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全文命中14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建字第92號民事判決預覽 ↗
㈡被告以原告承攬施作路面未夯實,應依民法第227條規定負給付不完全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責任,被告並以遭業主扣款及額外支出共1,753,992元損害為抵銷抗辯,有無理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340號民事判決預覽 ↗
1.按羅馬法對於具有訴權的債權相對的債務稱為法定債務,對於無訴權的相對的債務,則稱為自然債務,亦稱不完全債務。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地方庭112年度簡字第45號行政判決預覽 ↗
而所謂「非債」,其最典型者指對於特定人,根本不負債務,例如道德上義務、示惠的或社交性的許諾、違反法定要式之債務;只負無責任之不完全債務者(例如自然債務,如賭債、過高之違約金),或雖負有債務,但債權人對其無請求權者
沙鹿簡易庭113年度沙簡字第90號民事判決預覽 ↗
為此,原告依民法360條物之瑕疵擔保損害賠償及民法第227條第1項不完全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原告系爭遷移費用即359,125元及其法定遲延利息。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一三九號民事判決預覽 ↗
是原告援上開給付不完全債務不履行之規定請求被告高雄市立民生醫院賠償其損害,即屬有據。
臺灣高等法院109年度重上字第132號民事判決預覽 ↗
李鈴美以其為雙方買賣契約權利人,主張被上訴人有給付不完全債務不履行事由,對被上訴人請求損害賠償,依上揭說明,並無當事人不適格可言,被上訴人辯以李鈴美之起訴為當事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一一一七號民事判決預覽 ↗
兩造買賣標的物存在重大瑕疵,同時被告源洲公司未依契約及廣告圖施作公共設施及擅自變更室內隔間、建材,也屬可歸責於被告之事由而未依債之本旨所為之給付,屬給付不完全債務不履行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八十八年度上字第二六九號民事判決預覽 ↗
又罹於時效消滅,僅係不能以訴諸求強制履行,有稱為自然債務或不完全債務,總之,上訴人對被上訴人自五十一年起八十年止已罹於時效部分之租金債權並非不存在,被上訴人並非不積欠上訴人地租債務
斗六簡易庭為判決:㈠本院97年度執字第31743 號民事判決預覽 ↗
此種罹於時效債務的債權,即所謂之不完全債務(或稱自然債務),債權人之請求力雖因債務之抗辯權而減弱,但仍具有可履行性,其受領給付的權能並不因此而受影響。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0年度簡上字第83號民事判決預覽 ↗
至於30萬元的債權本身,仍然係屬存在,只不過是變成為自然債務(亦稱為不完全債務)而已,並非當然消滅。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9年度重訴字第9號民事判決預覽 ↗
原告確有出資不完全債務不履行,仍負有補足出資義務,在投資契約合法前提下,難認為被告有侵權行為。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98年度簡上字第20號民事判決預覽 ↗
此種罹於時效債務的債權,即所謂之不完全債務(或稱自然債務),債權人之請求力雖因債務人之抗辯權而減弱,但仍具有可履行性,其受領給付的權能並不因此而受影響。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555號民事判決預覽 ↗
等語,而道德上義務之履行是一種非債清償,所謂非債,如自然債務,是一種有債務而無責任之不完全債務,債務人不願履行時,債權人不能以訴訟方式強制實現,故被告對原告請求之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三六九三號民事判決預覽 ↗
件原告所交付之光域反射器,其品質、性能並不符合使用手冊所載,則依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為不完全給付者,債權人得依關於給付遲延或給付不能之規定行使權利」,原告應負有給付不完全債務不履行
預覽
判決庫即點即預覽,選一筆看重點
- 法規
- 12,835 部
- 判決
- 2,249 萬+ 篇
- 憲法法庭
- 22,040 件
- 函釋
- 76,182 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