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82)法律字第 08847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82 年 05 月 05 日

要旨

「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管理辦法」明定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領得開業執照後,應加入該管直轄市或縣 (市) 專業代理人公會始得執業

主旨

關於可否修正現行「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管理辦法」明定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領得開業執照後,應加入該管直轄市或縣 (市) 專業代理人公會始得執業一案,本部意見如說明二。請 查照參考。

說明

一 復貴部八十二年三月二十二日台 (82) 內地字第八二七四二○五號函。

二 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應以法律定之,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五條第二款定有明文。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應加入公會,始得執業一案,涉及人民權利、義務事項,須有法律依據 (例如工業團體法第十三條、律師法第九條第一項) ;其以行政命令定之者,則須經法律之授權,始得為之。依土地法第三十七條之一第四項:「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管理辦法,由中央地政機關定之」之規定觀之,本件「管理辦法」性質上為委任命令,係基於法律之授權所作規定,效力上雖亦相當於法律,惟所稱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應加入公會始得執業云云,可否認為包括在法律所授權之「管理」範疇之內,而在前揭「管理辦法」內予以明定,宜由貴部本諸土地法之立法意旨,依職權認定之。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82)法律字第 08847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82 年 05 月 05 日發布,要旨:「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管理辦法」明定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領得開業…,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