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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簡易庭112年度店簡字第1313號民事判決預覽 ↗
系爭第三人異議之訴嗣經駁回確定(經臺灣高等法院109年度上字第1087號判決駁回上訴),因被告提起系爭第三人異議之訴,致原告受有自系爭停止執行裁定作成之日即109年4月14日起至系爭第三人異議之訴判決確定之日即
宜蘭簡易庭108年度宜簡字第138號民事判決預覽 ↗
停止執行,而被告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及聲請停止執行,要屬法律賦予人民權利救濟之方法,且非不法方法,雖前揭第三人異議之訴歷經各審判決,最終判決駁回被告之請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8年度簡上字第38號民事判決預覽 ↗
因之故意以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或債務人異議之訴之手段,侵害他人權利之情形,必須行為人對於其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或債務人異議之訴係屬侵權行為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或預
宜蘭簡易庭108年度宜小字第226號民事判決預覽 ↗
因之故意以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或債務人異議之訴之手段,侵害他人權利之情形,必須行為人對於其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或債務人異議之訴係屬侵權行為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或預見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2381號民事判決預覽 ↗
(下稱第三人異議之訴)事件判決確定前應暫予停止在案。
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抗字第185號民事裁定預覽 ↗
從而,揆諸前揭規定及最高法院判例意旨,就1126號建物部分,本件第三人異議之訴與前案第三人異議之訴係屬同一事件,為前案第三人異議之訴判決之既判力所及,抗告人在前案第三人異議之訴於
臺北簡易庭103年度北簡字第2506號民事判決預覽 ↗
2.本件原告固主張被告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並聲請停止執行後即撤回第三人異議之訴,其行為即成立侵權行為云云,惟依原告所提被告所撰第三人異議之訴起訴狀(見本院卷第19-22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94年度訴字第737號刑事判決預覽 ↗
第三人異議之訴的)原告」一情證述明確(本院卷179頁背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度簡上字第426號民事判決預覽 ↗
,有第三人異議之訴卷內書狀可參。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05年度抗字第84號民事裁定預覽 ↗
⑷執行程序於105年3月7日進行拍賣,相對人又以第3159號建物中300平方公尺為其出資興建,提起105年度訴字第1378號第三人異議之訴(下稱本件第三人異議之訴),並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8年度重訴字第88號民事判決預覽 ↗
利益,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後段,亦應負損害賠償之責;再者,被告於上開第三人異議之訴遭回確定後,旋即以其所經營之佳倡工業有限公司名義,就前開執行事件,另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
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抗字第1278號民事裁定預覽 ↗
乃抗告人再以系爭房屋為其所有為由,對相對人提起本件第三人異議之訴,已為前案第三人異議之訴確定判決效力所及,依上開說明,其起訴即不合於法。
臺南簡易庭105年度南簡字第505號民事判決預覽 ↗
又被告係於104年9月9日具狀撤回前揭104年度審訴字第1042號第三人異議之訴(該案號後經併入高雄地院104年度訴字第1487號第三人異議之訴事件,下稱系爭第三人異議之訴
臺灣高等法院95年度重上字第567號民事判決預覽 ↗
,足證被上訴人並無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之理由,其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非屬合法行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2603號民事判決預覽 ↗
,始依強制執行法第15條之規定提起系爭第三人異議之訴。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3年度訴字第478號民事判決預覽 ↗
可否依據強制執行法第15條的規定提出第三人異議之訴?㈡本件若可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原告對於天都金寶塔七樓的「塔位空間使用權」提起本件訴訟有無理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6年度抗字第24號民事裁定預覽 ↗
故以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而依強制執行法第18條第2項之規定聲請停止強制執行,以該第三人異議之訴始終存在為前提,倘若該第三人異議之訴因不合法而駁回,或撤回該第三人異議之訴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3年度聲字第84號民事裁定預覽 ↗
㈡廖育志前曾就系爭執行事件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前案第三人異議之訴事件經本院以100年度訴字第255號民事判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1年度上字第209號民事判決、最高法
虎尾簡易庭103年度虎簡字第185號民事判決預覽 ↗
,無足以排除強制執行之權利,判決被告敗訴確定等情,有第三人異議之訴判決、裁定在卷足稽(參本院卷第19頁至第43頁),並經本院調取第三人異議之訴卷宗、執行卷宗審閱無誤,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7年度聲字第323號民事裁定預覽 ↗
查本件聲請人固曾對相對人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並經本院判決准許撤銷在案,然上開九十六年度重訴字第五一號第三人異議之訴,聲請人係對相對人間九十六年度執全助字第一四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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