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全文命中20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6年度易字第796號刑事判決預覽 ↗
訟程序之被告於上開不受理判決確定後,對具有判決形式之上開不受理判決已有相當信賴,倘公訴人未依非常救濟程序撤銷上開不受理判決,逕對同一事實持與上開不受理判決不同見解,另行提起本件訴訟
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上訴字第2163號刑事判決預覽 ↗
(三)本件前經系爭公訴不受理判決,業如前述,而公訴不受理判決雖為程序裁判,無一事不再理之既判力,然於該判決確定後,除依非常救濟程序將該判決撤銷外,基於被告對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審交易字第338號刑事判決預覽 ↗
況同為該訴訟程序之被告於該等不受理判決確定後,對具有判決形式之系爭公訴不受理判決已有相當信賴,倘公訴人未依非常救濟程序撤銷該判決,逕對同一事實持與系爭公訴不受理判決不同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3年度審訴字第762號刑事判決預覽 ↗
況同為該訴訟程序之被告於該等不受理判決確定後,對具有判決形式之系爭公訴不受理判決已有相當信賴,倘公訴人為依非常救濟程序撤銷該判決,逕對同一事實持與系爭公訴不受理判決不同見解另行起訴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6年度易字第195號刑事判決預覽 ↗
況同為該訴訟程序之被告於該等不受理判決確定後,對具有判決形式之系爭公訴不受理判決已有相當信賴,倘公訴人未依非常救濟程序撤銷該判決,逕對同一事實持與系爭公訴不受理判決不同見解另行起訴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8年度易字第1227號刑事判決預覽 ↗
查被告乙○○被訴傷害部分既經諭知不受理判決,揆諸上開說明,扣案被告乙○○所有之汽車大鎖1支,自無從於本案諭知不受理判決之部分宣告沒收,併此指明。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賠更(一)字第七號刑事判決預覽 ↗
第六號決定聲請駁回,茲因聲請人不服提起覆議,經司法院冤獄賠償覆議委員會於九十三年九月十日撤銷原決定發回本院,本院更為決定如左:主文壬○○於戒嚴時期,因違反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案件,於不受理判決前受羈押及不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刑補字第3號刑事裁定預覽 ↗
嗣經本院為不受理判決(下稱系爭不受理判決),並當庭釋放。爰就此聲請刑事補償。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100年度易字第31號刑事判決預覽 ↗
查被告被訴毀棄損壞部分既經諭知不受理判決,揆諸上開說明,扣案之黑色明星噴漆1罐,自無從於本案諭知不受理判決之部分宣告沒收,併此指明。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8年度易字第1227號刑事判決預覽 ↗
查被告乙○○被訴傷害部分既經諭知不受理判決,揆諸上開說明,扣案被告乙○○所有之汽車大鎖1支,自無從於本案諭知不受理判決之部分宣告沒收,併此指明。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九十年度自緝字第三三五號刑事判決預覽 ↗
又查,同時具免訴判決及不受理判決之原因時,按免訴判決及不受理判決均係起訴之案件欠缺訴訟條件,而使國家刑罰權不能行使,惟免訴判決係未具備訴訟條件中之實體的公訴權行使要件,不受理判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7年度上易字第96號刑事判決預覽 ↗
況同為該訴訟程序之被告於該等不受理判決確定後,對具有判決形式之系爭公訴不受理判決已有相當信賴,倘公訴人未依非常救濟程序撤銷該判決,逕對同一事實持與系爭公訴不受理判決不同見解
臺灣高等法院113年度抗字第383號刑事裁定預覽 ↗
);嗣抗告人提出刑事再審狀,並表明係對系爭補正裁定及系爭不受理判決聲請再審等情,此有刑事再審狀、系爭補正裁定、系爭不受理判決、原審法院公務電話紀錄在卷可憑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11年度交上易字第337號刑事判決預覽 ↗
理由一、按被告於第一審審理中死亡者,得不經言詞辯論諭知不受理判決,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5款、第307條定有明文。
臺灣高等法院九十二年度上訴字第二九七八號刑事判決預覽 ↗
三、上訴意旨略以:原審法官只會一時怪罪自訴人,而處分自訴人,竟不經言詞辯論逕為不受理判決之諭知,實屬不當等語。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6年度交上易字第780號刑事判決預覽 ↗
又原不受理判決,起訴係指上訴人楊旗湖與楊勝旗、楊金律三人共同傷害,本件檢察官於該不受理判決確定後,以上訴人係夥同上開二人及其他不詳姓名之成年人共同傷害致被害人於死,其所發見之事實與原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6年度交上易字第1500號刑事判決預覽 ↗
告訴人鍾秀霞於前案104年5月6日準備程序當庭撤回告訴,並經原審於104年5月6日諭知不受理判決,同年月25日不受理判決確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賠字第六0號刑事判決預覽 ↗
按冤獄賠償法第一條雖規定:受害人得請求國家賠償之情形,限於受無罪之判決及不起訴處分確定者,始得為之,固不包括不受理判決。
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114年度台覆字第33號刑事判決預覽 ↗
換言之,如無該免訴或不受理判決之事由,而有證據足認聲請人有相關犯罪行為時,即不得請求刑事補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原訴字第13號刑事判決預覽 ↗
是以,告訴乃論之罪已經撤回告訴,或被告已經死亡時,法院依法都應諭知不受理判決,並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
預覽
判決庫即點即預覽,選一筆看重點
- 法規
- 12,835 部
- 判決
- 2,249 萬+ 篇
- 憲法法庭
- 22,040 件
- 函釋
- 76,182 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