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71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函詢「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適用疑義一案

會議日期 108 年 02 月 20 日

要旨

有關函詢「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適用疑義一案,復如說明 ,請查照。

內文

主 旨:有關函詢「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適用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一、依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 3 條第 1 款規定,回收業係指從事應回收廢棄物之回收、清運、分類、壓縮、打包或貯存業務,且無拆解之行為者。但廢機動車輛回收業得從事拆解之行為。所詢破碎之行為,非屬回收業從事之行為。

二、廢寶特瓶為廢棄物清理法第 18 條第 1 項所指之應回收廢棄物項目。依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 2 條、第 5 條及第 25條規定,符合適用對象及規模規定之回收業、處理業應向登記機關完成登記,始得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務;未達第 2 條規模之回收業得依其申請適用該辦法規定。爰欲從事公告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務,應依法辦理處理業登記。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有關函詢「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