姓名女子之來電,佯稱甲癸○之華南│ │ │ │ │ │銀行帳戶遭盜領10萬元云云,要求甲癸○打電│ │ │ │ │ │話給板橋分局刑事組陳先生報案,並謊稱板橋│ │ │ │ │ │分局電話為00000000號,甲癸○遂撥打該電話│ │ │ │ │ │,自稱陳先生之不詳姓名男子又要求甲癸○打│ │ │ │ │ │電話給金融中心林主任請求協助,並謊稱金融│ │ │ │ │ │中心電話為00000000號,甲癸○又撥打該電話│ │ │ │ │ │,自稱林主任之不詳姓名男子又要求甲癸○到│ │ │ │ │ │自動櫃員機聽從指示操作,致使甲癸○於: │ │ │ │ │ │⑴94年2 月27日分別將台新銀行帳戶存款47,0│ │ │ │ │ │ 83元、富邦銀行帳戶存款29,988元、中國信│ │ │ │ │ │ 託銀行帳戶存款29,123元,均轉帳至合作金│ │ │ │ │ │ 庫銀行前金分行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 │ │ │ │ │ │⑵將臺北銀行帳戶存款33,832元,轉帳至郵局│ │ │ │ │ │ 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黃吉和) │ │ │ │ │ │⑶又將現金45,000元匯款至中央信託銀行1715│ │ │ │ │ │ 00000000號帳戶,事後始知受騙。 │ │ │ ├─┼───┼────────────────────┼─────┼──────┤ │48│d○○│d○○93年9 月27日下午8 時55分許接獲手機│97,735元 │影卷(三)第437 │ │ │K22072│簡訊,內容佯稱d○○之信用卡曾在震旦通訊│ │至439頁 │ │ │ 3024 │行刷卡消費15,800元云云,d○○誤以為遭盜│ │ │ │ │ │刷,遂撥打簡訊上之0000000000號電話去詢問│ │ │ │ │ │,對方姓名不詳女子要求d○○先向汐止分局│ │ │ │ │ │報案,並謊稱汐止分局電話為0000000000號,│ │ │ │ │ │d○○遂撥打該電話,某姓名不詳男子又要求│ │ │ │ │ │d○○要向金融局聯絡,並謊稱金融局電話為│ │ │ │ │ │0000000000號,d○○遂又撥打該電話,對方│ │ │ │ │ │又要求d○○必須要到自動櫃員機聽從指示操│ │ │ │ │ │作以變更密碼,致使d○○於93年9 月27日21│ │ │ │ │ │時45分許及21時49分許在臺北縣汐止市樟樹一│ │ │ │ │ │路224號郵局自動櫃員機操作,將00000000000│ │ │ │ │ │00000000號帳戶存款49877 元、47858 元均轉│ │ │ │ │ │帳至臺灣中小企業銀行00000000000000號帳戶│ │ │ │ │ │(戶名:郭佳豪),事後始知受騙。 │ │ │ ├─┼───┼────────────────────┼─────┼──────┤ │49│壬○○│壬○○93年8 月5 日21時許接獲手機簡訊,內│99,986元 │影卷(三)第444 │ │ │ │容佯稱壬○○之提款卡遭盜刷云云,壬○○依│ │至445頁 │ │ │ │簡訊上所留電話0000000000號與對方聯絡,對│ │ │ │ │ │方要求壬○○到自動櫃員機聽從指示操作,致│ │ │ │ │ │使壬○○於93年8 月5 日21時38分許在彰化縣│ │ │ │ │ │鹿港鎮○○路郵局,將彰化銀行000000000000│ │ │ │ │ │0 號帳戶存款99,986元轉帳至第一商業銀行歸│ │ │ │ │ │仁分行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周華一│ │ │ │ │ │),事後始知受騙。 │ │ │ ├─┼───┼────────────────────┼─────┼──────┤ │50│x○○│x○○接獲手機簡訊,內容佯稱警方辦案云云│242,668元 │影卷(三)第447 │ │ │F12990│,對方要求x○○到自動櫃員機聽從指示操作│ │至448頁 │ │ │ 4770 │,致使x○○93年8 月1 日將款項4 筆共242,│ │ │ │ │ │668 元匯至台新銀行00000000000000號帳戶(│ │ │ │ │ │戶名:吳重儀)及郵局00000000000000號帳戶│ │ │ │ │ │(戶名:呂麗萍),事後始知受騙。 │ │ │ ├─┼───┼────────────────────┼─────┼──────┤ │51│g○○│g○○93年7 月31日上午9 時40分許接獲手機│99,982元 │影卷(三)第449 │ │ │J12057│簡訊,內容佯稱g○○之信用卡遭盜刷云云,│ │至450頁 │ │ │ 1214 │對方要求g○○先向汐止分局報案,並謊稱汐│ │ │ │ │ │止分局電話為0000000000號,g○○遂撥打該│ │ │ │ │ │電話,接電話之對方又要求g○○要向金管局│ │ │ │ │ │聯絡,並謊稱金管局電話為0000000000號,陳│ │ │ │ │ │崇睿遂又撥打該電話,對方又要求g○○必須│ │ │ │ │ │要到自動櫃員機聽從指示操作以變更條碼,致│ │ │ │ │ │使g○○於93年7 月31日將中華商銀臺南分行│ │ │ │ │ │00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款99,982元轉帳至中│ │ │ │ │ │國信託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郭春│ │ │ │ │ │風),事後始知受騙。 │ │ │ ├─┼───┼────────────────────┼─────┼──────┤ │52│n○○│n○○93年8 月6 日上午10時許,接獲電話號│220,000元 │影卷(三)第452 │ │ │B12188│碼0000000000號自稱邱幸權之姓名不詳男子之│ │至454頁 │ │ │ 9245 │電話,佯稱n○○抽中120 萬元獎金云云,但│ │ │ │ │ │須先與嚴美鳳會計師聯絡,n○○遂依所提供│ │ │ │ │ │之0000000000號電話與自稱嚴美鳳會計師之姓│ │ │ │ │ │名不詳女子聯絡,嚴美鳳告知n○○確有中獎│ │ │ │ │ │,n○○改與邱幸權聯繫,邱幸權告知需繳交│ │ │ │ │ │費用購買金飾,始得領獎,n○○不疑有他,│ │ │ │ │ │先匯款12萬元至郵局00000000000000號帳戶,│ │ │ │ │ │之後嚴美鳳又告知n○○要再與周伯霖聯絡,│ │ │ │ │ │n○○遂又依所提供之0000000000、00000000│ │ │ │ │ │53號電話與自稱周伯霖之不詳姓名男子聯繫,│ │ │ │ │ │周伯霖又要求n○○必須先繳交費用成為會員│ │ │ │ │ │,n○○遂又匯款10萬元至郵局000000000000│ │ │ │ │ │15號帳戶(戶名:褚淑芳),後始知受騙。 │ │ │ ├─┼───┼────────────────────┼─────┼──────┤ │53│黃茂山│黃茂山93年12月3 日接獲自稱郵局小姐電話,│34,634元 │94年度偵字第│ │ │P12035│佯稱有稅金可領之雙掛號信件未領,黃茂山依│ │3035號卷(三)第│ │ │ 5769 │其指示撥打0000000000號電話號碼,與自稱財│ │576至577頁 │ │ │ │政部專員之陳科長聯繫,黃茂山依其要求操作│ │ │ │ │ │自動櫃員機,致使黃茂山於93年12月3 日下午│ │ │ │ │ │6時58 分許,將其土地銀行000000000000號帳│ │ │ │ │ │戶存款34,634元轉帳至高雄銀行草衙分行 │ │ │ │ │ │000000000000000 號帳戶,後始知受騙。 │ │ │ ├─┼───┼────────────────────┼─────┼──────┤ │54│陳臺生│陳臺生93年12月下旬,接獲自稱環球國際行銷│50,000元 │94年度偵字第│ │ │T10163│金融公司楊淑慧之女子,以0000000000號電話│ │3035號卷(三)第│ │ │ 4810 │來電詢問是否願意申請信用貸款,陳臺生允諾│ │578至579頁 │ │ │ │申辦後,陳臺生將現金5 萬元存入華僑銀行04│ │ │ │ │ │000000000000號帳戶後,於94年1 月28日將該│ │ │ │ │ │5 萬元轉帳匯入華南銀行頭份分行0000000000│ │ │ │ │ │26號帳戶,後始知受騙。 │ │ │ ├─┼───┼────────────────────┼─────┼──────┤ │55│楊茂林│楊茂林於93年2 月22日在桃園縣瑞坪里文化街│99,987元 │94年度警偵搜│ │ │T10257│547 號住處,接獲不知名女子來電,佯稱楊茂│ │字第159 號偵│ │ │ 0780 │林的提款卡被盜領,必須打電話至銀行確認云│ │查卷壹第87頁│ │ │ │云,並謊稱銀行電話為0000000000號,經楊茂│ │ │ │ │ │林撥打後,由自稱銀行張主任之男子表示,必│ │ │ │ │ │須打電話至刑事警察局偵二隊四組找一位陳建│ │ │ │ │ │忠警官,並謊稱陳警官的電話為0000000000號│ │ │ │ │ │,楊茂林經打電話予楊警官確認後,依其指示│ │ │ │ │ │操作自動櫃員機,致使楊茂林將其所有郵局帳│ │ │ │ │ │戶:00000000000000000 號帳戶內之存款轉出│ │ │ │ │ │99,987元,後始知受騙。 │ │ │ ├─┴───┴────────────────────┴─────┴──────┤ │◎另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請求併辦之97年度偵字第16230 號,其併辦意旨書附│ │ 表一:遭詐騙被害人一覽表,所載與本案遭詐騙被害人部分,有新增列如下之被害人:│ │ 潘信佑、沈聰、吳俞潾、柯乃木、黃潘秀英、楊政龍、陳柏伸部分,於97年度偵字第16│ │ 230號併案卷宗內,查無附卷筆錄可供參。 │ └───────────────────────────────────────┘ 附表八(監聽電話1) ◎⑴監聽號碼:0000000000 ┌─┬────┬─────┬──┬────┬─────┬────────────────┬────────┐ │編│監聽日期│ 監聽時間 │聯絡│姓 名│ 電話號碼 │譯 文 內 容 摘 要│備 註│ │號│ │ │方向│ (A) │ (B) │ │ │ ├─┼────┼─────┼──┼────┼─────┼────────────────┼────────┤ │1.│93/10/26│16:44:20│受話│ 邱政德 │0000000000│B:你老大呢? │基地臺:36127 │ │ │ │ │ │ 接聽 │ 闕裕國 │A:不在,你哪位? │臺中市○○區○段│ │ │ │ │ │ │ (林仔) │B:我林仔,他去哪? │273-5 號 │ │ │ │ │ │ │ │A:出去跟人家和解電話線路的事。 │ │ │ │ │ │ │ │ │B:你打給他說我有事找他。 │ │ │ │ │ │ │ │ │A:好。 │ │ ├─┼────┼─────┼──┼────┼─────┼────────────────┼────────┤ │2.│93/10/29│14:20:09│受話│ 楊宸驊 │0000000000│1.A 向B 表示:大陸客戶因錢未匯入│基地臺:43943 │ │ │ │ │ │(水桶)│ 闕裕國 │ 所以裝置線路費用還沒有辦法給闕│鳳山市○○街119 │ │ │ │ │ │(樹仔)│ (林仔) │ 。 │號 │ │ │ │ │ │ │ │2.A 向B 表示:家中電腦如能上網趕│ │ │ │ │ │ │ │ │ 快把資料發送過去大陸。 │ │ ├─┼────┼─────┼──┼────┼─────┼────────────────┼────────┤ │3.│93/10/29│17:59:15│受話│ 楊宸驊 │0000000000│短訊:000000000000 │林仔所用中國信託│ │ │ │ │ │(水桶)│ 闕裕國 │ │帳號 │ │ │ │ │ │(樹仔)│ (林仔) │ │ │ ├─┼────┼─────┼──┼────┼─────┼────────────────┼────────┤ │4.│93/11/04│13:56:56│受話│ 楊宸驊 │0000000000│B 向A 回報不會通的人頭電話線路:│基地臺:53502 │ │ │ │ │ │(水桶)│635 │1.0000000000、0000000000(謝靜如│屏東縣獅子鄉竹坑│ │ │ │ │ │(樹仔)│ │ -申請人) │村竹坑巷16號 │ │ │ │ │ │ │ │2.0000000000、0000000000(徐志偉│ │ │ │ │ │ │ │ │ -申請人) │ │ │ │ │ │ │ │ │3.0000000000、0000000000(范揚崇│ │ │ │ │ │ │ │ │ -申請人) │ │ │ │ │ │ │ │ │4.0000000000、0000000000(卓建君│ │ │ │ │ │ │ │ │ -申請人) │ │ ├─┼────┼─────┼──┼────┼─────┼────────────────┼────────┤ │5.│93/11/28│12:17:16│受話│ 楊宸驊 │0000000000│1.B 向A 回報線路號碼(三線): │基地臺:43943 │ │ │ │ │ │(水桶)│ 闕裕國 │ 00-00000000、00-00000000、 │鳳山市○○街119 │ │ │ │ │ │(樹仔)│ (林仔) │ 00-00000000。 │號 │ │ │ │ │ │ │ │2.B 向A 表示:請A 之老大(楊嫌)│ │ │ │ │ │ │ │ │ 打電話給闕B 。 │ │ ├─┼────┼─────┼──┼────┼─────┼────────────────┼────────┤ │6.│93/11/28│13:33:13│受話│ 楊宸驊 │0000000000│1.B 向A 表示最新電話轉接方式是採│基地臺:44293 │ │ │ │ │ │(水桶)│ 闕裕國 │ 取群組方式,東森片子(臺灣)轉│高雄縣路竹鄉竹滬│ │ │ │ │ │(樹仔)│ (林仔) │ 東森片子(大陸)。 │段871-1 地號 │ │ │ │ │ │ │ 新增一線 │2.A 表示目前大陸客戶皆在福州,例│ │ │ │ │ │ │ │ │ 如:中華→東森固網片子(固定)│ │ │ │ │ │ │ │ │ →大陸。 │ │ │ │ │ │ │ │ │3.B 向A 表示目前只有臺灣固網的訊│ │ │ │ │ │ │ │ │ 號最強可考慮全部採用臺灣的本子│ │ │ │ │ │ │ │ │ 。 │ │ │ │ │ │ │ │ │4.B 另外向A 詢問,信用卡客戶收據│ │ │ │ │ │ │ │ │ 、信用卡會員資料及臺北縣市戶籍│ │ │ │ │ │ │ │ │ 資料等是否可行,A 表示要問過客│ │ │ │ │ │ │ │ │ 戶才知道。 │ │ ├─┼────┼─────┼──┼────┼─────┼────────────────┼────────┤ │7.│93/12/16│13:42:40│受話│ Y○○ │ 熊貓 │A:喂! │基地臺:14171 │ │ │ │ │ │(楊妻)│ │B:喂!董娘,我熊貓! │貢寮鄉○○○街12│ │ │ │ │ │ 接聽 │ │A:還沒好呢! │-1號 │ │ │ │ │ │ │ │B:內線"63"的總共幾線? │ │ │ │ │ │ │ │ │A:4線。 │ │ │ │ │ │ │ │ │B:號碼報給我。 │ │ │ │ │ │ │ │ │A:來,00000000、000000000、8992│ │ │ │ │ │ │ │ │ 6024,三線單一的嗎? │ │ │ │ │ │ │ │ │B:對。 │ │ ├─┼────┼─────┼──┼────┼─────┼────────────────┼────────┤ │8.│98/12/26│14:08:09│受話│ Y○○ │?00000000│A:喂! │基地臺:14171 │ │ │ │ │ │(楊妻)│ 小陳 │B:喂!阿姐,我小陳這邊,我跟你 │ │ │ │ │ │ │ 接聽 │ │ 講有支電話可能快死掉了。 │ │ │ │ │ │ │ │ │A:有線路掉了嗎? │ │ │ │ │ │ │ │ │B:對,00000000快死掉了,麻煩你 │ │ │ │ │ │ │ │ │ 再夾一線。 │ │ │ │ │ │ │ │ │A:好。 │ │ ├─┼────┼─────┼──┼────┼─────┼────────────────┼────────┤ │9.│93/12/16│14:25:50│發話│ Y○○ │0000000000│1.A 請B 儘速匯款(線路的費用),│基地臺:13151 │ │ │ │ │ │(楊妻)│982 │ B 表示請人匯,好了即回報。 │瑞芳鎮○○路155 │ │ │ │ │ │ │ │2.A 問B ?:今日沒上工?B 說近來│號 │ │ │ │ │ │ │ │ 狀況百出,等處理好了再恢復正常│ │ │ │ │ │ │ │ │ 上班。 │ │ ├─┼────┼─────┼──┼────┼─────┼────────────────┼────────┤ │10│93/12/16│15:53:44│受話│ Y○○ │0000000000│A:喂! │基地臺:12188 │ │ │ │ │ │(楊妻)│ 闕裕國 │B:喂,號碼報給我。 │三重市○○路○段│ │ │ │ │ │ 接聽 │ (林仔) │A:好,來,00000000、00000000、5│2號 │ │ │ │ │ │ │ │ 0000000。 │ │ │ │ │ │ │ │ │B:好,等一下。 │B 請A 報中線號碼│ │ │ │ │ │ │ │(A趁空檔與楊嫌交談) │,B 再回報外線號│ │ │ │ │ │ │ │B:喂!注意聽,來,第一支0000000│碼給A 。 │ │ │ │ │ │ │ │ 6→"63",第二支00000000→"64"│ │ │ │ │ │ │ │ │A:好。 │ │ ├─┼────┼─────┼──┼────┼─────┼────────────────┼────────┤ │11│93/12/16│15:57:33│發話│ Y○○ │02-0000000│B:喂! │基地臺:13862 │ │ │ │ │ │(楊妻)│6 熊貓 │A:熊貓好嗎?報號碼給你,0000000│三重市○○路○段│ │ │ │ │ │ │ │ 6。 │2號 │ │ │ │ │ │ │ │B:好。 │ │ ├─┼────┼─────┼──┼────┼─────┼────────────────┼────────┤ │12│93/12/16│16:00:04│受話│ Y○○ │0000000000│A:喂! │基地臺:63071 │ │ │ │ │ │(楊妻)│ 闕裕國 │B:你那個"064"再報一次。 │三重市○○路○段│ │ │ │ │ │ 接聽 │ (林仔) │A:等一下,00000000→6867。 │72號 │ │ │ │ │ │ │ │B:好,"064"再報一次。 │ │ │ │ │ │ │ │ │A: "064" 的鎖在機子底,等一下再│ │ │ │ │ │ │ │ │ 給你。 │ │ ├─┼────┼─────┼──┼────┼─────┼────────────────┼────────┤ │13│93/12/16│16:01:07│受話│ Y○○ │0000000000│A:喂! │基地臺:63071 │ │ │ │ │ │(楊妻)│ 闕裕國 │B:喂,00000000 │ │ │ │ │ │ │ 接聽 │ (林仔) │A:好。 │B 向A 報"064" 的│ │ │ │ │ │ │ │ │外線號碼 │ ├─┼────┼─────┼──┼────┼─────┼────────────────┼────────┤ │14│93/12/16│16:02:41│發話│ Y○○ │0000000000│B:喂! │基地臺:63071 │ │ │ │ │ │(楊妻)│743 小陳 │A:喂,小陳嗎?報號碼給你,29499│ │ │ │ │ │ │ │ │ 194。 │ │ ├─┼────┼─────┼──┼────┼─────┼────────────────┼────────┤ │15│93/12/16│16:04:24│發話│ Y○○ │0000000000│B:喂! │基地臺:63071 │ │ │ │ │ │(楊妻)│204 熊貓 │A:喂,熊貓嗎?報號碼給你。 │ │ │ │ │ │ │ │ │B:哪個號碼的? │ │ │ │ │ │ │ │ │A:064的,來00000000。 │ │ │ │ │ │ │ │ │B:00000000,好。 │ │ │ │ │ │ │ │ │A:你那邊是一個女的接的嗎? │ │ │ │ │ │ │ │ │B:對。 │ │ │ │ │ │ │ │ │A:那就對了。 │ │ ├─┼────┼─────┼──┼────┼─────┼────────────────┼────────┤ │16│93/12/16│19:12:10│發話│ Y○○ │00-0000000│B:喂! │基地臺:61011 │ │ │ │ │ │(楊妻)│8 熊貓 │A:喂,熊貓,我再一線給你。 │北市○○路○段15│ │ │ │ │ │ │ │B:好,來。 │0號 │ │ │ │ │ │ │ │A:來,00000000。 │ │ │ │ │ │ │ │ │B:好,我先試一下,你等一下... │ │ │ │ │ │ │ │ │ 好,OK。 │ │ │ │ │ │ │ │ │A:好。 │ │ ├─┼────┼─────┼──┼────┼─────┼────────────────┼────────┤ │17│93/12/16│20:18:28│受話│ Y○○ │0000000000│A:喂! │基地臺:13713 │ │ │ │ │ │(楊妻)│ 闕裕國 │B:喂,"064" 的00000000,另一支"│三重市○○街102 │ │ │ │ │ │ 接聽 │ (林仔) │ 555" 的00000000,另一支"6867"│號 │ │ │ │ │ │ │ │ 的... │ │ │ │ │ │ │ │ │A:好。 │ │ ├─┼────┼─────┼──┼────┼─────┼────────────────┼────────┤ │18│93/12/16│20:29:14│受話│ Y○○ │0000000000│A:喂!剛剛的二線都沒進去。 │基地臺:18862 │ │ │ │ │ │(楊妻)│ 闕裕國 │B:真的嗎?我剛剛有打通,來,第 │三重市○○街174 │ │ │ │ │ │ 接聽 │ (林仔) │ 三支給你"6867"的00000000。剛 │之1號 │ │ │ │ │ │ │ │ 剛那支不對,號碼為00000000接 │ │ │ │ │ │ │ │ │ 的"5555"的,另一支也不對,正 │"6867"→00000000│ │ │ │ │ │ │ │ 確為00000000接"064"。 │"5555"→00000000│ │ │ │ │ │ │ │A:好。 │"064" →00000000│ ├─┼────┼─────┼──┼────┼─────┼────────────────┼────────┤ │19│93/12/16│20:40:43│發話│ Y○○ │0000000000│B:喂! │基地臺:18861 │ │ │ │ │ │(楊妻)│743 小陳 │A:喂,那一線已經好了,號碼給你 │三重市○○街174 │ │ │ │ │ │ │ │ ,來00000000。 │之1號 │ │ │ │ │ │ │ │B:好。 │ │ ├─┼────┼─────┼──┼────┼─────┼────────────────┼────────┤ │20│93/12/16│23:46:28│發話│ Y○○ │0000000000│B:董娘你好! │基地臺:63482 │ │ │ │ │ │(楊妻)│204 熊貓│A:熊貓你好! │B向A報中縣電話 │ │ │ │ │ │ 接聽 │ │B:明天有三線,網路的,1對4的, │ │ │ │ │ │ │ │ │ 來,"00000000","00000000"、 │ │ │ │ │ │ │ │ │ "00000000",麻煩你。 │ │ │ │ │ │ │ │ │A:好,拜拜! │ │ ├─┼────┼─────┼──┼────┼─────┼────────────────┼────────┤ │21│93/12/17│09:16:35│受話│ Y○○ │ 00000000 │A:喂。 │基地臺:36482 │ │ │ │ │ │(楊妻)│ 貴寶 │B:喂,我貴寶這邊,報號碼給你, │ │ │ │ │ │ │ 接聽 │ │ 要多久。 │ │ │ │ │ │ │ │ │A:好,差不多要一個多鐘頭。 │ │ │ │ │ │ │ │ │B:來,"02"的00000000、00000000 │ │ │ │ │ │ │ │ │ 。 │ │ │ │ │ │ │ │ │A:好! │ │ │ │ │ │ │ │ │B:都是1對4的,好了再打給我。 │ │ │ │ │ │ │ │ │A:好! │ │ ├─┼────┼─────┼──┼────┼─────┼────────────────┼────────┤ │22│93/12/17│09:40:57│受話│ Y○○ │ 1809 │A:喂! │基地臺:63482 │ │ │ │ │ │(楊妻)│ 熊貓 │B:喂,我雄貓這邊,好了嗎? │A向B報外線號碼 │ │ │ │ │ │ 接聽 │ │A:好了,我報給你,來"0062"→894│ │ │ │ │ │ │ │ │ 19903、"0064"→00000000、"147│ │ │ │ │ │ │ │ │ 4"→00000000。 │ │ │ │ │ │ │ │ │B:好我試試看。 │ │ ├─┼────┼─────┼──┼────┼─────┼────────────────┼────────┤ │23│93/12/17│10:59:47│受話│ Y○○ │0000000000│A:喂! │基地臺:63482 │ │ │ │ │ │(楊妻)│ 楊宸驊 │B:林仔又出問題了。 │ │ │ │ │ │ │ 接聽 │ 新增一線 │A:沒有,他在家開會啦,會氣死人 │ │ │ │ │ │ │ │ │ ,他剛才出去! │ │ │ │ │ │ │ │ │B:熊貓催得快死了! │ │ │ │ │ │ │ │ │A:熊貓? │ │ │ │ │ │ │ │ │B:不是,是貴寶啦! │ │ │ │ │ │ │ │ │A:他都早上才打來報號碼,我哪有 │ │ │ │ │ │ │ │ │ 辦法? │ │ │ │ │ │ │ │ │B:我打給他抱怨。 │ │ │ │ │ │ │ │ │A:沒辦法,我有告訴他早上的線路 │ │ │ │ │ │ │ │ │ 比較難找。 │ │ │ │ │ │ │ │ │B:好。 │ │ ├─┼────┼─────┼──┼────┼─────┼────────────────┼────────┤ │24│93/12/17│14:32:30│受話│ Y○○ │0000000000│A:喂。 │ │ │ │ │ │ │(楊妻)│ 闕裕國 │B:喂,00000000→00000000,另二 │ │ │ │ │ │ │ 接聽 │ │ 支還沒好,阿樹,錢幫我匯進來 │ │ │ │ │ │ │ │ │ 了嗎? │ │ │ │ │ │ │ │ │A:還沒,你電話都沒人接。 │ │ │ │ │ │ │ │ │B:你跟他講,3點半前可以嗎? │ │ │ │ │ │ │ │ │A:好。 │ │ ├─┼────┼─────┼──┼────┼─────┼────────────────┼────────┤ │25│93/12/17│14:44:38│受話│ Y○○ │ 00000000 │A:喂! │ │ │ │ │ │ │(楊妻)│ │B:喂,阿姐,我小陳,那二支電話 │ │ │ │ │ │ │ 接聽 │ │ 都倒了。 │ │ │ │ │ │ │ │ │A:我們的嗎? │ │ │ │ │ │ │ │ │B:對,00000000,二支倒了。 │ │ │ │ │ │ │ │ │A:好,我試看看,對,你今天錢要 │ │ │ │ │ │ │ │ │ 先匯給我們嗎? │ │ │ │ │ │ │ │ │B:你先幫把我們夾線路,等一下我 │ │ │ │ │ │ │ │ │ 再叫人匯錢給你們。 │ │ │ │ │ │ │ │ │A:好,我要換帳號了。 │ │ │ │ │ │ │ │ │B:好,你先報給我。 │ │ │ │ │ │ │ │ │A:好,來,000000000000中託的, │ │ │ │ │ │ │ │ │ 你用現金存入就好了。可以先匯5│ │ │ │ │ │ │ │ │ 0000給我們再慢慢地扣嗎? │ │ │ │ │ │ │ │ │B:好,那線路麻煩你先夾。 │ │ │ │ │ │ │ │ │A:好,我馬上叫人處理。 │ │ ├─┼────┼─────┼──┼────┼─────┼────────────────┼────────┤ │26│93/12/17│15:16:23│受話│ Y○○ │0000000000│A:喂! │ │ │ │ │ │ │(楊妻)│ 闕裕國 │B:喂,來,報號碼給你,"0827"→ │ │ │ │ │ │ │ 接聽 │ (林仔) │ 00000000,另一支00000000→811│ │ │ │ │ │ │ │ │ 98119 。 │ │ │ │ │ │ │ │ │A:好。 │ │ ├─┼────┼─────┼──┼────┼─────┼────────────────┼────────┤ │27│93/12/17│16:36:35│受話│ Y○○ │ ? │A:喂! │ │ │ │ │ │ │(楊妻)│ 熊貓 │B:董娘你好,我那個內線,"1474" │ │ │ │ │ │ │ 接聽 │ │ 死掉了,那個外線你幫我移到"00│ │ │ │ │ │ │ │ │ 63"。 │ │ │ │ │ │ │ │ │A:好。 │ │ ├─┼────┼─────┼──┼────┼─────┼────────────────┼────────┤ │28│93/12/17│16:38:50│發話│ Y○○ │00-0000000│B:喂! │ │ │ │ │ │ │(楊妻)│3 熊貓 │A:喂,我試線路,這支對嗎?來,2│ │ │ │ │ │ │ │ │ 0000000。 │ │ │ │ │ │ │ │ │B:好,00000000,今天速度很快, │ │ │ │ │ │ │ │ │ 每天都要這麼快。 │ │ │ │ │ │ │ │ │A:好。 │ │ │ │ │ │ │ │ │B:我試看看,你現在打內線進來嗎 │ │ │ │ │ │ │ │ │ ? │ │ │ │ │ │ │ │ │A:對。 │ │ │ │ │ │ │ │ │B:沒有進去。 │ │ │ │ │ │ │ │ │A:我馬上去催。 │ │ ├─┼────┼─────┼──┼────┼─────┼────────────────┼────────┤ │29│93/12/17│21:17:10│受話│先Y○○│0000000000│A:喂! │ │ │ │ │ │ │聽再楊宸│ 闕裕國 │B:你叫樹仔聽一下。 │ │ │ │ │ │ │驊接聽 │ (林仔) │A:(換楊嫌接聽)喂。 │ │ │ │ │ │ │ │ │B:你那邊有市話可以測號嗎? │ │ │ │ │ │ │ │ │A:沒有。 │ │ │ │ │ │ │ │ │B:你把市話轉到手機上就可以測試 │ │ │ │ │ │ │ │ │ 了。(這支號碼有限制撥行動電 │ │ │ │ │ │ │ │ │ 話) │ │ │ │ │ │ │ │ │A:我們兩個出門都住飯店,哪裡會 │ │ │ │ │ │ │ │ │ 有市話。 │ │ │ │ │ │ │ │ │B:好。 │ │ ├─┼────┼─────┼──┼────┼─────┼────────────────┼────────┤ │30│93/12/17│21:27:03│受話│ Y○○ │0000000000│A:喂。 │ │ │ │ │ │ │(楊妻)│ 闕裕國 │B:喂,來"2211"的00000000。 │ │ │ │ │ │ │ 接聽 │ (林仔) │A:好。 │ │ └─┴────┴─────┴──┴────┴─────┴────────────────┴────────┘ ◎⑵監聽號碼:0000000000 ┌─┬────┬─────┬──┬────┬─────┬────────────────┬────────┐ │編│監聽日期│ 監聽時間 │聯絡│姓 名│ 電話號碼 │譯 文 內 容 摘 要│備 註│ │號│ │ │方向│ (A) │ (B) │ │ │ ├─┼────┼─────┼──┼────┼─────┼────────────────┼────────┤ │1.│93/12/26│10:52:49│受話│ Y○○ │ 00000000 │A:喂。 │基地臺:24791 │ │ │ │ │ │(楊妻)│ 小陳集團 │B:喂,姐仔,我小陳啦,你的電話 │花蓮市○○路231 │ │ │ │ │ │ │ │ 怎麼那麼難打? │號 │ │ │ │ │ │ │ │A:對呀,你怎麼都沒消息? │ │ │ │ │ │ │ │ │B:你的帳號幾號,我匯錢給你? │ │ │ │ │ │ │ │ │A:你們最近都休息嗎? │ │ │ │ │ │ │ │ │B:對呀,電腦都沒辦法用,我們的 │ │ │ │ │ │ │ │ │ 帳號還差你多少錢? │ │ │ │ │ │ │ │ │A:9000元。 │ │ │ │ │ │ │ │ │B:你的帳號一樣是中國信託的對嗎 │ │ │ │ │ │ │ │ │ ? │ │ │ │ │ │ │ │ │A:對,來0000000000000。 │ │ │ │ │ │ │ │ │B:好,我等一下叫人匯錢給你,匯 │ │ │ │ │ │ │ │ │ 了我再打給你。 │ │ │ │ │ │ │ │ │A:好。 │ │ ├─┼────┼─────┼──┼────┼─────┼────────────────┼────────┤ │2.│94/01/01│14:10:59│受話│ Y○○ │ 00000000 │A:喂。 │基地臺:22233 │ │ │ │ │ │(楊妻)│ 小陳集團 │B:阿姐你好。我小陳這邊。 │楊梅鎮○○路207 │ │ │ │ │ │ │ │A:不好意思,剛剛我們的系統出問 │巷82號 │ │ │ │ │ │ │ │ 題,可是我們巡一巡後又正常了 │ │ │ │ │ │ │ │ │ ,那麻煩你們的線路再幫我夾一 │ │ │ │ │ │ │ │ │ 下! │ │ │ │ │ │ │ │ │A:現在要再夾嗎? │ │ │ │ │ │ │ │ │B:不是,同樣的那二支,"1006"和 │ │ │ │ │ │ │ │ │ "1007"、"5577"的。 │ │ │ │ │ │ │ │ │A:已經夾好了在等你們了。 │ │ │ │ │ │ │ │ │B:號碼可以抱我們嗎? │ │ │ │ │ │ │ │ │A:好,來"1006"--00000000、"1007│ │ │ │ │ │ │ │ │ " →00000000,阿姐,你們之前 │ │ │ │ │ │ │ │ │ 說的備用的線路跟這個有關係嗎 │ │ │ │ │ │ │ │ │ ? │ │ │ │ │ │ │ │ │B:備用的要你們那個網路線掉了後 │ │ │ │ │ │ │ │ │ ,我們馬上就會補。 │ │ │ │ │ │ │ │ │A:好。 │ │ │ │ │ │ │ │ │B:那個帳號要報給你嗎? │ │ │ │ │ │ │ │ │A:他們有說今天要匯款是嗎? │ │ │ │ │ │ │ │ │B:對,000000000000,822中國信託│ │ │ │ │ │ │ │ │ 匯2.1萬。 │ │ │ │ │ │ │ │ │A:好。 │ │ ├─┼────┼─────┼──┼────┼─────┼────────────────┼────────┤ │3.│94/01/01│14:34:24│受話│ Y○○ │ ? │A:喂。 │基地臺:30051 │ │ │ │ │ │ │ 熊貓集團 │B:我熊貓這邊,"716"掉了。 │頭份鎮○○街35號│ │ │ │ │ │ │ │A:好,我等一下報給你。 │ │ │ │ │ │ │ │ │B:好。OK! │ │ ├─┼────┼─────┼──┼────┼─────┼────────────────┼────────┤ │4.│94/01/01│14:38:22│發話│ Y○○ │0000000000│1.該通電話未接通,表示Y○○正在│基地臺:30731 │ │ │ │ │ │ │ │ 試該線電話是否不通了。 │頭份鎮廣興27-11 │ │ │ │ │ │ │ │2."271"表示0000000000 │號 │ ├─┼────┼─────┼──┼────┼─────┼────────────────┼────────┤ │5.│94/01/01│14:49:41│發話│ Y○○ │0000000000│Y○○再次撥打0000000000的號碼試│基地臺:30473 │ │ │ │ │ │ │ │線路接通否。 │苗栗公館鄉中義村│ │ │ │ │ │ │ │ │366號 │ ├─┼────┼─────┼──┼────┼─────┼────────────────┼────────┤ │6.│94/01/01│14:50:55│發話│ Y○○ │0000000000│B:喂! │基地臺:30473 │ │ │ │ │ │ │204 │A:喂,"716"的是00000000。 │A向B報"716"的新 │ │ │ │ │ │ │ 熊貓集團 │B:好,我試看看。 │外線號碼 │ ├─┼────┼─────┼──┼────┼─────┼────────────────┼────────┤ │7.│94/01/01│17:32:08│受話│ Y○○ │ ? │1.B向A表示,今天是元旦所以提早下│基地臺:42343 │ │ │ │ │ │ │ 熊貓集團 │ 班。 │高雄縣路竹鄉太平│ │ │ │ │ │ │ │2.B向A報號碼,"26"轉213642、"16"│路289號 │ │ │ │ │ │ │ │ 轉899346,請A明天接上述二線電 │ │ │ │ │ │ │ │ │ 話的線路,B 表示明天12點30分上│0000000000與0916│ │ │ │ │ │ │ │ 班。 │899346是熊貓集團│ │ │ │ │ │ │ │ │的內線電話。 │ ├─┼────┼─────┼──┼────┼─────┼────────────────┼────────┤ │8.│94/01/04│10:54:12│發話│ Y○○ │0000000000│1.A報帳號給B,請B匯線路的費用。 │基地臺:36622 │ │ │ │ │ │ │982 │2.A的帳號為000000000000中國信託 │中市○區○○街16│ │ │ │ │ │ │ │ 。 │9號 │ ├─┼────┼─────┼──┼────┼─────┼────────────────┼────────┤ │9.│94/01/06│20:03:54│受話│ Y○○ │ 熊貓集團 │1.B向A報內線線路電話號碼,請A夾 │基地臺:42903 │ │ │ │ │ │ │ │ 線。0000000000、0000000000、09│鳳山市○○街2號 │ │ │ │ │ │ │ │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 │ │ │ │ │ │ │ 70、0000000000。 │ │ │ │ │ │ │ │ │2.A欲向B報(新)匯款帳號,請B將 │ │ │ │ │ │ │ │ │ 今日的夾線費用匯入,但B表示今 │ │ │ │ │ │ │ │ │ 日未表示要夾線,B表示詢問後再 │ │ │ │ │ │ │ │ │ 回電話給A。 │ │ │ │ │ │ │ │ │3."夾'線指不法轉接市話電話。 │ │ ├─┼────┼─────┼──┼────┼─────┼────────────────┼────────┤ │10│94/01/06│20:10:06│受話│ Y○○ │熊貓集團 │1.B向A表示詢問後同意支付今日二線│基地臺:42903 │ │ │ │ │ │ │ │ 線路費用。 │鳳山市○○街2號 │ │ │ │ │ │ │ │2.A表示要匯款帳戶:台新的(812)│ │ │ │ │ │ │ │ │ 00000000000000。 │ │ │ │ │ │ │ │ │3.B向A表示,請A調中託的本子怎麼 │ │ │ │ │ │ │ │ │ 這們久還沒有,A表示近來"紅的" │ │ │ │ │ │ │ │ │ 很難辦,已盡力在找人頭去申請。│ │ │ │ │ │ │ │ │4."紅的"指銀行的人頭帳戶。 │ │ └─┴────┴─────┴──┴────┴─────┴────────────────┴────────┘ ◎⑶監聽號碼:0000000000 ┌─┬────┬─────┬──┬────┬─────┬────────────────┬────────┐ │編│監聽日期│ 監聽時間 │聯絡│姓 名│ 電話號碼 │譯 文 內 容 摘 要│備 註│ │號│ │ │方向│ (A) │ (B) │ │ │ ├─┼────┼─────┼──┼────┼─────┼────────────────┼────────┤ │1.│93/12/27│23:37:15│發話│先楊妻後│0000000000│1.A向B報要轉接的號碼:0000000000│基地臺:54407 │ │ │ │ │ │邱政德再│ 闕裕國 │ 、0000000000、0000000000、0936│臺東縣卑南鄉龍泉│ │ │ │ │ │換楊宸驊│ 新增一線 │ 932154,另外00000000等中線。 │路302號 │ │ │ │ │ │接聽 │ │2.B問A臺中柳川西街租屋處的鎖匙拿│ │ │ │ │ │ │ │ │ 得到嗎? │ │ │ │ │ │ │ │ │3.A與B討論上述地址裝機處是否要變│ │ │ │ │ │ │ │ │ 更。 │ │ │ │ │ │ │ │ │4.A與B論B的大哥沒有度量,A要B乾 │ │ │ │ │ │ │ │ │ 脆與B的大哥攤牌,B回答要考慮看│ │ │ │ │ │ │ │ │ 看。A表示大陸的客戶由原來的5個│ │ │ │ │ │ │ │ │ 剩下熊貓一個而已。 │ │ └─┴────┴─────┴──┴────┴─────┴────────────────┴────────┘ ◎⑷監聽號碼:0000000000 ┌─┬────┬─────┬──┬────┬─────┬────────────────┬────────┐ │編│監聽日期│ 監聽時間 │聯絡│姓 名│ 電話號碼 │譯 文 內 容 摘 要│備 註│ │號│ │ │方向│ (A) │ (B) │ │ │ ├─┼────┼─────┼──┼────┼─────┼────────────────┼────────┤ │1.│93/12/17│16:02:47│發話│ 闕裕國 │0000000000│B:我在銀行匯錢給你。 │基地臺:13832 │ │ │ │ │ │(林仔)│ 楊宸驊 │A:臺中你有線嗎?不知通了沒? │ │ │ │ │ │ │ │ │B:有呀,應該通了,我等下再打給 │ │ │ │ │ │ │ │ │ 你,我在用你的錢。 │用:表示轉帳或現│ │ │ │ │ │ │ │A:好。 │金存入。 │ ├─┼────┼─────┼──┼────┼─────┼────────────────┼────────┤ │2.│93/12/17│16:29:06│受話│ 闕裕國 │0000000000│A:喂! │基地臺:13832 │ │ │ │ │ │(林仔)│ 楊宸驊 │B:我錢先用75000元給你,因錢不夠│ │ │ │ │ │ │ │ │ ,不好意思。 │ │ │ │ │ │ │ │ │A:好,沒關係。 │ │ ├─┼────┼─────┼──┼────┼─────┼────────────────┼────────┤ │3.│93/12/17│16:30:30│發話│ 闕裕國 │00-0000000│闕裕國(林仔)再次用電腦查詢中國│基地臺:13832 │ │ │ │ │ │(林仔)│0 中國信託│信託的帳號"000000000000"的可用餘│ │ │ │ │ │ │ │ │額為75882元。 │ │ ├─┼────┼─────┼──┼────┼─────┼────────────────┼────────┤ │4.│93/12/17│16:32:16│發話│ 闕裕國 │0000000000│B:喂! │基地臺:13832 │ │ │ │ │ │(林仔)│ 楊宸驊 │A:喂,你說進去多少錢? │ │ │ │ │ │ │ │ │B:75000元,我剛已用50000元,現 │ │ │ │ │ │ │ │ │ 在正在用75000元。 │ │ │ │ │ │ │ │ │A:你太太剛打給我,抱怨客戶的事 │ │ │ │ │ │ │ │ │ 。 │ │ │ │ │ │ │ │ │B:我知道,小陳的事。 │ │ │ │ │ │ │ │ │A:熊貓與我哥哥也有接觸線路的事 │ │ │ │ │ │ │ │ │ 。 │ │ │ │ │ │ │ │ │B:我知道,順便和你姐道歉。 │ │ │ │ │ │ │ │ │A:沒關係。 │ │ │ │ │ │ │ │ │B:我現在正用錢給你,5分鐘後你查│ │ │ │ │ │ │ │ │ 看看錢有沒有進去。 │ │ │ │ │ │ │ │ │A:好。 │ │ │ │ │ │ │ │ │ │ │ ├─┼────┼─────┼──┼────┼─────┼────────────────┼────────┤ │5.│93/12/17│21:02:05│發話│ 闕裕國 │0000000000│B:喂! │基地臺:13832 │ │ │ │ │ │(林仔)│Y○○接聽│A:喂,嫂子。 │ │ │ │ │ │ │ │ │B:那支"0064"都掉光了,就是55440│ │ │ │ │ │ │ │ │ 064的。 │ │ │ │ │ │ │ │ │A:那是剛裝上的,有三支,0000000│ │ │ │ │ │ │ │ │ 2、00000000。 │ │ │ │ │ │ │ │ │B:對呀,都倒了。 │ │ │ │ │ │ │ │ │A:我試看看,等一下。 │ │ ├─┼────┼─────┼──┼────┼─────┼────────────────┼────────┤ │6.│93/12/18│10:54:51│發話│ 闕裕國 │0000000000│B:喂! │基地臺:13832 │ │ │ │ │ │(林仔)│ 邱政德 │A:喂,你大哥說好,號碼給我。 │ │ │ │ │ │ │ │ 新增一線 │B:來,00000000,那二條是接在一 │ │ │ │ │ │ │ │ │ 起的,你看就知道另一支的號碼 │ │ │ │ │ │ │ │ │ 了。 │ │ │ │ │ │ │ │ │A:好。 │ │ ├─┼────┼─────┼──┼────┼─────┼────────────────┼────────┤ │7.│93/12/19│16:19: │發話│ 闕裕國 │0000000000│B:喂。 │基地臺:13951 │ │ │ │ │ │(林仔)│ Y○○ │A:來,00000000→00000000 │新店市○○路566 │ │ │ │ │ │ │ 新增一線 │ 00000000→00000000 │、568號 │ │ │ │ │ │ │ │ 0000000000→00000000、221│ │ │ │ │ │ │ │ │ 95305 。 │ │ │ │ │ │ │ │ │B:這樣你"63"再補一支嗎? │ │ │ │ │ │ │ │ │A:好。 │ │ │ │ │ │ │ │ │B:0000000000只有一支嗎? │ │ │ │ │ │ │ │ │A:對。 │ │ ├─┼────┼─────┼──┼────┼─────┼────────────────┼────────┤ │8.│93/12/18│17:39:26│發話│ 闕裕國 │0000000000│B:喂。 │基地臺:13832 │ │ │ │ │ │(林仔)│ Y○○ │A:喂,那支"2270"找出來了,22182│ │ │ │ │ │ │ │ │ 270那支。 │00000000→821868│ │ │ │ │ │ │ │B:你接到哪支? │10、→00000000固│ │ │ │ │ │ │ │A:接到00000000這線固定的。 │定的。 │ │ │ │ │ │ │ │B:那支"63"的,不要再接一線? │ │ │ │ │ │ │ │ │A:等一下,樹仔呢,電話給我。 │ │ │ │ │ │ │ │ │B:來,0000000000。 │ │ │ │ │ │ │ │ │A:好。 │ │ ├─┼────┼─────┼──┼────┼─────┼────────────────┼────────┤ │9.│93/12/18│19:31:29│發話│ 闕裕國 │0000000000│B:喂! │基地臺:13832 │ │ │ │ │ │(林仔)│ 邱政德 │A:大枝的,臺中的電話號碼到底幾 │ │ │ │ │ │ │ │ │ 號? │ │ │ │ │ │ │ │ │B:施工的那個嗎? │ │ │ │ │ │ │ │ │A:不是,是我們的市話號碼。 │ │ │ │ │ │ │ │ │B:00000000。 │ │ │ │ │ │ │ │ │A:打過去是傳真機。 │ │ │ │ │ │ │ │ │B:要加04。 │ │ │ │ │ │ │ │ │A:喔!待會我打給你。 │ │ ├─┼────┼─────┼──┼────┼─────┼────────────────┼────────┤ │10│93/12/18│21:06:59│發話│ 闕裕國 │0000000000│B:喂。 │基地臺:13832 │ │ │ │ │ │(林仔)│ 邱政德 │A:喂,臺中的線找不到。 │ │ │ │ │ │ │ │ │B:找不到,你有打給施工嗎? │ │ │ │ │ │ │ │ │A:有呀,施工的不接電話。 │ │ │ │ │ │ │ │ │B:怎麼會這樣。 │ │ │ │ │ │ │ │ │A:地址是5樓之幾? │ │ │ │ │ │ │ │ │B:就5樓,你有在終點箱用嗎? │ │ │ │ │ │ │ │ │A:有呀,就是找不到,你有客戶身 │ │ │ │ │ │ │ │ │ 分年籍嗎? │ │ │ │ │ │ │ │ │B:有,等一下報給你。 │ │ │ │ │ │ │ │ │A:好。 │ │ ├─┼────┼─────┼──┼────┼─────┼────────────────┼────────┤ │11│93/12/18│21:10:52│受話│ 闕裕國 │0000000000│A:喂! │基地臺:13832 │ │ │ │ │ │(林仔)│ 邱政德 │B:來,廖福興、Z000000000、59.09│ │ │ │ │ │ │ │ │ .05、帳單地址:桃園縣八德市 │大哥指楊宸驊。 │ │ │ │ │ │ │ │ 長安街52號、電話:0000000000│ │ │ │ │ │ │ │ │ 。 │ │ │ │ │ │ │ │ │A:你大哥在忙嗎?這施工的也是很 │ │ │ │ │ │ │ │ │ 奇怪,線路通了,可是我們整棟 │ │ │ │ │ │ │ │ │ 都遍了,就是找不到這兩線。 │ │ │ │ │ │ │ │ │B:我大哥在家休息啦,另外客戶家 │ │ │ │ │ │ │ │ │ 裡有二支,"080" 的,如果小姐 │ │ │ │ │ │ │ │ │ 問你說:你還有在申裝嗎?你就 │ │ │ │ │ │ │ │ │ 說有另外兩支"080"的在家裡。 │ │ │ │ │ │ │ │ │A:好。 │ │ ├─┼────┼─────┼──┼────┼─────┼────────────────┼────────┤ │12│93/12/18│21:13:13│發話│ 闕裕國 │0000000000│A打電話去中華電信問00-00000000的│基地臺:13832 │ │ │ │ │ │(林仔)│ │線路是接到" 臺中市○○○路○段53│ │ │ │ │ │ │ │ │號5 樓的那個線路箱,A 準備自行轉│ │ │ │ │ │ │ │ │接。" │ │ ├─┼────┼─────┼──┼────┼─────┼────────────────┼────────┤ │13│93/12/19│13:49:19│發話│ 闕裕國 │0000000000│1.B向A表示00000000不能用,已匯入│基地臺:13957 │ │ │ │ │ │(林仔)│ Y○○ │ A帳戶15000 元。 │ │ │ │ │ │ │ │ │2.A向B抱怨熊貓集團非常難搞。 │ │ │ │ │ │ │ │ │3.A要B先報00000000、00000000轉22│ │ │ │ │ │ │ │ │ 182270及00000000固定的。另外,│ │ │ │ │ │ │ │ │ 00000000轉00000000。 │ │ ├─┼────┼─────┼──┼────┼─────┼────────────────┼────────┤ │14│93/12/19│14:03:32│發話│ 闕裕國 │0000000000│1.B要A接00000000的線及00000000的│基地臺:62862 │ │ │ │ │ │(林仔)│ Y○○ │ 線。 │新店市○○路89號│ │ │ │ │ │ │ │2.A向B報號碼00000000轉00000000 │ │ │ │ │ │ │ │ │ 00000000轉00000000 │ │ │ │ │ │ │ │ │ 00000000轉00000000 │ │ │ │ │ │ │ │ │3.A向B表示可向A之大哥買"0982"的 │ │ │ │ │ │ │ │ │ 片子,B表示同意。 │ │ ├─┼────┼─────┼──┼────┼─────┼────────────────┼────────┤ │15│93/12/20│07:11:28│發話│ 闕裕國 │0000000000│短訊:00000000-00000000、0000000│基地臺:138312 │ │ │ │ │ │(林仔)│ Y○○ │ 9。 │ │ │ │ │ │ │ │ │ 00000000-00000000、0000000│左為阿國傳給楊妻│ │ │ │ │ │ │ │ 6 │最新中、外線號碼│ │ │ │ │ │ │ │ │。 │ ├─┼────┼─────┼──┼────┼─────┼────────────────┼────────┤ │16│93/12/20│07:16:40│發話│ 闕裕國 │0000000000│短訊:00000000-00000000、0000000│基地臺:138312 │ │ │ │ │ │(林仔)│ Y○○ │ 3。 │ │ │ │ │ │ │ │ │ 00000000-00000000、0000000│左為阿國傳給楊妻│ │ │ │ │ │ │ │ 0。 │最新中、外線號碼│ │ │ │ │ │ │ │ │。 │ ├─┼────┼─────┼──┼────┼─────┼────────────────┼────────┤ │17│93/12/20│07:19:13│發話│ 闕裕國 │0000000000│短訊:00000000-00000000、0000000│基地臺:138312 │ │ │ │ │ │(林仔)│ Y○○ │ 7。 │ │ │ │ │ │ │ │ │ │左為阿國傳給楊妻│ │ │ │ │ │ │ │ │最新中、外線號碼│ │ │ │ │ │ │ │ │。 │ └─┴────┴─────┴──┴────┴─────┴────────────────┴────────┘ ◎⑸監聽號碼:0000000000 ┌─┬────┬─────┬──┬────┬─────┬────────────────┬────────┐ │編│監聽日期│ 監聽時間 │聯絡│姓 名│ 電話號碼 │譯 文 內 容 摘 要│備 註│ │號│ │ │方向│ (A) │ (B) │ │ │ ├─┼────┼─────┼──┼────┼─────┼────────────────┼────────┤ │1.│93/12/18│10:52:49│發話│ 闕裕國 │0000000000│B:喂! │基地臺:13832 │ │ │ │ │ │(林仔)│ Y○○ │A:喂,嫂子!"樹仔"在嗎? │新店市○○路○段│ │ │ │ │ │ │ (楊妻) │B:有,你等一下。(換楊嫌接) │117巷11號 │ │ │ │ │ │ │ 新增一線 │A:救命一下,臺中的那二線先借我 │ │ │ │ │ │ │ │ │ 用。 │ │ │ │ │ │ │ │ │B:那號碼我已報給人家了。 │ │ │ │ │ │ │ │ │A:是你自己要用的還是你哥要用的 │ │ │ │ │ │ │ │ │ ? │ │ │ │ │ │ │ │ │B:我自己要用的。 │ │ │ │ │ │ │ │ │A:你自己去轉,沒關係。你自己把 │ │ │ │ │ │ │ │ │ 他轉出去。 │ │ │ │ │ │ │ │ │B:號碼你何時會轉回來? │ │ │ │ │ │ │ │ │A:人家正常要用的。 │ │ │ │ │ │ │ │ │B:那怎麼辦? │ │ │ │ │ │ │ │ │A:不然我把高雄那二線轉上來。 │ │ │ │ │ │ │ │ │B:好。 │ │ │ │ │ │ │ │ │A:號碼幾號? │ │ │ │ │ │ │ │ │B:我不知道。 │ │ │ │ │ │ │ │ │A:那我問你的少年的(指邱政德) │ │ │ │ │ │ │ │ │ 。 │ │ │ │ │ │ │ │ │B:好,你跟他講我已經答應你了。 │ │ │ │ │ │ │ │ │A:好。 │ │ └─┴────┴─────┴──┴────┴─────┴────────────────┴────────┘ 附表九 ⑴【監察電話號碼:0000000000】 ┌───┬───┬────┬─────┬─────┬───────────────────┐ │卷 宗│卷 頁│監聽日期│ 監聽時間 │ 電話號碼 │ 譯 文 內 容 摘 要 │ ├───┼───┼────┼─────┼─────┼───────────────────┤ │94年度│P.262 │93/11/04│12:28:57│0000000000│闕:喂! │ │偵字第│ │ │ │(闕裕國)│郭:還沒好喔? │ │3035號│ │ │ │ │闕:好了。好了。號碼有改了。 │ │卷貳 │ │ │ │ │郭:哪一支有改? │ │ │ │ │ │ │闕:那個175、157、158、157、172、275、│ │ │ │ │ │ │郭:難怪我按怎麼不可以。 │ │ │ │ │ │ │闕:跟那個2942 │ │ │ │ │ │ │郭:2942.. │ │ │ │ │ │ │闕:0215.. │ │ │ │ │ │ │郭:0215.. │ │ │ │ │ │ │闕:對,另外一支是00000000。 │ │ │ │ │ │ │郭;另外171的跟00000000? │ │ │ │ │ │ │闕:對,171的。 │ │ │ │ │ │ │郭:好。 │ ├───┼───┼────┼─────┼─────┼───────────────────┤ │94年度│P.266 │93/12/16│13:42:40│ 熊貓 │郭:喂! │ │偵字第│ │ │ │ │熊:董娘,來,我熊貓。 │ │3035號│ │ │ │ │郭:還沒好耶。 │ │卷貳 │ │ │ │ │熊:沒有啦,我請教你啦,你現在那個內線│ │ │ │ │ │ │ 63的有沒有,你現在裡面一對一的有幫│ │ │ │ │ │ │ 我接幾支上去,剛剛按都一對一的,總│ │ │ │ │ │ │ 共有幾支? │ │ │ │ │ │ │郭:4支喔。 │ │ │ │ │ │ │熊:我先用喔。 │ │ │ │ │ │ │郭:好啊,2994.. │ │ │ │ │ │ │熊:有幾線在那裡? │ │ │ │ │ │ │郭:你知道號碼了嗎? │ │ │ │ │ │ │熊:你知道嗎? │ │ │ │ │ │ │郭:有啊,我知道啊。 │ │ │ │ │ │ │熊:你報給我,你號碼報給我,我來按。 │ │ │ │ │ │ │郭: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 │ │ │ │ │ │熊:這三線現在抓的到嗎? │ │ │ │ │ │ │郭:對。 │ │ │ │ │ │ │熊:沒有拉掉吧,應該是沒有? │ │ │ │ │ │ │郭:沒有,在裡面。 │ │ │ │ │ │ │熊:應該不可能去給他拉掉吧。 │ │ │ │ │ │ │郭:對啊。 │ │ │ │ │ │ │熊:我試看看,我這三線,這都單一的而已│ │ │ │ │ │ │ 嘛。我試看看這三線有沒有接住。要是│ │ │ │ │ │ │ 有接住,我現在先用,你再幫我找。 │ │ │ │ │ │ │郭:好啊,他已經有在幫你找了。 │ ├───┼───┼────┼─────┼─────┼───────────────────┤ │94年度│P.266 │93/12/16│14:08:09│00000000 │郭:喂! │ │偵字第│ │ │ │(小陳) │陳:姐啊,你好!我小陳這裡,我跟你說這│ │3035號│ │ │ │ │ 一支可能要死掉了,我跟你報一下。 │ │卷貳 │ │ │ │ │郭:等一下,有線掉了是不是。 │ │ │ │ │ │ │陳:對啊,他有打進來,準備.. 有啊.. 現│ │ │ │ │ │ │ 在又打進來了,00000000這一支可能差│ │ │ │ │ │ │ 不多死了,麻煩你馬上再幫我接一支好│ │ │ │ │ │ │ 嗎? │ │ │ │ │ │ │郭:好啊。 │ │ │ │ │ │ │陳:你馬上幫我用,因為現在電話剛進來,│ │ │ │ │ │ │ 麻煩你。 │ ├───┼───┼────┼─────┼─────┼───────────────────┤ │94年度│P.266 │93/12/16│14:25:50│ 00000000 │郭:喂! │ │偵字第│ │ │ │ 90982 │◎:喂!小姐! │ │3035號│ │ │ │ │郭:我有用了。 │ │卷貳 │ │ │ │ │◎:有了是不是? │ │ │ │ │ │ │郭:對。我有叫他用了,可能不知道用好了│ │ │ │ │ │ │ 沒,我是不知道啦,但是我有叫他用了│ │ │ │ │ │ │ 。 │ │ │ │ │ │ │◎:你幫我匯一下好不好,因為很緊急。 │ │ │ │ │ │ │郭:我知道,我知道,我已經有跟他講了,│ │ │ │ │ │ │ 我叫他用好馬上打給我,但是他還沒有│ │ │ │ │ │ │ 回我消息。 │ │ │ │ │ │ │◎:好,謝謝你喔。啊你今天沒有上班喔?│ │ │ │ │ │ │郭:沒有啦,現在都在休息。 │ │ │ │ │ │ │◎:要休這麼多天喔。 │ │ │ │ │ │ │郭:對啊,因為這邊有一些狀況,才會都休│ │ │ │ │ │ │ 息,還有之前?的事情,也是要處理一│ │ │ │ │ │ │ 下。 │ │ │ │ │ │ │◎:好啦,如果有匯,你再打電話給我。 │ │ │ │ │ │ │郭:好啦,如果他有回報,我會馬上告訴你│ │ │ │ │ │ │ 。 │ ├───┼───┼────┼─────┼─────┼───────────────────┤ │94年度│P.267 │93/12/16│14:03:55│0000000000│郭:是水桶那裡嗎? │ │偵字第│ │ │ │ │◎:是,我是。 │ │3035號│ │ │ │ │郭:我這裡大*這裡,那個已經匯了,你們│ │卷貳 │ │ │ │ │ 再查一下。 │ │ │ │ │ │ │◎:謝謝。 │ ├───┼───┼────┼─────┼─────┼───────────────────┤ │94年度│P.267 │93/12/16│15:53:44│0000000000│郭:喂! │ │偵字第│ │ │ │(闕裕國)│闕:要接幾號,號碼給我啦。 │ │3035號│ │ │ │ │郭:什麼號碼,00000000、00000000、5577│ │卷貳 │ │ │ │ │ 0063。 │ │ │ │ │ │ │闕:來注意聽一下,第一支63的,00000006│ │ │ │ │ │ │郭:那64的呢? │ │ │ │ │ │ │闕:64的是00000000。 │ ├───┼───┼────┼─────┼─────┼───────────────────┤ │94年度│P.267 │93/12/16│15:57:33│0000000000│郭:喂!熊貓嗎,報號碼給你,00000006。│ │偵字第│ │ │ │ (熊貓) │熊:這63的這一支嗎? │ │3035號│ │ │ │ │郭:對。 │ │卷貳 │ │ │ │ │熊:好。 │ ├───┼───┼────┼─────┼─────┼───────────────────┤ │94年度│P.267 │93/12/16│16:00:04│0000000000│闕:快一點,再一支給你啊。 │ │偵字第│ │ │ │(闕裕國)│郭:你那個064你再報一次啦。 │ │3035號│ │ │ │ │闕:這支是6867的。 │ │卷貳 │ │ │ │ │郭:2949.. │ │ │ │ │ │ │闕:9194。 │ │ │ │ │ │ │郭:那64的再報一次。 │ │ │ │ │ │ │闕:64的現在鎖在機子裡,等一下再跟你講│ │ │ │ │ │ │ 。 │ ├───┼───┼────┼─────┼─────┼───────────────────┤ │94年度│P.268 │93/12/16│16:01:07│0000000000│郭:喂! │ │偵字第│ │ │ │(闕裕國)│闕:00000000。 │ │3035號│ │ │ │ │郭:00000000。 │ │卷貳 │ │ │ │ │ │ ├───┼───┼────┼─────┼─────┼───────────────────┤ │94年度│P.268 │93/12/16│16:02:41│ 00000000 │郭:喂!小陳,我報給你,2949.. │ │偵字第│ │ │ │ 21743 │陳:等一下,2949.. │ │3035號│ │ │ │ (小陳) │郭:9194。 │ │卷貳 │ │ │ │ │陳:9194,啊你說這一支,他那個電池是..│ │ │ │ │ │ │郭:他自己會拉掉。 │ ├───┼───┼────┼─────┼─────┼───────────────────┤ │94年度│P.268 │93/12/16│16:04:24│ 00000000 │熊:你好! │ │偵字第│ │ │ │ 01204 │郭:熊貓,我電話報給你喔,2100.. │ │3035號│ │ │ │ (熊貓) │熊:這是哪一號的? │ │卷貳 │ │ │ │ │郭:64的,0064。 │ │ │ │ │ │ │熊:64的喔。 │ │ │ │ │ │ │郭:對。00000000。 │ │ │ │ │ │ │熊:再來。 │ │ │ │ │ │ │郭:這樣子而已,你先試看看,這是女生接│ │ │ │ │ │ │ 的是不是,你們那一邊啊。 │ │ │ │ │ │ │熊:啊? │ │ │ │ │ │ │郭:你們那一邊是女生接的嗎? │ │ │ │ │ │ │熊:有啊,有女孩子啊。 │ │ │ │ │ │ │郭:那應該是啦,因為我不確定啊,那就麻│ │ │ │ │ │ │ 煩你幫我試一下。 │ │ │ │ │ │ │熊:我先試一下好不好。 │ │ │ │ │ │ │郭:好。 │ ├───┼───┼────┼─────┼─────┼───────────────────┤ │94年度│P.268 │93/12/16│19:12:10│0000000000│郭:喂!熊貓嗎? │ │偵字第│ │ │ │ (熊貓) │熊:是。 │ │3035號│ │ │ │ │郭:那我再拿一支給你試看看好不好。 │ │卷貳 │ │ │ │ │熊:好。 │ │ │ │ │ │ │郭:00000000。他剛剛接的。 │ │ │ │ │ │ │熊:好,我們試看看。 │ │ │ │ │ │ │郭:好,謝謝。 │ │ │ │ │ │ │熊:電話要不要掛,還是現在試。 │ │ │ │ │ │ │郭:現在試也可以啊。 │ │ │ │ │ │ │熊:好,那我這支先不要掛喔。 │ │ │ │ │ │ │郭:好。 │ │ │ │ │ │ │熊:你等一下。 │ │ │ │ │ │ │郭:可以嘛。 │ │ │ │ │ │ │熊:可以,可以。 │ │ │ │ │ │ │郭:好,那你先用這一支。 │ │ │ │ │ │ │熊:好。 │ ├───┼───┼────┼─────┼─────┼───────────────────┤ │94年度│P.269 │93/12/16│20:18:28│0000000000│郭:喂! │ │偵字第│ │ │ │(闕裕國)│闕:8666.. │ │3035號│ │ │ │ │郭:哪一支。 │ │卷貳 │ │ │ │ │闕:9334.. │ │ │ │ │ │ │郭:哪一支啊。 │ │ │ │ │ │ │闕:004..0064啦。 │ │ │ │ │ │ │郭:0064現在才來喔。不能收錢了耶。 │ │ │ │ │ │ │闕:接下去了啊,沒差啦。 │ │ │ │ │ │ │郭:他明天還要用啊,你留下來要做什麼。│ │ │ │ │ │ │闕:啊.. 像這樣,用那個.. 真的是,這樣│ │ │ │ │ │ │ 我就不用來報這一支了。 │ │ │ │ │ │ │郭:你早不出來用。 │ │ │ │ │ │ │闕:什麼不早出來用,我們在外面耶,整天│ │ │ │ │ │ │ 都在外面耶。 │ │ │ │ │ │ │郭:哪有,你剛才還回去兩、三遍耶。 │ │ │ │ │ │ │闕:啊就找不到啊,找不到才會去的。 │ │ │ │ │ │ │郭:對啊。幾號,你說幾號? │ │ │ │ │ │ │闕:00000000、再來最新555的那一支,866│ │ │ │ │ │ │ 62772。 │ │ │ │ │ │ │郭:這個找得到嗎? │ │ │ │ │ │ │闕:有啦。 │ │ │ │ │ │ │郭:一支而已嘛。 │ │ │ │ │ │ │闕:還有一支,幾號? │ │ │ │ │ │ │郭:6867嗎。 │ ├───┼───┼────┼─────┼─────┼───────────────────┤ │94年度│P.269 │93/12/16│20:25:47│0000000000│**商業銀行您好,請直撥分機號嗎,再撥│ │偵字第│ │ │ │ │0由總機為您服務。 │ │3035號│ │ │ │ │ │ │卷貳 │ │ │ │ │ │ ├───┼───┼────┼─────┼─────┼───────────────────┤ │94年度│P.269 │93/12/16│20:29:14│0000000000│郭:兩支都沒有進去啦。 │ │偵字第│ │ │ │(闕裕國)│闕:兩支都沒有進去? │ │3035號│ │ │ │ │郭:對。 │ │卷貳 │ │ │ │ │闕:真的還假的? │ │ │ │ │ │ │郭:真的啊。 │ │ │ │ │ │ │闕:啊我倒了我,我打的都跟我說語音耶。│ │ │ │ │ │ │ 怎麼會這樣? │ │ │ │ │ │ │郭:啊! │ │ │ │ │ │ │闕:都跟我說語音耶。 │ │ │ │ │ │ │郭:沒有啊,哪有語音,8666有人接耶。 │ │ │ │ │ │ │闕:我就打去,他就你好,我也好。 │ │ │ │ │ │ │郭:對啊,那個不是啊。他的盤子有語音的│ │ │ │ │ │ │ 耶。 │ │ │ │ │ │ │闕:來,這一支給你.. │ │ │ │ │ │ │郭:講英文的。 │ │ │ │ │ │ │闕:就是說英文的啦。 │ │ │ │ │ │ │郭:你要哪一支給我。 │ │ │ │ │ │ │闕:來啦,這支第三支的。 │ │ │ │ │ │ │郭:這支是哪裡的,這支是接在哪裡的? │ │ │ │ │ │ │闕:這支是5767啦,金融犯罪中心啦。 │ │ │ │ │ │ │郭:哪有5767? │ │ │ │ │ │ │闕:我跟你說,我號碼還沒有給你,你怎麼│ │ │ │ │ │ │ 知道。2112.. │ │ │ │ │ │ │郭:沒有啊,我這裡就沒有5767,你在那邊│ │ │ │ │ │ │ 5767。 │ │ │ │ │ │ │闕:啊就是你剛剛給我的那幾號啦。 │ │ │ │ │ │ │郭:6867喔。 │ │ │ │ │ │ │闕:對啦,對啦,6867啦。 │ │ │ │ │ │ │郭:對喔,來啊。 │ │ │ │ │ │ │闕:00000000。我剛剛跟你報錯號嗎,所以│ │ │ │ │ │ │ 你打的都沒有進去。你那一支是866627│ │ │ │ │ │ │ 22。 │ │ │ │ │ │ │郭:2722喔。 │ │ │ │ │ │ │闕:對啦。你去那個627的啦。 │ │ │ │ │ │ │郭:627,哪有627? │ │ │ │ │ │ │闕:8666.. │ │ │ │ │ │ │郭:哪有627,在哪裡? │ │ │ │ │ │ │闕:00000000。 │ │ │ │ │ │ │郭:這支在哪裡? │ │ │ │ │ │ │闕:這支在8888。 │ │ │ │ │ │ │郭:哪有888? │ │ │ │ │ │ │闕:4個8的,就是你剛剛給我4個8的。 │ │ │ │ │ │ │郭:我剛剛哪有給你4個8的? │ │ │ │ │ │ │闕:啊慘了,我現在真的是要鬧翻天了。 │ │ │ │ │ │ │郭:4個5啦,前面是4個5。00000000啦。 │ │ │ │ │ │ │闕:那另外一支? │ │ │ │ │ │ │郭:又哪一支? │ │ │ │ │ │ │闕:9443..93..00000000的樣子。我看一下│ │ │ │ │ │ │ 。00000000。 │ │ │ │ │ │ │郭:這要接在哪裡? │ │ │ │ │ │ │闕:接在那個64的啦。 │ │ │ │ │ │ │郭:是嘛。 │ │ │ │ │ │ │闕:00000000。 │ │ │ │ │ │ │郭:接在64的? │ │ │ │ │ │ │闕:對...空號。 │ │ │ │ │ │ │郭:空號你還敢報給我? │ │ │ │ │ │ │闕:00000000也空號。 │ │ │ │ │ │ │(以下討論空號的問題) │ │ │ │ │ │ │郭:這一支有進去了,講英文的。 │ │ │ │ │ │ │闕:還有一支金融犯罪中心的。 │ │ │ │ │ │ │郭:哪一支? │ │ │ │ │ │ │闕:我報給你最後面的那一支。 │ │ │ │ │ │ │郭:最後那一支是334.. │ │ │ │ │ │ │缺:最後那一支不是334。 │ │ │ │ │ │ │郭:不然是哪一支? │ │ │ │ │ │ │闕:334是第一支。 │ │ │ │ │ │ │郭:沒有啊,哪有,我先跟客人報哪一支比│ │ │ │ │ │ │ 較重要啦,快要9 點了。 │ │ │ │ │ │ │闕:那支是幾號你知道嗎? │ │ │ │ │ │ │郭:知道啊,新的那一支啊。 │ │ │ │ │ │ │闕:新的那一支幾號? │ │ │ │ │ │ │郭:00000000。 │ │ │ │ │ │ │闕:還有一支00000000。 │ │ │ │ │ │ │郭:00000000那不是在6867? │ │ │ │ │ │ │闕:對啊,還有一支就是64的,就是9334的│ │ │ │ │ │ │ 啦。 │ │ │ │ │ │ │郭:好啦,我知道了。 │ │ │ │ │ │ │ │ ├───┼───┼────┼─────┼─────┼───────────────────┤ │94年度│P.269 │93/12/16│20:40:43│ 00000000 │陳:喂!小陳。 │ │偵字第│ │ │ │ 21743 │郭:對,那一線已經好了。 │ │3035號│ │ │ │ (小陳) │陳:好來,給我。 │ │卷貳 │ │ │ │ │郭:00000000,你試看看吧。 │ │ │ │ │ │ │陳:好好,謝謝。 │ ├───┼───┼────┼─────┼─────┼───────────────────┤ │94年度│P.270 │93/12/16│22:33:36│ 00000000 │郭:喂! │ │偵字第│ │ │ │ (小陳) │陳:喂!姐啊!我這裡是小陳,我明天再叫│ │3035號│ │ │ │ │ 人匯給你好不好? │ │卷貳 │ │ │ │ │郭:好啊,明天順便匯2萬給我嗎? │ │ │ │ │ │ │陳:應該是啦。 │ │ │ │ │ │ │郭:好。 │ │ │ │ │ │ │陳:我看明天怎麼樣,要匯之前我會跟你講│ │ │ │ │ │ │ 。 │ │ │ │ │ │ │郭:好。 │ │ │ │ │ │ │陳:好,謝謝。 │ ├───┼───┼────┼─────┼─────┼───────────────────┤ │94年度│P.270 │93/12/16│23:46:28│ 00000000 │熊:董娘你好! │ │偵字第│ │ │ │ 01204 │郭:熊貓。 │ │3035號│ │ │ │ (熊貓) │熊:明天有三線,網路的。 │ │卷貳 │ │ │ │ │郭:哪裡? │ │ │ │ │ │ │熊:這都一對四的,00000000、00000000、│ │ │ │ │ │ │ 00000000,這全部都一對四的,這三支│ │ │ │ │ │ │ 。 │ │ │ │ │ │ │郭:好。 │ │ │ │ │ │ │熊:明天要準時喔。 │ │ │ │ │ │ │郭:就這三支先換掉。 │ │ │ │ │ │ │熊:對。 │ ├───┼───┼────┼─────┼─────┼───────────────────┤ │94年度│P.270 │93/12/17│09:16:35│ 00000000 │郭:喂! │ │偵字第│ │ │ │ (貴寶) │貴:我貴寶這一邊。 │ │3035號│ │ │ │ │郭:你要報號碼嗎? │ │卷貳 │ │ │ │ │貴:對,這樣子差不多要多久。 │ │ │ │ │ │ │郭:差不多,你看你幾支啊? │ │ │ │ │ │ │貴:2支而已。 │ │ │ │ │ │ │郭:差不多一個鐘頭要吧。 │ │ │ │ │ │ │貴:02,00000000、00000000,這都02的。│ │ │ │ │ │ │郭:好,我幫你處理。 │ │ │ │ │ │ │貴:這一樣都是要一對四的那一種喔。 │ │ │ │ │ │ │郭:我知道。 │ │ │ │ │ │ │貴:你用好馬上打給我,麻煩一下。 │ ├───┼───┼────┼─────┼─────┼───────────────────┤ │94年度│P.271 │93/12/17│09:40:57│ 1809 │熊:我熊貓,好了嗎? │ │偵字第│ │ │ │ (熊貓) │郭:好了,我報給你。0062的是00000000、│ │3035號│ │ │ │ │ 0064的是00000000、1474的是00000000│ │卷貳 │ │ │ │ │ 。 │ │ │ │ │ │ │熊:我再試看看。 │ ├───┼───┼────┼─────┼─────┼───────────────────┤ │94年度│P.271 │93/12/17│10:59:47│0000000000│郭:喂! │ │偵字第│ │ │ │(楊宸驊)│楊:林仔又出問題了。 │ │3035號│ │ │ │ │郭:沒有啊,他不知道是在家裡開會喔,氣│ │卷貳 │ │ │ │ │ 死了,他剛剛才出去而已。 │ │ │ │ │ │ │楊:是喔,熊貓催得要死。 │ │ │ │ │ │ │郭:熊貓。 │ │ │ │ │ │ │楊:對啊,不是,貴寶啦。 │ │ │ │ │ │ │郭:啊他就要早上報來,我有什麼辦法。 │ │ │ │ │ │ │楊:好啦,你就這樣跟他講,我跟他說正在│ │ │ │ │ │ │ 幫他趕了,他打電話來我這邊抱怨。 │ │ │ │ │ │ │郭:我也有跟他講啊,就早上比較難找。 │ │ │ │ │ │ │楊:好那就瞭解了。 │ ├───┼───┼────┼─────┼─────┼───────────────────┤ │94年度│P.272 │93/12/17│14:32:39│0000000000│郭:喂! │ │偵字第│ │ │ │(闕裕國)│闕:那個..00000000、00000000,還有兩支│ │3035號│ │ │ │ │ 還沒好。樹仔你幫我匯了沒? │ │卷貳 │ │ │ │ │郭:還沒耶,他打電話怎都沒有人接? │ │ │ │ │ │ │闕:是喔,現在幾點了? │ │ │ │ │ │ │郭:兩點半。 │ │ │ │ │ │ │闕:三點半就到了耶,你跟他麻煩一下。 │ ├───┼───┼────┼─────┼─────┼───────────────────┤ │94年度│P.272 │93/12/17│14:44:38│ 00000000 │郭:喂! │ │偵字第│ │ │ │ (小陳) │陳:姐啊,我小陳這邊。我跟你說兩支電話│ │3035號│ │ │ │ │ 都倒了。 │ │卷貳 │ │ │ │ │郭:我們的嗎? │ │ │ │ │ │ │陳:對,有00000000。 │ │ │ │ │ │ │郭:我們的都倒了,好等一下我試看看,你│ │ │ │ │ │ │ 今天有要先幫我用嗎? │ │ │ │ │ │ │陳:先幫你用什麼? │ │ │ │ │ │ │郭:5萬元啊。 │ │ │ │ │ │ │陳:聽不懂你的意思,因為錢都不是我接觸│ │ │ │ │ │ │ 的。 │ │ │ │ │ │ │郭:你不是小陳嗎? │ │ │ │ │ │ │陳:不是,小陳有事情最近都沒有來,我就│ │ │ │ │ │ │ 先幫他處理。不然你在跟他那個啦。 │ │ │ │ │ │ │郭:不是他有說他會先幫我匯啊,他之前都│ │ │ │ │ │ │ 這樣。 │ │ │ │ │ │ │陳:你說先匯的事情喔。這樣我跟你說,你│ │ │ │ │ │ │ 先幫我接,我再叫我們的人匯給你好不│ │ │ │ │ │ │ 好? │ │ │ │ │ │ │郭:好啊,但是我要換帳號。 │ │ │ │ │ │ │陳:你要換帳號,好沒關係,你報給我。 │ │ │ │ │ │ │郭:000000000000,一樣是中託的,用現金│ │ │ │ │ │ │ 存入就好了。 │ │ │ │ │ │ │陳:我是一樣匯2萬給你嗎? │ │ │ │ │ │ │郭:還是你先匯5萬元,慢慢扣。 │ │ │ │ │ │ │陳:我先看我們這邊外面還剩多少,我再打│ │ │ │ │ │ │ 給你好嗎? │ │ │ │ │ │ │郭:好啊。好啊。 │ │ │ │ │ │ │陳:那麻煩先幫我接一下。 │ │ │ │ │ │ │郭:好,我馬上幫你處理。 │ ├───┼───┼────┼─────┼─────┼───────────────────┤ │94年度│P.273 │93/12/17│15:16:23│0000000000│郭:喂! │ │偵字第│ │ │ │(闕裕國)│闕:來,0827的,00000000,00000000、81│ │3035號│ │ │ │ │ 198119 │ │卷貳 │ │ │ │ │郭:好,收到了。 │ ├───┼───┼────┼─────┼─────┼───────────────────┤ │94年度│P.273 │93/12/17│16:36:35│ 熊貓 │郭:喂! │ │偵字第│ │ │ │ │熊:董娘你好,我告訴你,我內線1474的這│ │3035號│ │ │ │ │ 一條,死掉了,你幫我把外面移至0063│ │卷貳 │ │ │ │ │ 這裡。 │ │ │ │ │ │ │郭:0063喔,好。 │ │ │ │ │ │ │熊:要快一點,很緊急。 │ │ │ │ │ │ │郭:好。 │ ├───┼───┼────┼─────┼─────┼───────────────────┤ │94年度│P.273 │93/12/17│16:38:56│0000000000│郭:喂! │ │偵字第│ │ │ │ (熊貓) │熊:喂! │ │3035號│ │ │ │ │郭:我在試線,這支對不對,還說不是,22│ │卷貳 │ │ │ │ │ 448147。 │ │ │ │ │ │ │熊:今天速度很快喔,每天都要這樣子啦。│ │ │ │ │ │ │郭:我也知道要這樣,好啦你去試試看。 │ │ │ │ │ │ │熊:我在試了啦,你現在打幾號進來,你打│ │ │ │ │ │ │ 內線嗎? │ │ │ │ │ │ │郭:對啊,剛剛你沒有接嗎? │ │ │ │ │ │ │熊:你現在敢說你現在是內線? │ │ │ │ │ │ │郭:對啊,對啊,我打內線試看看會不會通│ │ │ │ │ │ │ 。 │ │ │ │ │ │ │熊:沒有進去。 │ │ │ │ │ │ │郭:好啦,我去催他一下。 │ ├───┼───┼────┼─────┼─────┼───────────────────┤ │94年度│P.274 │93/12/17│21:17:10│0000000000│郭:喂! │ │偵字第│ │ │ │(闕裕國)│闕:你叫樹仔聽一下。 │ │3035號│ │ │ │ │郭:試什麼號嘛。 │ │卷貳 │ │ │ │ │闕:你叫樹仔聽一下。 │ │ │ │ │ │ │郭:等一下。 │ │ │ │ │ │ │樹:喂! │ │ │ │ │ │ │闕:你那裡有市話可以測號碼嗎? │ │ │ │ │ │ │樹:沒有啦,這裡要去哪裡找市話? │ │ │ │ │ │ │闕:就是你把市話轉到手機上就可以了。 │ │ │ │ │ │ │樹:我聽不懂你的意思,把市話轉到我的手│ │ │ │ │ │ │ 機上? │ │ │ │ │ │ │闕:這樣就可以測試了。 │ │ │ │ │ │ │樹:我這邊哪有市話可以轉? │ │ │ │ │ │ │闕:你那邊都沒有? │ │ │ │ │ │ │樹:沒有啦,要去哪裡生,怎麼了? │ │ │ │ │ │ │闕:沒有啦,我這一支可以轉市話,不能試│ │ │ │ │ │ │ 號碼出來。 │ │ │ │ │ │ │樹:可以轉市話,不能試號碼出來? │ │ │ │ │ │ │闕:對啊。 │ │ │ │ │ │ │樹:我知道,他有鎖號嗎? │ │ │ │ │ │ │闕:不是,他有限制撥行動電話。 │ │ │ │ │ │ │樹:那要換機子,我們兩個出來都到處住飯│ │ │ │ │ │ │ 店,哪裡有市話,要去哪裡找。 │ │ │ │ │ │ │ │ ├───┼───┼────┼─────┼─────┼───────────────────┤ │94年度│P.274 │93/12/17│21:27:50│0000000000│郭:喂! │ │偵字第│ │ │ │(闕裕國)│闕:00000000。這支不知道有沒有過,有點│ │3035號│ │ │ │ │ 擔心。 │ │卷貳 │ │ │ │ │郭:你不知道有沒有過? │ │ │ │ │ │ │闕:我剛才有打,我說我試電話的,但是我│ │ │ │ │ │ │ 是打他們的盤子的。 │ │ │ │ │ │ │郭:你打盤子哪有效? │ │ │ │ │ │ │闕:因為我之前打過,他一直問我是誰,我│ │ │ │ │ │ │ 怕我聲音有沒有一樣,你打去問一下,│ │ │ │ │ │ │ 跟他說電話號碼,看他那邊打得如何。│ │ │ │ │ │ │郭:我看他是不是有在家。 │ └───┴───┴────┴─────┴─────┴───────────────────┘ ⑵【監察電話號碼:0000000000】 ┌───┬───┬────┬─────┬─────┬───────────────────┐ │卷 宗│卷 頁│監聽日期│ 監聽時間 │ 電話號碼 │ 譯 文 內 容 摘 要 │ ├───┼───┼────┼─────┼─────┼───────────────────┤ │94年度│P.280 │93/12/22│23:06:01│0000000000│楊:喂!10分鐘啦,10分鐘5千啦。 │ │偵字第│ │ │ │ │郭:好。我什麼時候要上去? │ │3035號│ │ │ │ │楊:你不用上去啦,我們會下去啦,現在沒│ │卷貳 │ │ │ │ │ 有得玩了。 │ │ │ │ │ │ │郭:你要來把我帶過去。 │ │ │ │ │ │ │楊:你就每天,我們每天在講啦,每一天在│ │ │ │ │ │ │ 說我們在哪裡,因為現在不一定了,工│ │ │ │ │ │ │ 作開始要到處跑了,我哪知道。明天再│ │ │ │ │ │ │ 講啦。 │ │ │ │ │ │ │郭:嗯。 │ ├───┼───┼────┼─────┼─────┼───────────────────┤ │94年度│P.280 │93/12/22│23:14:14│0000000000│郭:喂! │ │偵字第│ │ │ │ │楊:10斤進去了喔。 │ │3035號│ │ │ │ │郭:好。 │ │卷貳 │ │ │ │ │ │ └───┴───┴────┴─────┴─────┴───────────────────┘ ⑶【監察電話號碼:0000000000】 ┌───┬───┬────┬─────┬─────┬───────────────────┐ │卷 宗│卷 頁│監聽日期│ 監聽時間 │ 電話號碼 │ 譯 文 內 容 摘 要 │ ├───┼───┼────┼─────┼─────┼───────────────────┤ │94年度│P.284 │93/12/27│23:37:15│0000000000│郭:他明天要換線了。 │ │偵字第│ │ │ │(闕裕國)│闕:換什麼線? │ │3035號│ │ │ │ │郭:換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卷貳 │ │ │ │ │ 44、0000000000,還有5577有沒有,13│ │ │ │ │ │ │ 54。 │ │ │ │ │ │ │闕:那一支不用理他,那一支不跑掉,他就│ │ │ │ │ │ │ 說他要換盤,他如果要換我就跟他換。│ │ │ │ │ │ │郭:明天要換這四支。 │ │ │ │ │ │ │(討論集團內部事情) │ │ │ │ │ │ │◎:明天鑰匙有辦法放嗎? │ │ │ │ │ │ │闕:我再問一下我們的人,啊你跟你們老大│ │ │ │ │ │ │ 問一下,臺中那邊到底是什麼情況? │ │ │ │ │ │ │(討論集團內部事情) │ │ │ │ │ │ │闕:臺中那裡有沒有鑰匙,就沒有管理員那│ │ │ │ │ │ │ 裡。你租的你沒有跟他拿鑰匙? │ │ │ │ │ │ │(討論臺中柳川西街租屋處鑰匙的問題) │ │ │ │ │ │ │(討論裝機處是否要變更的問題) │ │ │ │ │ │ │(討論闕裕國的大哥沒有度量,楊宸驊要闕│ │ │ │ │ │ │裕國與其大哥攤牌,闕裕國表示要考慮,楊│ │ │ │ │ │ │宸驊表示大陸的客戶由原來的5個剩下熊貓 │ │ │ │ │ │ │一個人而已) │ └───┴───┴────┴─────┴─────┴───────────────────┘ ⑷【監察電話號碼:0000000000】 ┌───┬───┬────┬─────┬─────┬───────────────────┐ │卷 宗│卷 頁│監聽日期│ 監聽時間 │ 電話號碼 │ 譯 文 內 容 摘 要 │ ├───┼───┼────┼─────┼─────┼───────────────────┤ │94年度│P.286 │93/12/17│21:02:05│0000000000│郭:喂! │ │偵字第│ │ │ │ │闕:嫂子。 │ │3035號│ │ │ │ │郭:那支掉了,都掉光光了啦。 │ │卷貳 │ │ │ │ │闕:哪一支? │ │ │ │ │ │ │郭:0064的。 │ │ │ │ │ │ │闕:哪一支0064? │ │ │ │ │ │ │郭:00000000。 │ │ │ │ │ │ │闕:那支剛接上去而已耶。 │ │ │ │ │ │ │郭:對啊,掉了。 │ │ │ │ │ │ │闕:剛接上去馬上掉了喔? │ │ │ │ │ │ │郭:對啊,哪一支? │ │ │ │ │ │ │闕:0064有幾支耶。 │ │ │ │ │ │ │郭:三支啊。 │ │ │ │ │ │ │闕:都沒半支囉? │ │ │ │ │ │ │郭:對啊,都倒光了。 │ │ │ │ │ │ │闕:我看看,00000002、00000000。 │ │ │ │ │ │ │郭:都倒了。 │ │ │ │ │ │ │闕:你有打過嗎? │ │ │ │ │ │ │郭:有啊,哪有可能沒打,哪可能讓他跑掉│ │ │ │ │ │ │ 。現在馬上再補一支下去吧。 │ │ │ │ │ │ │闕:等一下。 │ ├───┼───┼────┼─────┼─────┼───────────────────┤ │94年度│P.294 │93/12/18│17:39:26│0000000000│郭:喂! │ │偵字第│ │ │ │ │闕:那個2270那一支,我幫你找出來了。 │ │3035號│ │ │ │ │郭:2270,那你接去哪裡? │ │卷貳 │ │ │ │ │闕:這支接去哪裡喔,00000000那一支啊,│ │ │ │ │ │ │ 轉去幾號。 │ │ │ │ │ │ │郭:對啊,你要轉去哪裡? │ │ │ │ │ │ │闕:550134。 │ │ │ │ │ │ │郭:什麼551034? │ │ │ │ │ │ │闕:00000000,轉過去了,三線接過去,一│ │ │ │ │ │ │ 線跳起來。 │ │ │ │ │ │ │郭:因為他這個線借人家的,明天不知道要│ │ │ │ │ │ │ 不要用也不知道。 │ │ │ │ │ │ │闕:沒關係,這一線固定的。00000000原本│ │ │ │ │ │ │ 就一線的,00000000、我現在再給他接│ │ │ │ │ │ │ 一線固定的進去。 │ │ │ │ │ │ │郭:好啊,你說那個接00000000喔? │ │ │ │ │ │ │闕:對啊,進去了啊。剩下的沒問題了吧?│ │ │ │ │ │ │郭:剩下的沒有問題。你那個63的不要再接│ │ │ │ │ │ │ 一支? │ │ │ │ │ │ │闕:我手機這一支在等,你放心,如果有我│ │ │ │ │ │ │ 馬上給你接進去。 │ │ │ │ │ │ │郭:好啦,好啦。 │ │ │ │ │ │ │闕:樹仔的電話號嗎? │ │ │ │ │ │ │郭:你打另外一支給他,你找他做什麼? │ │ │ │ │ │ │闕:我要問他臺中那兩線到底裝在哪裡,我│ │ │ │ │ │ │ 找不到,叫人家去又找不到。 │ │ │ │ │ │ │郭:裝在你的地址耶,怎麼會找不到。等一│ │ │ │ │ │ │ 下我給你電話。 │ │ │ │ │ │ │闕:000000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