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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9年度賠字第25號刑事判決預覽 ↗
:聲請覆審人遲至100年2月21日始對本院第一次決定書聲請覆審,有聲請覆審狀上所載本院收發室收件之章戳之日期可稽,顯已逾期等語為由,而駁回聲請覆審人對於本院第一次決定書之覆審聲請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9年度上字第657號行政判決預覽 ↗
,且依法由其設置技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處理覆審案件,自具有技師懲戒覆審案件之管轄權;又技師法業就技師不服技師懲戒委員會之決議,定有得向技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提起覆審予以救濟
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111年度台覆字第71號刑事判決預覽 ↗
㈢關於附表編號1部分之請求,前經3號決定駁回,並經111號覆審決定駁回覆審聲請而確定;關於附表編號2至6部分之請求,則經1號決定駁回,嗣經86號覆審決定駁回覆審聲請而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1年度停字第10號行政判決預覽 ↗
聲請人為此提起覆審,經相對人之技師懲戒覆審委員會作成110年11月30日工程覆字第110081601號覆審決議書(下稱覆審決議),並以相對人110年12月17日工程覆字第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98年度判字第411號行政判決預覽 ↗
上訴人甲○○等3人不服,提起覆審,上訴人會計師懲戒覆審委員會(即原審被告,下稱覆審委員會)乃於95年1月2日以會覆審字第0940070077號覆審決議撤銷原處分對上訴人乙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4年度訴字第1654號行政判決預覽 ↗
又技師懲戒委員會及技師懲戒覆審委員會組織及審議規則第17條第1款規定:「覆審案件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覆審委員會應為不受理之決議:一、提起覆審逾法定期間。」
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一○三年度台覆字第二號刑事判決預覽 ↗
號),聲請覆審,本庭決定如下:主文覆審之聲請駁回。
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九十八年度台覆字第四九一號刑事判決預覽 ↗
司法院冤獄賠償法庭覆審決定書九十八年度台覆字第四九一號聲請覆審人甲○○上列聲請覆審人因叛亂案件,請求冤獄賠償,不服國防部南部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十八日駁回其聲請覆審
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113年度台覆字第27號刑事判決預覽 ↗
又原決定機關認為聲請覆審違背法律上之程式或法律上不應准許或聲請覆審權已經喪失者,應以決定駁回之;聲請覆審人不服前項機關駁回之決定,得聲請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覆審。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9年度賠字第25號刑事判決預覽 ↗
聲請覆審期間自決定送達之翌日起,加計在途期間3日,算至100年1月13日止,即告屆滿,乃聲請覆審人竟遲至100年2月21日始聲請覆審,有聲請覆審狀上所載本院收發室收件之章戳之日期可稽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簡字第80號行政判決預覽 ↗
(下稱「系爭覆審委員會」)申請覆議,經系爭覆審委員會以其覆議申請為無理由,而以111年3月7日111年度補覆議字第3號覆審決定書,駁回其覆議之申請。
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九十八年度台覆字第三七五號刑事判決預覽 ↗
乃聲請覆審人遲至九十八年三月二日始提出聲請覆審狀,顯逾上開不變期間,原決定機關因認其聲請覆審為不合法,以決定駁回其聲請,經核於法洵無違誤。聲請覆審意旨,指摘原決定不當,求予撤銷,非有理由。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訴字第50號行政判決預覽 ↗
原告不服懲戒委員會決議,向衛生福利部醫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提出覆審,再經該覆審委員會於107年11月21日決議(以下簡稱為覆審決議)覆審駁回。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1年度訴字第301號行政判決預覽 ↗
(下稱「系爭覆審委員會」)申請覆議,經系爭覆審委員會以其覆議申請為無理由,而以111年1月25日111年度補覆議字第1號覆審決定書,駁回其覆議之申請。
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114年度台覆字第18號刑事判決預覽 ↗
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覆審決定書114年度台覆字第18號聲請覆審人劉明憲上列聲請覆審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請求刑事補償,不服最高法院中華民國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8年度訴更一字第61號行政判決預覽 ↗
原告3人不服,提起覆審,被告覆審會乃於95年1月2日以會覆審字第0940070077號覆審決議撤銷對原告丁○○之原處分,改處停止執行業務2個月,其餘覆審均駁回。
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九十八年度台覆字第四八九號刑事判決預覽 ↗
;而該期間之末日又非星期日、紀念日或其他休息日,乃聲請人遲至同年八月十一日始聲請覆審,揆之首開覆審聲請期間之說明,本件聲請覆審,已逾覆審聲請期間至明。
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109年度台覆字第43號刑事判決預覽 ↗
1號),聲請覆審,本庭決定如下:主文覆審之聲請駁回。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4年度刑補字第1號刑事裁定預覽 ↗
號),聲請覆審,本院決定如下:主文覆審之聲請駁回。
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110年度台覆字第59號刑事判決預覽 ↗
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覆審決定書110年度台覆字第59號聲請覆審人劉傳文上列聲請覆審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請求刑事補償,不服臺灣苗栗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10年4月6日駁回其聲請覆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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