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次修法(108.02.20)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二十一日內政部台內戶字第 1080240664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
立法總說明
《歸化國籍之高級專業人才認定標準第三條修正總說明(108.02.21 修正)》 歸化國籍之高級專業人才認定標準(以下簡稱本標準)於一百零六年三月二十四日發布施行,迄今未修正。為吸引外國專業人才及簡政便民,考量高級專業人才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五條第三項第二款及第三款申請永久居留許可(以下簡稱梅花卡)與歸化國籍,二者專業類別認定相似,且均設有審查會審查機制,爰修正本標準第三條,以簡化持有梅花卡者之高級專業人才認定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