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重家繼訴字第64號民事判決
次按公同共有物之分割,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準用關於共有物分割之規定,為民法第830條第2項所明定。又民法第1164條所定之遺產分割,其目的在於遺產公同共有關係全部之廢止,而非個別財產公同共有關係之消滅。
次按公同共有物之分割,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準用關於共有物分割之規定,為民法第830條第2項所明定。又民法第1164條所定之遺產分割,其目的在於遺產公同共有關係全部之廢止,而非個別財產公同共有關係之消滅。
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擔保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717號判決共有物分割所生之金錢補償。債務人及債權額比例:王長福(全部)。權利標的:所有權。標的登記次序:0036。
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擔保彰化地方法院97年度訴字第81號判決共有物分割所生之金錢補償。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張勝輝:全部。權利標的:所有權。證明書字號:(空白)。設定義務人:張勝輝。
,應依關於共有物分割之規定,亦為民法第824條第2項、第830條第2項所明定。
又共有人因共有物分割之方法不能協議決定,而提起請求分割共有物之訴,應由法院依民法第824條命為適當之分配,不受任何共有人主張之拘束;惟定共有物分割之方法,
六、按因共有物分割、經界或其他性質上類似之事件涉訟,由敗訴當事人負擔訴訟費用顯失公平者,法院得酌量情形,命勝訴之當事人負擔其一部,民事訴訟法第80條之1定有明文。
且公同共有物分割之方法,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依關於共有物分割之規定。此觀同法第830條第2項規定益明。
㈢次按公同共有物分割之方法,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準用關於共有物分割之規定,民法第830條第2項定有明文。
㈢次按公同共有物分割之方法,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準用關於共有物分割之規定,民法第830條第2項定有明文。
另公同共有物分割之方法,依民法第830條第2項之規定,準用分別共有物分割之規定即以原物分配或變賣分割為之;而將遺產之公同共有關係終止改為分別共有關係,性質上亦屬於分割遺產方法之一
㈢次按公同共有物分割之方法,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準用關於共有物分割之規定,民法第830條第2項定有明文。
有規定外,應依關於共有物分割之規定,此為民法第1151條、第1164條、第830條第2項所明定。
復按定共有物分割之方法,固可由法院自由裁量,惟除各共有人之意願、共有物之性質、使用現況外,仍應斟酌共有物分割後之經濟效用及共有人間之利益均等,為公平合理之分配
而公同共有物之分割,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準用關於共有物分割之規定。
又公同共有物分割之方法,依民法第830條第2項之規定,依分別共有物分割之規定即以原物分配或變賣分割為之。
⒉又公同共有物分割之方法,依民法第830條第2項之規定,依分別共有物分割之規定即以原物分配或變賣分割為之。
二、權利人已參加共有物分割訴訟。三、權利人經共有人告知訴訟而未參加。」,民法第824-1第1項、第2項定有明文。
㈢再按公同共有物分割之方法,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依關於共有物分割之規定。
二、權利人已參加共有物分割訴訟。三、權利人經共有人告知訴訟而未參加,民法第824之1條第2項定有明文。
再按本節規定,於所有權以外之財產權,由數人共有或公同共有者準用之;公同共有物分割之方法,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依關於共有物分割之規定,民法第831條、第830條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