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異動 83.12.21

考試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條號直達點條號跳到條文,懸停看白話小標
3開分頁 ›
本會凋滿如與訴願人有配偶或三親等內血親、姻親關係者,或與訴願事件有利害關係者,對於該訴願事件之處理,應行迴避。 本會人員與訴願事件有無利害關係,由主任委員決定。 本會人員有第一項原因應迴避而不迴避者,應視情節輕重依法議處。
4開分頁 ›
訴願事件到院後,由主任委員指定委員一至三人審查,並將審查意見製作決定書初稿,提本會會議審議。 前項訴願事件有關文書如有不合法定程式者,先由本會秘書通知訴願人於一定期間內補正者,再行分案審。
5開分頁 ›
本會對於訴願事件之審議,須有委員過半數之出席,始得開會,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不同意之委員及其異議,得列入紀錄,以備參考。
6開分頁 ›
訴願事件之審議,必要時得通知訴願人到會陳劊,並得通知原處分或原決定機關於審議時派員列席備詢。
8開分頁 ›
訴願事件就書面審議決定之,主任委員如認有必要,得通知雙方當事人,於開會審議時,到場為言詞辯論。 言詞辯論程序,準用民事訴訟法有關之規定。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考試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全文共 13 條,最新異動日為 83.12.21,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本頁為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法規全文之整理呈現,非正式公布文本;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LawPlayer 整理)。