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履行
行政執行法上間接執行的一種方式。依法令或本於法令的行政處分,負有行為義務而不為,其行為能由他人代為履行時,執行機關得委託第三人或指定人員代為履行。前項代履行的費用,由執行機關估計其數額,命義務人繳納;其繳納數額與實支不一致時,退還其餘額或追繳其差額,可參考行政執行法第29條的規定。
訴訟能力
指訴訟當事人可以單獨有效進行訴訟的能力。有無訴訟能力在民事訴訟原則上是以有無行為能力為判斷基礎,在刑事訴訟則是以是否具備意思能力來判斷。
永久性抗辯
可以永久排除請求權人給付(例如:時效抗辯)的抗辯權。相對於此,只能暫時阻止相對人行使權利(例如:同時履行抗辯權)的抗辯權,則稱為暫時性抗辯權。
不可抗力
乃外界的客觀力量,而非人力所能抵抗之事實,如天災、戰禍等。
撤銷贈與
贈與人將自己之財產無償贈與受贈人,經受贈人允受而生效力後,贈與人向受贈人行使撤銷權,使贈與契約效力歸於消滅之行為。
止付通知
票據權利人因遺失票據,為防止不知情的第三人取得票據而兌領,而填寫掛失止付通知書,將票據喪失的情形通知付款人,使付款人暫時停止付款。但票據權利人必須在完成止付通知後5日內向法院聲請公示催告,並向付款人提出已為公示催告的證明,否則先前的止付通知將失其效力,將來也不能再對同一張票據辦理止付(票據法第18條第2項、票據掛失止付處理規範第4條)。
社會國原則
社會國原則是指國家有義務消除人民經濟上及社會地位的不平等,並保障個人能夠享有符合人性尊嚴的最低生存條件,以建立公平、正義的社會秩序。
尚非不可
不是不可以,就是「可以」的意思。
囑託拘提
被告所在地不在法院轄區的話,審判長或檢察官可以開拘票請被告所在地點的檢察官幫忙拘提被告。這種情形就稱為囑託拘提。
非法人團體
指由多數人所組成未取得法人資格的團體。此類團體如果具有一定之組織、名稱、目的、事務所或營業所、獨立之財產及設有對外代表團體之管理人或代表人者,有當事人能力(民事訴訟法第40條第3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