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託登記取得信託財產之受託人,應承繼信託成立時已存在於信託財產上之權利瑕疵,不得以其屬信賴不動產登記之善意第三人,主張應受民法第759條之1第2項不動產登記公信原則之保障函內政部台內地字第1030208354號函
信託登記取得信託財產之受託人,應承繼信託成立時已存在於信託財產上之權利瑕疵,不得以其屬信賴不動產登記之善意第三人,主張應受民法第759條之1第2項不動產登記公信原則之保障
- 地籍圖重測錯誤致善意第三人受損害,無土地法第68條之適用函內政部台內地字第8508559號函
地籍圖重測錯誤致善意第三人受損害,無土地法第68條之適用
- 地籍圖重測錯誤,辦理更正登記,致善意第三人權益受損,不得以登記儲金賠償函內政部台內地字第8113887號函
地籍圖重測錯誤,辦理更正登記,致善意第三人權益受損,不得以登記儲金賠償
- 善意第三人取得土地權利依法辦竣登記,應受登記效力之保護函內政部台內地字第385594號函
善意第三人取得土地權利依法辦竣登記,應受登記效力之保護
- 善意第三人因信賴登記而取得所有權登記,真正權利人不得為塗銷登記之請求函內政部台內地字第185083號函
善意第三人因信賴登記而取得所有權登記,真正權利人不得為塗銷登記之請求
法律名詞解釋
民事
容忍授權
容忍授權,是指本人明知他人是無權代理,卻不為反對的意思表示,而消極容任該無權代理人行使本人從未授與的代理權。一旦相對人是出於善意且無過失,信賴本人有容忍授權的事實,進而與該無代理權人從事法律行為時,為保護交易安全,本人應對第三人負起授權人的責任。
民事、行政
善意先使用
商標法採註冊先行制度,為保障第三人在他人申請註冊之前,出於善意而先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標的權益,因此,容許第三人可以在特定條件下繼續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免受商標權人之干涉。亦即,如果第三人出於善意,在他人商標申請註冊日以前,已在市場上有持續使用商標的事實,縱然在他人註冊取得商標權後,依然不受他人註冊取得的商標權效力所拘束,第三人善意先使用商標的權益,仍會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