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全文命中20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0年度裁字第2291號行政裁定預覽 ↗
證據之聲請,是原判決有應調查證據而未調查之判決違背法令,原裁定未予審酌即率爾駁回,亦有未適用法規及適用法規顯有錯誤之情事;㈤聲請人僅要求相對人提供完整試題疑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94年度判字第01035號行政判決預覽 ↗
真意,率爾解釋系爭買賣標的係包括系爭房屋及土地,顯與民法第九十八條規定有違。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9年度審簡字第1658號刑事判決預覽 ↗
本院審酌被告為貪圖不法利益,率爾竊取家福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十全分公司所販售之前開營養食品,復審酌被告正值青壯,不思進取,率爾竊取他人財物,所為實不足取,惟其犯後尚能坦承犯行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4年度桃簡字第1020號刑事判決預覽 ↗
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不思以理性溝通解決紛爭,率爾率爾傷害告訴人蔣仁傑之身體、健康法益,法紀觀念淡薄,亦欠缺情緒管理及自我控制能力,應予責難。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九十年度訴字第二六五四號行政判決預覽 ↗
丙、兩造爭點:原告所主張「被告末予查明該司法機關之通知,是否正當,率爾逕為前開處分,顯有違法」一節,是否有理?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交聲字第724號刑事裁定預覽 ↗
之規定,率爾開門,因而肇事致人死亡之違規行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8年度簡字第921號刑事判決預覽 ↗
況觀諸現今社會上,詐騙者以蒐集之手機門號撥打詐騙電話,業經報章媒體時有批露,亦多為政府所廣加宣導,因此率爾交付手機門號予他人使用,受讓人有極高之可能將持以從事財產犯
虎尾簡易庭九十年度虎交簡字第一一二號刑事判決預覽 ↗
沿雲林縣虎尾鎮縣由埒內往虎尾市區○○路方向(即由北往南方向)行駛,途經七十四縣道與一五八縣道設有行車管制號誌之交岔路口時,因酒醉混惑其判斷能力及駕駛能力,竟搶越圓形黃燈之管制,率爾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97年度裁字第4985號行政裁定預覽 ↗
原審未查,率爾認定該處分為無效行政處分,適用法律顯有錯誤。
最高法院九十九年度台抗字第七九二號民事判決預覽 ↗
乃執行法院竟認該院司法事務官於未會同地政人員以「執行名義之確定判決附圖」為現場實際比對、丈量,俾確定執行標的圍牆是否已拆除、騰空,及應拆除、騰空之範圍前,即率爾對相對人核發自動履行(拆除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11年度苗簡字第223號刑事判決預覽 ↗
查被告僅因農牧紛爭即率爾持鋸子傷害告訴人蘇集良,實難認有何特殊原因與環境,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同情,要無情輕法重之情,自無從依刑法第59條規定酌減其刑。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7年度裁字第433號行政裁定預覽 ↗
此與一般常理不符,原判決未查察此部分,即率爾認定上訴人蔡秋月為系爭房地之實質所有權人,顯有判決理由不備之違誤。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2年度裁字第182號行政裁定預覽 ↗
詎被上訴人未向提存所查證有無「異議」之聲請,率爾為「准予登記」之處分,自屬違法。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6年度易字第892號刑事判決預覽 ↗
詎高清雲應可預見雙方站位接近,如率爾出手朝對方臉部戳擊,可能發生肢體接觸,致對方受有傷害,竟基於傷害之不確定故意,以其右手朝蕭正吉臉部戳擊,手指因而劃過蕭正吉右側臉頰
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九十八年度台重覆字第二號刑事判決預覽 ↗
該確定決定無視於社會秩序維護法業經司法院大法院會議宣告違憲,在未經詳查情形下,率爾撤銷准予冤獄賠償之第三六號決定,無異造成一罪兩罰,應予撤銷,並准予賠償等詞。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九十年度交易字第四三一號刑事判決預覽 ↗
前開交岔路口,適有林琦得騎乘車牌號碼BCY-九○二號重型機車後載甲○○,亦怠於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復未注意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即由屬支線道之仁愛街率爾駛入前開交岔路口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1年度簡字第1989號刑事判決預覽 ↗
(二)爰審酌被告已為成年人,遇事本應理性溝通、和平解決紛爭,竟僅因與告訴人間發生爭執,即率爾傷害告訴人,顯然欠缺自我情緒管理之能力及尊重他人身體法益之觀念,所為誠屬不該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度簡字第1405號刑事判決預覽 ↗
事實及理由一、犯罪事實要旨劉盧柳金雖預見率爾將自己領用之金融帳戶存摺、印章交付予不具信賴關係之他人,即等同將自己帳戶提供予該他人使用,而可能幫助該他人所屬犯罪集團從事財產犯罪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6年度審交易字第219號刑事判決預覽 ↗
行經砂尾路與砂尾路外環道路三岔路口,左轉往大光路行駛時,原應注意左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先行,而依當時客觀環境天候晴、光線為日間光、路面乾燥無缺陷,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竟疏未注意及此,率爾左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8年度審簡字第3803號刑事判決預覽 ↗
因此,被告已預見提供金融卡及密碼將導致成為犯罪集團之工具,惟被告基於漠視、不在乎且容認之心態,率爾交付上開物件予他人,此即屬不確定故意所欲規範之情形,被告自
預覽
判決庫即點即預覽,選一筆看重點
- 法規
- 12,835 部
- 判決
- 2,249 萬+ 篇
- 憲法法庭
- 22,040 件
- 函釋
- 76,182 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