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下交付
所謂的「控制下交付」,是指在司法機關的監控下,違禁品、贓物或毒品,可以繼續交到貨主手中,藉以追查幕後主要行為人、其他共犯或上下游的集團成員,目的是要等到最後再一舉人贓俱獲,以追捕幕後藏鏡人。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2條之1及第32條之2的規定,在跨國性毒品犯罪,於一國或多國主管當局知情或監督控管下,允許貨物中之毒品及人員,運出、通過或運入我國領土,並於毒品及人員通關後,得使用防制毒品散逸及犯罪嫌疑人逃逸之必要方法及作為,直至運送管道及幕後犯嫌出現或犯罪真相顯露,才展開查扣毒品及追捕人犯行動之偵查方式。
免訴判決
免訴判決是指案件因為欠缺實體訴訟條件,而應諭知免予訴究,而不為實體判決。刑事訴訟法第三百零二條規定:案件曾經判決確定者;時效已完成者;曾經大赦者;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均應諭知免訴之判決。例如甲過去曾被誣告偷竊罪,經法院判決無罪確定,豈料檢察官又就同一事件再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就以案件曾經判決確定為理由,為免訴判決。
選擇裁量
行政裁量的一種分類,指行政機關在符合法律構成要件時,可以從數種措施中選擇一種或多種為之,或在數名義務人中選擇對何人採取措施,此乃立法者給予行政機關選擇如何作成決定的權限。
履勘
實地查看或測量。其本質為一種勘驗,也就是法院在訴訟程序中,用五官之作用,勘查特定處所,而將勘查所得之結果作為證據資料的證據方法之一。法院受理例如:裁判分割、拆屋還地、遷讓房屋、請求給付相當租金之損害金或增減租金、確認經界、袋地通行權、地役權、土地相鄰關係等民事訴訟事件,為調查土地、房屋或其周邊環境之實際狀況,經常必須進行履勘。
監察人
依民法規定,法人得設監察人,監察法人事務之執行。 又關於股份有限公司雖有股東會此一公司最高意思決定機關,得以監督董事會執行業務部分,然因股東會人數眾多、召集不易也不常集會,故設有監察人之監督機關,就公司之業務及財務隨時進行監督以補股東會之不足。公開發行公司之監察人至少應有2位。監察人之任期,最長不得逾3年,但連選得連任。又關於監察人主要之權限,例如監督公司業務之執行、行使公司代表權,包括代表公司與董事訴訟或者代表公司委任律師、會計師等暨召集股東會之權限等。
公務公益侵占罪
為刑法之罪名,指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或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成立公務公益侵占罪或業務侵占罪。
尚非謂不能
應該可以認為。
中間法
刑法第2條第1項規定:「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如行為後法律有經歷過兩次以上構成要件或法律效果之修正,則會有「行為時法」、「中間法」及「裁判時法」,法官應依上開規定,將上開三時期之法律為新舊法比較,選擇應適用之法律。
偵查輔助機關
偵查輔助機關,是指依偵查主體之檢察官指揮或命令,而協助或受命偵查之輔助機關。如依刑事訴訟法第229條至第231條規定,協助檢察官偵查犯罪或聽受檢察官之指揮、命令而偵查犯罪之司法警察官及司法警察,即屬之。
強制性交罪
為刑法之罪名,規定於刑法第221條:「(第1項)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項)前項之未遂犯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