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人,處分機關同時處以罰鍰及怠金兩種處罰,但因罰鍰屬秩序罰,而怠金係就禁止營業之行政處分所為之間接強制之方式,二者性質不同,因此,並無一行為不二罰原則之適用
監所辦理收容人授權書之驗核工作,僅在以核驗指紋或出具在監 (所) 證明之方式,由形式上就該授權書確係收容人本人所為之事實予以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