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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8年度簡字第4號行政判決預覽 ↗
三、經本準則規定或其他足資認定為已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之情形。」污染土地關係人之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認定準則第3條亦有明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925號民事判決預覽 ↗
準此,原告主張被告因違反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應對其負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之責,請求被告給付其1,500,000元,及自82年7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8298號民事判決預覽 ↗
原告主張被告有違公司負責人之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洵堪採認。
臺灣高等法院105年度上易字第1126號民事判決預覽 ↗
被上訴人對上訴人既未負有因買賣契約而生之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上訴人主張被上訴人違反上開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應依民法第227條第2項規定負不完全給付損害賠償責任云云,自無理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度簡上字第183號民事判決預覽 ↗
審究上訴人處理系爭土地居間事務時,有無善盡居間人之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
高雄簡易庭107年度雄簡字第1952號民事判決預覽 ↗
因之,原告僅憑前揭事實,主張被告有違背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云云,亦顯謬誤。
板橋簡易庭111年度板簡字第2841號民事判決預覽 ↗
㈢、再者被告係受有報酬而受原告之委任,對於處理事務應該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本件被告因為未查證訴外人羅慶華的履約能力而導致本件買賣契約無法履行,致使原告多支出4個月的房貸費用
臺北簡易庭100年度北簡字第6910號民事判決預覽 ↗
據此,原告固主張:被告違反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而得終止系爭租約等語,惟原告就被告違反系爭租約第11條所約定之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等情,未能舉證證明,業詳如上述
臺灣高等法院96年度上易字第399號民事判決預覽 ↗
㈢、綜上所述,被上訴人許上訴人代理人林振生以無摺轉帳方式提領上訴人帳戶內之150萬元,並未違反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小上字第三九號民事判決預覽 ↗
就該雙方所約定於自動化設備辦理預借現金時,排除上訴人所應負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之約定部分,原審認定此部分之約定為顯失公平,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二條規定而為無效,即已審酌上訴人於系爭信用卡契約所應負之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而為上開認定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8年度簡上字第92號民事判決預覽 ↗
、上訴人另於上訴中主張:被上訴人於系爭損害賠償事件第二審訴訟程序曾撰寫書狀供上訴人抄寫後以上訴人名義提出,有違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云云。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地方庭115年度簡字第11號行政判決預覽 ↗
又系爭土地因遭受污染而經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其有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之判斷,對於所有土地關係人係個別存在,並非土地為共有,其全體共有人即均應認為有違反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之情事
臺北簡易庭九十一年度北簡字第一五八二號民事判決預覽 ↗
,未曾發生颱風淹水事件,伊已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等語,原告自應就被告保管前揭車輛何以為未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及與前揭車輛淹水受損有相當因果關係負舉證責任。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069號民事判決預覽 ↗
系爭採購案雖遭罰扣109萬2,085元,惟被上訴人已依創造利潤之經營理念及分層負責與專業分工之制度執行董事長兼總經理職務,上訴人抗辯被上訴人違反忠實及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應賠償上開金額云云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94年度訴字第284號民事判決預覽 ↗
是以被告顯然未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勞訴字第372號民事判決預覽 ↗
,亦與被告未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無涉。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9年度重訴字第97號民事判決預覽 ↗
又系爭土地部分為魚塭(下稱系爭魚塭),原告最近到魚塭去看後,發現魚塭堤岸部分已崩壞、圍籬部分已倒塌,被告亦未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保管租賃物,原告亦得以此未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保管魚塭之事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7年度重訴字第255號民事判決預覽 ↗
㈥、又被告援引自律規則第八條指摘原告以市價執行代為沖銷有未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之過失云云。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簡上字第173號民事判決預覽 ↗
條第1、2項約定應由上訴人自行投保之事故範圍,非屬被上訴人依系爭契約第3條簽發系爭本票所擔保之損害賠償責任範圍,且系爭火災事件亦非被上訴人保管責任內容或係由被上訴人違反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
內湖簡易庭106年度湖簡字第1332號民事判決預覽 ↗
得心證之理由:㈠按受僱人負有為僱用人服勞務之給付義務,此參民法第482條規定意旨即詳,此項給付義務之履行,固不以完成一定工作、達成一定結果為必要,惟受僱人服勞務之際,仍應負善良管理人注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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