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秘台廳民一字第 0950024305 號
要旨
民事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之和解筆錄無須上傳司法院裁判書查詢網站
主旨
關於民事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之和解筆錄,應否上傳本院裁判書查詢網站,以提供民眾查閱乙事,復如說明二,請查照。
說明
一、復 貴院 95 年 11 月 3 日院信研自字第 0950006581 號函。
二、關於民事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之和解筆錄,依民事訴訟法第 380 條第 1 項及刑事訴訟法第 491 條第 7 款規定,固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然與裁判書之本質究有不同,非屬法院組織法第 83 條規定應刊載公開之對象,無須上傳本院裁判書查詢網站。
正本
臺灣高等法院
副本
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資訊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