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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3 筆:名稱 2・條文 11
著作財產權質權登記及查閱辦法預覽 ↗
著作財產權質權各項登記規費收費準則預覽 ↗
條文定位11
著作財產權質權登記及查閱辦法第 1 條預覽 ↗
本辦法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著作財產權質權登記及查閱辦法第 2 條預覽 ↗
申請著作財產權質權設定、讓與、變更、消滅或處分之限制登記者,得由當事人之一方為之。 申請著作財產權質權讓與、變更、消滅或處分之限制登記者,應於申請質權設定登記後為之。
著作財產權質權登記及查閱辦法第 3 條預覽 ↗
依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申請著作財產權質權登記者,應備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
一、質權設定登記者,其質權設定契約或其他質權設定證明文件。
二、質權讓與登記者,其讓與契約及原質權設…
著作財產權質權登記及查閱辦法第 4 條預覽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著作權專責機關應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
一、未依規定繳納規費。
二、申請書未經申請人或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三、申請書應載事項未記載或記載不完整或…
著作財產權質權登記及查閱辦法第 5 條預覽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著作權專責機關應以書面敘明理由,駁回申請案:
一、申請人非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人。
二、申請登記之事項,與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不符。
三、遇…
著作財產權質權登記及查閱辦法第 6 條預覽 ↗
…機關網站公告之。 著作權專責機關應備置著作財產權質權登記簿,記載核准登記之事由;該登記簿任何人均得申請查閱。
著作財產權質權登記及查閱辦法第 7 條預覽 ↗
依本辦法所為之登記申請,應使用著作權專責機關指定之書表及格式。 申請人提出之文件係外文者,應檢附中文譯本或節譯本。
著作財產權質權登記及查閱辦法第 8 條預覽 ↗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著作財產權質權各項登記規費收費準則第 1 條預覽 ↗
本準則依規費法第十條規定訂定之。
著作財產權質權各項登記規費收費準則第 2 條預覽 ↗
著作財產權質權各項登記申請規費如下:
一、質權設定每件新臺幣三千元。
二、質權讓與、變更、消滅或處分之限制,每件新臺幣二千元。
著作財產權質權各項登記規費收費準則第 3 條預覽 ↗
本準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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