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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八十九年度上易字第二八七九號刑事判決預覽 ↗
足證其所辯不足採信,指摘原審認事用法尚有未洽云云。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民國九十一年度上訴字第一六五四號刑事判決預覽 ↗
,亦係迴護被告之辭,不足採信。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九十二年度判字第一六五八號行政判決預覽 ↗
並無佐證文件,亦未提示客觀公正鑑定單位之鑑定報告,其價值不明確,僅憑所稱之古董以之交換股票,不足採信。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96年度聲再字第73號刑事裁定預覽 ↗
,予以捨棄,但又未說明何以不足採信之理由。
最高法院八十五年度台上字第二九二六號刑事判決預覽 ↗
㈡上訴人在警訊中先稱三次轉讓犯行明確,繼謂轉讓時地已忘記了,又云販賣安非他命多次,均未賺錢各等語,前後不一,顯有瑕疵,該自白不足採信。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9年度簡字第13號刑事判決預覽 ↗
事實及理由一、本案犯罪事實、證據暨被告所辯不足採信之理由,除就證據部分補充:「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一份」;及就被告甲○○所辯不足採信之理由,補充:「依警卷第20頁所附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九十年度重上字第七八號民事判決預覽 ↗
是被上訴人主張系爭建物管路試壓不符規定云云,不足採信。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九十年度上字第二五二號民事判決預覽 ↗
是被上訴人主張系爭建物管路試壓不符規定云云,不足採信。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重訴字第559號民事判決預覽 ↗
被告就其抗辯數量未能舉證以實其說,不足採信,應認本工項數量為0.8式。壹.一.3.3.4繼電器模組:原告主張本工項數量為4只云云,未能舉證以實其說,不足採信。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15年度上易字第92號刑事判決預覽 ↗
惟被告始終未能提出其確實有服用該藥物之證明,況且嗎啡係第一級毒品,實難想像一般診所會開立含有第一級毒品藥物給僅係感冒症狀之病患服用,此與常情與經驗法則有重大違背自不足採信
最高法院八十七年度台上字第三五四二號刑事判決預覽 ↗
㈡、原審單憑共同被告陳文信之自白為認定上訴人犯罪之基礎,並無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且認柳宜人有利之供述不足採信,其判決顯違論理法則。
最高法院九十二年度台上字第一七00號刑事判決預覽 ↗
對於上訴人矢口否認犯罪之所辯,何以係卸責之詞,不足採信,並已依據卷內證據資料,逐一指駁。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6年度重訴字第89號民事判決預覽 ↗
經查,原告主張系爭魚塭及系爭工寮係原告所分管使用及所有云云,不足採信,業見前述。故原告之此部分主張,亦不足採信。八、綜上訴述,本件原告之訴,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最高法院八十六年度台上字第七五○一號刑事判決預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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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九十年度台上字第二六七○號刑事判決預覽 ↗
,原審未詳加說明,徒以案發後在被告車上未查扣相同之布條,即認蔣月娥所證與事實不符,不足採信云云,自不足以昭折服。
臺灣高等法院103年度上易字第22號刑事判決預覽 ↗
二、檢察官上訴意旨以:(一)、原審認證人王春長之證言不足採信,然觀諸被告之恐嚇言語略為「如果我想不開,要買槍把你們彈彈掉」等語,可知被告在恐嚇告訴人時,手上並無持有手槍
最高法院八十五年度台上字第四六八四號刑事判決預覽 ↗
至審理事實之法院,遇有被告對於自白提出刑求之抗辯時,應先予調查審認,無非係以自白任意性之程序正義,以擔保真實之發現,苟對該刑求之辯解,如何不足採信,已予論敍,其所為判斷又不違背經驗法則與論理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九十年度重上字第三九號民事判決預覽 ↗
是被上訴人主張系爭建物電動鐵捲門工程設計施工不當,不足採信。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4年度易緝字第10號刑事判決預覽 ↗
其所辯與常情大謬,而不足採信。
最高法院八十五年度台上字第二二三九號刑事判決預覽 ↗
查林挺清迭次供證,就犯罪基本事實而言,並無歧異,其最後一次在原審翻供,改稱與上訴人一起向他人購買等語,為廻護之詞,不足採信,原判決已詳敍其理由,證據之取捨並無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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