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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九十二年度上字第三七七號民事判決預覽 ↗
迨至質權人實行質權前,出質人對於質權設定之效力,並無爭執;而依質權設定通知書關於「質權人得隨時向貴行表示中途解約,由質權人實行質權。...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652號民事判決預覽 ↗
,由質權人實行質權。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九十一年度上易字第二六○號民事判決預覽 ↗
質權人將來實行質權或消滅質權時,願以貴行印製之實行質權通知書或質權消滅通知書辦理,有通知書兩件附卷可稽。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0年度再易字第36號民事判決預覽 ↗
事實及理由一、再審原告主張:㈠原確定判決肯認本件係以定期存款單為標的物設定質權,係屬權利質權,故就權利質權之設定應以書面為之,並將出質人與質權人同意設定之意旨載明於書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簡上字第二八一號民事判決預覽 ↗
人係「板橋開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質權人「台北縣農會」,並載有設定質權之意旨,故該質權設定通知書實可做為上開質權設定之書面證明,被上訴人爭執該質權未以書面設定,尚不可採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0年度再易字第16號民事判決預覽 ↗
查,本件再審原告從未交付系爭定存單與再審被告設定質權,再審被告僅提出質權設定通知書,未提出質權設定契約書,且該質權設定通知書亦無載明再審原告同意設定質權之意旨,且縱將該質權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07年度重上更一字第2號民事判決預覽 ↗
(即上訴人)作為質物,以擔保質權人對於履約保證金之質物債權,茲由存款人申請辦理質權設定登記,請貴行於註記後將該存單交付存款人提供質權人,嗣後非經質權人向貴行提出質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度重訴字第151號民事判決預覽 ↗
再佐以系爭定期存款存款單質權設定申請書上「由存款人申請辦理質權設定登記,請貴行於註記後將存單交付存款人提供質權人,嗣後非經質權人向貴行提出質權消滅通知,不得解除其質權登
臺灣高等法院103年度重上字第220號民事判決預覽 ↗
,由質權人實行質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度重訴字第389號民事判決預覽 ↗
二、存款人聲明:質權人實行質權時,除可轉讓定期存單不得中途解約外,茲授權質權人得就所設質存單,隨時向貴行表示中途解約,由質權人實行質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重訴字第854號民事判決預覽 ↗
容均非原告書寫,原告不諳質權之意義而信任劉慶昕訛稱質權人即存款人,原告始在系爭質權設定通知書、系爭總契約書上簽名,實則兩造間並無設定質權之合意;質權為擔保物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5年度上字第71號民事判決預覽 ↗
惟被上訴人否認增訂質權契約書之真正,上訴人所提增訂質權契約書與5日質權契約書之簽訂日期均為101年1月5日,實難想像兩造會於同一日簽訂5日質權契約書,復簽訂使權利質權範圍擴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重訴字第146號民事判決預覽 ↗
存款人聲明:質權人實行質權時,除依貴行規定不得中途解約提取之存單外,茲授權質權人得就其他設質存單隨時向貴行表示中途解約,由質權人實行質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年度訴字第三九一五號民事判決預覽 ↗
(二)被告對系爭存款債權所設定質權是否消滅,已盡調查之能事,且經質權人否認,原告復未能舉證該質權消滅通知書為質權人之真正意思表示,原告提起本件訴訟,自無理由。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97年度訴字第292號民事判決預覽 ↗
㈢原告之質權設定於97年4月29日依民法902條規定送達質權設定之通知予被告,即已發生權利質權設定之效力,塑品公司嗣後再將相同債權設定權利質權予聯發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高等法院九十二年度上字第一0八四號民事判決預覽 ↗
準此可知,被上訴人既是就附表二所示之定期存單實施質權,則本件兩造所爭執之質權應為八十八年六月五日所設定之質權(即第二份質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度訴字第2239號民事判決預覽 ↗
惟原告否認系爭增訂質權契約之真正,被告所提系爭增訂質權契約與權利質權設定契約書之簽訂日期均為101年1月5日,實難想像兩造會於同一日簽訂權利質權設定契約書
三重簡易庭第38頁)所示,其上有存單號民事判決預覽 ↗
時向貴行(即被告)表示將存款中途解約,逕行實行質權,又質權人實行質權時,貴行得逕依質權人提出「實行質權通知書」所請求之債權金額而為給付,毋需就該債權為實體上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九十年度重訴字第五五○號民事判決預覽 ↗
,即許質權人行使質權,是以使質權人所持之設質存單,得如以現金提出之履約保證金般,於違約時得迅速行使質權後作為履約之用,故被告既同意質權人實行質權時,持存單及實行質權通知書通知被告後辦理
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上易字第1175號民事判決預覽 ↗
,以實行質權,並由二信合作社逕依質權人提出之實行質權通知書所載實行質權金額而為給付,二信合作社無須就該實行質權為實體上之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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